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说明(双空心杆及地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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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空心抽油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空心抽油杆的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双空心抽油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成分析方法 GB/T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077-1999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3452.1-2005 液压气动用O型橡胶密封圈 第1部分:尺寸系列及公差(ISO3601.1:2002,MOD)

GB/T7735-2004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SY/T5029 抽油杆 SY/T5550 空心抽油杆 3

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节、双空心光杆外杆

3.1等级

双空心抽油杆的等级按力学性能分为C、 D、H级。见表1

表1 双空心抽油杆力学性能

屈服强度 等级 C D 材料 MPa 合金结构 钢 ≥412 ≥620 抗拉强度 MPa 620~793 793~965 伸长率 % ≥13 ≥10 断面收 缩率,% ≥50 ≥48 H 3.2 类型

≥793 965~1195 ≥7 ≥45 双空心抽油杆接头加工工艺复杂、长度大、精度高,只适用摩擦焊式(W型),直接连接型(Z型)。

3.3型号

示例:杆体外径为42mm,长度8.5m的D级双空心抽油杆表示方法为SKG42×8500 D。 3.4基本参数

双空心抽油杆的基本参数见表2。

表2 双空心抽油杆的基本参数

规格 C级 额定载荷(kN) D级 H级 工作压力(MPa) 工作温度(℃) 杆体外径(mm) 杆体长度(mm)

3.5 规格和加工尺寸

双空心抽油杆的规格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2、表3的规定。

L7L6RRA1rISKG39 156 236 302 SKG42 170 257 328 20 150 SKG45 184 278 355 SKG50 207 313 399 25 180 39 42 45 50 500, 1000, 2000, 4000, 7800, 8000, 8250, 8500, 8750, 9000 1.5*45焊缝D4D1D3D23L4L5L5A1L2L1L4LL3D3Ddd

图1 空心抽油杆的尺寸

表3 空心抽油杆的基本尺

规格 杆体外径D±0.2mm 杆体壁厚δ±0.25mm 大螺纹标称尺寸D1mm(in) 光杆外螺纹尺寸D1 mm(in) 小螺纹标称尺寸D2 mm 沟槽槽顶直径D1-0.02-0.10mm 沟槽槽底直径D2±0.1Omm 接箍外径D3±0.15mm 内螺纹沉孔直径D4+0.02+0.10mm 外螺纹长度L1 mm 沟槽宽度L2±0.1 mm 外螺纹至台肩长度L3 mm 扳手方长度L4 mm 焊缝至台肩端面长度L5 mm 内螺纹沉孔长度L6 mm 内螺纹终端至端面长度L7±0.2mm 过度圆角R mm 过度圆角r≤ mm 适用的O型圈 mm×mm 双空心杆长度L±50mm SKG38(42Q) 38(42Q) 4.75 SKG42 42 4.75 SKG46Q 46 3 50.8(2) 无 42*1.5 51.5 47.2 59 51.5 38 3.6 63 38 15 27 72 10-15 1.5 43.8×3.1 SKG50 50 5 53.98 (2 1/8) 53.98 (2 1/8) 42*1.5 55 50 63 55 38 4 63 38 15 27 72 10-15 1.5 40.9×2.65 44.45(1 3/4) 47.63(1 7/8) 39.69(1 9/16) 44.45(1 3/4) 32*1.5 45 40.8 54 45 38 3.6 63 34 15 27 72 10-15 1.5 34.7×2.65 34*1.5 50 45.2 59 50 38 4 63 38 15 27 72 10-15 1.5 43.8×3.1 500,1000,2000,4000,7800,8000,8250,8500,8750,9000 注:括号内O型圈为内径×截面直径。 4 双空心抽油杆内杆

4.1 双空心抽油杆内杆材料和规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双空心抽油杆内杆材料和规格

