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管理协议

更新时间:2024-02-17 12:21: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篇一:商铺物业服务协议

商铺物业管理协议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商铺业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亚美清和苑商铺(以下简称:本物业)商铺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实施,保证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将商铺营造成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礼貌的购物场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购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坐落位臵: 号

面积: 平方米

乙方所购商铺合同编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对商铺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

生、安全灯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为检查、维护本物业的任何一部分或为履行管理

责任,有权携带一切必须的工具、设备及材料进

入本物业任何一部分,如有必要,可进入任何商

铺的内部,但应提前向有关商铺业主(租户)说

明原因。

3、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

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采取公告或书面通知

等形式告知乙方。

4、 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商铺内,以检查并确定是否

违反装修守则,如发现任何业主或租户聘用的承

建商及其工人违反装修守则,有权禁止该等人士

进入本物业,并要求违反者限期整改、赔偿因此

造成公共部位或毗邻房屋的损失及承担其他一切

责任。

5、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 制止违反本物业有关管理制度的行为。

7、 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

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8、 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依法享有所购/租赁商铺的使用权。

2、 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的

权利,但须遵守甲方指定的管理规定。

3、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

选举权和监督权。

4、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

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但不得直接

惩戒(如打、骂等)甲方之员工或甲方聘请的专

业公司之员工。

5、 遵守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人员的管

理安排。

6、 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如:空调费、电梯费等)。

7、 装饰装修商铺时,须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及管理人员的管理。

8、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 出租或转让商铺时,要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与

承租方或受让方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应

费用后,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10、 对租赁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

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1、 做好各自商铺内的放火防盗、卫生及其他安全工

作.

12、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

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

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 对商铺的管道堵塞或水管、天花板、地板摻水或

漏水等情况给予及时(或配合)维修、处理,如未对

该等情况处理及时(或配合)维修、处理而影响或

造成其他商户、公共部分、共用部位损失的,须承

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14、 自行举办营销、庆典活动、需要占用公共区域的,

需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指定

的区域内开展活动.但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的,

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乙方承担费用。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商铺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部位是指: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通道、楼梯道、楼层给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治安监控消防室等。

二、商铺公共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绿地、道路、共用的给排水管道、 、垃圾中转站、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信报箱、广告灯箱、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路灯、沟渠、池、井、

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及绿化

1、由专业清洁队伍对商铺公共环境卫生进行处理。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垃圾日产日清(由于以经营为目的所产生的大型垃圾如:机油、油漆、包装箱等除外)。

3、定期消杀“四害”。

四、秩序维护及消防

1、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安全防范。

2、采取防范措施,预防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

五、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

1、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臵停放。

2、巡逻人员负责疏散和维护公共区域内的交通秩序。

3、禁止载有有毒、有害或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商铺公共区域内。

六、商铺装饰装修管理

按装饰装修管理、安全责任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内容实施。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妨碍其他商户正常使用物业。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回复原装,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费用收取

篇二:“ ”住宅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协议

“ ”住宅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协议

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以下简称甲方)与“”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住宅小区范围内的物业全权委托给乙方实施统一综合服务管理。

第二条、收费标准:

1、 业主接房后,从接房装修开始视为正常入住,按单价元/

㎡/月×房屋建筑面积×12月=每年应交物业服务费。业主按年交纳。

2、 业主接房后若不入住,可向物管处申请房屋空置,经物管处

审批后,按单价元/㎡/月×房屋建筑面积×12月=每年应交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服务费需按所申请的时间一次性交付。空置时间到期,应主动到物管出处办理解控手续。

3、 乙方接手管理甲方委托小区之日起,未接房业主之物业服务

费由接房人补交前期未接房期间物业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提供如下物业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 “(地)包括(消防、机电设备、路灯、庭园景观、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露天健身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物业服务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__月日止。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业管理;

2.甲方在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前期物业开办费¥______万元(大写: 元整)划入乙方指定帐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运转资金;

3.甲方应在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把小区需配置的物品或应完善的工作完成,若因此影响乙方的管理指标,责任由甲方承担;

4.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按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5‰相应面提供给乙方作为管理用房,其中办公用房占‰,员工宿舍占‰;

6.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协议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七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协议;

9.甲方应对所委托管理的物业在交付前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负全部责任,并按质量保证书之相关规定限期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处理,但甲方需按实际发生金额承担全部费用开支;

10.负责根据国家物价部门相关规定等级确定本住宅小区特约服务费收费标准;

11.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住户手册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2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之间的关系;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

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若无维修专项基金的,由甲方承担所需维修费用。

4. 乙方可根据小区的实际需要制定购买及中、大型维修计划,报甲方同意后,所需物资应由甲方负责完成,如甲方不能在人员安排上进行调控时,为了保障小区的正常运作,可委托乙方代办,费用凭票据向甲方报销。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小区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开支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6.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构和人员;

8.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10.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1.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2.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3.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指标

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1年内达到同地区优秀标准。

1、

2、

3、

4、

5、 业主满意度在95%以上。 事项处理及时率在95%以上。 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9%以上。 环境保洁指标达到(多层住宅)国家三级标准。 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第八条 责任及奖罚措施

(一)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管理服务费或其他费用不能按时收取,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 若因责任方过错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应由责任方对守约方双倍赔偿经济损失。

(三) 委托管理期间,公共部分所耗废的水、电、暖气、燃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代交,凭管理部门相关票据与甲方按月结算。

(四)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月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全额支付给乙方,直到该物业交付业主为止。

(五)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订;

(六)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七)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赔偿金,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篇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商住小区)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小区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

座落位臵:

四 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至附近城市公共垃圾收集点。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含供水加压费);

2、车辆停车服务费(用于车场车位相关场地及设备的维修养护、保洁等,不含车辆管理费);

3、装修期间的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

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停止物业服务、依法起诉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管理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规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现供乙方使用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

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小区绿化死树死苗的更换和不达标苗木的补种;

(2)自行车棚的续建、部分现在不能正常运行公共部位及设备的维修。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 。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9xb.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