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安全警示教育季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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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教育季培训教案

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忻州市宁武县西马坊乡大辉窑沟煤矿特大塌陷事故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

该矿为村办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年,本是应关闭矿井,资源整合方案却批准该矿为单独保留矿井。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2005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行发〔2005〕182号文件批准该矿进行采煤方法改造,事故发生前正在进行改扩建施工。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采空区存在自燃火区,采空区上方的老空区与地表露头煤沟通。由于采空区自然发火,致使采空区煤柱对上覆煤、岩体的支撑强度逐渐降低、空顶面积加大,加之急倾斜露头煤和岩石风化及多日降雨等因素,导致采空区突然大面积塌陷,地表积水和老空水瞬间涌入火区,产生高温高压水煤气,摧毁火区密闭,并伴随有毒有害气体冲入作业地点,造成灼烫和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三)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查清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当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段建国和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山西煤矿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安全监

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宁武县县政府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 (四)人员伤亡及抢救情况

当时该矿井下共有34人作业,事故发生时3人自行升井。 在随后的抢救中,14人被救出井,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被困的17人均已死亡,遗体已被发现。

(五)处理结果

矿方有关当事人和资金账户已被公安部门控制和冻结。 (六)案例总结

我们要从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根据我矿现采掘工作面及全井田的水文地质条件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地质灾害的制度:

1、切实加强煤矿采空区和地面沉陷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采区的顶板管理,对坚硬顶板、不能随采随放的,应采取强制放顶或充填措施,杜绝采空区大面积悬顶。

3、与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回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

4、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掌握基本自救常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5、加大对井下火区的管理力度。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必须制订和完善防灭火制度。如井下存在火区必须健全火区的管理制度,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发火点,严格防火墙的质量标准,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

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火区封闭不严或有地面水、采空区水进入火区等异常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禁止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6、切实加强汛期的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十六字原则,继续开展我矿水害隐患的排查摸底,探明我矿自身采空区、周边煤矿采空区积水和地面水源的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7、要定期对本矿及相邻矿井采空区的调查,对发现的地面裂缝及塌陷区要及时进行治理。

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

王家岭矿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该矿所在区域小窑开采历史悠久,事故发生前该矿井田内及相邻共有小煤矿18个。该矿由中煤能源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合资(各占50%股份)组建的华晋焦煤公司开发建设。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碟子沟项目井巷工程由中煤能源集团下属的中煤建设集团第一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六十三处)施工,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迪监理公司)负责监理,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电法勘探研究所承担井巷探测项目。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三)事故救援

王家岭矿发生透水事故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调动一切力量和设备,千方百计抢救井下人员,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张德江副总理已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立即组织研究,即与山西省政府副省长陈川平、中煤集团董事长王安和山西煤监局主要负责人通话,对抢险救援提出要求,并向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出抢险处理工作意见。要求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配合当地政府全力组织抢救,科学制定救援方案,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并进一步查清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随后,骆琳、赵铁锤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组已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人员伤亡及抢救情况

在整个事故现场有7支矿山救护队,200多人正在展开紧急地救助,同时有两支医疗队,20多个医疗人员,20多个救护车也在随时待命,对抢救出来的伤员进行救助。抽水的情况是已经安装了水泵5台,每小时的抽水量在150到200立方米/小时,同时还安装有两台抽水量为450立方米/每小时的大型水泵。

事发时共有261人在井下作业,其中108人升井,153人被困井下。随后115人被抢救安全升井,38人遇难。

(五)损失及处理结果

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经查,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对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9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名企业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中煤能源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华晋焦煤公司处以225万元罚款,对中煤一建公司处以210万元罚款。 (六)案例总结

我们要从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根据我矿现采掘工作面及全井田的水文地质条件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治水制度:

1、建立完善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2、尽快健全各类防治水基础台账和图件,为全矿防治水工作做基础; 3、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强化超前探设计措施执行; 4、完善矿井防排水系统,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5、制定井下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不定期进行水灾避灾演练。

