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大纲)(样本)

更新时间:2024-06-10 06:0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附件1

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大纲)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日期

— 1 —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单位联系人 环保管理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人代码 环保主管领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负责人 手 机 E-mail 2.生产情况

2.1概况

? 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建设规模、职工人数等(附厂区平面图) ? 主要生产装置情况、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 主要产品及产量计划 ? 主要原材料及消耗计划 2.2生产工艺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工序

? 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 ? 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简要说明 ? 生产工艺重大调整计划

3.危险废物产生情况预测

3.1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 废物 名称 产生量 产生类别 (吨/年) 工序 形态 特性 含主要有害物质 名称及含量 名称 含量(%) 注:特性是指危险废物的急性毒性、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易燃易爆性。 — 2 —

3.2危险废物减量化目标及措施 3.2.1总量削减 序号 废物名称 类别 单位 产生量 数量 浓度 消减目标 百分比数量 (%) 3.2.2拟采取的减量化措施

4.企业内部危险废物防治设施情况

4.1贮存

? 贮存计划

? 贮存设施情况(贮存装置位置图及照片、贮存能力、防泄露和防渗措施等)

? 危险废物标识设置情况 ? 贮存设施整改计划 4.2综合利用

? 综合利用计划

? 综合利用设施情况(附照片) ? 综合利用工艺流程 ? 综合利用设施整改计划 4.3处置

? 处置计划

? 处置设施情况(附照片) ? 处置工艺流程 ? 处置设施整改计划

— 3 —

5.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序号 名称 类别 转移 次数 数量 (吨) 接收单位 6.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6.1环保管理部门情况(职责、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人员专业背景等) 6.2管理制度制定计划

7.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附事故应急预案)

— 4 —

附件2

广西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单位名称: (公章)

声明:我特此确认,本台帐所填写的内容均为真实。本单位对本台帐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的后果。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

— 5 —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法律规定

1.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

违反规定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由执行现场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事业单位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处以一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违反本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 6 —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5.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6.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有批准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转移。

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有批准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可不再审批。

转移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转移年度计划执行。转移的危险废物数量超过年度计划,或者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接受单位与批准的年度计划不一致的,应当另行提出转移申请。

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7 —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8.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9.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0.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村)民,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1.禁止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毁损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场所和设施。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填埋的永久性档案,填埋过的场地应当建立识别标志,并将填埋情况向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备案。

违反本规定,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非法侵占、毁损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场所和设施,或者填埋场运营管理单位未建立填埋的永久性档案、识别标志并报备案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8 —

危险废物基本信息: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累计贮存量: 产生源: 产生工序: 废物嗅、色: 废物形态: □固态 □半固态 □液态 □气态 □颗粒状 □粉尘状 □ (自填) 危险特性: □易燃性 □反应性 □腐蚀性 □毒性 □感染性 □ (自填)

产生设施地址: 邮编 : 包装情况:

危险废物流向基本信息: 日期: 年 月 日

自行贮存情况: 自行利用情况: 自行处理处置情况: 委托贮存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 委托利用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委托处置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 9 —

危险废物流向信息变更记录:

1、变更项目: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2、变更项目: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3、变更项目: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4、变更项目: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5、变更项目: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6、变更项目: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 10 —

9、(9)【备注】:该种废物流向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并填写《流向信息变更记录》的同时,在该栏中注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10、(10)【填表人】:台帐填写人签字或盖章。

11、废物管理记录表内,若填写内容为空,应用斜线划去。 四、广西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统计表

该统计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份企业自行留存,另两份于该本台帐填写次月10日内,分别报当地市县、市两级环保部门备案。 1、【单位名称】: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并加盖公章; 2、【台帐编号】:与该本台帐封面上的编号一致; 3、【填写时段】:该本台帐启用日期和填写完成日期; 4、(1)【产生数量】:该本台帐使用期限内产生废物的数量(吨),即《废物管理记录表》中每页合计的产生数量之和; 5、(2)【贮存数量】:该本台帐使用期限内搬入单位内部贮存设施的废物数量(吨),而非累计贮存量,即《废物管理记录表》中每页合计的自行贮存数量之和;

