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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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及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 适用范围 1.1 使用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事业部(子公司)管理责权利,适用于公司下属事业部、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1.2 管控模式

公司对各事业部(子公司)采用“目标总控、统一平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论功赏罚”的管控模式,内部交易也采用模拟市场运作。

1.2.1 目标总控:总部向事业部(子公司)下达经营指标和目标,含经济指标和目标,以及研发、市场营销的指标和目标,事业部(子公司)必须无条件遵从;同时公司总部制定事业部(子公司)运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事业部(子公司)必须遵守,在此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原则精神,制定制度解释、实施细则。

1.2.2 统一平台:公司致力于为事业部(子公司)提供统一的技术平台、市场营销平台、生产制造平台。对外公司是一个整体。涉及公司全局性工作,公司总部有权协调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工作和各事业部的资源。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由董事长任命,根据需要可以由董事会委托盛路通信经营班子进行日常经营监管。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经理采用总公司派出制,即由总公司派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命,日常工作受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代管,对总公司负责。未来根据需要,可虑人力资源经理也采用总公司派出制。

1.2.3 自助经营:在公司划定的经营范围内,各事业部(子公司)自主确定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各事业部的经营运作。

1.2.4 独立核算:各事业部(子公司)独立核算经营业绩,内部模拟市场结算。本身具备子公司独立法人形式的,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2.5 论功赏罚:公司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赏罚,各事业部的收益与目标达成密切挂钩。

2 事业部与子公司的计划与预算 2.1 滚动式三年规划与预算。

2.1.1 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应组织讨论确定三年计划与预算,三年计划与预算采用滚动方式,如2010年底要制定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三年计划与预算,2011年底要在原三年计划与预算基础上增加2014年的计划与预算,以此类推。

2.1.2 滚动式三年计划与预算在年度计划与预算提交时一并提交,经分管副总裁审核,总

裁经营例会讨论确认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执行。

2.1.3 滚动式三年计划与预算格式见附表1:滚动式三年计划与预算

各事业部2011年人均产值达到50万,以后每年必须实现人均产值增加5万。公司提倡各事业部多用机器、设备少用人工。 2.2 年度计划与预算

2.2.1 事业部(子公司)需要在每年12月20日前做下年度、下年度第一季度以及下年度第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经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经营例会讨论确认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执行。为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适应性,事业部应在预算中单独编列“机动资金”。事业部(子公司)总预算费用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标准。以后每个季度要提交下个季度的计划和预算,每个月要提交下个月的计划与预算。

2.2.2 每个月度事业部年度计划与预算格式见附件2:年度计划与预算 2.3 季度/月度计划与预算

各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每季度/月度要提交计划与预算。具体见7条事业部工作汇报机制。

3 事业部、子公司与公司本部的职责权限划分 3.1 职责划分

3.1.1 事业部(子公司)与公司本部工作职责划分

分工 公司总部 财务管理、审计、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实验室、信息化、体系管理、档案室、标准化、招投标管理、国际市场管理放在公司总部 事业部研发、工艺、中试、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仓储、货物快递、国内销售职能放(子公在事业部(子公司) 司) 物流:公司设立物流调度岗位统一调度,放在人力行政部,物流调度岗位每月统计各事业部分摊物流费用(事业部快递费用等专项运输费用计入该事业部物流费用,公用运输按货

品重量或体积分摊物流费用)交财务部。

3.1.2 事业部(子公司)间工作范围划分

事业部 微波无源事业部 基站工程事业部 分工 抛物面天线、微波天线、射频无源器件; 板型天线、全向天线、美化天线、系统工程、角型天线、背射天线、军品(利润的30%给相应生产的事业部)、专网; 终端有源事业部 个体终端用户使用的天线,如车台天线、固定台天线、汽车天线、RFID、GPS天线与GPS模块、CMMB车载天线、手机天线,有源设备与系统。 盛夫(室分)事业部 其他 自主寻找项目,制定商业计划书,公司论证评审通过,投资 八木天线、吸顶天线、壁挂天线、对数天线、五金加工; 3.1.2.1 各产品事业部(子公司)按划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确定市场规划、产品规划等,可以提出产品改变、资源配置要求,公司论证确定后执行,但不得越界形成内部竞争,各事业部(子公司)的产品做不出来,公司处罚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接得其他事业部(子公司)的订单,必须无条件按经营范围转给对应事业部(子公司),业绩计入对应事业部(子公司)。

3.1.2.2 公司有权根据整体需要调配事业部(子公司)人财物资源,事业部(子公司)必须服从大局,人财物在内部的调配实行内部模拟结算,公司制定人员、仪器、设备使用结算标准。

3.1.2.3 事业部(子公司)之间采购比照市场机制,采用招标方法,同等质量、价格下内部优先。如因其他事业部质量、成本、交期不能满足,可以对其他事业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不能整改达到要求,则完全可以不向内部事业部采购。如果事业部未经以上程序对外采购价格高于对内采购价格,公司通过审计追究事业部总经理责任。

3.1.2.4 事业部(子公司)间是竞合关系,不得形成相互间恶性竞争,事业部(子公司)要相互合作拓展市场。海外客户归公司市场营销部管理,市场营销部由公司统管,对应业务进入各事业部(子公司),由事业部(子公司)按销售额的10%进行内部转移;事业部