6、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掌握基本自救常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7、在各种勘探成果资料基础上,利用一切手段进一步查明矿井及周边矿井采空积水情况,构建透明地质平台。

8、做好水文地质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

9、加强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做好矿井涌水量监测。 10、严格执行隔离开采。

11、经水质化验,15#暗斜井淋水为12#煤层顶板、15#煤层顶板含水层出水。为有效治理暗斜井淋水,保障我矿15#煤层井巷工程的正常开展,现已委托外单位对主副暗斜井进行井筒注浆堵水治理,待15#煤层巷道和水仓形成后,对顶板水进行打钻疏水。

12、按相关要求,对回采工作面进行采前无线电坑透及电法: (1)2011年5月,对9#煤层090201工作面进行坑透和电法勘探。并对上部及相邻采空区进行专项打钻探放水;(2)2011年8月,对9#煤层090202工作面进行坑透和电法勘探。并对上部及相邻采空区进行专项打钻探放水。

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东滩矿12.6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简要经过

1999年12月6日早班,煤质科采煤样工于金勤、闵令秋二人,下井到4306综放面顺槽皮带采取煤样,至当天下午16时仍未升井,经派人寻找,在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处找到,二人已窒息死亡。 四、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后,通风工区测风员李扬在检查通风系统时,发现48轨至四采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敞开约400mm,造成部分风流短路,使通过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风量减少。但该风门关闭后,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瓦斯积聚并未消除。因此,48轨至四采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敞开,并不是导致4308运顺闭内气体泄出的直接原因。

12月5日,东滩矿对四采区上部通风系统进行了调整,即在48轨设了一组调节风门,使调节风门两侧风流压差大幅度增加,致使采空区气体从压力较低的4308运顺闭等处大量涌出。这组调节风门同时使48轨的风量由497m3/min降低到263 m3/min,再由四采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漏风约25 m3/min,4308消火道短路210 m3/min,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通过风量只有28 m3/min。两个因素相加,造成了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瓦斯(采空区气体)大量积聚。

当48轨至四采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敞开约400mm时,四采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漏风增至50 m3/min,4308消火道短路187 m3/min,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通过风量只有26 m3/min。由此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48轨至四采

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敞开约400mm,对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影响并不大,从而也否定了48轨至四采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敞开约400mm是导致采空区气体涌出的原因。 二、事故教训

在进行通风系统调整时,应特别注意整个系统调整前后的压能变化情况、风量变化情况,找出变化后的压能最低点,并采取防止采空区瓦斯泄出和积聚的措施,并注意观测。这是东滩矿12月5日的通风系统调整,给我们的深刻教训。

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管理,防止出现微风巷道,特别是和采空区有漏风联系的巷道。东滩矿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长期处于微风状态(风速只有0.1m/s),并且一直未被发觉,这是通风管理的严重失误,也是这起事故给我们的深刻教训。

加强对风门的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东滩矿48轨至四采回风上山联络巷风门敞开400mm,虽然不是导致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瓦斯积聚的原因,但是,却暴露了我们管理上的漏洞。该组风门既连通采区回风,又决定该处角联分支通风状态,然而既无开关闭锁,又无状态遥讯。

本次瓦斯积聚的原因是采空区瓦斯大量涌出,而诱发采空区瓦斯突然涌出的因素,还可能是煤仓、溜煤眼放空。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区域性均压系统。

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东滩矿4309溜煤眼(通四采区上部中间皮带巷)自10月16日起,时常出现CO超限(13:00~17:00),但一直未汇报。这次,处理时,采用调风的办法,引起4308消火道西联络巷瓦斯大量积聚。

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

江西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昌丰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案例分析

2005年9月19日19时40分,江西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昌丰煤矿(以下简称昌丰煤矿)35#煤第一上山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5年9月19日中班(16:00-24:00),15时30分开进班会,煤矿安排班长兼放炮员(无证)带领12人工人在第一、二上山掘进作业,另3人在11.4绞车下山修理。

