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心得

更新时间:2023-09-27 18:1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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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心得

辩论的灵魂——价值

我第一次在辩论中听说价值这个概念还是看93年狮城舌战的时候,当时复旦的论证体系就是“逻辑”“理论”“事实”“价值”四个部分。我们常说的“四招打辩论”中,也是分为“下定义”“讲逻辑”“找论据”和“谈价值”,在现在的主流辩论观念中,价值都是被认可为辩论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价值升华也是一名四辩的必修课程。而在我看来,价值不应该只是辩论环节中的一个,而是应该统领整个辩论过程的核心,是辩论的灵魂。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待这样一个问题:辩题是可以被论证的吗?

我们平时一直会讲要论证辩题,为此,我们要建立逻辑架构,我们要调用各种论据来支持观点,但是,我们有哪次是通过这样的工作就无懈可击的完成了对辩题的论证了呢?其实,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先把辩题进行了某种转化,然后去论证这个新的命题,这个命题通常被我们称作“比较前提”比如我们讨论“大学生谈恋爱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最简单的做法是把这个辩题转化为“大学生谈恋爱对学习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新命题就是“比较前提”或“比较标准”,当然,这个新命题还可以被无限细化,比如谈恋爱对课业学习,对考试成绩的利弊等等。对于这些被演化出来的新命题,我们

或许是可以去论证的,但为什么论证了这个新命题就等于论证了辩题呢?这里面似乎是不证自明的潜规则。而辩论经验比较丰富的老辩手想要把这个潜规则给搞明白,于是我们就知道,不仅要给出比较标准,还要论证比较标准的合理性。但是要论证比较标准的合理性,不是又需要一个新的比较标准吗?最后我们就陷入了论证的困境。我们不得不去反思一个问题,辩题真的可以被论证吗?如果辩题无法被论证,那么我们辩手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呢?

至少在我看来,辩题是不可被论证的,辩题只能被演绎,演绎什么?演绎价值。

价值揭示着辩手提出论题的动机和目的。比如提出大学生恋爱弊大于利的观点的动机就是要告诉大家,不要因为恋爱而影响了学业,其背后的价值就是认为在大学期间学习的价值高于在大学期间恋爱的价值。为什么?在我看来,这就不能论证,而只能演绎,通过辩手的语言表现力来演绎。那么还要逻辑、事实做什么呢?逻辑、论据,都是演绎价值时必不可少的工具。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我们整场比赛,从一开始就是在演绎价值,逻辑也好,论据也好,或是对价值的直接阐述也好,都只是为了增加价值演绎的可信度。价值本身并没有高下之分,也无法进行客观的比较,只有通过辩手用各种方法进行演绎之后,在听众那里,才会有高下之判。也正因为此,那些超级辩手,能够基于同样的客观事实,从正反两方都把我们说的心悦诚服。

所以我推荐的辩论方式是,拿到辩题,首先应该思考的是我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观点,我提出这样的观点是基于怎样的价值观念,然后再去动用一切你已经知道的辩论方法来使你的价值观念尽可能地被精彩的演绎,从而让听众采信。

在现在通常见到的辩论赛中,下定义是准备比赛的第一步,也是双方产生分歧的开端,双方会就各自对定义不同的解读,把整场比赛导入一场定义的争夺,这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出辩题的人,对辩题的概念做得不够清晰,给双方辩手留下了可以周旋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现在的辩手更愿意用争夺定义这种更简单的方式来处理辩题,而不太情愿去真正从价值层面进行反思和批判,因为这样更困难,也要冒更大的风险。但是从辩论的发展角度来看,真正受欢迎的辩论赛一定是价值的直面碰撞,就现实来看,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考验辩手的学识,更考验辩手的胆识和气魄,究竟是以胜负为考量依据还是以辩论的精彩为考量依据,这本身,何尝不是一次价值的对撞。

还是套用黄大叔的一句话,敢于做价值反思的队伍或许不够精明,但这样的辩论队,一定很精彩 辩论心得初级篇(一、概念与标准)

平时和朋友开玩笑说,怎么看一个辩手是不是入门,就看他会不会说两个词,一个是偷换概念,另一个是比较标准,这虽然是玩笑话,但也客观反应出了概念和标准对于初学者的重要意义。

稍微接受过一点点辩论训练的同学都知道,在开篇陈词的开头要先“开宗明义,正本清源”来界定概念,然后公式一般地说一句“一个比较性的辩题需要一个比较的标准”,但是大多数辩手恐怕都没有认真想过,为什么我们要做这么一件事情,概念和标准到底有什么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概念和标准是一个辩题能辩的基础。对于一个辩题的正反两方来说,他们有接近70%的可能性对辩题的概念界定是不同的,另外接近30%的可能性则是对于比较的标准界定不同。概念和标准都一样还能辩得起来的,至少我是没有见过。我们习惯上把概念和标准的界定称为一个立论的前提,通过我刚才的介绍大家就明白了,绝大多数的辩论赛,他们吵得很欢,基本都是因为他们的前提不同,从自己的前提推到自己的结论这个部分出差错的很少,(原因我稍后会解释)所谓的反驳的基本原理都是拿自己的前提却用对方的逻辑去推演,从而导出谬误,进而证明对方的逻辑是荒谬的,其实荒谬的不是对方的逻辑,而是双方前提的差异,高手对这点心知肚明,因此可以攻防游刃有余,而新手则攻击生硬,防守更加底气不足。既然概念和标准如此重要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家要忙不迭地去界定概念和标准了。如果说概念还可以通过查字典来寻求一个相对客观的统一,那标准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主观的选择了,选择的原则很简单,就是有利

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个辩题是“学生参加辩论赛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那么双方可能会是这样的标准:正方认为利弊标准应该是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而反方则认为利弊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双方的标准都是有利于本方论述并且合理的,如果反方把标准界定为是否有利于学生口才的锻炼,那么当然同样有利于论述,但合理性就要大打折扣了。正是由于双方界定标准总是尽可能有利于本方论述的,所以基于对方的标准,对方的论述往往是水到渠成的,因此一个高明的反驳者此时关注的就不应该是对方论述的那个逻辑推演,而是要攻击对方标准的合理性,或者是用本方的标准去换掉对方的标准,相反的,作为防守方,防守的重点也就是要死守住自己的标准,通过详尽的论述来告诉大家,本方的标准是合理的。

辩论心得初级篇(二、条理与层次)

第一次写立论总是会有千般万般的不满意,其实问题无非两个,一是没有条理,二是没有层次,这一章节主要就是讲陈词的结构问题。初学者写的立论陈词稿总是一大团的东西,里面理论夹杂着事例,事例后面还穿插着评述,总之是看着很纠结,于是作为学长也好,作为教练也好,一般会让初学者去看一些经典的立论稿,看别人写立论的格式。初学者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不是所有的立论都千篇一律了么?其实这是一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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