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电发展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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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电发展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班级: 09211班 姓名: 章振振 学号: 20093199

一、我国核电发展的现状

在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筹建核电站以来,核电事业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核电在提升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工业技术水平,改善我国能源结构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保军转民”方针指引下,中核集团的前身就开始了核电站的研究开发,实现了中国大陆核电零的突破,先后建成了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和江苏田湾等三大核电基地,核电运行机组达到13台,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

秦山核电站工程建设自1985年3月20日开工,1991年12月15日并网发电。秦山核电站的建成发电,结束了中国大陆无核电的历史,实现了零的突破。标志着“中国核电从这里起步”,同时被誉为“国之光荣”。其中,秦山二期是中国自主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的核电机组,55项大型关键设备中,47项实现了国产化,标志着中国核工业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中国军转民、和平利用核能的典范,使中国成为继美、英、法、前苏联、加拿大、瑞典之后世界上第7个能够自行设计、建造核电站的国家。同时,中国跨入了核电站出口国行列,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是中国第一座按国际安全标准自主设计、生产制造的核电站。

大亚湾核电站是我国大陆首座大型商用核电站,拥有两台装机容量为98.4万千瓦的压水堆核电机组,年发电能力近150亿千瓦时,70%销往香港,30%销往广东。大亚湾核电站1987年8月7日主体工程正式开工,1994年5月6日全面建成投入商业运行。自投产以来其已连续安全运行15年,各项经济运行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至2011年2月28日,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连续安全运行3081天。大亚湾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成功实现了我国大陆大型商用核电站的起步,实现了我国核电建设跨越式发展、后发追赶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为我国核电事业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粤港两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田湾核电站于1999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已投入商运的一期工程是2台单机容量为106万千瓦的俄罗斯AES-91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设计寿命40年,年发电量达140亿千瓦时。据介绍,田湾核电站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地质、水文

优势,可容纳8台百万千瓦级机组,总装机容量可达800~1000万千瓦,年发电600~700亿千瓦时,产值250亿元以上。田湾核电站全面建成后,将形成国家又一个大型核能源基地,促进我国核电事业又快又好又安全地发展,以及为江苏省乃至华东地区的经济腾飞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而2011年3月份日本地震中福岛核电站的爆炸虽然对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有所影响,但此次事故不会改变发展核电的大势,与此同时也对今后各国核电站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安全性要求。

目前,在建和经国家批准正式开展前期工作的核电新项目共有7个,20台机组。此外,江苏田湾核电站扩建以及安徽、福建、辽宁、浙江、山东、广东、甘肃、河南、河北等省的核电新项目前期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我国核电的发展前景

火电、水电与核电共同构成世界电力的三大支柱。根据有关数据显示,一定时期内,中国能源结构仍以煤为主,故火力发电成本低、电量稳定,但是其发电效率低、热损失大、火电形成的废弃物对大气、水、土地污染严重。水力发电虽然运营成本较低,一次性投资建成后,其发电成本比火电和核电要低得多,但是开发水力发电工程的一次性投入大,由于有枯水期和丰水期的分别,造成水力发电不够稳定。核电作为一种新能源,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指在运行中对环境造成的辐射或非辐射影响,事实上核电厂正常运行时,对环境产生的辐射剂量与来自天然辐射和医学治疗的剂量比是极其微小的,对公众不构成威胁,且核电成本比火电成本低1/3~1/2。虽然天然铀资源有限,但从核能发展与利用的整体看,其后续的持续性潜力的发展并不受铀资源枯竭的限制。

通过对前面三者的比较,可知:核能是一种安全、清洁、高效、经济的能源。发展核电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的现实选择,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带动核科技工业整体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核电已成为世界能源发展的趋势,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所掌握的数据,估计到2005年世界核电生产能力将达到367000MW,到2010年将达到378000MW。与2001年比,2005年、2010年核电能力增长率分别为4 %和7 % ,亚洲、中欧和东欧地区的增长最为显著。核电对于我国同样不可或缺,对于满足中国电力需求、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发展核电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一项十分

艰巨困难的任务。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不管是出于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还是其它原因,发展核电是保持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进一步发展核电是十分有必要的。中国在核电的科研、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还培养锻炼了一批专业人才,具有相对完整的核电人才队伍。经过各个部门的努力,中国核电已形成规模化批量化发展格局。设备制造能力的提升、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核电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积累,为中国核电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预计到2020年中国电力装机总容量约为9.0 亿~9.5 亿kW,考虑到煤炭资源、运输能力、环境容量等承受力的制约,中国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由目前的70%下降到61%,而核电在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中的比重到2020 年将达到4%,核电投运规模将达到4 000 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达到2 600 亿~2 800 亿千瓦时。

虽然经过长期的发展,核电发展在我国已初具规模,但是我国核电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1、制定核电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

