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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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 建 省 煤 矿 企 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直接延期自查报告书

企业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 矿井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 经 办 人 傅鸿宇 联系电话 15080276232 编制日期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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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目录

前 言 ...................................................... 4 第一章 概述 ................................................ 6 1.1 矿井概况 .............................................. 6 1.2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 7 1.3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 7 1.4 自查依据 .............................................. 8 1.5 自查目标、方法和范围 .................................. 9 1.6 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 10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情况 ............................... 11 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查情况 ............................. 11 2.2 安全投入自查情况 ..................................... 13 2.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情况 ............................. 13 2.4 安全技术管理自查情况 ................................. 15 2.5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自查情况 ........................... 16 2.6 安全培训和教育自查情况 ............................... 17 2.7 职业健康卫生自查情况 ................................. 18 2.8 主要存在问题和自查结论 ............................... 19 第三章 生产系统自查情况 ................................... 20 3.1 开采系统自查情况 ..................................... 20 3.2 通风系统自查情况 ..................................... 22 3.3 安全监控和联网系统自查情况 ........................... 24 3.4 人员定位系统自查情况 ................................. 25 3.5 提升运输系统自查情况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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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防治水系统自查情况 ................................... 27 3.7 防灭火、供水施救、防尘系统自查情况 ................... 28 3.8 压风自救系统自查情况 ................................. 29 3.9 供电、通信系统自查情况 ............................... 30 3.10 爆破管理自查情况 .................................... 31 3.11 地面生产辅助系统自查情况 ............................ 32 3.12 主要存在问题和自查结论 .............................. 33 第四章 自评总体结论 ....................................... 344.1 安全生产对策 ......................................... 34 4.2 自评总体结论 ......................................... 35

附件:《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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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位于龙岩市北东40o方向,距市区直线距离约18公里。行政隶属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属凤山岐井田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17o 08’22”~117o 09’00”,北纬25o13’09”~25o 13’33”。矿区面积0.5577平方公里。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系生产矿井。本矿井自2012年4月6日第二轮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条件:

1、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本矿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0日,至今不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的行为;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本矿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发现《特别规定》和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3、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严格执行,并未违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监察指令。

4、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局令第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27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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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7号)、《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证第二轮延期工作实施方案》(闽煤安监监察[2011]72号)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范。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有关要求,对本矿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概述;

2.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情况; 3.生产系统自查情况; 4.自评总体结论。

本报告主要根据我矿的安全生产现状及相关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各生产系统进行自评并提出存在问题和对策,得出本矿符合直接延期条件的结论。

本报告的编写人员主要有:肖松生、林建明、傅鸿宇、陈隆彪、陈惠龙、李大权、傅建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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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述

1.1 矿井概况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位于新罗区城区北东40o方向,直距约18km,属雁石镇境内,有乡村简易公路4公里与福三线相接,交通方便。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至2013年末,矿井保有储量89.28万吨,可采储量60.4万吨,服务年限10.1年。

我矿为“三证一照齐全”矿井,采矿许可证:C3500002012051120124911;安全生产许可证:(闽)MK安许证字[2005]F065;主要负责人为肖松生,安全资格证号:121350501000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50000100005828。全矿现有职工76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人(其中专职安全员4人),特种作业人员19人(其中专职瓦检员4名)。

东南村煤矿位于龙永煤田北部,属侵蚀构造低山地貌,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常年温湿多雨,年内寒暑变化不大,霜冻期短。井田地下水的补给源以大气降水为主,地面排泄条件好,地表水体对矿井充水影响微弱。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型,矿井正常涌水量10.20m3/h,最大涌水量22.60m3/h。

本煤矿区位于龙永煤田北部,属凤山岐井田范围的中部,区内主要地层为上二叠统翠屏山组(P2cp)和童子岩组第一段(P1t1)、第二段(P1t2)、第三段(P1t3)。主要开采童子岩组第三段的15#、16#、20#、21#煤层,各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岩性均较稳定。15#、20#、21#煤层为中灰、低硫、低磷、中高发热量的无烟煤;16#煤层为中灰、特低硫、低磷、中高发热量的无烟煤。矿井属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本矿现有2个井口,分别为主井+306m、风井+297m,主要生产区段在+175m水平,全矿布置有一采两掘,分别为+175-21#N采煤面和+175-21#S掘进面、+216-21#S掘进面。矿井开拓方式为明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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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采煤法,采煤工艺为炮采,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

矿区范围拐点座标为(西安80坐标系): 点号 X坐标 Y坐标 A 2791046.3490 39513999.4750 8 2791046.3520 39515061.4860 7 2790651.3480 39515061.4870 B 2790651.3470 39514709.4840 E 2790496.3450 39514709.4840 F 2790496.3440 39514319.4800 G 2790339.3420 39514319.4800 H 2790339.3420 39514104.4780 I 2790549.3440 39514104.4770 J 2790549.3440 39513999.4760 开采标高: +400至-150m,矿区面积0.5577km2。

1.2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文件的精神。2014年9月东南村煤矿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编写了《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把本矿地质类型评定为为复杂类型。

