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监发(201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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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文件

川银监发?2011?10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贯彻 银监会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 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银监分局,四川银监局成都各县(区、市)监管办事处,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省外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名单制”管理

各银监分局和各银行业机构均应分别建立平台类客户和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客户的名单,并实行每季度动态调整。对于存量平台贷款客户,以我局2011年3月31日汇总下发的电子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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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风险定性存在差异的,由牵头行在各行报送银监会融资平台台账系统数据基础上进行协调认定。对于新增平台客户,需在授信以前将以下资料报当地银监分局初审后报省局复审:一是新增平台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平台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贷款证号、平台级别、注册地、行政区划、法人性质、平台属性、平台主营业务及最近的资产负债情况,以银监会平台台账系统格式报送;二是当地财政、发改部门、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盖章认可为平台客户并纳入财政统计的证明材料;三是客户自身还款现金流的构成、对拟发放贷款本息覆盖程度的测算和说明,以及是否满足银监会新增平台贷款的要求;四是各贷款行的风险定性意见;五是属地银监(分)局的初审意见。省局审核确认后于每月末公布调整后名单,并纳入银监会平台台账系统统计。

拟对平台名单范围内无贷款余额的客户新发放贷款,需要按照《通知》中“严格信贷准入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在每季度向属地监管部门和四川银监局报送银监会平台台账系统客户基本信息时予以注释说明,便于增加至银监会台账系统名单中进行报数统计。

二、关于切实强化平台贷款的规制约束

辖内各银行业机构(含各县级联社)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订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新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名单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和集中审批的制度(多级法人的农村信用社上收至县级联社);新发放贷款的信贷准入条件;统计台账管理和报送;贷款五级分类和资本、拨备的计提要求;季度贷后管理机制;平台贷款风险半年自查制度和报告报送路线等。

辖内有平台贷款余额的银行业机构(含总行不在我省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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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要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自查面不低于平台贷款总额50%的风险自查,按季开展平台贷款客户的贷后检查,至少每半年实地深入检查一次,在完成贷后管理报告的基础上按季更新融资平台风险评估报告并报送我局和属地银监分局,多行贷款客户由牵头行负责汇总和报送(修订后的报告格式和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辖内有平台贷款余额的银行业机构要制订平台贷款“降旧控新”计划,按照《四川省银行业机构2011年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降旧控新计划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报送本年度计划。

三、关于“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认定和审查程序 (一)申报条件。“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企业法人类平台贷款,除满足《通知》要求的“全覆盖”、“定性一致”、“三方签字”三项退出条件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现金流合规原则,即借款人自身现金流的认定必须符合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0?63号)的认定标准;还款现金流来源属于自有土地处臵收入的(平台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并作为贷款抵押办理了他项权证),银行计算现金流时须扣除尚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余额后作为平台自身现金流计算。二是整改合规原则。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对于各行统一会谈所提出的后续完善措施和整改建议,已经落实并经各行一致认定完成整改。凡我局现场检查发现贷款有违规问题的融资平台,必须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后,方能作为“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上报。

(二)报审资料内容。“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平台客户,由最大债权行向监管部门报送以下资料:“三方签字四方备案”会谈纪要纸质版及PDF扫描电子文档、“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现金流覆盖测算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及还款现金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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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纸质和电子版,模板见附件3)、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对风险定性和已完成整改结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材料等。对2011年5月1日前已报审的客户,需补充现金流覆盖测算认定表及附注说明和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建立三级审查制度。各牵头行对拟报审的“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客户,要协调各贷款行成立现金流测算和审查组,负责形成全套报审资料并完成初步审核。省局和各市(州)银监分局要分别成立由各监管处室及派出机构业务骨干和银行业机构专家组成的联合审查组,集中审核“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还款现金流计算及风险分类认定资料,对还款现金流测算的准确性、风险定性分类的一致性及三方签字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分级审核程序。第一道环节:所在地监管部门初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在地位于成都市以外的,由最大债权行将报审资料于每月10日(第一次于2011年5月20日前)前报至平台所在地银监分局。平台所在地银监分局负责进行审核,对其中审核通过的平台客户,将全套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和银监分局初审报告(格式参见附件4)一并于当月15日前(第一次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送至省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在地位于成都市的,由最大债权行将报审资料于每月15日(第一次于2011年5月25日前)前报至省局。第二道环节:省局集中审核。我局将及时组织联合专家组进行集中审核,并向牵头行通知审查结果。对于《通知》下发前已报审通过的“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客户,属于机关和事业类平台的,一律于2011年5月1日起先调回平台贷款管理,按照各家行达成一致的意见认定风险定性结果;属于公司类平台的,要尽快补充现金流测算资料,争取第一批报审,对我局统一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和逾期未补报资料的平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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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所有贷款必须于2011年6月末前重新归入平台贷款管理。

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真实准确报送平台现金流测算结果,各级监管部门依据银行业机构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凡经现场检查验证银行报送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而影响监管部门审查判断的,融资平台不仅要立即调回非全覆盖类平台管理,我局还将对有关银行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关于全面推进存量平台贷款整改

各银行业机构应逐户制定整改计划和工作时间表,重点落实《通知》的“四项整改”工作,有步骤地推进存量贷款的资产保全和风险化解工作,并按季向我局报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分类处臵和整改进度统计表(报表格式单独下发)。在平台贷款清理规范与整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和进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风险处臵方面有典型案例的,银行业机构可及时向我局报送专题报告或工作信息。我局将不定期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11年3季度组织整改工作成效突出的机构开展经验交流。

五、报送要求

(一)辖内各银行业机构的融资平台“降旧控新”计划和有关制度文件,要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送属地银监(分)局备案审查。各法人机构所在地的银监分局按《四川省银行业法人机构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新规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5)的要求逐项审查填报后,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附件5纸质版(加盖分局公章)报至省局。

(二)辖内各银行业机构的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检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要于2011年7月25日和2012年1月25日前报至属地银监(分)局。各市(州)银监分局收齐辖内法人机构风险检查报告电子版后,于机构报送当月的月末前转报至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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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市(州)银监分局(除“三州”以外)和我局指定的银行业机构(见附件6)要选派1名业务骨干,作为省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联合审查组的备选人员。有关人员名单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至省局。

联系人:周静 028-61886523 高恒娣61886444

请各银监分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机构,并督促做好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附件:1.四川省银行业机构2011年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

款降旧控新计划表

2.“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现金流覆盖测算表

3.“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还款现金流说明(模版)

4.“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银监分局初审意见书

5.四川省银行业法人机构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新规情况审核表

6.“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联合审查组选派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金融监管 融资平台 监管 通知

内部发送:局领导,办公室,非现场处,政法处,准入处,各现场检查处。 联 系 人:陈锦 联系电话:028-61886535

四川银监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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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市(州)银监分局(除“三州”以外)和我局指定的银行业机构(见附件6)要选派1名业务骨干,作为省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联合审查组的备选人员。有关人员名单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至省局。

联系人:周静 028-61886523 高恒娣61886444

请各银监分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机构,并督促做好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附件:1.四川省银行业机构2011年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

款降旧控新计划表

2.“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现金流覆盖测算表

3.“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还款现金流说明(模版)

4.“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银监分局初审意见书

5.四川省银行业法人机构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新规情况审核表

6.“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平台客户联合审查组选派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金融监管 融资平台 监管 通知

内部发送:局领导,办公室,非现场处,政法处,准入处,各现场检查处。 联 系 人:陈锦 联系电话:028-61886535

四川银监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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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ju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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