规格 内杆规格Φ×δ,mm×mm 内杆材料 隔热层厚度,mm 护套管规格Φ×δ,mm 法兰规格×厚度,mm 法兰端轴伸长度 ±1mm SKG38 16×0.8 304 2 19×0.4 M1 3/4×8 12 SKG42(42Q) 19×1 304 2.5 25×0.4 M1 7/8×8 12 SKG46Q 23×1 304 3.5 31×0.4 M2×8 12 SKG50 23×1 316 3.5 31×0.4 M2 1/8×8 12 4.2 内管按外管长度减去(5±1)mm定尺,两端进行倒圆角加工,用19(23)-0.02-0.10mm标准模口作缩口处理,其长度不少于25mm。

4.3 内杆的一端应焊有支撑法兰,法兰应用氩弧焊接,严禁假焊、穿孔、塌陷和夹渣。 4.4 焊接的法兰一端轴伸端长度应为(12±1)mm。

4.5 内管在作隔热处理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小于9MPa,保压1min不应有压降和渗漏。 4.6 内杆的隔热层应均匀平整,不应有大于5×5mm凹坑,非法兰端应留有25mm光面,不应粘有各种胶类。

4.7 装入护套管应到位,不应与法兰留有空位。 5 成品组装

5.1 按顺序把对应的内管从内螺纹端装入并旋紧,测量法兰平面至螺纹端面深度为(64±0.5)mm。

5.2 在公螺纹端的内孔螺纹里用专用的扳手定位好螺母,不应高于公螺纹端面,凹陷不应大于1mm,

并检查两道O型圈是否齐全。

5.3 用深度尺测量定位螺母内孔内管沉孔深度为(16±1)mm。 6 技术要求

6.1 C级、D级和H级的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的外材料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6.2 对于制造双空心抽油杆的材料应由正规厂家生产,并随货同行有材质报告单和产品合格证,空心杆体必须冷轧加工,并进行无损伤检验,探伤检验按照GB/T 7735进行。

6.3 每批材料入库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学分析,化学分析应按GB/T 223进行。 6.4 每批材料入库前应对力学性能进行抽样检验。检验试样按GB/T 3077取样。

6.5 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体圆柱度偏差不应大于0.25mm,杆体全长任意 1000mm内的直线度对于杆体不应大于2.0mm。

6.6 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的纵向不应有裂纹,不应有大于0.5mm深、5mm长

的折叠、沟槽、夹渣等。

6.7 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的横向不应有裂纹,不应有大于0.3mm深、5mm直

径的凹坑。

6.8 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的焊缝处内、外飞边不应高出杆体0.5mm、杆体与杆

头的同轴度不应大于0.5mm。

6.9 焊缝和焊接热影响区的抗拉强度应符合相应级别的力学性能指标。

6.10 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外杆的密封试验压力,SKG50规格不应低于31.75MPa,其余规格不应低于25MPa。

6.11 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外杆应进行整体拉伸试验,拉力为该材料屈服点的

95%,伸长率不应大于0.1%。

6.12 双空心抽油杆内杆在通入95℃热水5分钟后,内外温差应≥7 ℃。 7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7.1 双空心抽油杆的检验

7.1.1 双空心抽油杆的检验项目见表5。

表5 双空心抽油杆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 2 3 4 5 6 7 尺寸检验 形位公差 螺纹精度 力学性能 密封性能 整体强度 表面质量 3.5 6.5 表3 3.1 6.10 6.11 6.6 6.7 7.1.4 7.1.4 7.1.5 7.1.6 7.1.7 7.1.8 7.1.4 表5续

√ √ √ √ √ √ √ √(抽检) √(抽检) √(全检) √(抽检) √(抽检) √(全检) √(抽检) 序号 8 9 检验项目 装配精度 热传导性能 技术要求 5.1 5.2 6.12 检验方法 7.1.9 附录A 型式检验 √ √ 出厂检验 √(全检) √(抽检) 7.1.2 双空心抽油杆抽样按每个包装(5×5=25根)抽取2根进行,其中1根不合格既为不合格。 7.1.3 出厂检验按表4进行,检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整个包装进行返工,若返工后重新检验合格予以验收,返工三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按废品处理。

