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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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办公室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 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 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 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

和基层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 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总结。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安排:每周安排一次自学。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定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

第十九条 每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机关支部不定期检查干部的学习情况。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由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主任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办公室主任作记录,主任办公会召开时间由主任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会议。由支部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全体党员可列席会议。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书记主持,办公室主任作记录。

第二十二条 全委干部职工会议。由全委干职工参加。全体干职工大会议题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

实措施。

2、安排部署年度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会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

第二十五条 坚持按时上、下班、有事须请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班子成员须向主任请假,股室成员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第二十六条 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须经主任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假期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汇报,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业务精,素质高,理好财,当好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好现金及各种票据凭证。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须清楚整个资金运行情况,按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主任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十一条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开支,资金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三十二条 按财务规定,报销凭证金额满100元须用正式税务发票,任何报销凭证都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第三十三条 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出差期间伙食费补贴及往返交

通费按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报销,超支自负。

第三十四条 每月固定发放市内办事交通费,无特殊情况不予另行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三十五条 本着“节约、适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来客原则上不派发香烟,不用果品,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三十六条 严格控制租车费用。外出办公事确需租车,应说明事由、前往目的地、往返时间等,由办公室请示主任后统一安排。

第七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日常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保管、发放,机关工作人员向办公室申领登记。

第三十八条 如需购置大宗、贵重的办公用品,须由股室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请示主任,经批准再统一办理。

第三十九条 对消耗性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用多少领多少;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U盘、文件夹、插座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

第四十条 任何个人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十一条 所需耗材以及维修、保养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十二条 办公室在采购物品时,要做到价钱合理、质量保证、手续完善、发票真实、合法。

第八章 公文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公文办理

1、起草。业务方面的公文由各股室起草,其他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起草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2、校核。公文送交委领导签发前,由打字员打好清样,拟搞人

进行认真校核,确保不出现语法错误、错别字。

3、签发。业务方面的公文送分管业务领导审阅后送主任签发,其他公文直接送主任签发。

4、印制。主任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文号登记、印制、盖章,分送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交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十四条 公文收发及传阅

1、收发。办公室派专人每天到县公文交换站领取文件,收到文件后做好收文登记。

2、传阅。由办公室填好文件处理卡,呈主任阅示再传阅。 第四十五条 印鉴管理。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用印必须履行印章使用批准手续。

第四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十七条 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等工作。 第四十八条 对已归档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档案的查阅,要按借阅制度,及时登记,按期归还,避免丢失。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 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半年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保密观念,认真做好新形式下的保密工作。

第五十条 严格文件的登记、传阅和清理工作制度,做到不漏、不丢、不泄密,传阅后所有文件入室入柜。

第五十一条 打字室存有大量文件及数据资料的电脑不准连接因特网,以免泄密。

第十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司机要安全行车,爱护车辆,保持清洁。

篇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目 录

1、机关工作制度 ......................................................2

2、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3

3、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4

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5-6

5、机关接待制度.......................................................7-8

6、机关财务管理制度..................................................9-10

7、机关值班制度..........................................................11

8、票据和资金管理办法 .......................... 12-13

机关工作制度

一、要切实加强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中要勤于思考,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讲求效率,保证质量,顾全大局,礼貌待人,谦让互敬, 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反对自由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五、要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不索礼受贿,不铺张浪费,不以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办公时间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坚守岗位,不闲谈,不干私活,不乱串科室,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七、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午、下午两次按时签到。

八、中午时间严禁饮酒,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1-3分,罚款10-50元。

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要结合当前的新形势,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理论基础知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

三、学习采取集体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四、学习期间要集中精力,作好学习笔记,写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有提高、有效率,避免流于形式。每年至少写出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

五、机关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考勤,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情况,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六、每周例会为集中学习时间,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1天处理,对迟到、早退者按《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公休假及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机关管理,体现用制度管人的管事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要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必须自己写书面假条,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离开单位。请事假半天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请事假一天由副局长审批,二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局长不在,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请假条交由办公室粘附到签到册上考勤。

2、机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单位或被上级暗访组查到的,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年终扣发岗位责任制奖100元,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年终公务员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有急事来不及书面请假,应打电话向领导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局办公室每季度统计一次,统计结果报主管办公室的局领导。

3、机关工作人员需休病假,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准假,病假不在事假范围之内计算,全年病假超过上班天数一半以上时间的,年终不发目标责任奖。

4、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公务员休公休假,公休假的天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休公休假必须履行休假手续,经单位批准方可休假。事假请假天数须抵扣公休假天数。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或单位未安排休公休假的,按应公休假天数减去请事假天数的正数,计发公休假补贴,每天按100元发放。

