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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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安北委[2010] 11号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0年6月。

6月1日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6月13日为我省首个“全民安全教育日”。

6月14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同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北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张文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行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朝飞 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活动。- 2 -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王朝飞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形式

1、开展首个“全民安全教育日”活动。6月13日是我省第一个“全民安全教育日”,本次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让我们关注安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介绍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工作机制、形势任务、日常知识的了解和认知程度,增强安全意识,关注安全发展,共同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当中。

2、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安监、公安、消防、各街道办事处等要分别组织至少一次大型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开展事故隐患和瞒报事故举报有奖活动。对举报人要保密,并对有功人员按照隐患可能直接或间接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程度进行经济奖励。区安监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3363683。

4、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的各项宣教活动。继续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进校园、“安全伴我成长”小学生作文竞赛等活动。各有关单位要踊跃参加竞赛和创建活动,各地要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题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认真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辖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安 - 3 -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精心安排“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全省首个全民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条幅,展出板报图片,组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各类活动要紧密联系生产经营实际,贴近公众生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稳定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做贡献。

(三)深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以及广大农村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体作用和责任意识,做到厂(店、校)区有标语,车间班组有板报,社区有图片展,农村有活动,- 4 -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把安全文化送到机关、企业、校园、社区、乡村,推动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利用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存在问题,提升安全水平,实行本质安全,确保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四)认真抓好落实情况汇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5日前、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本方式报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办公室)。

联 系 人:牛冠翔

联系电话:3363683

电子邮箱:120231169@

附 表:北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表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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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安监管政法[201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附 表:

北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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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5l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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