7.1.4 双空心抽油杆的尺寸检验,形位公差和表面质量按SY/T 5550相关条款进行。 7.1.5 双空心抽油杆的螺纹精度检验按SY/T 5029和SY/T 5550的要求进行。

7.1.6 双空心抽油杆的力学性能检验,截取整体试样400mm长,两端内孔嵌人芯棒,用1000KN试

验机进行检验。

7.1.7 密封试验取双空心抽油杆两根对接后,配用标准接头,用≥31.75Mpa的试压泵以水或油为介质,SKG50规格升压至31.75Mpa,其余规格升至25Mpa。

7.1.8 整体强度试验,把焊接完成的每根双空心抽油杆丈量尺寸,以mm为单位,做好记录,装入自制的整体杆拉伸试验机内,逐渐升压规定值,保压1min,泄压后再测量尺寸,伸长不超过0.1%为合格,超长的把两端螺纹截掉,重新调质处理。

7.1.9 装配精度由专职检验员进行,达到5.1和5.2要求为合格,不合格的重新返工。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双空心抽油杆的标志应打在外螺纹端扳手方平面上。

8.1.2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双空心抽油杆的代号(SKG)、杆体的外径X壁厚(如42x5.0)、强度等级(如D或H)、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 8.2包装

8.2.1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杆的内外螺纹应涂有中性防锈油脂,装好O型圈,双空心抽油杆的杆体

上应涂有防护涂层,双空心光杆的杆体上应涂有中性防锈油脂,并用塑料薄膜袋套装。 8.2.2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的两端的内螺纹和外螺纹上应带有防护丝堵和防护丝帽。 8.2.3双空心抽油杆每25根为一个包装,分5根×5层,层与层之间用木质或硬胶质板条垫隔,外用钢质框架包装,每个包装框架数不少于三个。

8.2.4每个包装的两端包装框架上应栓有合格证标签,标签上应标明品名,规格,支数X长度,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检验员签名(章)。 8.3 贮存

8.3.1 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应按不同规格,等级和长度分别贮存。

8.3.2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严禁露天存放,注意通风防潮,杆体不得接触地面,并远离腐蚀性物 体。

8.3.3包装的双空心抽油杆堆码高度不得高于四个包装高度,并要求对齐对正。严禁歪斜。 8.4 运输

8.4.1运输双空心抽油杆的车辆的车箱长度不得小于双空心抽油杆的长度。不得外露以防弯曲。 8.4.2运输车辆应有防雨器具,并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8.4.3装卸过程中严禁弯曲和磕碰,注意保护好两端螺纹不受损伤。

同轴式双空心抽油杆循环加热地面装置

3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同轴式双空心抽油杆循环加热地面装置(以下简称加热地面装置)的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热地面装置的生产和检验。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516-2003 普通螺纹 极限偏差

GB/T 5657-1995 离心泵技术条件

GB/T 8163-1999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13306-1999 标牌

GB/T 10544-2003 钢丝缠绕增强外覆橡胶的液压橡胶软管 和软管组合件

GB/T 2828.1-2003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6508-1:1999,IDT)

JB/T 7985-2002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技术条件

5 型号和基本参数 5.1 型号

X 最大热负荷,kW 燃料类型:RQ-燃气 SW-生物 X为公司代号

示例:X—RQ—85为X公司组装生产,气体燃料,最大热负荷为85kW的加热地面装置。

5.2 基本参数

加热地面装置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型号 RT—RQ(SW)—85 热水温度,℃ 最大工作压力,MPa 最大循环水量,m/h 最大输出热功率,kW 最大燃气用量,m/h 最大颗粒质生物燃料用量,kg/h 热效率,% 噪声,dB(A)