1.3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为了进一步查明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4〕21号)文件的精神。我矿由矿长牵头,组织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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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地测、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矿井实际,结合一些专业鉴定机构和有资质部门编写出的各种报告,对全矿井进行了隐蔽致灾因素自检自查工作。并发现以下问题:1、本矿拟参与资源整合煤矿,应做好资源整合矿的开采规划,提高资源利用率,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2、本矿为瓦斯矿井,生产中应加强通风管理,防止和杜绝瓦斯事故发生;3、加强矿井地质工作,认真进行矿井地质编录,为矿井开采生产提供依据和指导;4. 加强矿井采空区、老窑巡查工作。

1.4 自查依据

自检自查工作主要依据国家针对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轮延期工作实施方案资料汇编》(2011年)等有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 (5)《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8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11日批准 (7)《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8)《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8号

(9) 闽煤安监综合〔2011〕4号《关于建设完善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10) 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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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第一批)》

(11) 安监总规划〔2008〕49号《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

(12) 闽煤安监综合〔2011〕7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三批)目录的通知》

(13) 闽煤安监监察〔2011〕10号《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

(14)闽煤安监监察〔2011〕57号《关于深入开展煤矿机电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15)安监总厅规划〔2011〕45号《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16)安监总政法〔2011〕91号《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

(17)龙新煤〔2011〕43号《关于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18)龙新煤〔2011〕116号《关于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

(19)龙新煤〔2011〕177号《关于新罗区煤矿“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龙新煤〔2011〕283号转发《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轮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以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有关要求规定,对本矿展开自查。

1.5 自查目标、方法和范围

自查目标:通过此次全方位的自检自查工作,全面认识我矿在井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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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不足,查清原因,认真整改,从而达到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的工作目标要求。

自查方法:

1、组织矿井技术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开会学习市、区煤炭管理局和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相关文件要求,提高大家的认识及相关要求,保证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根据龙新煤〔2011〕283号《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轮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直接延期自评表的自查内容,逐项归类分工自查并监督整改。

3、广泛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以保证自查自检自改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约定责任,做到谁检查、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分工协作、相互协调。矿法人和矿长为最终责任人,对延期各项工作负全责。

自查范围: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轮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范围内的各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开采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 “提升运输系统”、 “防治水系统”、“防灭火、供水施救、防尘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供电、通信系统”、 “爆破管理” 和地面辅助生产系统)进行自查。

1.6 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轮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本矿相应成立煤矿安全生产自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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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肖松生(矿长) 副组长:陈隆彪(副矿长)

成 员:林建明、傅建玺、傅鸿宇、李大权、陈惠隆、孔德富、黄章斌、林锦浩、何洪贵、钟瑞明

2014年10月19日,我矿根据《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轮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矿相关人员分别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压风、防尘、通讯、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各大系统进行自查;对地面生产、生活设施进行自查;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保障、安全文化等内业进行自查。每个项目安排2名矿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系统、客观描述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和制度。对照自查内容逐条进行查看,补缺补漏,并编写《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自查报告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情况

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查情况

(1)、我矿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财务等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总计47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

(2)、我矿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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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入井人员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及各项符合实际的规定制度,总计42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

(3)、我矿制定了健全的符合实际的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总计34项。 (4)、我矿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矿级领导机构 法人代表:施惠荣 矿 长:肖松生 机电副矿长:陈隆彪 生产副矿长:陈惠龙 安全副矿长:孔德富 总 工:傅鸿宇 ○2安监科

安监 科长: 孔德富

专职安全员: 孔德富 黄章斌 林锦浩 何洪贵 ○3生产技术科 科 长:傅鸿宇(采矿)

技术员:黄敏(地质) 林建明(机电) 肖松生(测量) ○4调度室 主 任:钟瑞明

调度员:邱建文 李金庆 施益标 ○5队长:何洪峰 袁金根 何洪成

经自查:我矿机构健全,责任制明确,规章制度齐全,全矿安全管理人员共13人,其中带班领导5人,专职安全员4人,采掘队长3人,调度室主任一人,均有在龙岩学院进行安全资格证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符合《闽煤安监调查(41)号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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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安全投入自查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财政部等四部委(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等文件精神,我矿历年结合实际制定了《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制定了提取和使用计划,设立了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和使用,能把专项奖金落到实处。本矿安措费用按吨15元提取,维简费按吨煤10.5元提取,并做到专款专用。

经自查:我矿自2012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以来,总计生产原煤7.5万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共计225.6万元,其中地面设施建设投入35.9万元,生产技术改造各项投入约146.9万元,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投入约42.8万元。

2.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情况

(1)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机构,建立健全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建档、监控、整改销号、资金使用、举报奖励等制度,并建立和落实了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与及相关配套的制度和奖惩措施,形成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我矿现有安全检查工3名,专职安全员4名,矿领导带班下井领导4名,各采掘作业点均有管理队长。管理人员下井做到有记录可查,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蹲点督促整改直到隐患排除。当班无法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井口调度室,并与下一班的对口安全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安全员每班交接班记录、瓦检员“三对口”记录、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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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安全处罚记录、市区煤管局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整改通知单、水患月季调查记录、后勤保障记录、安全办公会议记录、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四大件运转记录等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资料完善。每天开早班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每旬一次全矿安全例行检查,每月一次矿部专项安全会议,每月提交区煤管局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跟踪落实。