6、(3)【利用数量】:该本台帐使用期限内自行利用该种废物的数量(吨),即《废物管理记录表》中每页合计的自行利用数量之和; 7、(4)【处臵数量】:该本台帐使用期限内自行处臵该种废物的数量(吨),即《废物管理记录表》中每页合计的自行处臵数量之和;

8、(5)【贮存数量】:该本台帐使用期限内委托贮存该种废物的数量(吨),即《废物管理记录表》中每页合计的委托贮存数量之和; 9、(6)【利用数量】:该本台帐使用期限内委托利用该种废物的数量(吨),即《废物管理记录表》中每页合计的委托利用数量之和; 10、(7)【处臵数量】:该本台帐使用期限内委托处臵该种废物的数量(吨),即《废物管理记录表》中每页合计的委托处臵数量之和; 11、(8)【台帐填写完时的贮存量】:该本台帐填写完成时,单位内部贮存设施中该种废物的累计贮存数量(吨),即台帐启用之日累计贮存量与台帐使用期限内搬入单位内部贮存设施的废物数量之和。

— 16 —

附件3

广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1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意外事故,特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 适用范围

2.1 《指南》规定了制定应急预案的原则要求、基本框架、保证措施、编制步骤、文本格式等。适用于从事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2.2 产生、收集、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可参考本《指南》。

3 原则要求

3.1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2 体现应急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3.3 注意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相兼容。

3.4 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以本《指南》为基础,可适当增减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内部及外界(如自然灾害或临近单位的危险

— 17 —

源)的事故诱因;正常工作时段及节假日和夜间等时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或紧急状态对单位内外人员和环境的威胁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等。

4 基本框架(见附录A) 4.1 应急预案简介 4.1.1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应急预案应当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1.2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一般应针对各个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场所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并细化到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和人员。

4.1.3 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

明确应急预案在单位内的发放范围及应当进行修订的情形。 4.2 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 4.2.1 单位基本情况

4.2.2 危险废物及其经营设施基本情况 4.2.3 周边环境状况 4.3 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

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如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危险废物溢出、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4.4 应急组织机构

4.4.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

明确事故报警、响应、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

— 18 —

门及其职责。要建立应急协调人制度。应急协调人必须常驻单位/厂区内或能够迅速到达单位/厂区应对紧急状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应急预案。

4.4.2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明确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及其可保障的支持方式和能力。

4.5 应急响应程序-事故发现及报警(发现紧急状态时) 明确发现事故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报警、求援、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内容等。明确哪些状态下应当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支援,哪些状态下应当向邻近单位及人员报警和通知。

4.5.1 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 4.5.2 向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警和通知 4.5.3 向邻近单位及人员报警和通知

4.6 应急响应程序-事故控制(紧急状态控制阶段) 明确发生事故后,各应急机构应当采取的具体行动措施。包括响应分级、警戒治安、应急监测、现场处置等。

4.6.1 响应分级

明确事故的响应级别。可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分成完全紧急状态、有限的紧急状态和潜在的紧急状态等三级。

4.6.2 警戒与治安 4.6.3 应急监测

明确事故状态下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泄漏、压力集聚情况,气体发生的情况,阀门、管道或其他装置的破裂情况,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

— 19 —

4.6.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明确各事故类型的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包括控制污染扩散和消除污染的紧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污染事故扩大或恶化的措施;污染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对措施等。

4.6.5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7 应急响应程序-后续事项(紧急状态控制后阶段) 明确事故得到控制后的工作内容。如组织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确保不在被影响的区域进行任何与泄漏材料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处理贮存或处置活动,确保所有应急设备进行清洁处理并且恢复原有功能后方可恢复生产等安全措施。