4 制造技术要求

33≤120 2.5 2.8 85 10.5 22.8 ≥85 ≤70 4.1 产品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如需更改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2 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包括零部件)进厂后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当图样规定的原材料需要更改时,允许用其性能不低于原设计材料性能的材料代用,但使用前必须办理代用手续。

4.3 轻型多级离心泵

轻型多级离心泵的过流部件应全部用不锈钢304制造,长期工作温度≥120℃,选用外置式机械密封式的QDLF2-260型,满足2.8m/h的流量和(1.5~2)MPa压力。其它指标按GB/5657-1995验收。 4.4 储液罐

储液罐的容积160L,选用钢质内外搪瓷结构。顶端必须留有等压呼吸孔。内外表面搪瓷要均匀,无掉瓷和麻孔现象。罐体有进水口、出水口和排污口,罐体上有长度不小于400mm的磁翻板液位计,观察距离不小于10m。罐体外层做好保温处理,保温层厚度不小于10mm,外包铝箔层。 4.5 缓冲罐

缓冲罐的容积严禁大于5L(压力容器规定25L)。并且为球型设计,钢质结构,壁厚不小于5mm,应有进液口、出液口、测压孔和排气阀。缓冲罐用前必须经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6.3MPa。 4.6 加热器

4.6.1 加热地面装置优先选用燃气加热器,在没有可燃烧气体的情况下,可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加热器。

4.6.2 加热器的热载体循环通道(过水部件)材质为35CrMoA的无缝钢管制造,壁厚不小于3.5mm,内径为(35±0.5)mm,结构为双层螺旋管设计,每层螺旋管的容积为(24±0.5)L。最大工作压力3MPa。 4.6.3 燃气加热器

4.6.3.1 燃气加热器的燃气能适用套管气、天然气、煤层气、液化气、瓦斯气等气体燃料。 4.6.3.2 燃气加热器的技术性能按户外设计,具有防风性能(全方向6级以下风力不影响正常燃烧)。

3

4.6.3.3 燃气加热器的燃气管路应装有燃气调压器(阀),燃气调压器(阀)的进口在(0.02~2)MPa的燃气压力下加热器应能正常工作,燃气调压器的额定流量应≥5m/h。

4.6.3.4 燃气加热器的燃烧器装有电子连续点火装置,停气后再恢复送气能可靠的点火燃烧。 4.6.3.5 燃气加热器的燃烧器能自动控制,与控制箱内的温度显示控制仪表同步显示。 4.6.4 生物质颗粒加热器

4.6.4.1 做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原料为可再生能源,且为农林副产品,主要有农作物秸秆、杂草、树木枝叶、木屑等。

4.6.4.2 生物质颗粒加热器的燃料舱容积不小于0.8m,填充一次燃料可连续工作24h以上。 4.6.4.3 生物质颗粒加热器的燃烧器能自动控制,与控制箱内的温度显示控制仪表同步显示。 4.6.4.4 生物质颗粒加热器设有熄火和故障报警装置,在发生故障和熄火时能及时提醒职守人员。

4.7 控制系统

4.7.1 控制系统能实现对热载体的给、回液温度显示,给液恒温控制,循环泵启停,鼓、引风和给料调速(只适用生物质颗粒加热器)。整个控制系统组装在一防护型开关箱内,防雨设计,允许室外露天使用。

4.7.2 控制箱内设有总电源开关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4.7.3 控制箱内的温度指示控制仪选用数显式,显示范围满足(0~120)℃,全量程内测量误差≤2℃。

4.7.4 温度指示调节仪的设定温度与继电器开关温度误差≤2℃。 4.8 配套零部件

4.8.1 图样中未注公差按GB/T 1804-2000中的Ⅲ级加工。

4.8.2 零件的热处理按图样要求的方法进行,其硬度值符合图样要求。 4.8.3 零件的螺纹按GB/T 2516-2003中的6H或6h级加工。 4.9 组装

4.9.1 组装用的零部件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

3

3

4.9.2 零部件组装前,必须清除毛刺、铁屑和赃物,密封面不允许有如划伤、碰伤和裂纹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钢件表面必须进行磷化处理。