(2)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矿针对水害、火灾、瓦斯、顶板、粉尘等主要灾害每年度制定了符合本矿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并传达贯彻到每个员工。按规定严格制定和执行劳动定员标准。同时成立了矿山辅助救护队和由新罗区煤炭管理局(集体)与有资质的龙岩市煤矿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3)矿井从安全管理费用中提取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用资金,并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除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外,矿井坚持班班有管理人员和矿领导现场跟班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确实做到了时间、资金、措施、责任人、预案 “五到位”。

(4)通过自查确保采煤、掘进支护到位,巷道维护及时、执行敲邦问顶制度到位,未出现空顶作业;通风系统独立、完善,无微风作业;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防尘、通讯、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等各系统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5)水害隐患排查每月有排查结论报告,水文观测记录有台账,图件资料齐全。并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江西省九一五工程勘察院于2011年12月进行水患调查与分析,并提交了《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暨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报区煤管局审查认定,报告调查分析结果:栖霞灰岩隐伏于矿区深部(剖面上未揭露),且上部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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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山组地层和童子岩组第二段地层,对童子岩组第三段地层的开采不会发生突水危害。矿区无出现地表塌陷积水区等,矿井因井下开采地表垮落塌陷导致沟通地表水体而发生淹井的可能性小;矿区断层导水性、富水性弱;地表沟谷水与深部矿井水力联系弱,对采区无淹井可能;矿山在采区井下留设足够的隔水煤柱、采空区煤柱、护巷煤柱、断层隔离煤(岩)柱、矿井边界煤柱等保安煤柱,目前东南村煤矿浅部老窑采空区以及自采自掘采空区已调查清楚,采空区无积水。生产时,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进一步搞好矿井水患调查,做到绝不放过死角,确保安全生产。

(6)经新罗区煤炭煤炭管理局组织的企业重大危险源调查分析,确认我矿无重大危险源。

2.4 安全技术管理自查情况

本矿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机构,2014年下发了《关于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矿安字[2014](06)号)、《关于成立生产技术科的通知》(矿安字[2014](07)号)、《关于成立安全监察科的通知》(矿安字[2014](08)号)、《关于成立安全生产调度室的通知》(矿安字[2014](09)号)等文件。设置了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等职位,下设有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调度室等科室。配备专职安全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共有12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技术管理制度及贯彻落实情况符合要求。全日制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林建明 傅鸿宇 肖松生 毕业学校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煤炭工业学校 专业 相关证号 岗位 技术员 总 工 矿 长 机电 第108661201106003529号 采矿 第108661201106003184号 测量 第950109号 15

黄敏 山东科技大学 地质 104245200806006774 技术员 矿井管理尊重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根据生产进程绘制了能指导生产的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等13类图件,图纸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与实际相符,并能及时做好修改填绘。每季做好交换图工作,采掘工程平面图已

实测填图并经龙岩市新罗区煤炭管理局核实。

本矿历年根据实际制定了《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水害事故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汛期专项应急预案》、《监控系统应急预案》、《人员定位系统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并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根据《防治水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水患调查,编制《矿井水害调查分析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绘制了防治水必备的5种图件,建立了15种台账。

本矿根据工作面实际制定了《+175-21#N回采作业规程》和《+175-21#S掘进作业规程》及《+216-21#S掘进作业规程》,根据生产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对各工作面进行水害、顶板、通风等安全技术论证。

2.5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自查情况

以《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4〕2号)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为本”的原则,结合本矿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加强安全质量标准管理,成立了由肖松生(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 分设技术组、安监组、质量监督组和质量标准队伍(掘进1队、2队、采煤1队),制定了东南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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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严格根据质量标准安全生产的规范要求,进行依法、按规章、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安全生产。做好各项质量标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加强技能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职工作业技能、安全意识。让广大职工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程、设计组织施工,把好验收关,确保煤矿建设施工质量。

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小组每月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压风、防尘、通讯、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各大系统进行自查;对地面生产、生活设施进行自查;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保障、安全文化等内业进行自查。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逐项逐条对照自评,自评结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自上一轮取得等级之日起,煤矿未发生死亡事故。达到三级质量标准化矿井要求,并每季将自评材料汇总上报区煤炭管理局,再每半年经区煤炭管理局验收考评。2012~2014年,我矿经龙岩市新罗区煤管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考核验收合格,每年都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矿井(龙新煤[2012]253号)(龙新煤[2013]203号)、、(龙新煤[2013]298号)、(龙新煤[2014]107号)。

2.6 安全培训和教育自查情况

(1)、我矿培训场所设在办公楼三楼,占地130m2,可设坐椅100个,我矿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并下达了2014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矿安字[2014]022号),成立以肖松生为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领导组,全面负责我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于2014年2月底至3月初对所有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于2014年3月8日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符合要求。

(2)、我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矿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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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总工均已经龙岩学院安培中心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工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已经龙岩学院安培中心培训考核合格。