19时左右,在第一上山作业的瓦检员来到11.4绞车下山修理处找到带班井长汇报,说:“第一上山工作面煤层松软,可能会与采空区贯通,你去看一下。”带班井长交待说,现在差不多是放第二循炮的时间,要他们不要放炮。19时40分左右,带班井长在风门内听到风门外面“轰”的一声巨响,并伴有一股强风流冲来,这时,预感出了大事,并闻到了一股烧焦的气味,同时传来了救命声,可能是瓦斯爆炸。带班井长立即叫3名修理工来到-292副巷上山,看见瓦检员等2名工人在叫救命。井下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先后将5名受伤人员救出井口并送往丰城市人民医院救治。在抢救事故的同时,逐级向上级报告了事故并召请丰城市矿山救护队救援。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分析:

⑴瓦斯积聚原因:矿井通风管理混乱,通风设施质量差,采区内五道风门都是单扇单木板结构,行人运料易导致风流短路;安装在-292m副巷5.5kw局扇送风到第一上山,送风距离170m,风筒破口多,漏风大,7个直角拐弯,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导致瓦斯积聚。第一上山以东已掘有一条没有通风的斜上山,并在15m处与第一上山贯通了,该斜上山沿断层面向上掘进,因断层裂隙发育,使34#煤层采空区瓦斯涌入第一上山。35#煤层下面的34#煤层在2005年5月底开采结束,两煤层间距13-17m,平均15m。开采35#煤层时受34#煤层采动影响,底板下沉断裂导致34#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涌出到35#煤层作业区域,造成工作面瓦斯异常涌出超限。 2.间接原因分析

⑴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矿井改扩建竣工后于2004年8月开始一直超层越界开采34#和35#煤层;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分局、丰城市地质矿产局先后责令立即停止越界开采和立即停止矿井一切采掘活动,但昌丰煤矿拒不执行监管和监察指令,在其西翼运输巷退出200多米处打上永久密闭后,在流舍煤矿井田范围东翼边界继续超层越界开采直至发生事故。

⑵煤矿管理混乱。工作面在接近采空区及34#煤层采空区瓦斯异常涌入35#煤层工作面情况下,昌丰煤矿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培训工作不到位,瓦检员、放炮员和部分矿井负责人无证上岗;“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发生事故放炮前没有检查瓦斯。

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河南省荥阳市崔庙东升煤矿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抢救情况

2008年5月4日零点班,东升煤矿包工队负责人徐志述组织召开班前会,共安排36人下井作业,其中西翼技术改造区域20人,分别在12101运输巷打瓦斯抽放钻孔和在12021采煤工作面上部配采面采煤;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16人,分别在11101巷道掘进工作面进行掘进作业和在11采区上山更换支架。2008年5月4日6时13分许,东升煤矿地面监控室值班人员通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现11101巷道掘进工作面处的瓦斯浓度由0.02 %突然升高到99.6%,立刻向矿长吴铁山等人汇报,并通知井下立即撤人;在1202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的瓦斯检查员常福顺接到电话后,组织西翼技术改造区域作业人员撤离升井。得知事故情况后,矿长吴铁山、副矿长慎文成从副井下井,并在主井东大巷发现3名已经窒息死亡的作业人员。随后,东升煤矿开始自行组织抢救,撤出了在西翼技术改造区域工作的20名作业人员。当天14时许,井下瓦斯浓度降低,东升煤矿开始安排人员清理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事故现场,分别在11运输上山一部镏子头、一联巷西口、一联巷东口、二部镏子头、二联巷、二联巷东口处找到1、2、1、1、3、5具遇难作业人员遗体。最后1具遇难作业人员遗体到5月6日12时许被找到后,抢救工作结束。这次事故共造成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的16名作业人员遇难。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东升煤矿违法违规掘进11101巷道,诱发突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东升煤矿不按照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方案施工,擅自在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违法违规组织掘进,且在没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在有严重突出危险的区域冒险作业。