4.8 人员安全救护

明确紧急状态下,对伤员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人员撤离以及危害区域内人员防护等方案。撤离方案应明确什么状态下应当建议撤离。

4.9 应急装备

列明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4.10 应急预防和保障措施 4.11 事故报告

规定向政府部门或其他外部门报告事故的时限、程序、方式和内容等。一般应当在发生事故后立即以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告,在发生事故后5-15 日以书面方式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4.12 事故的新闻发布

4.13 应急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

— 20 —

说明本单位周边一定范围(如1 千米)内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及水文地质、植被土壤等情况;周围的敏感对象情况。

说明周围的主要危险源(即周边可能对本单位产生不利影响或危及本单位安全状态的危险源)情况。

敏感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如沙尘暴源区、荒漠绿洲、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区、医院等。

3 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

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如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以下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1)危险废物溢出。如①危险废物溢出导致易燃液体或气体泄漏,可能造成火灾或气体爆炸;②危险废物溢出导致有毒液体或气体泄漏;③危险废物的溢出不能控制在厂区内,导致厂区外土壤污染或者水体污染。

(2)火灾。如①火灾导致有毒烟气产生或泄漏;②火灾蔓延,可能导致其他区域材料起火或导致热引发的爆炸;③火灾蔓延至厂区外;④使用水或化学灭火剂可能产生被污染的水流。

— 26 —

(3)爆炸。如①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因产生爆炸碎片或冲击波导致安全风险;②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引燃厂区内其他危险废物;③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导致有毒材料泄漏;④已经发生爆炸。

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贮存、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各个环节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进行不利情况下的辨识和分析,识别出发生概率大、危害后果严重的事故和发生环节,作为应急预案关注的重点。致污事故的辨识方法有:①风险分析法;②专家评审法;③风险事故类比分析法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可参考《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引发事故的诱因有人为错误,设备老化,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周边事故,社会风险(如停电),以及危险废物自身的理化特性(如爆炸性、反应性等)等。

分析事故危害程度应当考虑:

(1)危险废物的理化特性(如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或感染性等),其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机理,以及在环境中累积、迁移和扩散等特性。

(2)敏感区域。判别事故影响的敏感区域应当考虑风向和风速、水流方向和速度、污染物可达的影响距离、在影响范围内的影响时限、敏感对象的响应时间等多个要素。例如,大气风向在10 到30分钟内发生较大变化的概率较低,若污染物持续释放的时间超过30分钟,则影响范围可能因风向变化而明显大于单风向条件下的影响范围。

4 应急组织机构

4.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

— 27 —

以事故应急响应为主线,明确事故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及其职责;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应急日常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如建立:

(1)应急领导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制订和管理应急预案,配置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对外签订相关应急支援协议等;在事故发生时,负责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等工作,包括就是否需要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做出决策。

应急领导机构通常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内部主要职能部门领导组成。

要建立应急协调人制度。应急预案及其分预案或下级预案均应当指定一人担任首要应急协调人并指定后备应急协调人,赋予首要应急协调人和后备应急协调人调动人员、设备、资金和协调所有应急响应措施等实施应急预案的权力。

首要应急协调人负责应急领导机构的全面工作。应急首要协调人可以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得到单位的充分授权。

首要应急协调人和后备应急协调人,在正常运行期间必须有一人常驻单位/厂区内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到达单位/厂区应对紧急状态。

应急协调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熟悉如下情况:单位/厂区的应急预案;单位/厂区的所有运行活动;单位/厂区危险废物的位置、特性、应急状态下的处理方法;单位/厂区内所有记录的位置;单位/厂区的平面布置;周边的环境状况和危险源;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2)应急保障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应急准备工作,如

