店面盘点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3-10-25 15:5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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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盘点管理制度

1.目的

1.1规范终端盘点内容与盘点流程。

1.2规范盘点结果的如实反映与准确报送;确保终端存货做到账实相符。 1.3确保终端所有异常商品得以及时处理,确保终端存货均为正常商品。

2.适用范围

所有项目自营销售终端。

3.职责

3.1产品中心:负责终端盘点制度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对终端盘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终端的抽查盘点。

3.2财务部:负责监督管理终端存货及盘点状况,不定期进行全面盘点。 3.3终端导购:按时对店内商品进行实物盘点,编制并报送盘点表;确保终端存货账实相符。

4.终端盘点的相关定义

4.1终端盘点:对终端存货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实物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盘点表、库存台账进行核对,最终实现店内商品数量明确,账实相符,存货状态正常。 4.2终端盘点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4.2.1常规月末盘点:每月必须进行的一次全面盘点,店长组织,全体导购参加。

4.2.2导购离职盘点:如导购离职终端必须进行全面盘点,店长/直营管理部组织,全体新老导购参加。

4.2.3终端撤柜盘点:终端撤柜时必须进行的一次全面盘点,直营管理部组织,财务部、产品中心、全体导购参加。

4.2.4财务部全盘:财务部不定期对店内商品进行全盘。

4.2.5产品中心抽盘:产品中心派遣监督的人员在终端进行的全面盘点。 4.3盘点原则:

4.3.1有就是有:必须如实反映商品盘点的实物结果,只有实物存在的才可以将其数量列入盘点表结存数量,绝对禁止将借条、亏空、不存在的商品记入实物盘点的结存数量,绝对禁止出现实物数量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不符的情。

4.3.2好就是好:盘点过程不仅核对商品数量,同时更要辨别商品好坏,对损毁商品必须在盘点表上真实反映,并寻求及时处理,绝对禁止以次充好、隐瞒不报、故意隐藏,将非正常商品计入正常商品的盘点结存数量。

4.3.3店长责任制:终端盘点由店长组织,全体导购参加,店长对盘点最终结果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负完全责任。

5.常规月末盘点流程

收到盘点表→导购实物盘点,与盘点表核对数量,并记录商品好坏→导购发现盘点表与实物差异,与库存台账核对找出差异原因→产品中心修改盘点表或U8系统、导购修改库存台账、实物三者相符→导购将盘点表寄送结产品中心→产品中心核对盘点表→产品中心核查盘点 表与用友系统差异→产品中心出具差异调整单→盘点及处理意见转交财务部存档。

6.常规月末盘点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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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填写盘点表要求:

6.1.1盘点表一律用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不能使用铅笔,字体要求工整、干净。

6.1.2盘点表中的进销存数量一经确认寄送给产品中心之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需修改要与产品中心沟通,由产品中心修改。 6.2填写盘点表的依据:

导购要根据商场货品的进销情况随时登记库存台账,盘点表的填写要依填写“销”“赠”“调**”“返京”各项。

6.3填写盘点表的方法: 6.3.1“销”——填写当月销售同一种货品数量合计。销售数量结算期间以商场结算期间为准,确保盘点表中“销”数量与实际销售相符。

6.3.2“赠”——填写同一货品赠出数量合计。赠品不能与销售相混淆,确保终端所填写的赠品单与盘点表的赠品数量一致。

6.3.3“调**”——填写从本店调出给其他自营店的同一种货品数量合计。确保“调出”数量与当月调拨单相符。

6.3.4“返京”——退货清单数量应与盘点表“返京”数量相符; 6.4填写盘点表中的注意事项:

6.4.1对盘点表上没有列出的新增商品,导购可在标的下方空白处或最后一页填写新商品名称及出入、结余数量。

6.4.2盘点表中的结存数量一定要与终端的实货数量相符,终端导购不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写盘点表的后果完全由当事导购负责。

7.常规月末盘点实施

7.1盘点时间:每月的最后1天或次月的1-3号由店长组织,店内全体导购一起进行盘点。 7.2实物盘点:根据盘点表逐一盘点,在盘点表对应商品处标注数量。 7.3差异复核:实物盘点后找出盘点表与实物不相符的商品重新盘点: 7.3.1若实盘结果有错,修改实存数量;

7.3.2若实盘结果未错,查看库存台账,核对库存台账与盘点表中“进、销、赠、调出、返京、存”各项数量填写或计算是否有误,找出盘点表中的错误进行修改;

7.3.3账实核对:在盘点表结余数量与实货结存数量完全相符后,将盘点表与库存台账一一核对,确保盘点表与库存台账的结余数量完全相符,最终实现::盘点表结余数量=实货结存数量=库存台账的结余数量

7.3.4结果确认: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后,全体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8.常规月末盘点表传递

8.1每月29日前,店长企业邮箱会收到盘点表;导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盘点表,要在一个工作日内与产品中心联系确认;如不联系,视同收到。 8.2店长于每月3日前将填好的盘点表寄回公司产品中心。

9.常规月末盘点差异处理

9.1产品中心对盘点表进行核对后,将盘点差异找出后通知并与导购核对。

9.2核对时,导购重新盘点差异商品的实际数量,根据库存台账与产品中心核对,直到找出差异原因,修改相应的错误数据; 9.3差异处理方法:

9.3.1盘点核对中发现货品损坏,按照出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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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盘点核对中发现货物丢失或被盗,找出相应的责任人进行赔偿,按6折进行赔偿。 9.3.3盘点核对中发现货物有一多一少的差异,若两种货物价格相同或价格高的货物多出,只进行账务调整,不做其他处理;若价格低的货物多出,两者之间的差价的6折由相应的责任人赔偿,找不到责任人全体导购共同赔偿。

10.导购离职盘点

10.1店员离职,由店长组织全体新老导购进行离职盘点;店长离职,由直营管理部组织全体新老导购进行离职盘点;导购全体离职,必须由产品中心、财务部、直营管理部亲临终端现场组织全体新老导购进行离职盘点。

10.2离职盘点必须由全体新老导购共同参加,共同盘点,并共同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签字即意味着存货管理权和管理责任的转移,即:新导购团队接管全部实盘存货,并为其负全部责任,离职导购只为前面的存货负责,对于在盘点中没有发现的问题,由新导购团队负责。 10.3产品中心负责盘点结果的处理:赔款、销账、调整等;处理应在离职导购办理离职手续和离职结算前完成。

10.4离职盘点为全面盘点,盘点的相关流程手续参照常规月末盘点手续执行。

11.终端撤柜盘点

11.1终端撤柜盘点,产品中心对终端撤柜盘点负完全责任。

11.2终端撤柜盘点必须由全体导购共同参加,共同盘点,并共同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签字即意味着对最终盘点结果的确认,对于在盘点中没有发现的问题,由直营管理部负责。 11.3产品中心负责盘点结果的处理:赔偿、销账、调整等;处理应在离职导购办理离职手续和离职结算前完成。

11.4直营管理部应全面负责存货的再处理,包括:打包、保管、安全、转运、移交等,上述工作的责任人不再是终端店长或店员,无论该店长或店员是否继续留职。

11.5终端撤柜盘点为全面盘点,盘点的相关流程手续参照常规月末盘点手续执行。

12.财务部、产品中心盘点

12.1财务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终端进行盘点。

12.2产品中心指派的督察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终端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13.附则

13.1本制度解释权归产品中心所有。 13.2 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13.3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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