核电产业本身的一些特点,如涉及国家安全目标和能源战略,投资大,建设周期长(7年以上)等,决定了发展核电产业必须要审慎地进行规划和作出具有长远意义的决策。许多国家的经验都证明,制定核电长远规划对于核电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急需结合我国21世纪的能源战略和国家安全战略调整,统一对核电产业发展的认识,制定权威性的、长远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核电发展规划,以此统率核电产业的技术政策、装备政策、投资政策、区位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和对外交往战略等等。这对于调动相关方面的积极性和统一协调各方的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和偶发因素对核电发展的干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电力市场化进程中政府对核电的投入

目前,在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投入的重点主要应是政策投入。正是因为核电投资回报较低,但又具有非经济性利益,国有资本进入才有合理性。所以,投入核电的国家资本不应像商业资本那样以追求高投资回报为目标。近期可以考虑的政策投入有:①放宽国有商业银行或政策银行对核电产业贷款的偿还期限;②变核电站“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个案政策,为“核电站免征(至少是减征)增值税”的产业政策;③政府在对占垄断地位的电网公司进行规制时,可要求电网公司必须购入一定量象核电这样的清洁能源,以促进清洁能源对非清洁能源的

替代;④为核电技术和装备的自主化创造多种条件。

此外,由于核电站建设初始固定投入较高,消除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投资的各种障碍显得尤其必要。创造条件,促进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和核电企业产权的股份化,同样可视同为对核电的政策投入。 3、核电产业组织的调整

从企业层次看,我国核电企业大都是单一核能发电企业,且不能跨地区发展。而国外很少有纯粹的单一核能发电公司,大都是多种电源结构的混合电站企业,并进行跨地区经营,这对于提高企业的效益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可以考虑的措施包括:鼓励一次能源缺乏、环境压力较大的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电力公司投资于核电;鼓励现有核电企业进行群堆布局型的后续发展;鼓励实力雄厚且效益较好的核电企业进行跨地区发展。

从行业层次看,目前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企业独立于中国核电集团且生产相对分散,而在核电比较发达的国家,核电设备制造企业的集中程度一般较高,大都只有一个进行跨国经营的制造核电设备的大型公司,即使有几家公司,其设备的反应堆型号也不相同。在我国,应进一步考虑组建全国性的核电设计研究开发中心,集中核电技术力量,鼓励三家主要核电设备制造集团组成核电设备制造的战略联盟或合股成立新的核电设备制造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4、核电技术和装备的自主化

我国核电技术和装备的自主化能力还很低的教训需要加以系统总结。在开放条件下提高自主化能力,除了需要进行系统、长远的规划外,还需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调动各核电产业技术和设备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比如,要确立详细的消化吸收目标和步骤,给足研究设计机构专项研究开发费;对其运行收入实行税收减免;以技术援助、金融财政税收等措施鼓励国内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对外;自主化要突出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重点企业。 5、核电人才不足,缺乏技术创新

中国核电人才存在缺乏、断档现象,人才数量不足,人才专业结构比例失衡,核电人才流失、老化,而且中国高校培养能力有限。技术方面,具有自主产权和国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明显落后于国外核电发达国家。虽然核电设备国产化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关键核电设备以及设备的关键部件国内仍无法制造。 6、完善的法律支持

法律支持就是将有关政策转变为法律,做到有法可依,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主要从两个方面着眼:①对核电安全的法律支持制订核事故损害赔偿法,降低核电公司的投资风险。通过立法为核电投资者提供保险,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减少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核电市场。②对核电市场化的法律支持制订电力市场的规划、核电市场法律和规则。规范核电产业的市场准入机制,行业管理制度等法规。通过法律保证我国核电产业市场化的顺利进行,使核电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与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趋势相协调,逐步形成跨能源结构、跨地区的核能发电企业。 三、结束语

不管是从能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考虑,还是出于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发展等深层角度,中国必须要发展核电。我国核电的发展,不但为解决本国电力要求、改善能源结构、缓解环境压力作出贡献,而且将会对核电在全球的进一步开发利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核电作为一种解决能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的替代能源,已与火电、水电形成了中国电力的三大支柱。尽管如此,我国核电的进一步发展仍存在着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积极促进核电产业市场化,统筹规划核电的发展,加速自主化国有化进程,提高核电的经济性,培育核电技术方面的人才,加强技术创新,加速我国核电技术前进的步伐,为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其进一步顺利飞跃。 参考文献:

1、邹树梁、刘文君、王铁骊、陈甲华、刘兵,我国核电产业现状及其发展的战略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5

2、《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业发展途径与对策措施》课题组,加快核电发展推进自主开发建设[J],电器工业,2005

3、邹树梁,中国核电经济性分析[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4、叶奇蓁,中国核电发展战略研究[J],电网与清洁能源,2010 5、国家发改委,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R], 2007-10 6、徐玉明,中国核电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展望,中国核电网,2007-1-23 7、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浅析《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 年)》的发布[J],中国核工业,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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