2.东升煤矿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矿长资格证过期失效,部分副矿长无安全资格证;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11101巷道掘进工作面出现响煤炮声突出预兆时没有及时撤出作业地点;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特别是由于矿井 11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造成事故扩大)、违反国家规定将井下全部工程承包给包工队并以包代管、长期存在“不按照技术改造方案施工和边技改边生产”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等重大事故隐患。

3.荥阳市煤炭管理局、崔庙镇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东升煤矿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状态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不严格,对东升煤矿在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违法违规掘进11101巷道的行为监管不力,放任、纵容东升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尽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协调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同时,中共荥阳市委和荥阳市政府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督促、协调查处东升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不到位。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河南省济源市马庄煤矿“10.29”重大透水事故

2008年10月29日19时10分许,河南省济源市马庄煤矿(以下简称马庄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其中3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29日15时,四点班代班长兼安全员常云奇到马庄煤矿生产矿长王小庄办公室领活,15时20分开始开班前会,随后范中全在井口点名,当班共有32人入井。在技改区轨道下山底部安排浙江包工队5名工人维修岩巷,其中1人开泵,1人开绞车,3人在下山修棚;在非技改生产区姚卫东班入井27人,其中副井底安排孟富平和卫国军2人把罐推车,一下山上部溜子头2人修巷,一下山中部小溜子巷口向上10米处2人修巷,一下山小溜子巷口以下15米处2人修巷,一下山底部水涡和中部水涡安排周小文1人开泵,二下山底部水仓口处修棚2人,二下山高处水涡开泵1人,二下山底部水仓清淤及开泵2人,二下山底部联络巷开泵1人、开溜子1人、整理溜子4人,二下山高处安排3人运风机并由流动电工张国民1人来此安装,二下山高处开溜子1人,二下山安排代班长1人兼安全员,包工队队长姚卫东1人。

入井后,工人按分工到各自地点开始作业。15时50分,四点班包工头姚卫东下井,先在二联络巷和8点班工人一起修溜子,17时左右,8点班工人出井,姚卫东接着走到一下山正头等修巷地点查看情况。之后,姚卫东帮助从井底

往修巷地点运材料,运完料后坐在一下山上部溜子头处休息,19时10分许,听到在一下山内距小溜子巷口向上约10米处维修的工人周文举喊“出水了”,在一下山中上部修巷的周文举、小强、周爱国、梁光元四人立即往外跑,姚卫东听到喊声后立即向下跑到一下山距小溜子巷口3-4米处,看到有水正从小溜子巷涌出流向一下山底部,水非常猛,并带有“轰轰”的响声。姚卫东拔腿就往外跑,顺着一下山、上平巷跑到副井底和周文举四人一起乘罐出井,在井口姚卫东看了看表是19时20分,并问井口的人,得知在副井底的两个人已经升井了。19时15分许,从副井底上来的2个工人(卫国军、孟富平)跑到地面办公楼院子里,见到矿长范旭营和副矿长范营柱后跟他们报告说井下出水了。范营柱立即顺副井下井看情况。约19时18分钟,听到井下出水的消息后,负责技改区轨道下山岩巷施工的包工头沈亚青立即换衣服从副井下井,寻找本队在轨道下山岩巷修棚的工人,在井底碰到本队逃出的四个工人(裴帮奎、马中银、裴帮庆、蔡义成),没有吴水岭,因为水已淹到1.2米深,他就赶快带领本队的4个工人升井了,升井时在井底见到安全矿长范营柱和管理人员吕国营。范营柱走到副井底下平巷一联络巷口看到水已淹满巷道,无法前行,遂返回立即升井。约19时35分,范营柱升井并跟范旭营讲井下水已淹到副井底,范旭营立即给济源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和正新报告并请求救援。约19时55分,济源市煤炭管理局局长王波赶到了矿上,20时10分许,济源市矿山救援中心赶到矿上参加救援,20时35分,济源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事故现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实施抢救。10月30日中午10时,在岩石下山轨道巷救出一名遇难人员;11月4日中午11:40分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第二名遇难人员; 随后分别于11月12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一名遇难人员; 11月13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

