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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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供应商开发

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

1.范围

本公司新供应商之开发工作。

2. 供应商开发程序

2.1供应商开发权责

(1)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调研工作。

(2) 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并对供应商的资

质进行综合评价,以确认其供方资格。

(3) 产品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技术协议。

(4) 质量监督部负责供应商的首批样品试装、试配验证及确认。

2.2供应商资讯来源

新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各种采购指南;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产品发表会;各类产品展示(销)会;行业协会;行业或政府之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同行或供应商介绍;公开征询;供应商主动联络;其他途径。

2.3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后,交采购部做为评价依据。

2.4供应商开发流程

寻找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与供应商洽谈;必要时作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2.5后续工作

依《供应商调查》规定,由评价小组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评价,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

供应商调查

为了解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质量、价格、交货期,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

2. 供应商调查作业规定

2.1供应商调查程序

(1) 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之供应商组织供应商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

供应商之各项综合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 由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对供应商实施

调查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 评价之结果由各部门作出建议,供主管副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

合格供应商。

(4) 未经供应商调查评价认可之供应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之供

应商。

2.2供应商调查评价

2.2.1价格评价

对供应商所提供之物资价格、交货期,由采购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付款方式;生产计划体系;最短及最长之交货期限;进度控制方法;异常排除能力。

2.2.2技术评价

对供应商之生产技术,由技术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

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2.2.3质量评价

对供应商之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

质量监督部组织与体系;质量规范与标准;检验之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

2.3供应商复查规定

经调查认可之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价;复查不合格之供应商,除经本公司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之列;若供应商之质量、价格、交货期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之复查。

供应商评价

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价,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之合格供应商的评价。

2.供应商评价程序

2.1评价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质量评价:40分;交货期评价:25分;价格评价:15分;服务评价:15分;其他评价:5分。

2.2评分办法

2.2.1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进货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1)计算:进货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 /总交验批数)×100%

(2)评分:得分 = 40×进货批次合格率

2.2.2交货期评价

由采购部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如期交货货得分25分;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价得分。

2.2.3价格评价

由采购部对供应商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10分;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8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6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

2.2.4服务评价

2.2.4.1抱怨处理评分

由质量监督部对供应商之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诚意改进:8分;尚能诚意改进:5分;改进诚意不足:2分;置之不理:0分。

2.2.4.2 . 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采购部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按期更换 :7分;偶尔拖延:5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2.3评价办法

供应商之评价每月进行一次;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 / 评价月数。

2.4 评价分等

供应商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平均得分70分者为C等。

2.5评价处理

A等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B等供应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C等供应商由质量监督部、技术部、采购部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被淘汰供应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价。

供应商管理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供应商资料收集;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供应商接洽;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评价申请。

2.2供应商评价

供应商评价程序如下:

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分别对供应商之质良、价格、交货期、技术、生产管理作评价;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采购意想;询价;比价;议价;定价;订购;交货;验收。

2.4供应商评价

供应商评价程序如下:

每月对供应商就质良、价格、交期、服务等项目作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列出各供应商之评价等级;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有重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对C等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篇二: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篇三: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A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加强选择合格供应商管理,使采购的各类原、然材料,工矿配件,钢材,物资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

1.2、做到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3、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利用合格供应商的资源,使其在同一平台展开有序竞争,以达到供需双方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1.4、对合格供应商的评价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增强操作可行性和透明度,并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1.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2.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

2.3、合格供应商应基本了解我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采购需求。 2.4、供应的物资、工矿配件等必须优质、低价、按时、服务好。 2.5、合格供应商必须服从我公司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2.6、合格供应商应具有熟悉供货物资的业务人员,确保供应物资符合采购要求。

2.7、合格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商业操守,没有我司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的企业/公司/个人透露/发表/刊登我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3、合格供应商的确认

3.1、新进入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试供料。经评价后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备案。 3.2、下一年度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确认,由供应部负责依据上年度评价结果,结合本年度的供货及服务情况组织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拟定合格供应商名录,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执行。

3.3、 经过考评,成为我司的合格供应商必须缴纳1-5万元的履约

保证金。

4、合格供应商作业规范

4.1、按照供应商上月评分情况,供应部每月27日发询价单进行询价,急需物资按各家供货优势,挑选2-3家进行询价。

4.2、供应商必须已接到询价单后4天内将报价单返回供应部,逾期1天视为弃权,弃权一次,下月作为考察期,不发询价单。

4.3、询价单的填写必须整齐、字迹清楚(主要有:单价、厂家、供货时间),对询价单的内容(规格型号、厂家等)有疑议及时与采购员咨询,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4、供应商严格按执行单或合同要求供货。

4.5、每月25日前,供应商必须将上月执行单或合同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员。

4.6、及时处理换货、退货等问题。 5、对合格供应商的考核 5.1、考核原则

量化考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5.2、考核组织

5.2.1、由公司分管领导指挥、供应部、质监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以及相关生产单位组成评价小组。

5.2.2、供应部每月按时组织分别对供应商本月供货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时间、服务等做出综合评价。

5.2.3、供应部按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5.3、评价程序

5.3.1、每月由采购员对供应商当月供货的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价,得出该月分数。每季度将每月分数进行加权平均,每年将每季度分数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年度分数。

5.3.2、质监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相关生产单位等部门有权对供应商的资金实力、供货质量、交货期、服务等提出评价意见,采购员每月征集一次。

5.3,3、每季度进行一次初评,每季度加权平均分数最低后两名,由供应部提请供应商进行改善,或予以必要辅导。

5.3.4、年终总评,依据年度加权平均分数情况,列出各供应商之评价等级。

5.3.5、依照该评价等级确认下一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累计平

均得分最低一名为合格供应商,最高二名为优秀供应商,中间为良好供应商。 6、评价处理

6.1、优秀供应商,由供应部提交“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列入优秀供应商。可在其经营范围内参与我公司全部物资采购报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签订供货合同。 6.2、良好供应商,由供应部提交“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列入合格供应商。可在其经营范围内参与我公司物资采购的70%以内报价,在同等条件下,签订一定数额的供货合同。

6.3、合格供应商,由供应部提交“供方名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列为后备供应商。由供应部予以必要辅导,并提供一次(批)/月试供货的机会,三个月内没有显著改进的,降为不合格供应商。可获得三次(批)试供货的机会;若在出现质量、服务等问题时,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置。

6.4、不合格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再经过合格供应商调查评估。 7、供应商复查

7.1、原则上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7.2、出现重大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附件1:

附件2:供货商评价流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b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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