— 28 —

应急所需物资、设施、装备、器材的准备及其维护等;在事故发生时,负责提供物资、动力、能源、交通运输等事故应急的保障工作。

(3)信息管理和联络机构。在事故发生时,负责对内对外信息报送和传达等任务。

(4)应急响应机构。主要是在发生事故时,负责警戒治安、应急监测、事故处置、人员安全救护等工作。

各应急组织机构应建立A、B 角制度,即明确第一负责人及其各配角,规定有关负责人缺位时的各配角的补位顺序。重要的应急岗位(如消防岗位)应当有后备人员。

应急预案应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活动的负责人员的姓名、所处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定期更新。各级联系列表均应当将首要联系人列在首位,并按照联系的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人。

4.2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明确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及其可保障的支持方式和支持能力,装备水平、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抵达时限等,并定期更新。联系列表应当将第一联系单位列在首位,并按照联系的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对象。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消防、环保、医疗卫生等主管部门,专业应急组织及其他应急咨询或支持机构等。

为确保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在需要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说明,了解他们的应急能力和人员装备情况,介

— 29 —

绍本单位有关设施、危险物质的特性等情况,并就其职责和支援能力达成共识,必要时签署互助协议。例如,若某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被某种污染物侵害的伤员的能力,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与其他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达成支援协议。

5 应急响应程序-事故发现及报警(发现紧急状态时) 5.1 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

规定单位内部发现紧急状态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报警、求援、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内容等。

如,发现紧急状态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①第一发现事故的员工应当初步评估并确认事故发生,立即警告暴露于危险的第一人群(如操作人员),立即通知应急协调人,必要时(如事故明显威胁人身安全时),立即启动撤离信号报警装置等等应急警报。其次,如果可行,则应控制事故源以防止事故恶化。②应急协调人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做出初始评估(如事故性质,准确的事故源,数量和材料泄漏的程度,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通知单位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人员以及应急人员和机构(如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应急队伍或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如果需要外界救援,则应当呼叫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并立即通知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必要时,应当向周边社区和临近工厂发出警报。③各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相应的工作。

报警有两个目的,动员应急人员和提醒有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和行动。报警方式包括:呼救、电话(包括手机)、报警系统等等。

通常,可以通过目测或一些检测设备(如液体泄漏监测装置、

— 30 —

的消防水向外流溢,引发更大范围的污染。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点包括:①迅速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事故继续扩大;必要时停止生产操作等。②采取覆盖、收容、隔离、洗消、稀释、中和、消毒(如医疗废物泄漏时)等措施,及时处置污染物,消除事故危害。

6.5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明确应急活动终止的条件,应急人员撤离与交接程序,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责任人和程序要求等。

7 应急响应程序-后续事项(紧急状态控制后阶段) 明确事故得到控制后的工作内容。如应急协调人必须组织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包括处理、分类或处置所收集的废物、被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或其他材料;清理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总结和责任认定;报告事故;将事故记录生产记录;补充和完善应急装备;在清理程序完成之前,确保不在被影响的区域进行任何与泄漏材料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处理贮存或处置活动等安全措施;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等。

事故总结内容一般包括:①调查污染事故的发生原因和性质,评估出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影响和损失评估、遗留待解决的问题等。②应急过程的总结及改进建议,如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合理,应急队伍能力是否需要改进,响应程序是否与应急任务相匹配,采用的监测仪器、通讯设备和车辆等是否能够满足应急响应工作的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是否得当,防护设备是否满足要求等。本章节应当规定恢复生产前,一般应确保:①废弃材料被转移、处理、贮存或以合适方式处置。②应急设备设施器材完成了消除

— 36 —

污染、维护、更新等工作,足以应对下次紧急状态。③必要的话,有关生产设备得到维修或更换。④被污染场地得到清理或修复。⑤采取了其他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8 人员安全及救护

事故通常会对人员产生伤害。因此,建议单列一节,明确紧急状态下,对伤员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人员撤离以及危害区域内人员防护等方案。

撤离方案应明确什么状态下应当建议撤离。如以下情况必须部分或全部撤离:①爆炸产生了飞片,如容器的碎片和危险废物。②溢出或化学反应产生了有毒烟气。③火灾不能控制并蔓延到厂区的其他位置,或火灾可能产生有毒烟气。④应急响应人员无法获得必要的防护装备情况下,发生的所有事故。