发现二名遇难人员; 11月14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一名遇难人员; 11月15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一名遇难人员; 11月16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两名遇难人员; 11月17日在二下山平巷一个废弃上山巷中发现三名遇难人员;11月18日分别在二下山四部平巷两个废弃上山巷中发现六名遇难人员;至此,二下山及岩石下山轨道巷共一十八名遇难者全部运送出井。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突水点(马庄煤矿一下山中部小溜子巷内的西拐巷正头)西部以上存有大量的老空区,老空区内存有大量的承压水,突水点处到老空区的防隔水煤柱宽度不够,在承压水长期的压迫和浸渗下,防隔水煤柱被突然冲垮,老空区内的水瞬间溃出,是造成这起透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马庄煤矿长期违法违规生产。该矿为技改矿井,应该按照批准的技改设计的工程施工,不得施工与技改无关的工程,但该矿自去年以来,长期组织在非技改区域开掘巷道、生产出煤。

2.马庄煤矿防治水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水;探放水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探放水工作无人监督检查,探放水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探水时发现了西拐巷正头周围有老空区并且钻孔有少许水流出,接近老空区的西拐巷在掘进及探水时发现有渗水、淋水等透水征兆,这些水害重大隐患没有引起矿上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

3.马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技术管理严重疏漏。部分矿井管理人员无上岗资格证,矿上任命的部分管理人员不参与实际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缺少跟

班安全检查员和瓦斯检查员,缺少专职技术人员;技术管理混乱,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了解的不清,没有绘制井下实际工程图,缺少作业规程,没有专项探放水措施。

4.济源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克井镇政府对煤矿长期违法生产监管不力。济源市煤炭管理局在发现马庄煤矿存在在非技改区域作业问题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上级指令擅自批准马庄煤矿进行技改施工;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不到位,在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末调整之前,放松了对煤矿安全的监管;济源市克井镇政府对马庄煤矿长期违法生产监管不力,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

5.济源市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强。济源市煤炭管理局为济源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下设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能力受到限制;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科只有1人,不能充分履行执法监察职责。

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铅山县螺丝坞煤矿“1.12”较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1月12日7时50分,铅山县螺丝坞煤矿主斜井井筒距井口约192米处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8万元。 一、事故经过

事故当天6:30时,矿工薛贵财、余良兴、李长胜、朱福生进班,乘矿车下井到三水平东岩巷掘进工作面作业;7:00时左右,苏国清、朱礼明、李士明进班,乘矿车下井,到二水平东岩巷掘进工作面作业;7:00多开始提升,共提二趟,每趟二车,其中煤、矸各二车;8:10时左右,杨文才、张春仔进班,乘矿车下井,准备到三水平斜坡作业,当下到约150m处看到前方有烟,即分别跳出矿车,又往下步行了几米,发现前方约20m处井筒顶部有明火,二人即调头往上跑,8:20左右跑到井口,即喊:井下着火啦。 二、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矿值班员未向煤矿矿主报告,也未向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煤矿矿主9:00知道事故后也未按规定向铅山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而是盲目自行组织抢救。直到灾情无法控制在事故发生后近10小时(当天18:04时左右),矿主才向上饶市煤炭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了火灾情况,并请求支援。随后上饶市矿山救护队和上饶县矿山救护队前往事故现场救灾。

三、事故原因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工人违章带烟火坐矿车下井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丢进主斜井井筒距井口192m处,引发背邦护顶易燃物竹梢着火燃烧。

1、平时检查发现煤矿井筒内至下部车场有很多烟头;

2、井下岩巷作业用火雷管、导火索放炮,1月11日三水平斜坡放炮就是先用打火机点香烟,再用香烟点燃导火索起爆的;

3、日常井下有人抽烟、井口也有人抽烟;

4、2008年1月12日中遇难的七人中就有4人是抽烟的,救护队在井下遇难者身上发现了香烟和打火机;

5、矿井煤层不自燃,且现场无自燃迹象;

