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债权审查规则

更新时间:2023-10-05 12:4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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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对申报债权进行初步审查原则、方法及内容的说明

XX司债权人会议:

XXXX年XX月XX日,XXX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2016)皖X民算字X号-X《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XX对XX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16年XX月XX日,XXX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6)皖XXX民算X号《决定书》,指定XX公司股东XXX、XXX、XXX组成清算组,同时指定XXX为清算组组长。

清算组在债权申报期限内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XX公司债权审查表》。清算组现将审查债权的原则、内容和方法说明如下

一、债权审查原则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清算组对债权的审查原则主要包括如下: 1、申报债权必须有充分、确实证据证明。凡马鞍山市中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务资料无记载的,且债权人提供的其他证据不充分的,均不予确认;

2、申报债权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内的债权,凡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担保期限的,又无时效中断或中止证据的,不予确认;

3、债权申报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其计算到清算受理日为止;

4、债权申报为外币时,以清算受理日市场汇率中间价为准进行折算。

5、申报债权时但未明确提出利息数额的,按其约定的合法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6、申报债权时未申报应付利息和违约金的,推定其放弃申报 7、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在该期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有变动的,分期计算。

8、对马鞍山市中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除审查其担保是否合法成立外,重点审查提供担保是否有可以依法撤销的情形、债权金额是否存在超过担保财产价值的情形,超过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处理。

9、债权人提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则依据法律文书中直接确认的债权金额和财产担保的内容,清算组无须实质审查可直接予以确认债权及其性质,但债权人应同时提供案件执行情况的证明。

10、附期限的债权,视为清算申请受理时已到期,作为清算债权申报。但附终期的债权应不予认定

11、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是以金额计算的,清算组可以按市场价值确认其债权金额。

二、债权审查内容

清算组在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后,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时效性等进行了全面审查:

1、真实性

清算组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真实存在进行审查,特别审查了申报债权是否属于“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情形;

2、合法性

清算组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了审查;

3、时效性

清算组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形进行了审查。

三、债权审查方法

1、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

2、证据材料保存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清算组向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核实;

3、要求XX公司相关人员提供与申报债权相关的财务资料及档案材料;

4、要求XX公司通过自查方式提交债权审查意见;

5、清算组向XX公司的股东、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七)要求债权人提供补充资料及书面说明;

(八)向债权人进行调查和询问,并制作调查和询问笔录; (九)要求债权人与XX公司进行对账。 四、关于核查债权表的说明

1、如因计算、笔误等原因导致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误,查证属实后清算组对债权表予以纠正

2、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如有异议,应在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1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清算组提出,清算组重新审议后,债权人仍有异议的,应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3、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将提请XX人民法院确认。

XX公司清算组 2016年XX月XX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5r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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