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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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设计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1 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根据未来发展趋势预计和已编制的上级规划,确定台州市域范围2010年常住总人口为618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台州市域常住总人口为672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67%。

1.2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1.2.1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台州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结构为“一个发展核、三条发展带”。 (1)“一个发展核”——指台州城市群,是台州城市与产业发展的核心地带,包括椒江、黄岩、路桥及温岭市区等重点发展城区; (2)“三条发展带”——城镇群空间的联系轴 “北部城镇发展带”:以天台、三门为依托,形成沿上三高速、326省道、224省道的东西向北部城镇发展带; “西部城镇发展带”:通过322省道,沿永安溪(椒江上游)河谷形成以仙居、临海为依托的西部城镇发展带,其中,临海是该发展带上的核心城市; “东部沿海城镇发展带”:以规划台州沿海大通道和各港口为依托,以东部沿海产业带的建设为导向,形成南到玉环大麦屿港口、北到三门健跳港(含椒江大陈岛)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城镇密集发展带,这是台州市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内容。 1.2.2 城镇体系职能及规模结构规划

城镇体系职能划分:规划台州市域城镇体系职能分为五级,依次为市域中心、市域副中心、县(市)域中心、重点镇与一般建制镇。规划市域中心为台州市区;市域副中心为临海市区;县(市)域中心为温岭、玉环、天台、仙居及三门市区;另外还规划确定10个中心镇。 城镇体系规模等级划分:按各城镇的发展条件与职能,规划5级城镇(市)规模等级。其中,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一个(台州市区);20-50万中等城市三个(临海市区、温岭市区、玉环县城);10-20万小城市五个(天台县城、仙居县城、三门县城、临海杜桥镇、温岭泽国镇);5-10万人口小城镇10个(金清镇、白水洋镇、大溪镇等);其它为人口在5万以下的小城镇。

1.3 城市群发展战略

为促进市域协调发展,将市域分为“台州城市群”、“西部城镇群”、“北部城镇群”及“沿海城镇发展带”,并确定台州市域城镇整体发展战略为:

以推动台州城市群发展为核心,近期重点完善区域交通设施,大力发展台州市市区,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中,并带动沿海城镇快速发展。西部、北部山区城镇则积极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托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县城与中心镇,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形成经济活跃、结构合理、区域生态环境良好的台州市域城镇体系。 1.3.1 台州城市群

台州市区——温岭地域的城镇密集区,实行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加强台州市区与临海、温岭之间的交通联系。强化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发挥其对市域的辐射、带动及示范作用。同时积极推动农村迁村并点,引导产业与人口向中心城市和主要中心镇集中。 1.3.2 北部城镇群

以北部城镇发展带为主要依托,规划三门发展成为区域性的核、火电基地,使之成为全市能源生产基地;规划天台发展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著名宗教旅游区,另外,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以两个县城区、中心镇为核心,实现农村人口的城镇化。

1.3.3 西部城镇群

依托西部城镇发展带,以山区特色资源的开发为重点,提高工业特色行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园区化水平、建立山区农林业生产基地和生态保护区,使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接近台州市平均水平。形成以临海市、仙居县城及官路和白水洋等中心镇为主要建设重点的西部城镇群。

1.3.4 沿海城镇群

空间形态上主要以沿海城镇发展带为主,依托沿海大通道和沿海港口的发展,规划以东部沿海产业带的形成来带动沿海城镇群的开发和建设。该城镇群北到三门健跳港能源基地、经椒北工业区、台州滨海工业区、温岭沿海工业区、到达南部玉环大麦屿港区,规划沿海城镇群是台州未来城镇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内容。 1.4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4.1 公路网规划

规划台州市域公路网按照主干公路网、联系公路网、基层公路网三个层次进行布局。

主干公路网。规划由高速公路构成,呈“三纵两横三连”格局,包括甬台温高速公路、沿海大通道、诸永高速、上三高速、台缙高速及东延线、天(台)仙(居)高速、珠(岙)六(敖)高速及更(楼)浬(浦)高速等。

联系公路网。主要由国道及省道组成,起到联系市域内外、市域内各主要城镇的功能。规划有104国道,省道甬临线、天高线、临前线、大科线、岭三线、临石县、东仙线、仙清线、泽坎线、林石线等。

基层公路网。主要指县乡道路,起到沟通县(市、区)边界交通和各县(市、区)内部乡镇交通的作用,规划以三级、四级公路为主。 1.4.2 沿海港口规划

台州港功能定位为“浙江中部沿海重要的区域性枢纽港,主要为台州对外贸易及大宗散货、集装箱货物运输服务,积极参与地区港口分工,为浙江中部、南部,浙赣铁路沿线省份以及华中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规划台州港由海门、健跳、大麦屿三个主要港区构成。规划以海门港区为中心,以大麦屿港区、健跳港区为两翼,辅以沿海其它小型港口,组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点线联结、大中小泊位配套的台州港。

头门岛具有良好的港口资源条件,应科学论证,认真规划,使之成为规划台州港的主要组成部分。

1.4.3 铁路规划

规划建设国家沿海铁路甬台温段、台金铁路。 甬台温铁路。甬台温铁路是辽宁大连至广西北海的沿海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甬台温铁路经王林、九峰山、螺洋至温岭,铁路客运站设在永宁江北(王林),铁路货运站设在路桥螺洋。规划在三门、临海市区东部设中间站,温岭潘郎东设客运中间站。

金台铁路。规划金台铁路自金温铁路石柱车站接出,穿大盘山经仙居、白水洋至临海,在台州市区北部(椒北)与甬台温铁路接轨。规划金台铁路向东延伸至头门岛港陆上基地。该线路使得台州地区可通过浙赣线沟通内陆腹地,同时也为赣东北、皖南等地进出口物资提供便捷通道。

规划温岭至玉环大麦屿建设铁路支线。 1.4.4 航空规划

规划台州新机场选址于金清镇东部滨海黄琅地段。目前已完成机场选址评估,规划为支线机场,按照4D级规划,4C级建设。规划期内应积极推动新机场建设,增加新航线,扩大航空客运量与货运量。

2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2.1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交通枢纽等城市功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区域内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巩固、提高浙江省沿海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与作用,使台州市在21世纪发展成为: 一个繁荣、高效、文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一个适宜创业发展、又适宜居住生活的山水型生态城市。 2.2 城市规划目标

以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以区域共同发展和生态优先为前提,充分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地理条件,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抓住台州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快速城市化的机遇,以建设一体化生态网络和基础设施网络为手段,通过“东进、西扩、南联、北优”,调整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以促进地区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上述确定的城市规划目标,制定相应的城市规划措施和手段:

(1)应对中国城市化快速增长的形势,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编制都市区880平方公里的全覆盖规划,引导建设项目空间上的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协调。

(2)采用分区平衡的土地开发策略,实现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的调整。加强政府对建设用地的控制与管理,在确保城市长远发展所需的战略性用地预留和建设时序安排,满足长远发展的需要和有利于提升城市发展潜力的前提下,积极应对近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3)加强政府对生态用地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结构,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品质。

(4)加强对台州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并在发展中保持城市文化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5)加强台州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项配套设施,提升城市的生活品质。 (6)制定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快速发展要求的规划实施策略,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 3 规划期限、范围、城市性质与规模 3.1 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2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远景:展望到2050年的城市发展趋势,为城市长远发展提供基本方案。 3.2 城市规划区范围

规划确定如下四个规划地域层次:台州市域、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和规划协调区。 3.2.1 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 包含椒江、黄岩、路桥区的行政区范围,面积1536平方公里,是城市发展直接依托的区域。总体规划着重论证市区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的城市化策略和产业布局方案,协调城市建成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矛盾。 3.2.2 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

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面积约 880 平方公里。是具体进行城市各项功能的用地布局、平衡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 3.3 城市性质与规模 3.3.1 城市性质

台州市是“浙江沿海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 3.3.2 主要城市职能

1、长三角南翼的重要节点城市;

2、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基地与商贸中心; 3、浙江中部沿海港口大城市;

4、浙江省中部沿海重要的旅游集散地; 5、台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3.3 城市特色

1、空间形态特色:环绿心组团式城市。 2、生态环境特色:山水型生态城市。 3.3.4 城市人口规模

2020年市辖三区总人口210万人,中心城区总人口195万,其中城市人口150万;2020年人口分布为:椒江区总人口66万,城市人口为63万;黄岩区总人口76万,城市人口为46万;路桥区总人口68万;城市人口为41万(不含金清镇)。

远景(长远规划)市辖三区总人口270万人,中心城区总人口260万人,城市人口控制在250万左右。人口分布为椒江区总人口100万,城市人口98万人;黄岩区总人口85万人,城市人口76万人;路桥区总人口85万,城市人口55.5万人(不含金清镇)。 3.3.5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

2020年台州市中心城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为110平方米,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为165平方公里,其中椒江区块为70平方公里,黄岩区块为50平方公里,路桥区块为45平方公里(不含金清镇)。

远景(长远规划)台州市中心城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为128平方米,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320平方公里,其中椒江区为120平方公里,黄岩区为90平方公里,路桥区为80平方公里(不含金清镇)。 4 城市空间结构与规划布局 4.1 规划原则

城市空间的拓展需以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前提,实现可持续发展; 遵循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做到空间资源效用的最大化;

城市空间规划布局既要适应台州市长远发展的要求,又要满足近期发展的要求; 结合台州市生态系统规划和道路交通系统建设进行空间结构上的统一布置;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并重视战略性用地的预留和开发时序上的控制,以避免城市空间发展上的无序。 4.2 空间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台州市都市区空间布局的基本取向为:东进西扩、南联北优、中心内聚。

东进:东部地区指椒江和路桥城区至滨海,拥有广阔的平原,无论从土地资源、基础设施条件还是经济动力来看,向东发展都是城市未来发展必然而又现实的选择。东部滨海地区将成为未来台州市的主要工业基地。同时,以金清镇为基础,发展建设金清新城,成为未来主城区人口疏散和工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区域。 西扩:指黄岩区跨越甬台温高速公路向西拓展。黄岩西部地区是黄岩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由于要跨越甬台温高速公路门槛,限制了城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因此适合于功能相对独立的片区发展,如黄岩西部万亩工业园的建设等;

南联:未来温黄平原一体化的城镇发展策略是“南联”的重要保障。应加强台州市区与温岭之间基础设施的衔接,保护赖以生存的共同生态环境资源,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北优:黄岩区北部和椒北具有良好的自然山水条件,是城市外围的生态缓冲区,也是保证城

市生态安全的基础,应以生态绿地的建设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椒北平原具有广阔的土地资源,但是近期开发成本较高,可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备用地,以承接主城区人口和工业的外迁。

中心内聚:指建设环绿心的生活居住圈,以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综合实力。 4.3 城市空间结构与形态

台州市城市空间结构为:以“一心六脉”为城市空间区划的自然界限,以“一心四组团”为台州市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的主要内容,建立多组团、网络式的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一心”:即“绿心”,是城市开敞空间体系的核心,是城市“六脉”的汇聚地,是城市山水结构特征的标志性主体,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作用举足轻重。“绿心”作为一个以生态旅游为主的发展片区,包括九峰山风景区、旅游服务区、农业地区和部分居民点。 “六脉”:指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城市外围山体、水体与绿心相连的绿色开敞空间,构成城区之间的主要生态廊道,称之为绿脉。它们分别是: 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洪家之间生态廊道——心海绿脉; 黄岩城区和江口之间生态廊道——双浦绿脉; 江口和椒江城区之间生态廊道——三山绿脉;

黄岩和桐屿之间生态廊道——五峰山绿脉(鉴洋湖绿楔); 黄长复线南部生态廊道——十里铺绿脉

路桥老城区与桐屿之间生态廊道——中央山绿脉 “四组团”:除绿心以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主要分为四大组团。分别是椒江组团、黄岩组团、路桥组团、滨海工业组团。每一个组团又分为若干个小组团。

四大组团以“绿心”为空间上的中心,以对外交通线、河道水系为界限,以水系及其沿海绿带贯穿各个组团,使城市空间结构体现了较强的生态环境观念,并反映了台州中心城区的自然地理、地貌特征。

四大组团之间分别以快速路、交通性干道系统及规划轨道交通联系,以加强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性。

从总体空间结构形态看,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大交通工程是建立中心城区多组团网络式空间结构的基础与核心,也是城市空间结构的基本特征。 4.4 城市功能布局规划 4.4.1 椒江组团

椒江组团是台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科研中心,临港工业基地,包括椒江老城区、市经济开发区、洪家、章安-前所等,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5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7万人;远景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8平方公里以内,城市人口77万人。 4.4.2 黄岩组团

黄岩组团是台州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山地绿色生态区、城郊型风景名胜区,由黄岩中心城区、西部、南部及江口组成,城市结构为一心三翼,公共中心发展为一主两次。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为4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5万人;远景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城市人口75万人。 4.4.3 路桥组团

路桥组团是区域性的商贸中心,包含路桥城区、路中峰江、螺洋峒屿等。该组团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为32平方公里,城市人口30万人;远景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人口43万人。 4.4.4 滨海工业组团