5、机关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节日休假、公休假。年内病事假抵扣公休假。

本制度经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后颁发执行,以前颁发的请假制

度废止。

6、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晨签到制度,每日一张签到表,到点停签入档。

7、个人病事假累计时间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奖金挂钩,具体参照岗位目标考核制度规定执行。

本制度经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后颁发执行,以前颁发的请假制度废止。

篇三: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实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按照县委统一安排进行;集体学习每周一次,原则上定于每周五下午进行,主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二)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定于每周五下午,由宣传办制定学习方案,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轮流主讲,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农村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也可以由相关业务部门结合阶段工作学习业务知识,邀请县直部门宣讲法律法规、社区服务管理等知识。

(三)个人自学制度。支持全体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广泛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文明礼仪等,不断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需要。

二、工作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安排阶段工作。原则上于每周五下午召开,主要调度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程序积极主动的汇报请示工作。党委政府成员要向书记、镇长汇报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要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正常性工作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要按时汇报,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要及时汇报;如因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工作损失,要严肃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文件等,按程序由党政办报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意见。

(四)凡涉及全镇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上报。

(五)机关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必须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无误,整理好材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六)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实行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包村干部每周驻村时间不少于2天,了解村情民意,督促所包村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工作目标,协调班子关系,指导处理村里的有关事务,结合工作情况,撰写民情日记,年底上交镇组织办公室,记录情况计入机关干部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九)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允许乱串岗、干私活或从事非集体统一组织的娱乐活动,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

三、点名考勤制度

(一)考勤人员范围

全体机关干部。

(二)考勤签到方式及时间

1、全体机关干部正常工作日周一实行集体点名考勤,其他时间由社区组织考勤。地点:周一在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时间为早8:30。

2、其他工作日考勤由各站所、总支自行考勤。

3、夜间值班人员每天晚8:00实行签名考勤,地点在党政办公室。

4、会议考勤由办公室及召集会议的相关站所负责。

5、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考勤,另行通知。

(三)督查

1、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督查由纪委、组织、办公室等安排专门督查组人员会同有关班子成员组织实施,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记录。

2、正常工作日机关干部考勤点名情况及夜间值班签到考勤情况每月统计汇总一次,并在公开栏张贴接受监督。

(四)特殊情况规定

1、因领导安排工作不能参加点名或签到的,以分管领导签字的《因公外出批条》为依据,批条在点名签到前交党政办公室存档考核。

2、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以领导签批的有关文件或通知为依据,由党政办公室核查。

(五)奖惩规定

1、对迟到、旷工的人员,经镇长审查签字后,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连续旷工5天以上的作退岗处理,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应该参加的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要按时到会,迟到的每次罚款20元,旷会或中途离会的每次罚款50元。

3、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不耽误工作。党委政府安排工作或调度情况,因联络不畅通等原因联系不上的,一次罚款50元。

四、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不擅离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事后要及时销假。

(二)请假一律按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总支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党委书记批准(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批准);其他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先经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三)请假一律使用《请假条》,凡未写请假条或虽有请假条而未经领导人签字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可事后补写请假条。

(四)每人每月因私请假不能超过3天,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不享受休年假待遇,列为年度考核不合格范围;休年假需要提前2天填写休假条,经主要领导同志批准,并作好业务交接,有特殊情况可变更休假;婚、丧、产、病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期满无故超期者,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党政办管理,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年底计入岗位目标考核。

五、值班制度

(一)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每人一班,依次轮流。其他人员值班按照值班表依次轮流。

(二)值班时间:白天值班自上午8:30至下午17:30;夜间值班自当日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8:30。

(三)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实行签到制,由带班领导负责签到点名。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值班。

(四)带班领导要组织值班机关干部和派出所值班干警,对辖区内各单位、企业、(社区)

村居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和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并做好值班和巡逻记录。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负责。如遇到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并立即报告书记、镇长。

(六)对值班人员脱岗、旷工的,发现一次扣100元;因失职、渎职造成的工作失误,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服务大厅人员值班结合工作需要执行。

(七)党政办公室和财政所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督查,出现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八)法定节假日需另行安排值班的,以党政办公室安排为准。

六、财务开支制度

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正常公务费的支出,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杜绝浪费。对各单位的支出采用经费限额的办法,严禁挥霍浪费、乱花乱支。

(一)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必须先批后支。所有单据需先经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签字,后经镇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严格支出单据审核。各单位支出必须按计划先批后支,严格控制审批程序。各部门需用资金时书面写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镇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拨款,并实行专款专用。对不能专款专用或挪作他用的款项,财政所不予审计入帐,并收回拨款。所有原始支出单据都必须具备相应财务管理要求,所有原始支出单据必须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对不具备以上规范性报帐的单据一律退回不予受理,彻底杜绝非正式发票(假发票及白条)入帐。