(子公司)间非共有国内客户的营销工作,由各事业部(子公司)自行负责;事业部(子公司)间共有国内客户(如华为、运营商等),如果客户已经按产品线或事业部划分,且划分口径与盛路通信基本相似的,针对这些客户的营销工作由各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事业部(子公司)间其他共有的国内客户采用“谁历史销售额大、谁销售潜力大,谁布局”的原则,其他事业部(子公司)共享其市场营销资源。

3.1.2.5 为其他事业部(子公司)完成的销售额(非集采)可以按销售额的8%进行内部转移(不再另行分摊市场营销费用、人工费用等);为其他事业部(子公司)完成的销售额(集采)可以按销售额的3%进行内部转移(含外部采购,当外部有更低价格产品时,可以要求对应事业部从外部采购,不再另行分摊市场营销费用、人工费用等);采用代理机构的(以后签订代理机构涉及其他事业部的,需要与其他事业部沟通)采用整体打包方式,各事业部(子公司)平进平出,销售收入归对应事业部(子公司),利润归完成销售的事业部(子公司);代理事业部(子公司)业绩达不到其他事业部(子公司)要求时,该事业部(子公司)可以派出人员加强;事业部(子公司)不得将其他事业部(子公司)的订单转给外部竞争对手;各事业部(子公司)相互间能够达成比以上约定更加优惠的内部转移条件的,需要公司协助结转的,需要报备财务部。由业务员提出内部转移申请,相关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确认后,交财务部进行数据处理。

3.1.2.6 未经过其他事业部(子公司)授权区域,不得在该区域擅自销售其他事业部(子公司)的产品,应该将信息转给其他事业部(子公司)在该区域的对应人员或事先征得其他事业部(子公司)营销部经理的同意,以免打乱对应事业部(子公司)的工作部署。 3.1.2.7 各事业部(子公司)间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特别是涉及其他事业部(子公司)产品的价格时,以其他事业部(子公司)正式的价目表为依据,价格变动必须事先请示对应事业部(子公司)营销部经理同意;销售其他事业部(子公司)产品,因报错价格等导致其他事业部(子公司)的损失,由实际销售的事业部(子公司)承担。

3.1.2.8 各事业部(子公司)代理其他事业部(子公司)销售的,要做准确的销售预测,如果因为提供不准确的销售备货信息最终不能形成销售,导致其他事业部(子公司)产品积压,由代理事业部(子公司)承担其他事业部(子公司)的对应库存积压损失的70%。 3.1.2.9 各事业部(子公司)针对同一个客户同时派出销售人员的,同时客户没有按对应产品线划分的,各事业部的业务员在对同一客户行动时应事先协调行动,必要时由公司总裁或营销副总裁进行工作协调。如果某个事业部(子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同一个客户一再工作失误导致影响其他事业部(子公司)业绩时,公司可以针对该客户强制要求该事业部(子公司)的销售由其他事业部(子公司)代理。

3.1.2.10 各事业部(子公司)向共同客户销售产品与服务时,不得故意损害其他事业部(子公司)利益或贬低其他事业部(子公司),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当事人,并处当事人所在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300元罚款。

3.1.2.11 各事业部(子公司)采购其他事业部(子公司)的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经过加工后销售给客户的,对应采购的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的价格部分计入对应事业部(子公司)的业绩,并由对应生产的事业部(子公司)依据内部采购订单报财务部备案。 3.1.2.12 各事业部(子公司)联合销售,或公司统一协调销售,协商以某事业部的产品作策略性牺牲时,造成对该事业部的损失由相关其他事业部根据收益分摊。

3.1.2.13 各事业部(子公司)不得直接给其他事业部人员薪金、补助、提成等报偿,如有违反对相应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罚款500元,公司追回给相关人员的相应报偿。 3.2 岗位设置。

各事业部(子公司)根据以上分工,与人力行政部一道确定事业部(子公司)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原则上岗位设置要求如下:

3.2.1 总经理:事业部(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3.2.2 副总经理:事业部(子公司)原则上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事业部(子公司)业务规模确定:事业部(子公司)营业额 1.5亿以下、利润2000万以下,设副总经理1名;业务每增加满5000万、利润增加满700万(两个指标必须同时达到)可以增设副总经理1名,最多副总经理不超过4名;

3.2.3 部门负责人:事业部(子公司)之下部门负责人定为部门经理、总监:事业部(子公司)营业额 1.5亿以下、利润2000万以下部门负责人定为部门经理,事业部(子公司)营业额 1.5-3亿、利润2000-4000万,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定为总监、其它部门负责人定为部门经理经理;事业部(子公司)营业额 3亿以上、利润4000万以上,部门负责人全部定为总监;

3.2.4 部门经理以下设主管、主办、助理三级; 3.3 人员编制。

人力行政部根据事业部(子公司)的人均产值和薪酬预算来监控事业部(子公司)的人员编制,每年12月前确定下年的人员编制。 3.4 制度规范。

各事业部(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统一的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在此基础上可以制定细化的适用于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3.5 权限划分 3.5.1 权限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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