该组团包括东部沿海地区,是未来台州市的工业新城、城市新区,交通便捷、技术领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工业基地。该组团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为40平方公里,城市

人口21万人;远景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人口45万人。 4.4.5 绿心

绿心是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核心。绿心的建设应以保护为主,禁止大规模的开发与建设。规划以自然景观为主体,除九峰山自然风景区之外,其它部分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活动、度假、游乐、居住等低密度开发用地。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为8平方公里,远景控制在17平方公里以内。 5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5.1 规划基本原则

既要为城市远期发展做出全盘计划,又要经济合理地安排近期各项建设,并制定相应的建设时序;

按照土地区位价值规律安排各项功能用地,对城市各组成部分进行统一安排、合理布局,使其各得其所、有机联系;

兼顾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的发展需要,“质变”和“量变”并举; 用地布局应与城市生态环境有机结合,体现地方特色。 5.2 规划目标

调整旧城区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向外围扩展建设用地,以满足建设用地规模需求; 合理调整不同性质城市用地的比例,以保证城市综合协调发展;

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总体布局,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保护城市生态环境。 5.3 居住用地规划

5.3.1 居住用地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结合台州城市特色和人的居住取向,形成依山傍水的居住格局;

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举,统一规划、避免混合布局和零星建设; 居住与工业功能区有机结合,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绿化隔离带;

逐步改造城中村、旧城区,保护历史街区和有代表性的传统建筑,逐步改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市场需求,调整住宅结构,按照交通方便、环境优雅、生活舒适、配套齐全的要求,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要。 5.3.2 居住用地发展方向

居住用地分布的重点方向是向新区拓展,并在每一个组团都布置一定规模的居住用地,使之尽量就地平衡。

规划重点开发:椒江洪家居住片区、市经济开发区居住片区、椒江葭芷居住片区、黄岩委羽山居住片区、黄岩北部滨江居住片区、黄岩西部居住片区、黄岩江口居住区、路桥北居住片区、路桥桐屿居住片区、金清居住片区等大型居住片区。

旧城改建的重点是人口密度高、破旧建筑多、市政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差的老城区。 5.3.3 居住用地布局 台州市居住用地布局,应充分体现台州市的山水型生态城市特色,围绕绿心和沿江布置生活居住区,形成“居住在山水之间”的居住生活圈。

与台州市规划人口发展规模相适应,规划到2020年居住用地总面积为67.2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40.7%),城市居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44.8平方米;规划远景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21.5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38%),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48.6平方米。 5.4 工业用地规划 5.4.1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的原则;

集中布局、统一配套,集约化和整体性原则;

旧城区工业布局调整应采取充分利用与逐步改造相结合原则; 接近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和城市交通性干道,并与城市中心区及主要生活区联系方便,并设置必要的环保隔离带。 5.4.2 工业用地发展方向

旧城区应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的发展,逐步外迁有污染和交通运输量大的工业企业,以保护城市环境和城市风貌。现江口工业用地作为过渡工业用地,远期逐步搬迁或调整工业结构。外沙、岩头工业区应调整产品结构,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新工业区应远离绿心,主要沿城市干道、铁路及港口码头等对外交通设施,在各个组团外围集中布置,以形成规模效应。工业用地发展重点方向为:

东部。滨海工业组团为重点,主要由台州经济开发区、椒江、路桥产业聚集区组成。 南部。以黄岩南部南城、院桥工业区及路桥中部工业区的产业集聚为重点。 西部。主要是黄岩西工业区。

北部。近中期作为医化工业、临港型工业的聚集地,远期作为台州市产业发展的战略用地。 5.4.3 工业用地布局

台州市工业用地布局,以良好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依托对外交通设施,形成“工业在城乡之间”的工业圈层。

规划到2020年台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总面积为35.2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21.3%),城市居民人均工业用地面积为23.5平方米;规划远景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总面积为5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18.1%),城市居民人均工业用地面积为23.2平方米。 5.5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5.5.1 规划原则

结合工业规划布局和依托港口、铁路、机场贸易物资的流向,合理安排仓储与物流用地; 危险品仓库、有污染仓库应布置在城市外围的下风向; 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布置仓储用地; 5.5.2 规划布局

总体上,将按照台州市产业用地规划布局,依托港口、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枢纽,在城市外围分散布置城市仓储物流用地。

规划到2020年台州市中心城区仓储物流用地总面积为5.4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3.3%),城市居民人均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3.7平方米;规划远景中心城区仓储物流用地总面积为10.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3.4%),城市居民人均仓储面积为4.2平方米。 5.6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5.6.1 规划原则

中心网络。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网络型的公共中心体系。 综合配套。配套齐全、等级明确、布局均衡、高标准配置。 树立形象:体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现代化建设风貌。 5.6.2 用地布局规划

台州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按市级、区级、居住区级三级配置。规划形成“一个市级中心、四个区级中心、若干个居住区级中心”的公共中心体系。“一个市级中心”:台州市中心区,即椒江区白云山南侧台州市政府大楼区块,规划市级体育中心、医疗中心、文化中心、台州大学城和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台州大剧院、文艺中心、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游泳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建设台州学院椒江校区等几所大学。“四个区级中心”:椒江区中心、黄岩区中心、路桥区中心、滨海工业区中心;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布局规划设置若干个居住区级中心。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商业设施用地、教育设施用地、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划到2020年台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29.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7.8%;规划远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40.3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2.5%。

6 城市生态绿化系统规划 6.1 规划原则

生态系统性原则。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建立绿化网络系统,保护生物物种的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城市与区域生态系统一体化的原则 兼顾生态、景观与功能使用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新区应该高起点,确保良好的生态环境。老城宜结合河道改造、生活岸线的开辟、道路的拓宽,拓展城市的绿地空间。保护好黄岩西部的生态环境,规划建设台州后花园。 显山露水原则。 6.2 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至2010年):建设山水生态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达到“山水并貌,城景交融”。

远景目标:把台州建设成为具有山水特色城市,台州市区基本建成生态绿地网络系统。公共绿地面积33.0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2平方米,绿地率大于40%,绿化覆盖率大于45%。

6.3 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生态绿地主要布置在城市规划建设区周围、城市各组团之间以及城市生态廊道。生态绿地应加强控制,不得或者限制进行城市建设,以保留现有植被为主,适当加以改造,作为绿化背景、生态绿地和园林生产用地,以确保城市整体的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的绿化涵养量。 6.3.1规划目标

在维持区域自然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构筑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引导各类用地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城市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生互利体系,实现城市的生态可持续发展。

