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制裁银行必须应对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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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制裁银行必须应对有道

2012年05月24日 16:32 《中国外汇》

作者/王腾 编辑/《中国外汇》记者 韩英彤

冷战时期,贸易禁运、金融封锁、出口管制等经济制裁措施成为一些大国维护国家利益,推进外交政策的重要手段。“9·11”事件之后,为了加大对恐怖融资的打击和制裁力度,美国通过了《爱国者法案》,该法案奉行的“长臂管辖原则”,把全球商业银行绑在了美国反恐反洗钱的战车上。

近年来,国内银行不断加大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力度,引进黑名单过滤和查询系统,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制裁形势。2006年10月,我国通过了《反洗钱法》,法律要求银行履行监控洗钱和恐怖资金的义务。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报告和处理涉嫌恐怖融资的业务进行了细化。

实际业务中,银行不仅要加强对受制裁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办理受制裁业务;更重要的是针对非受制裁业务,能够给客户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合理的汇款线路,规避制裁风险。 案例说话 缅甸案例

开证行:缅甸某外贸银行 (美国制裁对象) 进口商:缅甸某公司 (非制裁对象) 承运人:国内某大型海运公司 (非制裁对象) 出口商品:轮胎 结算币种:欧元

账户行:某欧资主要欧元清算银行

2012年4月,国内某公司向银行提交出口缅甸的单据一笔。5月3日,国内银行顺利收到对方付款。

点评:在这笔业务中,开证行为美国制裁对象、非欧盟制裁对象。因此,使用欧元清算可达到规避美国制裁的目的。 古巴案例

开证行:古巴某国民银行 (美国制裁对象) 进口商:Caribbean Co。(非制裁对象) 承运人:法国某航运公司 (非制裁对象) 卸货港:古巴港口 出口商品:洗衣粉 来证币种:美元 付款期限:1年远期 结算币种:欧元

账户行:国内银行法兰克福分行

2011年5月,某日化公司向国内银行提交出口古巴的单据一笔。2012年5月,远期单据到期后,出口商顺利通过国内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收到欧元付款。 点评:古巴来证有个特点:来证币种为美元,但是允许出口商选择使用欧元清算,以规避美国对古巴的制裁。因此,本笔业务中,出口商选择使用欧元结算货款。

黎巴嫩案例 案例1

开证行:黎巴嫩某国民银行(非制裁对象) 进口商:黎巴嫩Naim Co。(非制裁对象) 承运人:英国某物流公司(非制裁对象) 出口商品:压滤机 收汇币种:欧元

通知行/议付行:美国某知名银行上海分行

2011年6月,某公司向银行提交出口黎巴嫩的单据一笔。

点评:由于某些黎巴嫩银行与国内银行没有代理行关系,或者由于黎巴嫩银行与欧美银行有某些资金代理协议,很多黎巴嫩银行的信用证不通过国内银行通知,而是通过在华欧美银行通知并办理议付。通过欧美银行办理信用证通知或者

议付,会为规避制裁提供一定的帮助。因为欧美银行在通知信用证时将对开证行、进口商、出口商品、原产地等信息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调查,只有这些信息符合其内控规定,方才通知信用证。因此,只要欧美银行通知了信用证,便说明信用证相关信息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规定。在后续的业务中,我们只要认真落实承运人、货运代理和运输工具等信息是否违反相关制裁规定即可。 案例2

开证行:黎巴嫩某银行(非制裁对象) 进口商:黎巴嫩某公司(非制裁对象) 承运人:丹麦某航运公司(非制裁对象) 出口商品:遮阳伞 收汇币种:美元

偿付行:美国某主要清算银行

2011年7月,某公司向银行提交出口黎巴嫩的单据一笔。

点评:黎巴嫩来证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信用证通常根据币种不同选择欧美银行作为偿付行。这也为进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前期调查提供一定的帮助,因为黎巴嫩开证行在授权欧美银行偿付时,将会把业务相关信息告知偿付行。如果欧美银行愿意偿付,就说明其已经进行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调查。 苏丹案例