(3)、我矿特种作业人员总共有19名,如下: 井下电钳工:温金兴、施雪波、刘勇

瓦斯检查工:董川木、谢洪彪、汤雄武、张焕荣 安全检查工:施 炎、钟奎龙、陈育华 绞 车 工:吴成菊、吴茂兰、吴芝兰 安全监控工:陈健富、邱春珍、汤国粼 探 放 水工:李金庆、郭守明、陈煌斌

经自查,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资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并持证上岗。

(4)、我矿安全教育培训领导组于每月15日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治水培训等各种培训教育,并建立建全教育、培训档案。

2.7 职业健康卫生自查情况

(1)我矿有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成立以矿长肖松生为组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主要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有:○1、每年发放一次:矿灯、灯带、橡胶安全帽、工作服、矿用防护胶鞋、秋衣裤、棉背心;○2、每月发放一次:毛巾、布袜、肥皂、香皂、洗发水(250ML)、防尘口罩、手套等,其中防尘口罩、手套每月发放两付,符合要求。

(2)、我矿+306主井口~+139水平 、风井+297~+139水平、+216主运巷、+175主运巷均铺设了4寸消防供水管路,φ108mm,L=1300m,其余支巷(+216-21#南回风运巷、+175-21#南运巷掘进巷道、+175-21#北采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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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175-21#北采面上运巷铺设了2寸,φ50mm,L=400m,等消防供水管路,且每隔100m设置三通阀门、消火栓和洒水喷头等,地面煤台、主井+306进风巷、+175-21#北采面、+175-21#南运巷掘进工作面、+216-21#主运巷均有安装防尘喷雾,并制定了综合防尘措施,主要防尘措施有:

○1、湿式凿岩、湿式电钻或风镐; ○2、放炮时使用水炮泥; ○3、冲洗帮顶和洒水装渣; ○4、水幕净化; ○5、加强通风除尘等。

(3)、我矿建立了粉尘检测制度,测尘员严格执行测尘规程,井下作业场所每月测定2次,并且做好记录,归档管理,符合规定。

(4)、制定专门职业健康卫生责任制,配置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员,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按国家规定对在岗接触粉尘的工人拍照胸大片,并建立健康档案。

2.8 主要存在问题和自查结论 1、主要存在问题

(1)井口检查人员入井检身制度不严格;

(2)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不够到位; (3)瓦斯日报表不够齐全;

(4)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贯彻记录不够完整; (5)职工入井随身携带自救器不自觉。 2、自查结论

东南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落实到位;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符合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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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产技术机构,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考核奖惩体系健全,考评结果有(龙新煤[2012]253号)、(龙新煤[2013]203号)、(龙新煤[2013]298号)、(龙新煤[2014]107号),2012~2014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均达三级。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设有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三项岗位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和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并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

安全生产管理自查结论:合格。

第三章 生产系统自查情况

3.1 开采系统自查情况

本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0002012051120124911,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0日,有2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分别是+306主井、+297风井。开采深度:由+400m至-150m;开采面积:0.5577平方公里。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在开采过程中,严格对照矿井权界进行,生产布局合理。做到井巷工程实测填图及时,确保采掘工作面均在《采矿许可证》许可的开采范围内,没有超层越界开采的现象。矿井采用明斜井开拓方式,主要生产区段在+216、+175m,全矿共有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

1、采煤系统自查情况

我矿回采工作面为+175-21#N采面,为正规采面。有+216上回风巷和2个安全出口;走向长140米,倾斜长90米,煤层倾角平均22°,煤厚平均1.15米,煤质为块煤较硬,容重1.66吨∕米3,回采率95﹪,可采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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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图纸资料

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制定了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1: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水文地质图、避灾线路图等。作业规程有进行水害、气体、通风和顶板专项安全技术论证,并经矿长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矿井回采系统技术资料完整。

(2)、安全出口

我矿回采工作面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上下两个安全出口。下部有两个下出口通下运巷,行人眼与溜煤眼相距10米,之间相互贯通。运输巷道断面2.1×2.1米,符合要求,行人眼设有台阶,溜煤煤仓设有牢固的挡板。上出口20米范围内巷道断面1.8×1.8米,回风平巷无木支护,破碎带用钢铁支架支护。所有巷道支护完好,无垮落、堵塞巷道不通的现象。

(3)、采煤方法和回采顺序

我矿的采煤工作面布置符合要求,煤层的回采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回采顺序从上往下,从边界开始进行后退回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4)、支护及顶板管理

采煤工作面回采巷道采用一梁三柱支护,不空帮空顶,布置撑杆衔接,坑木直径大于12cm。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

(5)、防坠措施

采煤工作面的行人上山、溜煤下山以及上出口均有人行台阶。大于25度时有安设安全绳。

(6)、超层越界

我矿历年来一直在采矿证范围内开采,无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 2、掘进系统自查情况

掘进工作面分别为+175-21#S掘进面、+216-21#S掘进面。全矿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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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巷没有小于2.0×2.0米的断面,矿井主要巷道的净断面均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支护方式有金属支架和砌碹支护,巷道及巷道掘进无垮帮冒顶现象。

(1)、技术资料

我矿有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1: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水文地质图、避灾线路图等。作业规程有进行水害、气体、通风和顶板专项安全技术论证,并经矿长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完整,巷道断面、爆破说明均有明确要求。有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同时建立了巷道维修制度并能组织人员及时维修。井巷掘进系统技术资料完整。