6.3.2功能区划

根据《台州市生态基础设施及开敞空间规划》所确定的基本生态安全格局,以及《总体规划生态专题研究》,结合“一心六脉”绿心放射状和平原绿化网络两种思路,构建“一心四层、两楔六廊、平原河道、绿化成网”的主干生态绿化系统。 (1)生态保护区:对区域总体生态环境起决定作用的生态系统和对城市有重要意义的用地,包括绿心、黄岩西部山区、水源地及其涵养区和城区山体等。生态保护区为非城市化地区,以生态建设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先有占用保护区内土地建设的应逐步退出。

(2)生态廊道: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有机循环,同时保证城市生态安全。规划保护和恢复自然湿地系统,并将城郊防护林带与城市绿地系统结合。生态廊道分为绿契和绿廊。生态廊道为非城市化地区,以生态建设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原有与生态廊道性质不符的项目应逐步退出。

A.城市绿楔:以城市绿心作为城市大背景,绿契将南、北部的山水景观引入城市,起到调节城市气候,减少热岛效应,促使城市与区域生态系统物质与能量的循环作用。主要包括北楔和南楔,北楔为连接三山与绿心之间的开敞型生态廊道,宽度2000米以上;南楔是连接绿心与帽峰尖、鉴洋湖湿地系统的开敞型生态廊道,宽度应大于3000米。

B.城市绿廊:包括滨水绿廊和交通绿廊,是城市主要的通风、景观、历史文化廊道和生物

走廊。大型的绿化廊道有六条。

永宁江——椒江生态廊道: 自黄岩永宁公园至椒江江滨公园,综合利用现有的果树林资源丰富,建设城市滨水休闲生态林带,宽度为城市50-80米,乡村100-150米。

滨海生态防护廊道:作为连接陆地与海洋的生态过渡带,保护台州平原生态安全,防止台风暴潮,降低海平面上升造成的危害,同时也是提高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生态安全带。宽度为800-2000米。

心海绿廊:建设生态绿廊,宽度为800-1600米。规划为主要体现乡土文化生态廊道,同时也是主要洪水调蓄河道。

鲍浦生态廊道:结合路桥大道东沿线建设,廊道宽度为300-500米。

青龙浦生态廊道:结合路院金快速路建设,廊道宽度为300-500米,也是洪水调蓄河道。 金清河生态绿廊:廊道宽度为400-1000米。

(3)生态缓冲区:在形态和功能上具有过渡性质的地域,以保护生态的连续性。主要包括环绿心生态缓冲区及近郊生态缓冲区。该生态区为城市化控制地区,以更新改造为主,严禁进行大规模的新开发活动。

(4)生态协调区:为城市长远发展备用地,主要分布在机场南侧和椒北平原。该区为城市化限制地区,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产业,区内村镇发展采取集约发展模式,以更新改造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的新开发活动。

(5)城镇建设区:以人工环境为主的生态系统,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载体。该区为城市化促进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 6.4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6.4.1规划结构

(1)一心两楔:规划以东海、绿心、山体和椒江、金清水网作为绿化背景,通过“一心六脉”的结构将自然景观引入城市内部。绿心由绿心山系和平原水库组成,由绿心伸出的绿脉根据自然条件分别与山体及河流结合,作为隔离城市组团的生态绿地。避免了城市过度连绵发展造成的生态脆弱,同时作为生物迁徙的生态廊道。

(2)轴线与网络:在城市各组团内部,以丰富的自然山体和水系为基础发展。自然水系和连绵山体作为绿化发展延伸的轴线,水网密集区域和城市中的山地作为节点发展为城市公园,同时通过林荫道和街头绿地把这些轴线和节点连续成为网络。总体布局结构形成“环形放射+网络”的形式。 7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7.1 规划原则

系统性、综合性原则

交通运输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原则 引导并支持城市空间形态拓展原则 前瞻性、适当超前原则 7.2 规划目标

在现阶段,交通基础设施仍然是一项重要的、稀缺的战略性资源。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自身的综合交通体系,构筑一体化的城市交通网络,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增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目标分别从区域与城市两个层面进行确定: 7.2.1 区域交通规划目标 有效、快速地衔接浙江省综合交通网络和全国沿海交通通道,大幅度提升台州市的交通区位条件,加快与上海经济区的对接。

减少台州市货物流通成本,提高货物运输的实效性,从而显著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提升产业

竞争力;

进一步增强台州市对浙江省西部地区的经济辐射能力,扩大经济辐射范围;

促进公路、铁路及内河水运等港口集疏运网络的形成,有效拓展港口的陆向腹地,推动台州港口的发展。

7.2.2 城市交通规划目标

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营造绿色交通系统,实现城市与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一体化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的形成,促进台州市组团式城市发展; 妥善处理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以城市规划指导交通系统的建设,以交通系统的建设引导城市空间发展。 7.3 交通发展战略目标

综合考虑台州市区位条件和城市发展总体目标,确定台州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为: 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密切结合城市土地利用和发展空间的拓展,积极构筑以港口为龙头,以高、快速路与快速轨道线形成的“双快”交通体系为骨干,以铁路、航空、内河水运为重要补充的高效、快捷、人本、绿色的都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适应、促进并合理引导城市空间发展,最终实现台州市在浙江省中部沿海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物流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在此目标下,确定台州市区域交通发展时空建设目标为“124”体系,即:

一小时内有效通达范围涵盖全台州市域; 二小时内有效通达范围涵盖甬、金、温地区;

四小时内有效通达范围涵盖浙江全省、上海市及江苏、安徽、江西、福建等四省部分地区。 确定台州市区交通发展时空建设目标为“1530”体系,即: 15分钟有效沟通各主要城区之间的快速联系; 30分钟有效通达城区各交通节点。 7.4 交通重点发展策略 7.4.1 空港

现代化的航空港是城市的主要基础设施,是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建设台州机场,增强航空运输在周边城市中的竞争力,是台州市在发展综合运输系统中重点要考虑的问题,为此,建议:

加快台州市新机场的建设,将新机场发展成为浙江省重要的支线机场。

积极发展并完善连接新机场的快速道路、轨道交通、航空客货流中心等设施。

根据国家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网的总体布局,台州新机场定位为支线机场,等级按4D级规划报批,4C级建造,跑道长度2800米,规划控制用地8000亩,一期用地4000亩。 7.4.2 港口

台州市具有发达的内河水运网络和港口城市的优势,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台州的港口和内河水运货物运输量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为此,需要加大对港口的改造和建设力度,规划形成以海门港区为主体(含头门岛作业区)、健跳与大麦屿港区相互联动的台州港口群,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提高台州港的区域竞争力,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的职能。发展策略:

