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年170号文件

“财税2008年170号文件”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财税2008年170号文件”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财税2008年170号文件”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财税170号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篇一:精编2017小学二年级数学上册寒假作业170

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用()计算比较简便。

分针从12走到了2,走了();时针从12走到了10,走了()

二、看谁算的对。

30+40= 57-18+14= 6×9-13= 5×6=

80-29= 16+14+11= 32+1= 6×4+4=

三、判断题

长方形有4条对称轴。 ( )

角的两条边越长,角越大。 ()

四、列竖式计算。

74-9= 31+20= 51+36-12= 90-(12+48)=

五、列式计算

比48多17的数是多少?

六、解决问题

一辆车能坐8人,25人坐3辆 能坐得下吗?

我的身高是1( )30( )。

用口诀“五七三十五”计算的算式是()和( )。

二、看谁算的对。

30+40= 57-18+14= 6×9-13= 5×6=

28+25= 93-29-10= 60-30= 6×( )=54

三、判断题

小明1分钟步行50厘米。 ( )

角的两条边越长,角越大。 ()

四、列竖式计算。

74-9= 31+20= 51+36-12= 90-(12+48)=

五、列式计算

减数是24,被减数是80,差是多少?

六、解决问题

5头大象搬木头,每头搬3根,还有2根木头没有搬走。原来一

财税20099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三)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

财税2016年47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

湘价费 2006 170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湖 南 省 物 价 局

文件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价费[2006]170号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并重新发布全省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我们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收费进行了重新规范,现将《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废止。

附件1: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8日印发

校对:何长庚

附件一:

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

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检验和计量检定(简称检验、检定,下同)收费的管

湘价费 2006 170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湖 南 省 物 价 局

文件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价费[2006]170号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并重新发布全省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我们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收费进行了重新规范,现将《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废止。

附件1: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8日印发

校对:何长庚

附件一:

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

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检验和计量检定(简称检验、检定,下同)收费的管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解读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解读【专业分析】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解读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及解析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

发布时间:2016-04-14

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好的额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欢迎带阅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及解析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

发布时间:2016-04-14

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好的额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欢迎带阅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16财税36号文件(全文带附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营改增”主要资料

2016财税36号文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

财政部退税文件-财税10号 - 图文

标签:文库时间:2024-06-01
【bwwdw.com - 博文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

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2-02 发文字号: 财税[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内采购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下列退税政策:

一、对取消出口退税进区并用于建区和企业厂房的基建物资,入区时海关办理卡口登记手续,不退税。上述货物不得离境出口,如在区内未使用完毕,由海关监管退出区外。但自境外进入区内的基建物资如运往境内区外,应按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此项政策适用于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对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成品革、钢材、铝材和有色金属材料(不含钢坯、钢锭、电解铝、电解铜等金属初级加工产品)等原材料,进区时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予以退税。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三、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原材料未经实质性加工,不得转售区内非生产企业(如仓储物流、贸易等企业)、直接出境和以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