6、下井电缆无短路、接地迹象,经对地面配电盘空气总开关跳闸试验,能正常跳闸,刚发现火灾时,井下供电(排水)、通讯等是正常的。

7、井筒内有可燃物(坑木及竹稍)。着火地点有3米的垮冒空顶,支护材料全部烧了。支护背邦护顶的材料是易燃的竹梢,经拿到地面用烟头做实验,证明可以引燃。

调查认定:是第二批下井人员(7:00)抽烟坐矿车下井,下车前在距一水平上部车场25m处顺手将烟头丢至支护背料处,在风流的作用下,引燃了支护背邦护顶的竹梢,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间接原因分析

1、事故报告不及时,贻误事故救援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煤矿矿主及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也未及时召请矿山救护队进

行抢救,而是盲目自行组织施救。

2、螺丝坞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致使火灾发生时矿工未能及时佩戴自救器逃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3、螺丝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履职不到位,井下采掘工作面实行以包代管,作业人员下井前未进行安全培训;违规购买使用非煤矿许用雷管、炸药,客观上造成下井人员违规携带明火下井。 四、应吸取的教训

1.坚决杜绝职工带烟火下井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认识到带烟火下井的严重危害性,虽害人又害巳,培养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二是要加强对矿主主体责任意识的教育,强化煤矿企业内部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严格落实严禁职工带烟火下井的规定,杜绝安全违法行为,使矿主真正树立起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大对煤矿企业井下违规使用明火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大煤矿企业井下使用明火的违法成本。

2.增强煤矿企业对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培训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编制符合煤矿实际又便于操作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到在专业救援队伍到来之前能科学合理地自救,增强煤矿企业对事故的自救能力;二是加强对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的检查,确保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能在事故救援中发挥有效作用。三是加强煤矿企业全员自觉报告煤矿事故的教育,让每个人都非常熟悉事故报警电话。

3.各部门联合执法,杜绝向煤矿企业供应非煤矿许用火工产品用于井下。 4.保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自救器。

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东风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案例分析

2006年12月26日9时,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东风煤矿+38水平六煤东翼大巷行人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12.5万元。 一、事故经过及抢救过程

2006年12月26日早班,矿师主持进班会并派班,其中,东边+38六煤溜煤上山(一号上山)安排4人掘进,+80采区安排4人掘进(含一个推车工),西边+60行人道2人搞清理。矿师下井带班并负责瓦斯检查和安全检查,井底车场1人负责挂钩,当班井下总共12人。

大约上午9点,去在+80作业点作业李发国感觉到一股强劲的冲击波,预感到出了事,与此同时,井底车场负责+80作业点的推车工李建辉正推着一矿车经过+38六煤东大巷口,听到一声巨响便不省人事。

李发国立即从+80下来赶到车场大巷,见到李建辉受伤倒在地上,便组织人员将李建辉运出地面,同时安排人员向地面报告事故,然后,与+80采区下来人员立即组织接风筒,恢复东边的通风。此时地面下来的人员也赶到了,李发国等人进入六煤东大巷及溜煤上山察看情况,在东大巷行人上山(二号上山)口处发现一名遇难者。上午10点20分,市救援中心人员赶到了事故现场,在行人上山内4米处找到第二名遇难者,再往内10米处找到第三名遇难者,在迎头

找到第四名遇难者,到11时止,抢救结束。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应吸取的教训 (一)直接原因分析

1. 瓦斯聚积原因分析

2006年12月23日,湘东区荷尧镇东风煤矿+38水平东大巷六煤行人上山施工了30米后已停工停风,没有按规定封闭。12月26日早班该行人上山没有安排人员作业,也没有送风。由于六煤发育较好,局部瓦斯涌出量相对较高,停风达2天多的行人上山聚积了大量瓦斯,并达到爆炸浓度。

2. 引爆瓦斯的火源分析

工作面电煤钻喇叭口进线未按规定安装,形成“羊尾巴”,且电缆外套破裂,其中有两根芯线绝缘皮破损铜芯外露。在+38水平东大巷六煤溜煤上山(一号上山)作业的大工陈罗生等4人,在六煤行人上山没有通风排放瓦斯和检查瓦斯浓度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六煤行人上山作业,在使用电煤钻时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火花,引燃盲巷内的瓦斯,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㈡间接原因分析及应吸取的教训

