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汇编(doc 47页)(正式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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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目 录

一、总说明 ……………………………………………………………… (2) 二、报表目录 ……………………………………………………………… (4)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式

1.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3. 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 (7) (二)综合定报表式

1. 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 (8)(三)基层2009年江西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年报表式

1. 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生产、购进、销售与库存量(GP601表) (9) 2.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10) 3.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 (11) (四)基层定报表式

1.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10) 2.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 (11) 3.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12) 4. 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 (13) 四、附录

(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 (14) (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20) 附表一: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41) 附表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42) 附表三: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 (43)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省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是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统计调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拟订的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2.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6)

(三)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由省直有关部门上报;能源报表中“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由联网直报企业网上直报;“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调查方法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自行确定;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范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根据相关指标计算和填报。 (四)统计范围:

本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统计范围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但有些报表的统计范围也有不同,各表的统计范围详见“二、报表目录”中的规定。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五)上报要求:

1、本报表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的编码,各设区市应严格按照统一的指标代码、计量单位、文件格式上报。

2、各设区市辖区内企业不含省电力公司的供电企业、江西矿冶局所属工业企业。省电力公司的供电企业由江西省电力公司统一上报;江西矿冶局所属工业企业统计报表上报江西矿冶局,由其核转省统计局一份。江西省电力公司、江西矿冶局的统计报表按照设区市上报时间报送省统计局。(六)变动说明: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1表)报规模以上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的月度报表,报送时间改为月后9日前。在补充资料的“上年同期”中增加“火力发电投入”:本期“工业总产值”改为“工业总产值(现价),增加“工业总产值(上年价)”;所有“工业总产值”的计量单位“万元”改为“千元”。

2、“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报规模以上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的月度报表,报送时间改为月后12日前报送。 调整“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见附录)。

3、“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2008年报按经济普查方案执行。

二、报 表 目 录 表 号 (一)综合年报表

P303-1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年报 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年报 同上 同上 5月底前 电子邮件 同上 10 1 表 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码 P303-4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同上 表 号 P109表 表 名 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报告 统计范围 期别 年报 全省铁路、民航、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及石油经营企业 半年报 与表中所列各指标统计范围相同 报送单位 省直有关部门 报送日期 及方式 3月底前 邮寄报表 页码 12 (二)综合定报表 P406表 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 同上 年度为5月底前;半年为7月20日前;电子邮件 3月10日前电子邮件或网上直报 同上 13 (三)基层年报表

*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P201-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各设区市统计局 27 年报 GP601表 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生产、购进、销售与库存量年报 辖区内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工业法人企业 同上 28 同上 3月10日前 电子邮件 22 (四)基层定报表 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各设区市统计局 月(季)后9日前, 1月免报;电子邮件或网上直报 27 P201-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月报 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辖区内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和回收利用的规模季报 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月报 上的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和回收利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半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报 人企业 同上 同上 28 P207表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同上 月后12日, 1月免报;电子邮件或网上直报 年度为3月10日前;半年为7月15日前;电子邮件 29 P206表 工业企业水消费 同上 29 注:带“*”基层年报表式,以基层定报表式代替。 三、调 查 表 式 (一)综合年报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表 号:P303—1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18号 有效期至:2008年6月

指标名称 甲 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 1.年初库存量 2.一次能源生产量 3.回收能 4.外省(区、市)调入量 5.进口量 6.我轮、机在国外加油量 7.本省(区、市)调出量(-) 8.出口量(-) 9.外轮、机在我国加油量(-) 10.年末库存量(-)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 1.火力发电 2.供 热 3.煤炭洗选 4.炼 焦 5.炼 油 6.制 气 其中:焦炭再投入(-) 7.煤制品加工 三、损失量 其中:运输和输配损失 四、终端消费量 (一)第一产业 其中:农、林、牧、渔业 (二)第二产业 1.工业 其中:用作原材料 2.建筑业 (三)第三产业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讯业 2.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3.其他 (四)生活消费 1.城镇 2.农村 五、平衡差额(+、-) 六、消费量合计 续表 焦炉 其他 煤炭 其他 石油 原煤 洗精煤 煤制品 焦 炭 煤气 煤气 代码 合计 洗煤 合计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亿立 (亿立 (万吨) (万吨) (万吨) 方米) 方米)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1 2 3 4 5 6 7 8 9 液 化 炼 厂 天然气 其他石 其他焦 热 力 电 力 其他能源 原 油 汽 油 煤 油 柴 油 燃料油 石油气 干 气 (亿立方油制品 化产品 (万百万(亿千瓦(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米) (万吨) (万吨) 千焦) 小时) 标准煤)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第一部分“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免报。

2.本表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3. .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1(煤炭合计)=2+3+4+5;9(石油合计)=10+11+12+13+14+15+16+18。

(2)行平衡关系:37(平衡差额)=01+12-21-23;38(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加工转换部分的全部负值求

和后取绝对值)+21+23;01(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02+03+04+05+06+07+08+09+10+11;1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13+14+15+16+17+18+20;23(终端消费量)=24+26+30+34;18≥19;21≥22;24≥25;26(第二产业)=27+29;27≥28;30(第三产业)=31+32+33;34(生活消费)=35+36。 4.报送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综合机关名称: 指标名称 甲 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 1.年初库存量 2.一次能源生产量 3.回收能 4.外省(区、市)调入量 5.进口量 6.我轮、机在国外加油量 7.本省(区、市)调出量(-) 8.出口量(-) 9.外轮、机在我国加油量(-) 10.年末库存量(-)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 1.火力发电 2.供 热 3.煤炭洗选 4.炼 焦 5.炼 油 6.制 气 其中:焦炭再投入(-) 7.煤制品加工 三、损失量 其中:运输和输配损失 四、端消费量 (一)第一产业 其中:农、林、牧、渔业 (二)第二产业 1.工业 其中:用作原材料 2.建筑业 (三)第三产业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讯业 2.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3.其他 (四)生活消费 1.城镇 2.农村 五、平衡差额(+、-) 六、消费量合计 续表 200 年

代码 原 煤 洗精煤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1 2 其他 洗煤 3 煤制品 焦 炭 4 5 表 号:P303—4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18号 有效期至:2008年6月 计量单位:万吨标准煤 焦炉 煤气 6 其他 煤气 7 原油 8 汽油 9 热 力 电 力 合 计 液 化 炼 厂 其他石 其他焦 其 他 煤 油 柴 油 燃料油 天然气 石油气 干 气 油制品 化产品 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能 源 当量值 等价值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P303-1表乘以折标准煤系数生成,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报送。

2.平衡关系:

列关系:23(合计当量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0+22

24(合计等价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9+21+22

上述两式不适用第38行消费合计。

行关系:37(平衡差额)=01+12-21-23; 01(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02+03+04+05+06+07+08+09+10+11;1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13+14+15+16+17+18+20;23(终端消费量)=24+26+30+34;18≥19;21≥22;24≥25;26(第二产业)=27+29;27≥28;30(第三产业)=31+32+33;34(生活消费)=35+36。

38行1至22列的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加工转换部分的全部负值求和后取绝对值)+21+23; 38行23、24列的消费量合计=1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21(损失量)+23(终端消费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x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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