(2)、主要巷道

我矿+306~+139主斜井自轨面起净高2.3米,+175车场、+175主运输巷、+216车场和+216主运输巷自轨面起净高2.3米,+297风井~+139水平回风巷净高2.1米,巷道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要求,各类巷道的断面支护完整,无冒顶片帮的现象。

(3)、顶板管理

我矿主运巷、石门掘进工作面大部分为裸体岩巷,部分因顶板较破碎的掘进面采用砌墙灌拱,并使用前探梁超前控顶。工作面配长、短柄撬棍敲帮问顶,作业规程规定放炮后经局部通风30分钟以上方可进入工作面。

(4)、井巷维修

我矿设立专门的井巷维修机构,建立巷道维修制度,每天有巡查检修。巷修时,维修人员不少于3人,目前无失修的巷道。报废的巷道及时砌筑密闭,编号、照相入档,做到物、帐、照相统一。

3.2 通风系统自查情况

(1)、我矿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用中央分列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全负压通风方法。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地面,且有二套同等能力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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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通风机型号为FBCZ№10/22型矿用防爆轴流式通风机2台(一用一备),功率22KW,转速1470r/min,风量950~650m3/min,风压500Pa~1200Pa,有效风量率在85%以上,有主扇风司机,持证上岗,并有制定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且按要求认真填写风机运转记录;+306主井为进风主井,经测风员测定,总进风量为721m3/min,+297风井为矿井总回风井,总回风量为792m3/min,有效风量率为91%。我矿各采掘工作面采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压入式独立通风,局部通风机功率为5.5KW,采用阻燃性风筒φ400mm,悬挂平直,风筒出口风量为26.376 m3/min,到工作面距离3m。

(2)、我矿有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配备瓦斯检查员4人(董川木、谢洪彪、汤雄武、张焕荣),均有持证上岗,并且制定了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配备瓦斯检定器三台(备用一台),风速表6个,高、中、低类型齐全有备用,均有送福建省煤炭工业研究所进行检测。我矿瓦斯检查工实行“三班八小时”制,每班都有对+306主井口、+297总回风巷、+175主运巷、+216回风巷、+175-21#北采煤面、+175-21#南运巷掘面和+216-21#南回风运巷掘进面进行两次检测,并且做好“瓦斯三对口”记录,并由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井下各测点瓦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浓度均没有超标。

(3)、我矿于2013年7月份对全矿井各工作面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时间安排:7月1日、7月11日、7月21日早中晚三班按规定地点进行有关数据的检测,月终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将瓦斯等级鉴定报龙岩市新罗区煤管局。此次鉴定结果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1655m3/min, 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1236m3/t,采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0820m3/min,掘进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0096m3/min。矿井无煤与瓦斯突出,按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标准确定,该矿为瓦斯矿井(龙煤管〔2013〕154号)。

(4)、我矿有反风设施(反风门、反风道),风井口有通风机房,通风机房内悬挂主要通风司机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反风操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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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牌板,且有电话直通主井值班室。我矿于2014年8月10日制定反风演习方案,8月15日采用直接反转的方式进行全矿反风演习,并于8月30日作出总结:我矿主要通风机实现全矿反风时间6分30秒,恢复通风时间6分15秒,主通风机反风前风量792.0 m3/min,反风后风量403.9 m3/min,有效反风率为51%。

3.3 安全监控和联网系统自查情况 1、安全监控和联网系统

矿井安装的KJ83N安全监控系统由北京神州电子有限公司安装调试。井下共安装有2个监控分站;各采煤工作面、矿井回风巷安设有甲烷传感器和CO传感器;采掘作业点安装有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水泵安装有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有安设开关传感器;+139m水泵房有安装水位传感器;在地面建立了监控中心站,我矿成立了以技术负责人傅鸿宇为领导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了3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人员,建立建全了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所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有2台监控主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建立了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机房面积有13.68㎡,现已经安装抗静电活动地板面积10㎡,室内已配备一台1.5匹冷热空调,配备二台1KVA满载2小时 UPS,提供机房设备不低于两个小时的备用电源。监控设备具备“四证一标志”,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符合AQ1029-2007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并经福建省龙岩市煤炭管理局验收通过(龙煤安监【2009】161号),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地面井下各种数据采集完整并正常上传。

2、安全监控管理

建立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有关规定》、《监控中心站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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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站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工岗位责任制》、《传感器校验、检修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测表报有经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阅。矿井建立了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制定了安全监控系统机房管理规定、机房工作人员职责和机房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基本符合AQ1029-2007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4 人员定位系统自查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矿由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产品供应商,并对我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进行设计、施工,于2011年12月19日安装运行,并经龙岩市煤炭管理局验收通过(龙煤安监【2012】10号)。

1、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为KJ133C型,共安装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KJF82A)1台、矿用本安型读卡器(KJF82A.1)6台、定位器(KGE41A)5台,配备标识卡(KGE39A)100张。在井下交叉口、大巷、各井口、重点岗位、重要工作场所、采掘面,掘进面进行信号覆盖,同时重点区域采用矿用射频定位器进行辅助精确定位、重点区域通过采用矿用射频定位器可以实时掌握各重点区域人员分布情况,并通过矿用射频定位器对重点井下交叉口进行人员走向的方向判别。