1.加强矿井通风,尤其是要抓好矿井局部通风管理。该起事故的教训之一是临时停工的工作面违反规定停风,造成瓦斯聚积,工作面恢复作业前没有排放瓦斯。因此,抓好矿井的局部通风管理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方面,局部通风要按规定安装风机风筒,并保证有效风量;临时停工的工作面不得停风,否则要按规定封闭;停风封闭的工作面恢复作业前,要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排放瓦斯。

2.加强瓦斯管理,低瓦斯矿井尤其要注意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瓦斯检查不

正常,瓦斯检查员无证上岗,未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以及瓦斯断电报警仪是该起事故应吸取的主要教训之一。因此,加强瓦斯管理,坚持正常的瓦斯隐患排查,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低瓦斯矿井对瓦斯防治工作容易麻痹大意,应高度重视。

3.加强电气设备维护管理,防止电气设施失爆。该起事故引爆瓦斯的火源就是电煤钻电缆短路造成的。因此,强化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确保电气设施的完好是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方面,切不可掉以轻心。

4.加强煤矿技术和现场管理。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东风煤矿+38水平东翼未形成通风系统,东大巷开掘三条上山,盲巷内开盲巷。煤矿企业必须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合理布置采掘方案,优化生产系统,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5.加强煤矿用工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对职工进行防“三违”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广大职工干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加强煤矿企业的用工管理。井下作业人员要服从劳动管理,不能随意改变作业场所。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宜丰县新庄镇上塘二井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9月27日4时30分,宜丰县新庄镇上塘二井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17.7万元。 一、事故经过

9月27日早班(即0点至8:00)生产副矿长在进班会上对早班工作进行了安排,新暗立井系统16#煤层东大巷第二上山安排了1名大工2名小工掘进作业。零点10分开完进班会后,跟班生产副矿长、瓦斯检查工和当班人员同时下井一起来到新暗立井16#煤层东大巷第二上山口处。瓦斯检查员检查了16#煤东大巷第二上山口处的瓦斯,浓度为0.2 %, 尔后,跟班的生产副矿长就要瓦斯检查员到老暗立井生产系统去(当班全矿井下只有一个瓦斯检查员),说这里有他自己检查瓦斯就行。大约在0点30分大工开始在工作面打炮眼,在1:20分放了第一循环炮,作业人员待炮烟吹散后开始出煤并进行了支护,到4点左右大工开始打第二循环的炮眼。

4点30分新暗立井上部的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听到新暗立井井下传来一声巨响,随即一股气浪和粉尘从新暗立井井筒直冲上来,整个上部车场及绞车房顿时粉尘飞扬,视线不清,他们便立即跑到主井井底车场打电话到地面值班室,报告说井下新暗立井生产系统发生了爆炸。

地面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便立即下井,大约4:45分钟,来到新暗立井口,听到-180M水平新暗立井井底有人叫救命,他们便随即下到井底,在回风巷口左侧新鲜风流处找到1名受伤者,由于回风口往里的巷道风筒被破坏,里面粉尘

大、视线不清,矿上的抢救人员不敢再进去,便于4:55分钟将受伤者护送到面。

地面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矿长、镇有关领导和宜春市矿山救护队,相关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宜春市矿山救护队于7点30分到达煤矿,随即下井展开救护工作。在新暗立井井底发现了一名遇难人员,在石门大巷16#煤层大巷向里5米和向里15米处分别发现1锂遇难人员。经核对下井人数确认井下再无被困人员后,救护工作于9月27日上午结束。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引爆瓦斯的火源分析

