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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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渝编办〔2009〕97号

重庆市编委办公室

关于规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网上名称管理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

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中文域名作为网上名称,已经成为在互联网中识别和访问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重要标识。为切实规范网上名称管理,进一步提高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知度,维护我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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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中央编办于今年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2009〕4号,市编办以渝编办〔2009〕24号转发),并于近期再次召开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应用普及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适用范围。我市界定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建有门户网站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应注册使用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网上名称应为单位全称和规范简称。

二、办理时间和程序。中央编办决定在今年10月31日前对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实行集中注册。请各部门、各单位仔细阅读随通知送发的《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知识手册》(可到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hina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所需要注册使用专用中文域名的单位名称、拟注册的政务和公益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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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见附件1、2),于9月20日前将表格加盖公章后报市编办初审汇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所属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报送。

三、收费标准。集中办理期间,我市范围内注册一个政务或公益专用中文域名运行管理费为100元/年。域名运行管理费直接由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统一收取(收款单位名称: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展支行;帐号:0200253009000019602)。

请各部门在做好本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和网上名称规范的同时,尽快将此项工作有关精神转达到所属事业单位,并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推进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和网上名称的规范管理。

联系人:苏红坤 63896305

翟 江 63896821

附件:1、《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政务

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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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公益

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

2009年8月12日

主题词:网上名称 管理 通知

抄送: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 120 份) — 4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hu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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