近中期以海门港建设为基础,加快椒江口外航道的疏浚,完善港口的集疏运网络,积极拓展港口陆向腹地。

近中期加强头门岛港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相关规划工作,加快港口和集疏运网络和临港型工业的建设步伐。

推进大麦屿港区、健跳港区的合作开发和临港工业区建设。

保留三山港、芦村港。 7.4.3 铁路

为有效拓展台州的经济腹地范围和经济辐射能力,促进台州港港口陆向腹地的拓展,提高港口的枢纽地位,台州必须大力建设铁路运输系统,加快甬台温铁路和金台铁路的建设。 甬台温铁路

规划近期建设甬台温铁路台州段。甬台温铁路是我国沿海北起辽宁大连市,南抵广西的规划铁路中段。该铁路线为国家铁路I级线(以客运为主)。 铁路客运站场选址位于永宁江北(黄岩王林),货运站场选址路桥螺洋。鉴于铁路货运站用地面积不足,积极与周边仓储物流用地实行联动发展策略。 金台铁路

规划中远期建设金台铁路台州段,沟通甬台温铁路与浙赣铁路之间的联系。着眼椒北平原与头门岛的开发,规划金台铁路东延线。

规划在金台铁路东延线建设铁路货运站场一座,以满足头门岛开发带来的长距离、大宗货物的运输需求,发挥海铁联运优势。 7.4.4 高快速路系统规划

针对台州市空间范围拓展、居民出行距离加长的趋势,为满足城市长距离、快速的对内、对外交通的出行需求,解决出入境或过境交通,城市组团间交通的出行问题,台州市应以甬台温高速、104国道为依托,大力发展台州市高快速路系统,实现市内交通与对外交通系统之间的快速连接,并引导城市空间的有效拓展。同时,努力形成沿高快速系统的交通生态走廊,尽量减少高快速路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强调在新发展区边缘、生态廊道内布设高快速路系统,并同发展区外围的客货运换乘枢纽相结合,实现对区域的服务。另外,规划高快速路系统应从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到在北部与临海路网、南部与温岭路网的有效对接。

“三纵两横”的高速路系统

“三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沿海高速公路、104国道;

“两横”为:台缙高速公路东延线、南部一级公路大金线(大溪高速公路出口至金清)。 “一环六射五连”的快速路系统 “一环”。为环绕“绿心”的快速内环,主要功能为沟通椒江、黄岩路桥三个组团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同时在内侧修建辅道,以满足居民环绿心的休闲旅游需求。 “六射”。主要沟通城市快速内环与城区、快速内环与对外交通系统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它们分别是:东山至开发区快速路;椒北至大学城快速路(台州大道、椒江大桥);江口至临海快速路;黄岩北快速路;黄长复线快速路;桐屿至泽国快速路。 “五连”。以沟通城区外围各主要组团之间、城区与区域交通系统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为目的,分别是台东大道、院路金(院桥——路桥——金清)快速路、机新路南部快速(中部快线)、黄岩至椒北快速路、黄岩南部快速路(联系内环与院路金快速)。 7.4.5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规划

在城市发展时机成熟的条件下,积极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立以地铁、轻轨为主要形式的城市轨道交通网,为形成交通导向型城市的发展模式(TOD)提供支撑,并结合常规公交的发展,促进城市发展向公共交通依赖型的转变,推动城市空间的拓展和人口疏散。 轨道交通线网

本着交通疏导和规划引导并重的原则,规划台州市轨道交通线网呈“中”字型结构的布局形式。建议规划方案为“一环多翼”形态,由5条轨道交通线路组成,分别是: —轨道交通1号线(环线)。以实现交通疏导为目的,沟通椒江、黄岩、路桥三区之间的快速联系。

—轨道交通2号线(城际线)。以区域城镇的一体化建设为引导,沟通台州市区与温岭、泽国之间的快速城际联系。 —轨道交通3号线(机场线)。以交通引导为目的,沟通台州市路桥区与金清新城、机场之间快速联系。

—轨道交通4号线。联络环线、椒北线与机场线,沟通椒江市区与滨海工业区、机场之间的快捷联系。

—轨道交通5号线(椒北线)。沟通主城区与椒北平原的快速联系,带动椒北平原的开发。 轨道换乘枢纽设置

为实现各轨道交通线之间的换乘,分别在椒江市民广场、路桥、三甲设置换乘枢纽。 轨道车辆段设置

轨道交通北部编组站:规划位于椒江与江口之间的生态走廊带内,大环路南侧,用地预留20公顷左右;轨道交通南部编组站:规划位于路桥与黄岩之间的生态走廊带内,规划甬台温铁路线的西侧,用地预留15公顷左右;轨道交通东部编组站:位于台州新机场用地范围内,规划用地预留面积为15公顷左右。 7.4.6 物流中心规划

台州市传统商贸流通业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所带来的物流服务新需求,要求台州市必须花大力气进行物流中心的规划与建设。依据台州市的现状物流特点和未来发展需求,台州市物流系统的建设将以区域物流系统的建设为主,国际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为辅。

依托台州市规划形成的高效、便捷的对外交通系统,结合台州市物流系统的未来空间布局,以集中布置形成规模效应为准则,以综合物流和专业物流的划分为导向,综合规划两个综合物流园区、三个专业物流中心及若干个货运场站。

螺洋综合物流中心:以甬台温铁路货站为依托,成为近中期台州市物流建设的重点内容,规划控制用地约为30公顷。 椒北综合物流园区:随着未来头门岛港区的开发可能和金台铁路东延线的修建,将成为台州市潜在的物流发展重点。该物流园区将同时发展区域物流与国际物流,规划控制用地约为40公顷。

金清物流中心:以服务于滨海工业区的工业物流为主,并依托新机场,规划中远期积极发展航空物流。规划控制用地约为20公顷。 黄岩西部物流中心:以服务于黄岩西部工业区的工业物流为主,规划控制用地约为15公顷。 外沙物流中心:以服务于海门港区集装箱中转物流为主,并兼有工业物流的服务,规划控制用地约为15公顷。 7.4.7 客流中心规划

在城市旧城区边缘、新发展区外围,结合高快速路系统、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台州市一级客流中心。

针对台州市的空间结构和规划布局,客流中心的规划遵循各组团相对独立发展的现实,分别在椒江、黄岩、路桥各布置一个市级对外公路客运中心。作为对一级客运中心的补充,规划在金清、院桥、路南、火车站等地区布置二级、三级的中短途客运站。