撤离方案应明确保障单位/厂区人员出口安全的措施、撤离的信号方式(如报警系统的持续警铃声)、撤离前的注意事项(如操作工人应当关闭设备等)、发出撤离信号的权限(如事故明显威胁人身安全时,任何员工都可以启动撤离信号报警装置)、撤离路线及备选撤离路线;撤离后应进行人员清点等。

本章节应规定在单位/厂区内员工集中的办公、休息等重点区域必须张贴位置图,标识本地点在紧急状态下可选择的撤离路线以及最近应急装备的位置。

关于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具体。对于产生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的事故,重点明确呼吸道防护措施;对于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事故,重点明确阻燃防护服和防爆设备;对于产生易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的事故,重点明确全身防护措施;对于产生不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的事故,重点明确隔离服防护措施等。

— 37 —

本章节应明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前来联系工作以及参观等的非本单位员工,必须安排专人在进入本单位危险区域前告知注意事项,以及紧急状态下的撤离路线。

9 应急装备

列明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以及存放位置(附各装备的位置图)、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以利于在紧急状态下使用。规定应急装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以保证其有效性。

应急设施、装备和器材包括:

①内部联络或警报系统(附使用指南)以及请求外部支援的设施。包括应急联络的电话、对讲机、传真等通信设备,进行事故报警、紧急救护或疏散等指令传递的广播、扩音器、警笛等装置等。

对重点单位,一般要求配备24 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24 小时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

②消防系统。消防灭火器具、火灾控制装备、消防用水及其储池和相关设备,事故应急池(如储存消防产生的污水)、围堰等。

③切断、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设施、设备、药剂。如中和剂、灭火剂、解毒剂、吸收剂等,溢出控制装备等。

④预防发生次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的设施和设备。 ⑤信息采集和监测设备。包括应急监测的设施、设备、药剂,以及进行事故信息统计、后果模拟的软件工具、气象监测设备(如风向标)等。

⑥应急辅助性设施和设备。如应急照明、应急供电系统等。

— 38 —

⑦安全防护用具。包括保障一般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设备、器材、服装,安全警戒用围栏、警示牌等。常见的应急人员防护设备有: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

⑧应急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

应急设施装备器材的保障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对其中任何一项信息的忽略都可能导致应急预案的失效。如没有风向标,则在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时,可能由于风向辨别不清而造成应急措施失效;没有防护服和防毒面具,可能造成人身健康和安全伤害;不了解各应急设施装备器材的存放位置将不能保证其及时投入使用。

10 应急预防和保障方案

明确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预防事故的方案。如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方案。 ②应急设施设备器材及药剂的配备、保存、更新、养护等方案。

③应急培训和演习方案。包括对事故应急人员进行应急行动的培训和演习,对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员工)的事故报警、自我保护和疏散撤离等的培训和演习等。应明确演习的内容和形式,范围和频次,组织与监督。

应急培训与演习应当把典型污染事故的应急作为重点内容;重点演习应急响应程序;要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场景紧密相关。应急培训可采取课堂学习和工作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演习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可联合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共同进行。一般应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 39 —

11 事故报告

规定向政府部门或其他外部门报告事故的时限、程序、方式和内容等。

《固体法》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发生事故后,向政府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一般应当在发生事故后立即(如一小时内)以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告,在发生事故后5-15 日以书面方式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初报的内容一般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电话);设施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事故类型;所涉及材料的名称和数量;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或实际危害的评估;事故产生的污染的处理情况,如被污染土壤的修复,所产生废水和废物或被污染物质处理或准备处理的情况。

书面报告视事件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报告内容除初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事件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处理结果等。

12 事故的新闻发布

明确本单位在事故新闻发布中的职责、负责处理公共信息的部门和人员,以确保提供准确信息,避免错误报道。

13 应急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 40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qb6.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