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慰问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08 07:32:28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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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讨论稿)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

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将“暖心聚力工程”做到实处,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慰问包括:教师生日、患病住院(工伤)、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事、节日慰问等。慰问以学校工会牵头,会同学校行政共同进行。

一、生日慰问:

积极实施“温馨工程”,在教职工生日来临时,由学校工会告知,校长给过生日的教职工发微信,祝贺生日。庆祝活动自行安排,全体教职工参加庆祝。

二、教职工患病住院(工伤)、女教职工分娩慰问:

1.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一周以上,(以工会主席或校长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学校领导进行看望慰问,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上,县级医院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慰问费400元;市级医院一次性超过5000元的慰问费400元,省级医院一次性超过10000元的慰问费400元左右。患重大疾病者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增加慰问金;同时由工会牵头组织老师共同前往慰问(省、市派代表),教师个人慰问金自定。

2.学校女教职工分娩的(初婚正常分娩),由工会前往慰问(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慰问金标准为300元。

3.在县外医院住院的教职工,学校暂时不能前往看望的,待康复回校后补发慰问品或等额的慰问金。

4.生病住院的教职工,原则上学校每年只慰问一次。 5.对离退休教职工住院的,由学区工会慰问。

三、丧事慰问:

1.学校教职工去世的,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将该教工去世的时间、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学校派车前往吊唁、守夜,学校慰

问金600元、送花圈一个。若学校因故(如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学校有重大活动等)不能派人派车前往吊唁的,请家属代表学校工会送花圈一个,慰问金600元(花圈、慰问金由家属向学校领取),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如唁电、短信、电话等)进行慰问;同时由工会派车、组织教职工前往吊唁,教师个人慰问金自定。

2.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教职工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在第一时间将该教职工的亲属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学校派车前往吊唁,送花圈一个、慰问金300元。若学校暂不能派人派车前往慰问的,请家属代表工会送花圈一个、慰问金300元(花圈来校报账、领取慰问金300元),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如唁电、短信、电话等)进行慰问;在县内的,由工会派车、组织教职工前往吊唁,教师个人慰问金自定。

四、其它慰问 :

1.学校教职工有其他红白事业(祖父母去世、直系亲属患病、收亲嫁女、升学搬房等)的,在告知工会后,学校不进行慰问或庆祝,也不组织老师进行慰问或庆祝;由工会通知转告其他老师,教师个人慰问或贺金自定。

2.春节期间,工会和学校领导对困难职工家庭、因公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等的慰问,标准视财力而定。

3.在岗的女职工,“三·八”妇女节由学校进行慰问或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标准每人100元。

4、在岗教职工的子女(出生—小学六年级),“六·一”儿童节由学校工会进行慰问或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标准每人100元。

5、在岗教职工的退伍军人,“八一”建军节由学校进行慰问或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标准每人100元。

6、在大众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的教师节学校慰问金每人100元,老人节学校组织开展活动;离退休教职工的其他慰问由学区工会负责 。

7、教职工退休:学校慰问金每人300元(可用物品代替)。

五、本制度在全校教师会通过后,自二0一四年十二月八日起执行。

平江县大众学校 2014.12.1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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