4.9.3 加热器装配前对热载体循环通道进行预循环清洗,然后用电动试压泵逐渐升压至3MPa,稳压5min,不得有渗漏和泄压现象。

4.9.4 密封试验:加热地面装置在厂组装后,循环系统用软化水试水压3MPa,稳压5min,整个系统无渗漏。

4.9.5 强度试验:循环系统用软化水试水压5MPa,稳压5min,整个系统无渗漏,试验后钢体零件无永久性变形,其它件无损坏。 5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5.1 试验方法

5.1.1 外观检验,目测,零部件表面有无划伤、碰伤、毛刺、裂纹等缺陷。 5.1.2 尺寸检验,用长度计量器具和数显游标卡尺进行测量,误差按图样规定。

5.1.3 螺纹检验,用符合要求的螺纹规检验,通端(T)应能顺利通过,止端旋入不的超过两圈。

5.1.4 轻型多级离心泵,按GB/T 5657-1995离心泵技术条件验收合格后,用电动试压泵进行密封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3MPa,并稳压5min,无渗漏为合格。

5.1.5 密封性能检验,用水压试验法。先对加热器和缓冲罐单独做密封试验,试验方法用电动试压泵逐渐升压至3MPa和6.3MPa,稳压5min,无渗漏为合格。合格后再将整套装置组装,整个循环系统进行密封试验。试压介质为软化水,试验压力为3MPa,稳压5min,整个系统不渗漏。 5.1.6 强度试验按照4.9.5条款

5.1.7 整体地面桥架装配完成后,连接好控制阀门和压力表、流量表。慢慢开启循环泵阀门调整循环流量,符合表2要求为合格。

表2 流量,m/h

5.1.8 噪声用声级计测量,压力用压力表测量,液体流量用液体流量计测量,气体流量用气体流量计测量。

5.1.9 温度校对用误差0.5级的标准玻璃温度计和被测仪表放入同一恒温槽内,升温对比测量。 5.2 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5.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螺纹、流量、压力、温度和密封试验。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中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则判该台产品为不合格品。 5.2.2 型式试验

31 1.2 2.28 1.6 2.14 2.0 1.98 2.4 1.79 2.8 1.58 最大扬程压力,MPa 2.32 5.2.2.1 型式试验为标准中的全部要求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a) 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产品正常生产时,每隔一年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2.2.2 每批产品按10%抽检,每批抽样不得少于2套,如果检验中有一套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检,当检验结果仍有一套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即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6.1.1 加热地面装置应安装铭牌,其尺寸应符合GB/T 13306-1999的规定。铭牌应安装在加热器上。

6.1.2 铭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 b) c) d) e) f)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主要性能参数; 出厂日期; 执行标准编号; 出厂编号;

g) 制造厂名;

h) 制造厂址。

6.1.3 加热地面装置(含配套机组在内)的出厂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出厂合格证; b) 操作维护说明书; c) 安装技术要求;

d) 必要的图样和备件图(按合同规定的供图清单提供);

e) 合同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和图样。 6.2 包装

6.2.1 各总成分别用塑料膜包裹后,再用木箱包装。木箱中间位置应有如下标识: a) 产品规格型号; b) 数量; c) 重量;

d) 生产日期; e) 制造厂名;

f) 厂址和防雨标志。

6.2.2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其外表面的中间位置应喷字标记:

a) 公司名称;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6.3 运输

在运输时,应使用大于产品尺寸的车厢装运,且应采用吊具慢吊慢放的方式,防止碰伤,车辆应有防雨装置。 6.4 贮存

加热地面装置禁止露天存放,贮存场地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产品的有效贮存期为两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h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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