一级客运中心用地规模为:椒江客运中心4.5万平方米;黄岩客运中心2万平方米;路桥客运中心2万平方米,并配套预留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公交枢纽站用地。 8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8.1 水资源与给排水工程规划 8.1.1 水资源规划

规划在充分利用台州南片水资源的基础上,向灵江流域引水,解决台州南片缺水的问题;椒北从牛头山水库引水,近期1095万立方米/年,远期3600立方米/年。近期重点建设台州二

期供水工程,加快向灵江流域引水的前期科学论证工作。 8.1.2 给水规划

椒北:撤除现有三个水厂,于章安山前建椒北水厂,水源由牛头山水库引水; 椒南:保留现有永宁水厂、蛇头山水厂,建东山配水站;

路桥:保留现有路桥水厂,于梅山以东建配水站,此两配水站由梅山水厂配水; 黄岩:现有西城水厂、江口水厂均拟撤,于半洋张新建水厂。

管网设计。实现台州市区环状供水,增加供水安全,便于统一调度;

分质供水:规划建议采用分质供水,从近中期开始,新规划建设区应设置两套供水管网,待条件成熟时直接接驳净水系统。 8.1.3 排水规划

实行分流制的排水体制,旧城区将合流制改为分流制。规划四个污水分区:椒北、椒南、黄岩、路桥,建设椒北污水处理厂、椒江污水处理厂、黄岩污水处理厂、路桥污水处理厂(2座,其中一座建设在滨海工业区内),污水处理率100%。 8.2 城市供电规划 8.2.1 规划原则

坚持“服务于经济,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发展”的方针,不断提高电网稳定、经济、安全的供电能力;

以电力电量为依据,分区分块为原则,逐步增加50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布点,完善220KV网架;

完善110KV及以下网络,降低损耗,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在负荷密度较大的城镇或城郊逐步简化电压等级,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8.2.2 规划目标

区域发展目标:规划到2020年,台州成为浙江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将形成以核电为主,火电、水电为辅,抽水蓄能发电配套,风电、潮汐电互补的能源格局,成为华东最大、最重要的能源基地以及主要的电力输出城市。

城市电网规划目标:建成以500KV变电所和台州电厂为电源点,220KV为骨架网架,运行稳定、安全、可靠,设备先进、调度灵活、自动化程度较高、高效管理的台州电网。 8.2.3 电源建设规划

作为浙江省“十五”规划中能源重点建设地区,将规划新(扩)建:台州电厂五期改造扩建工程、三门核电站、三门火电厂、玉环火电厂、天台桐柏蓄能电站、仙居蓄能电站等一批电源设施。

8.2.4 电网建设规划

电网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高压走廊的设置应与城市规划用地相协调,尽量避免高压走廊穿越城区。 500千伏输电网

规划2005年建成台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容量43750MVA),2007年在台州北部建设临海500千伏变电站,2010年在台州南部建成第二座500KV变电站。规划500KV电网将作为台州主要电源。 220千伏输电网

规划到2020年,台州市区配置21座22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容载比取1.7~2.0。规划采用220KV、110KV、10KV三级电压。到2020年,台州市区新增220KV变电站10个,220KV电网将作为台州市电源主网架。 110千伏输电网

规划到2020年,台州市区新增110KV变电站约50座,110KV变电站容载比取1.9~2.2。

8.3 城市信息系统规划 8.3.1 电信规划 业务发展目标

规划到2020年,台州通信网络规模位居全省地市级前列,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运行安全高效,地区发展差距显著缩小,能够满足社会用户的各种需要,实现面向个人的普遍通信业务。

规划近期到2005年,台州市区总交换容量达到73万门,主线普及率达到35.9%;规划远期到2020年,台州市区总交换容量达到121万门,主线普及率达到57.8%。 电信局所规划

从“大容量、少局所”规划思路和远期发展的角度出发,对那些位置偏远、局所容量不大、用户密度不高、局房设施差、设计不规范、非主流交换机机型的局所,实行撤点并网减少局所数目。对那些容量较大,非主流交换机机型的局所在近期内不再扩容,其新用户由附近大容量交换局直接布放接入网设备满足用户需求,在条件成熟时实行撤点并网。 规划远期台州市区三区均形成两个目标局覆盖全区的网络结构,即最终网内形成6个目标交换局。平均单局容量约16万门,对单局容量超过10万门的局,从安全考虑可设置2个交换系统。

传输网建设规划

长途传输主要采用光缆、卫星和数字微波三种手段,市话通信管道建设配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市中心区的电信架空配线,结合旧城区改建逐步改为地下埋设;电信管道应列入道路工程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中;城市中心区和规划发展区今后不再规划设置微波通道。 其他通信规划

无线电收发信台严格按照划分的收发信区设点布置;在规划期内整顿好台州市的电磁空间环境,预留和控制卫星地面站备用点;适时发展新型通信业务,如可视电话、交互型可视数据通信、智能用户电报、用户传真、计算机资源共享的专用数据通信、商用信息服务等,逐步实现多网互连,使台州市电信网向多元化的综合业务数字网过渡。 8.3.2 邮政规划 规划原则

邮政局所宜设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地段,有利于及时准确地为社会传递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的通信需求;

便于邮路网络的组织安排,便于邮政运输车辆出入,保证邮件运输时限。 规划目标

完善邮政服务网点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符合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业务发展前景的多功能邮政服务网,并将其建设成为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履行普遍服务意义和促进邮政业务稳步增长的服务平台;

增加网点数量,调整网点布局,优化业务结构。 邮政设施规划

中心局、分局建设。规划近、中期在黄岩江口建成台州邮政中心局和路桥分局。远期随着火车站及新机场的建设,配套建设火车站邮件处理中心和航空邮件转运站。

支局所建设。远期重点新建及改建邮政局所17个,使支局所总数达到45个,平均每个局所服务半径1.0-1.2公里,服务人口3.5万人。 8.3.3 广播电视规划 发展目标

规划到2020年,形成高质量的广电节目体系和综合性多功能数字化的广电传输覆盖网络体

系。使台州广播电视行业总体发展水平跻身于先进发达地区行列,成为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强势媒体。到2005年,广播电视制作、传输、覆盖基本上数字化,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8%,有线电视通村率达到88%。 发展规划

大力发展数字电视和数字广播,加快频道专业化、对象化和大众化步伐,以适应不同对象的收听收视需要,完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加快有线网络多功能开发和综合业务的开发。 市、区二级广电中心(大楼)及中心镇广电站业务用房建设。市、区二级广电中心(大楼)是广播电视制作、传输的核心,中心镇广电站业务用房是解决广播电视农村覆盖的基础设施。市级和黄岩、路桥二区建立广电中心(大楼)。按区域相对接近性,分片建设中心镇广电业务用房。