(三)公款借用。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学习等确需借款的,由借款单位或个人向财政所申请借款,经镇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借。

(四)借款单位及人员,要在公务结束后五日内要主动结清预借款,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结清的,经镇长同意后可以延期。因公出差时的食宿标准一律从简,超出支出标准的以及公务范围外的支出,一律不予签字报销,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对单位或个人拖欠财政资金的,财政所要及时追要;原来拖欠金额较大的,要制定出还款计划,分批追回。

七、物资管理制度

(一)财政所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财产物资定期进行清理核实并登记造册。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财政所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按同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责任人无法确定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对损失数额较大或责任比较严重的,由党委政府根据情节分别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以行政处分。

(二)个人宿舍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工作调动时,对调走人员使用的公物,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清点交接,财产完整无缺者,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及其它手续。如有缺损,由使用人按市场价赔偿。

(三)各单位之间调拨固定资产、物品、必须由镇长批准,并由财政所做好调拨登记手续,否则,一律按丢失论处。

(四)各单位接受上级部门拨入或其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要据实填制《固定资产增加表》,及时登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账帐、账实相符。严禁形成帐外资产。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项资产。如出现固定资产毁坏,需要维修的,由单位负责人搞好预算,报镇政府批准,由财政所联系有关单位进行维修;确实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报废的,要及时上报镇政府,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六)合理有效的利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的节电模式设置,不用时要自觉关机。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要节?a href="http:///zhaoshangjiameng/"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辖鱿肿岳此A魉窒蟆8髡舅溆械缒裕牧弦宦勺孕新既搿0旃牟囊宦傻桨旃伊烊。?/p>

好登记注册。除财政所、计生办、经管站、组织办外,其他单位打印材料需携带u盘到微机室打印。

(七)大额集中采购。5000元以上的经党委政府研究后,实行集中采购。

八、车辆管理制度

(一)党委、政府所有的车辆一律实行统一管理,党政办要合理安排出车额次,能合并用车的,要合并用车,提高用车效益,并做好派车登记。

(二)车辆使用应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确保党委、政府成员外出开会、参观、考察等工作用车,在本镇范围内不派车。党委、政府下属部门工作人员外出,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派车,若确需派车,须报经主要负责同志批准;驾驶员个人用车必须向党政办汇报。所有用车人必须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内向党政办说明用车情况,以便核实里程。

(三)驾驶员要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一般修理、换件由驾驶员自己动手;确需外出修理时,驾驶员必须写出申请,经驾驶员会商、分管领导审查、镇长批准后,到指定地点维修(换件的必须将原件带回),严禁私自外出维修,否则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要强化节约用油意识,如出现明显超标准耗油,需作出解释。

(四)严禁驾驶员未经允许私自出车,发现一次作停车处理;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严禁非驾驶员开车,否则发生意外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要做到随叫随到,保持通讯畅通;若手机关机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党政办说明其他联系方式;一月内有3次不接党政办电话,且无正当理由,则从该月工资中扣除50月。无特殊安排时,每天准时上班,不出车时可在党政办协助值班,出车时确保安全行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回,返回后必须向党政办汇报,严禁出车返回后不汇报,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

(五) 无上级检查工作、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驾驶员双休日轮流休班。师傅休息日必须将车钥匙交党政办保管。

(六)车辆无出车任务时,必须停放在党委院内,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党委院内,严禁将车私自停放在外面过夜,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

(七) 严格控制租用出租车,确需租用的必须由镇长批准,否则费用自理。

(八)对财政所、派出所车辆实行包干管理,上述车辆应优先保证党委政府工作用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九、用餐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餐接待,分管领导到党政办告知,在食堂进行,由党政办予以安排。食堂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把派餐单交办公室,否则不予报销。配餐人数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三)机关干部用餐一律实行餐券管理。

十、廉洁自律制度

(一)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讲实话、摸实情、求实效,多为群众办实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切实解决虚报浮夸、形式主义等问题。

(四)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中午和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工作日无例外禁酒的规定执行。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层干部发现一次予以免职,并作待岗处理;其他人员发现一次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临时聘用人员一律解聘;违规人员三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五)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班上做工作之外的事情,譬如打牌、下棋、上网、打毛衣等。

(六)要树立健康情趣,不准参与赌博。机关干部参与赌博,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

(七)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私利。

(八)关于婚、丧、嫁、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莒办字[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卫生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不随处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车辆停放整齐划一。

(二)各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上班提前10分钟到岗,自觉清扫卫生责任区和所在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有碍观瞻的现象或改变办公布局结构的行为,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三)卫生检查采取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由党政办、宣传办每周不定期组织不少于2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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