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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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一、基础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申请、听证、变更与延续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村民的认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居民委员会决定事项和程序、居民委员会财产的认定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居民委员会成员、集体事项决定程序、集体财产的认定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及其司法解释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程序、民事法律行为、行为、委托代理行为、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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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所有权性质的认定、不动产所有权认定、不动产权利的注销方式、共有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宅基地认定、担保法律关系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合同订立主体的认定、合同效力的认定、合同转让、合同全面履行的认定、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的认定、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等。

7.《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及其司法解释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结婚的法律效力、夫妻共有财产认定和分割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权丧失、遗产认定及分割等。

二、土地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修订)》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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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取得方式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出让方式、土地用途的变更等。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修订)》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必须招、牌、挂的用地范围,招、牌、挂的程序等。

三、规划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的修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建 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违法建筑的处罚等。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审查和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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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类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

五、房产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 【时效性】已被修订

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房地产抵押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等。

2.《房屋登记办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制度和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制度,如办 理程序、申请材料、房产证注销等。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公共利益有严格界定、政府是征收补偿主体、征收补偿方案应公开且应注重公众参与、补偿应保证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且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先补偿后搬迁、禁止以暴力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取消行政强制拆迁、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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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广东省“三旧”改造相关政策法规

1.《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2013修订)》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条件、组织章程修改程序、收益分配制度、应当履行的职责、享有的权利等。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充分认识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三旧”改造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合理确定“三旧”改造范围、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三旧”改造、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推进“三旧”改造;分类处置,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

3.《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认真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符合条件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安排“三旧”改造用地周转指标;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的处理;分散土地归宗;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等。

4.《关于办理“三旧”改造涉及完善征收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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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三旧”改造涉及完善征收手续方案的上报方式、 “三旧”改造涉及完善征收手续方案的审查部门等。

5.《印发< 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规函【2011】304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充分认识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凸显规划在“三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等。

6.《关于减免“三旧”改造回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通知》(粤财综【2011】74 号)及《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标图建库入库标准、标图建库调整资料要求等。

7.《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99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建立“三旧”改造地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三旧”改造规划实施的指导、规范“三旧”改造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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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管辖范围、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征收补偿决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况等。

9.《关于依法稳妥处理涉“三旧”改造纠纷案件的通知》(粤高法【2012】217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七、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法规

1.《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穗府【2008】8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处置方式、利用原有建筑物从事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第三产业的办理程序、申请将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等。

2.《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关于“农转居”涉及土地征收政策问题、土地和房屋确权问题、社区配套建设问题、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人员户籍管理问题、人员就业问题、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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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3.《印发广州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9】36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4.《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掌握好“三旧”改造政策范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快完成改造任务;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分类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各区在“三旧”改造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各级积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旧”改造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等。

5.《关于加强市“三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穗旧改联字【2010】2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使用范围和管理机构、专项资金来源、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管理程序、规划编制与研究和政策调研经费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经费使用、扶持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等。

6.《关于加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的意见》(穗旧改联字【2010】3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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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和管理机构、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总额确定、复建安置资金监管和其他规定等。

7.《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穗旧改联字【2011】3 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内容包括:使用范围、一般规定、土地出让收入收缴程序、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管理等。

8.《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有关程序的通知》(穗旧改办【2011】51 号) 内容包括:改造项目启动程序、选择合作企业程序、改造方案编制和报批程序、改造方案实施程序、城中村改造中的监督程序等。

9.《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成本核算指引(试行)》的通知》(穗旧改办【2011】53 号)

内容包括: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的核定、城中村改造范围内集体经济物业复建总量的核定、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规划的市政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设施用地成本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费用的确定、城中村改造中临迁费标准确定、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改造成本构成等。

10.《关于印发< 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指引> 的通知》(穗旧改办【2011】70 号)

内容包括:“自行改造、补缴地价”改造审批、“公益征收,合理补偿”改造审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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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让、收益支持”改造审批等。

11.《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 号)》

内容包括:强化政府引导、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能力,优先储备、完善旧厂房改造项目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推进“城中村”改造等。

八、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指引

1.《“城中村”改造范围和编制指引审批》《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试行)》 内容包括: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工作流程、规划主要内容及要求、规划成果要求等。

2.《关于明确城中村改造纠纷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穗函【2008】16 号) 内容包括:城中村改造方案、补偿标准等讨论表决的依据、因城中村改造引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间的纠纷的处理办法。

3. 《关于发布城中村改造复建成本标准指引的函》(穗旧改函【2010】9 号) 内容包括:城中村安置补偿标准、广州市三旧办关于拆迁复建方案的测算原则等。

4.《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穗旧改函【2010】22 号)《“三旧”改造项目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工作指引》(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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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cx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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