有线广播电视网建设。在市区地埋管线环网的基础上,全市南北二个方向各建一个环网。北环网路由:椒江——杜桥——三门——天台——仙居——临海——黄岩——椒江。南环网路由:椒江——路桥——泽国——大溪——温峤——玉环——温岭——路桥——椒江。

建设市广电中心至临海括苍山(120E55,28N48,海拔1382m)微波通道。在广电中心至括苍山连线及±5°范围内,避免建设75m以上建筑。

完善市区枫山、黄毛山及临海括苍山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扩大无线覆盖效果。 在市区分别建设广播电视用户服务中心各一个,以满足数字广播电视的个性化服务要求。 8.4 城市燃气规划

8.4.1 规划目标与规划原则

最大限度普及台州市城区居民的生活用气和部分生产用气。气化率2005年90%,2010年95%,2020年为100%。

根据台州市区城市燃气现状以及“西气东输”工程和东海春晓气田的开发建设,为顺利接纳天然气,台州市应大力提高管道气化率。规划管道气化率2005年达到60%,2010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5%,规划到2020年,台州市基本实现天然气全气化。 居民的用气水平。规划2005年耗热定额为70万千卡/年2人,2010年后为75万千卡/年2人。输配管网以远期负荷确定输配能力,并考虑天然气管道接入后管网具有一定的兼容性。 8.4.2 气源规划

台州市燃气气源主要有天然气、煤制气、油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根据国家计划,随着“西气东输”和东海天然气的加快建设,都将为台州市引进天然气,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大气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规划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中远期采用天然气。根据《台州市天然气利用规划》,规划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出口处设置天然气气门站一座。 8.4.3 管网规划 压力级制

台州市区燃气管网压力级制采用高中压两级输配气。城区人口、建筑物密集较大,可采用小区中低压两级输配气。具体为: ——高压管线设计压力:2.50Mpa; ——中压管线设计压力:0.4Mpa; ——低压管线设计压力:5000Pa。 城区管网走向规划 高压管线。规划台州市区高压管道成环状布置,高压管道自黄岩门站出站后沿黄岩城区北部外围向东敷设,向西穿过永宁江后在黄岩城区东侧敷设至大环线,然后分为三路。一路向东敷设至椒江城区,再沿椒江城区西侧外围规划路向南敷设至路桥城区;另一路沿黄岩城区东侧外围规划道路向南敷设至大环线,然后向东敷设至路桥城区与椒江至路桥的高压管道衔接,

形成高压输气环网;最后一路高压支管沿椒江区的外围规划道路向东继续敷设供椒江热电厂用气。 中压管网。规划台州市区均采用中压一级制的供气压力级制,市区每个城区均设置两路中压供气点负责向城区供气,以确保供气的安全可靠性和管网布置的经济合理性。椒江、黄岩、路桥各城区及规划范围内的沿线各镇中压管道沿城区主要道路成环布置。 8.5 环卫工程规划

近期保留各区垃圾填埋场,加快建设压缩中转站,逐步实施分类袋装上门收集。近期在滨海工业区建设市级大型垃圾处理中心,包括焚烧发电、堆肥、综合利用等,集中处理市区垃圾。 9 城市减灾体系规划 9.1 防洪排涝规划 9.1.1 防洪潮工程规划 (1)防洪潮范围

台州城市防潮工程范围分为两个部分:椒江干流岸段。西起永宁江闸,东至牛头颈,全长12.2公里,称为口内段,分南、北两个岸段;东海塘岸段。东海塘起自岩头闸以南的海塘,有山东十塘、三甲九塘、金清十塘等海塘。 (2)设计标准

2020年末,规划台州市总人口达150万人口,远景250万人口。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规划黄岩永宁江两岸防洪标准应达到200年一遇,考虑到台州市为组团式城市,可分区设防,所以防洪标准调整为100年一遇;椒江两岸防洪潮标准应达到200年一遇;中心城海塘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 (3)江堤、海塘工程规划

综合考虑潮水位标高、波浪、涌浪爬高和安全超高,规划江堤、海塘主体建设工程有: 椒江干流堤线工程

规划椒江南岸三江口至岩头闸堤线长15.3公里,堤顶设计高程在9.02—9.26米(吴淞标高,下同),其中市区段考虑与港区相结合,做直立式江堤,堤顶设计高程为9.02米,其余堤线断面均为斜坡式。椒江北岸章安道头至老鼠山堤线共长6公里,市郊段、前所段的塘顶设计高程9.05—9.14米,口外段采用允许越浪形式,塘顶设计高程8.8米。 东海塘堤线

东海塘包括山东十塘和三甲九塘共长11.65公里,塘顶设计高程10.00-10.30米(考虑涌浪因素)。考虑十塘联围建设的需要,如果十塘建设获得批准,九塘海堤线建设应该外推至十塘。

永宁江中下游防洪工程

永宁江的治理方针是“上蓄、中疏、下控、利航”的原则,使上游长潭水库尽量蓄水拦洪,中游拓浚河道,建堤裁弯取直,增加泄洪能力,下游永宁江口建闸挡潮防淤。永宁江中下游主要防洪工程为:永宁江闸与河道整治。 9.1.2 平原地区排涝工程规划 (1)防洪排涝规划思路 中部平原水库蓄洪 东部平原河道蓄洪 重点防治西部山洪 调整水流加强置换 (2)治涝标准

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发展的需要,规划区排涝标准为二十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日排干。城区建筑物地面控制为:椒江组团5.35米以上,黄岩组团5.6米以上,路桥组团5.4米以上。

(3)主体规划工程

按照规划原则,确定台州市平原地区的主体蓄洪排涝工程有:

绿心平原水库工程。由峒屿、东山水库组成,湖区面积分别为256公顷、60公顷。平原水库位于绿心,规划建设成人工湖,以增加绿心的生态效应。

黄岩新开河工程,向南延伸连通鉴洋湖水系和金清河,以防西部山洪穿越路桥中心城区。规划河道用地宽度为100米,构成西环城河,连通永宁江水系与金清水系;

洪家场浦改道拓建工程。规划河道用地宽度为100米,沟通中部平原水库与东海;青龙浦拓建工程。规划河道用地宽度为100米,沟通永宁河与东海;此两条拓宽河道既有汛期蓄洪作用,又有调节平原地区河道水流方向的作用。 9.2 消防规划 9.2.1 规划原则

加强各类工程火灾预防,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灭火能力。 加强新区的消防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消防设施合理分布。

结合旧城改造,适当增建和改建、扩建消防站,增加消防设施,提高旧城区的灭火能力。 9.2.2 发展目标

规划到2020年,建立起消防基础设施完善、适应台州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消防设施体系。

