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社会保险费停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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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补缴社保需要的表格
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单位(章)
登记证编号
单位名称 职工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补缴险种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职工原身份 原因
单位类型
补 缴 年 度 起 止 月 份
补 缴 年 度 欠缴月基数(元)
年 欠 缴 基数总额
备 注
单位专管员: 此表一式两份
职工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单位(章) 登记证编号 单位专管员:
此表一式两份 职工签字: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萧山区社会保险费停缴通知单
萧山区社会保险费停缴通知单
填报单位: 单位编号: 保险号码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停止缴费时间 停缴理由 上述共 人单位已与其终止劳动关系,请区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费停缴手续。 用人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镇(街 请注明具体意见: 道)劳 社保 动 保 障 管 机构 理 站 或 单位:(章) 受理 区社会保险机构:(业务章) 主 管 政府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受理经办人: 部 门 记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 见 说明:1.表内上半部分内容由单位填写,并盖章有效;并随带停缴人员养老保险手册;行业统
筹单位职工须在省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停缴业务后,才能填写本表;
2.单位必须在终止职工劳动关系的当月24日前将此表送达社保机构,同时请按“停一
补一”
社会保险费会计处理
二、社会保险费的涉险内容
1.社会保险费项目
社会保险费的项目主要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通常我们简称为“五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分别简述如下:
医疗保险费,由参保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负担,用于参保职工医疗补偿的一种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即对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统一政策规定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后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费,由政府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资帮助和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制性,属社会保险体系之一;
工伤保险费,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
生育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2.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各地标准(行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薪酬作为缴费基数,若职工个人缴
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
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单位名称: 姓 名 单位编号: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 所在区: 性别
原身份
该职工因 因,未缴纳 年 月至 年
原 月的社会保险费,
特申请给予补缴,计算连续工龄。 附: 1、青劳社【2005】124号文件规定,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 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 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发生工伤前的工伤保险费不再补缴。若未 如实申报,社会保险机构将不予支付其工伤待遇。 该职工在补缴期间是否发生过工伤? 是□ 否□ 2、各补缴年度的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必须填写):
单 位 及 职 工 本 人 呈 报 意 见
以上内容属实,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单 位 (公章) 年 月 日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核 准 意 见
经审核,同意该职工 提报资料: 自 自 自 自 自 年 年 年 年 年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年 年 年 年 年 月补缴养老保险; 月补缴医疗保险; 月补缴失业保险; 月补缴工伤保险; 月补缴生育保险。
初审:
复审:
(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个人、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 2、月平均工资收入指年度内全部工资性收入除以实发月数; 3、补缴审批需同时提供《招工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29日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003年12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修正条例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交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29日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003年12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修正条例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交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汇编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单选题
1、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A (社会保险费征缴法) B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C (民法) D (行政法)
正确答案:(B)
2、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投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应当于()日内立案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且一般应当于30日内处理结案。
A (3) B (7) C (10) D (15)
正确答案:(B)
3、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缴费单位或者缴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日内拒不执行劳动
1
保障行政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又不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C)
多选题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规定,以下哪项是社会保险费征缴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须知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为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受影响企业;
2.申请返还的受影响企业还需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
二、提供材料:
1.《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3.企业正常缴交社保费用银行账号(企业有多个单位扣款账号时提供)(验原件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5.企业授权经办委托书;
6.《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7.申请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的,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稳岗返还协议承诺书》、《稳岗返还协议签订明细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注:企业经办人需在申请返还的企业参保,参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不受参保及时间限制。
三、重要提示
1、本业务以统一信用代码为申报主体,判断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情况、企业裁员情况,一个统一信用代码只能申请一次失业保险费用返还。
2、申请条件中,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须知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为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受影响企业;
2.申请返还的受影响企业还需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
二、提供材料:
1.《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3.企业正常缴交社保费用银行账号(企业有多个单位扣款账号时提供)(验原件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5.企业授权经办委托书;
6.《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7.申请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的,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稳岗返还协议承诺书》、《稳岗返还协议签订明细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注:企业经办人需在申请返还的企业参保,参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不受参保及时间限制。
三、重要提示
1、本业务以统一信用代码为申报主体,判断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情况、企业裁员情况,一个统一信用代码只能申请一次失业保险费用返还。
2、申请条件中,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乌鲁木齐 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表六)
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表六)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号: 业务申报种类: □ 增加 □ 减少 序号 个人社 保编号 姓 名 缴费工资增加(减基数(元) 少原因) 个人缴费起始 (停止)日期 序号 个人社 保编号 姓 名 缴费工资增加(减基数(元) 少)原因 个人缴费起始 (停止)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单位负责人: 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 单位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