2、监控机房面积有13.68㎡,现已经安装抗静电活动地板面积10㎡,室内已配备一台1.5匹冷热空调,一台42U网络机柜。机房配备山特在线式2KVA UPS不间断电源一套,提供机房设备不低于两个小时的备用电源。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主要由监控主机一台、KJ133C型定位系统管理软件一套、数据传输接口一台、信号避雷器一对组成。

3、系统实现与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控软件无缝链接,设备接口能与监控预警主机对接,实现中心站与省、市级监控中心的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符合闽煤安监综合[2011]30号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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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提升运输系统自查情况

主斜井地面绞车房配备1台JTP-1.6×1.5P型绞车,钢丝绳采用Φ24.5mm,天轮Φ1200mm;绞车均具有防止过卷、过负荷、和欠电压等保护装置,并具有保险闸和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等装置,提升系统信号有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提升信号与提升机控制回路有闭锁, 负责矿井的煤、矸石、材料的提升。绞车采用单钩串车提升一次串车提升煤车4辆或矸石车3辆,能够满足矿井生产需要。井下从各水平车场到各采掘工作面运输全部采用人力推车,煤车经主斜井提升到井口车场后,采用人力推车推到煤台,经翻车机,将煤倒入煤仓;矸石车经主斜井绞车提升到井口车场后,采用人力推车推到矸石山,经翻矸架倒入山沟中。东南村煤矿主斜井提升煤、矸石的矿车采用1吨标准矿车。运输系统安全可靠, 能够满足矿井生产需要。我矿于2013年10月委托福建省煤究所对我矿“四大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我矿提升绞车司机(吴成菊、吴茂兰、吴芝兰)均有经龙岩市煤管局安培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制定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上墙。

为了方便井下作业人员上下班,以减轻体能消耗,在主斜井装备有XRC15-6/6型插爪式斜井人车,具有防跑车装置并有落闸试验(每天进行一次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空载全速落闸试验),每班发车前,对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防坠器、轮轴和车闸进行检查,并且先放一次空车,而且还制定了防跑车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管理制度齐全,提升运输环境良好,运行正常。

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图纸技术资料完整,提升运输设备较完好,并经检测合格,有日常维护和定期维修计划,钢丝绳使用及维护正常,各项记录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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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防治水系统自查情况

我矿2个井口和地面主要建筑设施都布置在半山坡、地势平缓,远远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并且设有防洪沟,排洪渠,不会受到洪水、滑坡的威胁,地面防治水符合要求。

井下排水系统:矿井+139水平设有水仓,水仓容积为250m3,每年雨季前对水仓进行清理,在水仓安装了3台水泵,型号为100MD45×4(功率75KW、流量80 m3/h、扬程180米)三台,工作、备用、检修各一台;主排水管路二趟(一用一备),并且主排水管和备用排水管之间能够相互联通。主井最大涌水量为35.7m3/h;正常涌水量为16.1m3/h。我矿于2014年3月15日进行了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结果表明:我矿联合排水量达到120m3/h,远远超过预期洪汛期间最大涌水量35.7m3/h的排水能力,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我矿建立了以矿长肖松生为组长的防治水害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和内业基础资料,切实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1)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工人贯彻学习。健全“雨季三防”、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查清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和水害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矿井有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每月一次),并在水文地质图和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井田位置、开采情况、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相邻矿井(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凤山岐三角塘煤矿、新罗区雁石镇凤山岐蕉叶坑煤矿)的分界处均留有防水煤柱,无水患威胁。

(3)聘请江西九一五地质勘探队于2011年12月对矿井进行水患调查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确定矿井采空区无积水,无水害威胁,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型。编制了矿井防治水图件: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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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部面图,并且建立了防治水基础台帐15项。

(4)成立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探放水设备并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队长:何洪成 成员:陈育华、刘贤林

(5) 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教育,在规程中有编制,在安全会议上有学习透水预兆和应急措施知识。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值班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经自查我矿防治水系统完善,我矿范围内水害威胁及采空区积水已调查清楚,采空区无积水,矿井无水害威胁。

3.7 防灭火、供水施救、防尘系统自查情况

(1)、我矿地面工业场地及井下消防洒水引自+340m标高处一座高位水池,容积为250m3;井上、下主要机房硐室(+306主井绞车房、+297空压机房、+306机修房、+306坑木场、+297风井口风机房、+216水平车场、+175水平车场、+139水仓、+175水平消防材料库等)和地面住宅区均设有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我矿坑木场距主井口110m,矸石山距主井口260m,坑木场与矸石山之间相距100 m,井口20m范围内无可燃物和火源,并设有防火铁门;在地面(井口)附近设有地面消防材料库,井下+175水平设有消防材料库,每个消防材料库中均装备有:一辆消防列车,1.5m3消防沙,20个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8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3条,1寸耐压管4条,消防桶4个,斧头1把,锤子1把,锯子1把,铁铲3把,三角耙2把,长撬棍2根等。