9.2.3 消防设施规划 (1)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设置在城市外围的独立地区,并与民用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位于旧城区内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必须逐步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消防通讯系统规划

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台州市“119”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包括119接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大屏幕消防显示系统、公安消防执勤车辆全球定位系统、火场图形传输系统、重点单位监控系统。实现市区统一接警,以求最大限度达到警力、装备、信息共享,发挥灭火作战最佳效能。 (3)防通道规划

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必须按规范要求控制好消防通道。重点考虑旧城区、住宅小区、工业区的消防通道。特别是已建成的国道、省道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城区道路,严重影响消防紧急救援,应当通过改善交通条件、疏通路障等加以解决。 (4)消防供水规划

建设合用的或单独的消防供水管道,达到可靠的环状管网和双路供水要求。市政供水缺乏地区,设置单独的消防水池。 (5)消防站布局规划

按照每个消防站责任区保护面积为4~7平方公里的原则,设置消防站。 9.3 人防规划 9.3.1 规划目标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防工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3.2 人防规划 (1)总体防护能力

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的措施。控制老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将人口疏散到新区;按照

平战结合的要求完善城市道路系统,保证城市对外交通畅通,适应战时的疏散和救助;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应有一定的绿地和开敞空间,增强防空、防火、抗灾能力;积极防护,严密伪装,加强防卫、适时疏散重要防护目标;完善人防通信、警报系统,增设人防警报数量,增强人防通信、警报系统的抗毁能力;城市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管网,在满足平时生产、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同时考虑防洪、防灾要求;新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的工厂、仓库远离市中心区,对原有的进行搬迁和控制其数量、规模,加强防护管理,提高抗毁能力。

城市总体防护的具体实施按照“市级统一指挥,组团独立防护,连片街道基础配套,四层立体布局(地面建筑层、地下管线层、人防工事层、地下交通层),地上地下结合的多片、多层、多组群式的总体防护结构模式”进行。结合城市已建的疏散干道,实现椒江、黄岩、路桥之间的联系,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的总体防护能力。 根据市区人口规模,按照国家规定人均1平方米标准设置人员掩蔽工程,利用台州的山体优势,建设高等级、高抗力的防护工程。结合旧城改造、城市广场修建人防工程,实行平战结合。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地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兼顾人防需要。 规划在椒江组团设市人防指挥中心和备份指挥中心,并在各区建设区级人防指挥所。规划在椒江建设一处市级急救中心医院和一处急救医院,在黄岩、路桥各建一处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系统应与人员掩蔽工程相衔接。

市级统一指挥即平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人防办负责做好防空抗毁的指挥、方案拟制以及防空抗毁各项准备工作,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保存战斗潜力和支持前线作战。 (2)人防工程规划规模

人防工程规划总规模按照规划人口70%留城计算。根据人口预测,到规划期末2020年台州市建设用地总人口将达到150万人,按此计算,规划人防工程总面积105万平方米(不包括指挥所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配套工程及疏散干道面积)。 10 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 10.1 加快中心城市建设

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的功能,完善行政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教育中心、科技中心的职能,强化中心城区对市区、市域的综合服务功能,中心城区成为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模范。

10.2 加快基础设施整合

加快推进甬台温铁路、新机场、沿海大通道,104国道等对台州城市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区域基础设施的论证进度与建设进度。

加快推进供水、供电、污水、防灾、环卫、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促进各组团的基础设施共享,实现市区基础设施一体化。 10.3 农村城市化

本次总体规划范围位于城镇与乡村聚落密集的温黄平原,城市土地拓展将众多近郊村镇纳入城市发展区。城中村的改建,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性质转变,农民居住与就业安置,村镇民营工业再布局等问题。目前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解决“城中村”问题的方式各不相同,建议尽快开展“农村城市化”专题调研,制定一套适合台州客观实际的村镇聚落城市化策略。 10.4 推进城市户籍制度改革 完善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将在城区居住、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口纳入统一的城市人口的管理体系,促进人口向城区集中,推动城市化进程。 10.5 强化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的集中管理,加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监督中的

作用。建立台州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适时掌握土地资源的规划、建设情况,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能。 10.6 城市开发与经营

土地收益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一个城市的土地收益总量应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水平相适应。土地收益应主要投资于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以进一步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环境的美化,并使城市建设适度超前于经济发展。为达到这一目的,政府应扩大投放市场土地中“熟地”的比重,采取土地预征、年地租、年度土地出让总量控制、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等方式保障土地收益。形成“政府先投入-土地增值-招标拍卖-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城市总体规划将是政府管理城市公共事务、调控公共资源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运用现代公共管理方法,实现市场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双重目标。规划实施中应注重实现城市建设的“融资—投资建设—收益-再投资建设”的良性循环。

扩大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改变单一政府投资主体、单一财政来源的模式。通过财政、银行贷款、社会融资、民间投资等多种途径筹集城建资金。采取公共设施的有偿经营,基础设施收益抵押等多种办法进行城市建设。使城市建设成为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投资领域。

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会展中心、歌剧院、体育馆等公共设施,桥梁、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同时具有公共性与市场经营性,建议通过市场进行融资建设与经营。创建具有活力的、良性循环的、安全的城市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体系。 10.7 后续规划编制与专项研究

台州属于组团式城市,各组团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建议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尽快组织分区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细化公共设施、基础设施与各类用地安排,保证各项建设与投资项目(特别是近期工业区开发)的顺利进行,保证总规确定的各项规划意图的落实。对三个城区和其它重点开发地区制定“法定图则”,增强重大详规的法定性,法定图则”全覆盖。积极开展交通系统、社会设施、生态环境、绿心保护与开发、温黄平原区域轨道网络、城中村改建、工业用地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规划研究,增加规划研究与规划预案的储备。

10.8 强制性规划内容

按照《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的要求,制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落实规划强制性条款内容,增强强制性内容的刚性。在相关规划中进一步明确蓝线(水系)、、绿线(绿地)、紫线(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和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控制,确定各类禁止建设区的界线,确定“绿心”以及“东部开敞带”等生态保护区的公共产权边界。制定相关的规定,切实控制与保护生态敏感区。 10.9 规划宣传与教育

借助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积极策划宣传“新台州”,宣传“台州概念”。促进全市观念整合,扩大市民与外界对台州城市的认知。城市总体规划是未来台州城市发展的蓝图,规划通过之后,应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普及规划教育,振奋广大市民建设新台州的热情,同时让全社会形成自觉遵从城市规划、共同监督城市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10.10关于规划的调整

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确实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必须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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