现场勘察发现:一是上山内只在开门点上2米处发现有一台电钻,无其它电器设备,现场电钻完好,电缆也未发现失爆,可排除电气火源引爆瓦斯的可能。二是爆炸发生时,上山爆炸点无人作业,可以排除人为烟火的可能。三是新掘进的工作面,没有煤层自燃。四是上山迎头形状为爆破形成的自由面,1#遇难者附近发现放炮器,且放炮线通往作业工作面,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平常作业时的第二循环放炮时间相符,可以认定发生事故时正在进行放炮。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可能是放炮引起瓦斯爆炸。井下放炮火源引起瓦斯爆炸有四种可能情况:一是放炮母线短路引起火花;二是井下使用的雷管炸药等民爆物品是非煤矿许用的;三是炮眼的最小抵抗线不足;四是放炮时炮眼封泥不符合要求。

从现场勘察的情况看:没有发现放炮母线短路的情况;使用的是煤矿许用雷管、炸药;新掘进的煤层上山,没有第二自由面,不存在最小抵抗线不足的问题。

但现场勘察发现,该掘进工作面迎头放炮以后,左右两帮各有一个已装药未

起爆的炮眼,雷管脚线完好,右帮炮眼的封孔黄泥已裸露在外,封泥长度0.15米,未见水炮泥。作业规程规定该掘进工作面炮眼深1.2米,封泥长为0.6米。但从左右两帮留下的炮眼看,封泥只有0.15米,封泥严重不足,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不小于0.5米封泥长的规定。

(二)综合分析:

新暗立井工区在未形成合理的通风系统的情况下,在大盲巷中布置为准备16号煤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头和一个石门掘进头,新暗立井只有168立方/分的井风,却安装了三台局扇吸风,风量严重不足,局扇吸循环风严重,加上第二上山工作面送风风筒拐死角、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漏风严重,致使瓦斯聚集达到爆炸浓度;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放炮前没有检查瓦斯,瓦斯探头数量严重不足且当头没有安装探头,以致没有及时发现瓦斯聚集。

作业人员违反规程规定,炮眼封泥长度只有0.15米,封泥长度严重不足,造成放炮后火烟外泄引爆工作面的瓦斯造成事故。 四、应吸取的教训

1.坚决杜绝煤矿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是要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认识到违法违章的严重危害性,违章放炮虽害人又害巳,培养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通风可靠首先必须保证煤矿大、小系统可靠。不仅大系统要可靠,水平、采区、工作面的小系统也必须可靠,绝对不允许大盲巷采煤,否则安全就是不可靠的。

3. 要用井下局扇吸风总量加上其他用风量来验证矿井总进风量。针对大多数小煤矿以掘代采局扇送风的特点,不能以作业规程计算出来的风量来衡量工作

起爆的炮眼,雷管脚线完好,右帮炮眼的封孔黄泥已裸露在外,封泥长度0.15米,未见水炮泥。作业规程规定该掘进工作面炮眼深1.2米,封泥长为0.6米。但从左右两帮留下的炮眼看,封泥只有0.15米,封泥严重不足,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不小于0.5米封泥长的规定。

(二)综合分析:

新暗立井工区在未形成合理的通风系统的情况下,在大盲巷中布置为准备16号煤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头和一个石门掘进头,新暗立井只有168立方/分的井风,却安装了三台局扇吸风,风量严重不足,局扇吸循环风严重,加上第二上山工作面送风风筒拐死角、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漏风严重,致使瓦斯聚集达到爆炸浓度;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放炮前没有检查瓦斯,瓦斯探头数量严重不足且当头没有安装探头,以致没有及时发现瓦斯聚集。

作业人员违反规程规定,炮眼封泥长度只有0.15米,封泥长度严重不足,造成放炮后火烟外泄引爆工作面的瓦斯造成事故。 四、应吸取的教训

1.坚决杜绝煤矿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是要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认识到违法违章的严重危害性,违章放炮虽害人又害巳,培养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通风可靠首先必须保证煤矿大、小系统可靠。不仅大系统要可靠,水平、采区、工作面的小系统也必须可靠,绝对不允许大盲巷采煤,否则安全就是不可靠的。

3. 要用井下局扇吸风总量加上其他用风量来验证矿井总进风量。针对大多数小煤矿以掘代采局扇送风的特点,不能以作业规程计算出来的风量来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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