(2)、我矿有制定地面、井下防火制度、入井检身制度,有制定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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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进入井下和防治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制定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的安全措施;有制定综合防尘措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粉尘防治措施与制度; 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里对矿井防灭火工作有规定、有措施,并且有向职工贯彻学习。

(3)、我矿于2008年9月委托江西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对我矿各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作出结论:我矿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据矿区及周边矿井调查资料,未发现煤层自燃现象,矿区地温平均20℃。

(4)、我矿有供水施救、防尘系统,消防供水管路覆盖井下所有采区避灾路线: +306主井口~+139水平 ,风井+297~+139水平,铺设了4寸消防供水管路,φ108mm,L=700m,+216主运巷、+175主运巷铺设了4寸消防供水管路,φ108mm,L=600m,其余支巷(+216-21#南回风运巷、+175-21#南运巷掘进巷道、+175-21#北采面运巷、+175-21#北采面上运巷铺设了2寸,φ50mm,L=400m,等消防供水管路,且每隔100m设置三通阀门、消火栓和洒水喷头等,地面煤台、主井+306进风巷、+175-21#北采面、+175-21#南运巷掘进工作面、+216-21#主运巷均有安装防尘喷雾,各采掘工作面有实行湿式打眼、凿岩、装岩洒水。

经自查,我矿供水施救系统完善,井上、下防火、防尘系统能满足矿井防尘、防火要求。

3.8 压风自救系统自查情况

我矿在+297地面工业广场设置有压风机房,使用2台螺杆空压机向井下集中供风。LG-10/8G恺撒牌喷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二台,容积流量10 m3/min,电机功率55kw。二台空压机都具有自动断水、断油、超温、超压保护装置及短路过流保护,通风良好并有遮阳保护。

我矿压风管路覆盖井下所有采区避灾路线:+306主井口~+175水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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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铺设了4寸无缝钢管,φ108mm,L=300m,+297风井口~+139水平主回风巷铺设了4寸无缝钢管,φ108mm,L=350m,其余支巷(+216-21#南回风运巷掘进巷道、+175-21#南运巷、+175-21#北采煤运巷)铺设了2寸的压风管路,且每隔200m设置三通阀门。

3.9 供电、通信系统自查情况 1、供电系统

矿区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电源引自雁石岩东变电所新雁线(LGJ-3×50mm2)架空线10.0kv,长度6km,另一回路电源引自雁石岩东变电所新平线(LGJ-3×50mm2)架空线10.0kv,长度6km。变电所设在地面,安设变压器3台,1台(S9-315/10/0.4KV型)变压器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方式,通过电缆引至室内PGL1低压配电屏馈电供给主提升绞车、+297主通风机、机修车间等低压设备及生活用电;1台(S9-315/10/0.4KV型1台、)变压器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方式,通过电缆引至室内PGL1低压配电屏馈电供给+139m水泵房、采掘工作面等负荷用电。1台(S9-200/10/0.4KV型1台)变压器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方式,通过电缆引至室内PGL1低压配电屏馈电供给+139m水泵房、+297主通风机用电。井下采用低压380V、127V供电。

2、 电气设备

高压线路和地面电力变压器均装设避雷器,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综合保护装置,设备外壳、接线盒均有可靠接地,电气设备都有“MA标志”。真空防爆馈电开关进行过流整定,有低压漏电保护装置。煤电钻供电使用综合保护,井下设有局部接地和接地网系统,每季度有进行一次接地系统测试。电缆连接采用防爆型矿用电缆接线盒,电缆敷设、悬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未发生电器失爆现象和机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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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信系统

我矿在矿部、+306主井绞车房、+297风井值班室、+306主井口调度室、+306变电所、+216打挂点、+216-21#南回风巷掘进面、+175打挂点、+175-21#北采面、+175-21#南掘进面、+139水泵房均有安设内部程控电话共11部,主机型号KTHO-11,采用MHYV 10×2×0.8矿用阻燃电缆,所有电话均能直通井口调度室,井下能够保持通讯畅通。

矿内外使用固定电话(0597-2681658)、传真(0597-2681658)及手机供矿井生产调度及行政管理通讯联络使用。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 安全技术管理

矿井制定完备规章制度,变电所岗位责任制、变电所操作规程、机修岗位及操作规程、机电技术操作规程等。矿井机电图纸齐全,主要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井下运输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符合要求。

井上下供电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通讯系统完善畅通,符合规范要求。

3.10 爆破管理自查情况 1、基础设施

我矿爆破器材库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凤山岐,库房由仓管员24小时值班看守。核定容量:炸药5000kg、雷管20000发,库房内设有1个炸药存放室、1个雷管存放室、1个值班室、1个发放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资格证》齐全。目前使用的雷管、炸药属于煤矿许用雷管、炸药,由当地公安部门统一提供,地面总库入库由公安部门指定专车代为运输,总库与井口之间由矿专用车运输。本库已经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库房安全设施完备,库区内安装可视夜巡报警监控系统等设施。