开证行:奥地利某银行 (非制裁对象) 进口商:苏丹Heizfried Co。(非制裁对象) 承运人:比利时某航运公司(非制裁对象) 卸货港:苏丹港口 出口商品:白板纸 结算币种:美元

2011年6月,某造纸公司向国内某银行提交出口苏丹的单据一笔。 点评:由于苏丹受到联合国、欧盟和美国的三重制裁,尤其是美国对其实施全面制裁(2011年7月9日,南苏丹宣布独立,银行在实务中应对苏丹和南苏丹的业务进行区别对待)。因此,即使本笔业务的开证行、进口商、承运人、出口

商品等内容不受美国制裁,仍然不能轻易使用美元清算。此外,由于本笔业务的开证行是一家奥地利银行,该行能够顺利开证说明相关业务信息是符合欧盟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的。鉴于以上情况,国内银行建议出口商将结算币种改为欧元,出口商接受建议,7月中旬顺利收到对方付款。 叙利亚案例

开证行:国内某银行(非制裁对象) 进口商:国内某纺织企业(非制裁对象) 出口商:叙利亚某公司(非制裁对象)

通知行/议付行:叙利亚商业银行(美国制裁对象) 进口商品:棉短绒 开证币种:美元 结算币种:欧元

2011年1月,某纺织企业向国内某银行申请开立进口叙利亚棉短绒信用证一笔。

点评:叙利亚商业银行不仅在美国财政部OFAC拟定的SDN名单内,而且该行于2004年5月被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认定为有严重洗钱行为的金融机构。开证行在开证时忽略了这一点,不仅在该笔业务中使用美元清算,而且通过叙利亚商业银行通知信用证。后来,出口商通过叙利亚商业银行提交了美元单据。在开证行付款时,由于叙利亚商业银行受到美国制裁,付款被账户行退回。 应对之道

增强制裁防范意识。近年来,国际社会针对恐怖主义和支恐国家的制裁力度越来越大,这些制裁措施已经对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银行、企业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都要加强制裁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客户背景调查,避免陷入受制裁业务,导致单据被扣押,资金被冻结的被动局面。目前,很多国内银行在防范制裁风险方面还存在严重不足,尤其是中小银行,不仅没有黑名单过滤及查询系统,甚至没有基本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可想而知。

制定相应应对措施。由于我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联合国安理会所做出的制裁决议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实务中,对于联合国制裁的业务,要禁止办理;对于受美国制裁的业务,要避免使用美元清算,或者避免通过美资银行办理业务;对于受到欧盟制裁的业务,要避免使用欧元清算,或避免通过欧资银行办理业务,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资金损失。其次,审慎处理涉嫌受制裁国家(敏感国家)的业务。虽然某些国家受到国际制裁,这并不意味着国际社会对其进行全面封锁。

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研究交易商品是否属于禁运物资,业务的当事人(如进出口双方、当事银行、保险公司、承运人、货代公司、运输工具等实体和个人)是否受到制裁。如果仅仅是进出口双方所在国家受到制裁,交易各方没有被列入制裁名单,银行应当密切关注,审慎处理。

高度重视美国制裁。与联合国和欧盟的制裁措施相比,美国的制裁措施最严厉,制裁范围最广泛,制裁力度最大。因此,要高度重视美国财政部拟定的制裁名单,对于美国制裁的国家和业务,要避免使用美元清算,建议使用其他币种清算。在上述案例中,缅甸、古巴和叙利亚银行都是美国制裁的对象,采用美元清算将会导致资金被冻结的严重后果。但这些银行并没有受到欧盟的制裁,改用欧元清算可以帮助客户实现安全结算。

重视事前调查作用。在黎巴嫩案例中,欧美银行无论作为信用证的通知行、议付行还是偿付行,都可以起到对业务当事人进行事前调查的作用。在苏丹案例中,欧洲银行作为开证行也起到了很好的事前调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出口方的银行只要做好承运人、货运代理和运输工具的背景调查就足以保证业务能够顺利收汇。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8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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