2、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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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矿按规定成立民爆器材管理机构和领导小组,负责民爆器材日常管理工作。爆破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矿井制定了《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实施细则》,对爆炸材料存储、运输、领退方面制定了《爆炸材料运输、装卸制度》、《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制度》、《爆炸材料领用、清退制度》、《爆炸材料销毁制度》、《爆炸材料仓库防火、警卫制度》、《爆炸材料仓库交接班制度》、《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电雷管电阻检查制度》、《爆炸材料出入库查验制度》、《电雷管编号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在采掘作业规程中编制有爆破图表及安全措施。

检查爆破器材发放:领退制度落实,手续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要求;检查爆破器材领退情况:当班爆破员和爆破安全员凭爆破证领取爆破物品,两人同时签名,当班未用完的爆破器材,两人同时签名当班清退入库存放。仓管员根据领料人的当班实际消耗量进行登记,对帐、卡、物进行清点、核对,将剩余爆破器材收藏入库保管。

井下作业地点所用的爆炸材料放入专门制作的炸药袋,雷管贮藏在专用的雷管箱内并上锁,人工运送到采掘作业面,炸药箱和雷管箱相距一定距离,钥匙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格按《爆破作业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放炮,监炮员和放炮员同时在作业现场做好各项放炮前工作的同时,并派人做好安全警戒,确认安全后由放炮员放炮。

爆破作业人员:爆破技术人员2名经福建省公安厅爆破协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爆破员6名均经龙岩市公安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11 地面生产辅助系统自查情况

矿井地面生产、生活系统:我矿严格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设有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澡堂、厕所、机修车间、煤台、调度室、火工库、变电所、排矸场等,设施较齐全。

我矿地面变电所变压器室有安设门,有悬挂“高压危险,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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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入内”字样的安全警示牌;压风机房、通风机房、监控机房、机修房等重要机房均有设门,并悬挂“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并在机房内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材料仓库内配备各类井下日常消耗材料,品种齐全,摆设整齐;坑木加工场距离井口100米;矿生活区设有工人食堂、澡堂。

经自查,我矿地面生产辅助系统完善,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12 主要存在问题和自查结论 1、自查主要存在问题:

(1)+175水平部分巷道存在积水,应及时清理水沟,保持巷道水流畅通。

(2)井下部分路标指示牌破损未进行更新;

(3)个别矿车碰头有缺失,要加以更换,否则不得使用。。 (4)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应加强落实,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不全。 (5)爆破器材库保安巡查记录不全。

(6)绞车工每班开机前要进行钢丝绳磨损、锈蚀、断丝情况检查和记录。

(7)主要运输大巷要定期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能满足矿井防尘的需要。

(8)螺杆式空压机运行记录不完整。

(9)检身制度落实不彻底,安全培训人员记录签字不全,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

2、生产系统自查结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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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自评总体结论

4.1 安全生产对策

针对本次自查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加以整改,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1、严格落实下井考勤、检身制度,落实佩戴自救器和人员定位标识卡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到帐物一致和及时补充;

3、要求瓦检员认真记录瓦斯“三对口”、日报表记录。

4、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做到“五有”:有计划、有实施、有教案、有考勤、有考试,并建立了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5、积极探索和推行煤矿安全管理新模式,加大安全投入,推行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装备和技防水平,补充安全防护设备。

6、完善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设施和设备及相关记录。加强密闭、栅栏的管理,做到物、卡、照相一致。

7、加大安全投入,抓好日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施工质量。 8、加强矿井水患调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在开采过程中应广泛收集资料,要及时填图,完善老窑、采空区资料,对封闭巷道出水口流量、水位、水质进行经常性的观测分析,判断是否会因坍塌堵塞形成新的积水区,并建立技术档案。在生产过程中留设防水煤柱及采取安全可靠的探放水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加强职工防治水知识和其他技能知识培训教育,特别是透水预兆、应急措施知识的普及教育;密切注意井巷围岩是否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涌水特征,特别是发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突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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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力求做到全面安全生产。

9、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应不断更新完善各生产系统,加大矿井安全保障设施和先进生产力的投入,加强各生产系统的管理和采掘现场管理。

10、充分发挥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的作用,生产作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注重采掘敲邦问顶及支护与维护;重点排查隐患与综合治理;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1、做好各生产系统运行的技术资料、记录台账、采掘进度填图等工作的同时,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保障资金投入计划。

1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体系,加大安全培训投入,不断提高作业人员防护意识和作业技能,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4.2 自评总体结论

东南村煤矿属四证齐全矿井,安全生产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矿井设立了技术管理机构,并配置了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了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安全管理方面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矿井生产技术资料齐全、开拓布置合理;矿井安全出口、开采顺序、采煤方法、井巷断面、顶板管理、井巷维护、防坠措施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矿井有较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且均有二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矿井通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防治和安全监控系统、防尘与防灭火系统设施完善,管理到位。矿井主要提升绞车保险装置齐全,电气、压风设备完好,保护功能齐全,矿井通讯系统完善;符合安全要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防治水安全措施到位,防治水系统完善。矿井爆破管理制度齐全,爆破物品的购置、运输、储存、领、退、使用能符合有关要求;矿井各生产系统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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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东南村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自查结论: 经自查,矿井满足《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三条和《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的条件。

自查结论为合格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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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w0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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