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上堡服务区劳务合同桥梁公司

更新时间:2023-08-09 12:0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都新线十七标上堡服务区装饰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三足复合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修复工程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贵州都新线十七标上堡服务区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都新线上堡服务区

3、工程范围:设计文件明确修复的全部范围

4、工程内容:贵州都新线十七标上堡服务区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所有修复内容及工程量,具体工程内容见附件《贵州都新线十七标上堡服务区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2、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委派的现场工程师代表及业主聘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在确定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的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文件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报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

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经报告后,监理工程师未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继续施工,甲方根据监理认可的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完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交工报告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和业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业主管理。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完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8、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工验收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给业主。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10、工程质量为合格。

三、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10年1月21日进场开始施工,至2010年4月30日完工并交付验收。施工工期:100天,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变更设计影响,经业主同意后工期可顺延。

四、工程价款

根据本合同附件《《贵州都新线十七标上堡服务区装饰工程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暂定总额价款为¥2,524,32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肆仟叁佰贰拾伍元整),甲方按业主实际批复的结算总额价款提取 8% 的管理费(含税)后的余额作为乙方的承包工程总价款。

合计工程价款按甲方与业主具体结算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按照业主的安排,每月20日进行工程计量及支付,每期计量款到帐后3日内,

乙方应提供上期支付款的发票等有效单据报账后,甲方将扣除管理费,余额支付给乙方。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业主进行工程交工决算,办清剩余款项,甲方应在自办理完交工决算之日算起15日内,在扣除工程进度款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如果有列帐)、质量保证金(由业主代扣)后的余额全部一次性交付给乙方。

3、质保金的支付:待业主把质保金拨到甲方,甲方再与乙方结清。

4、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5、工程款通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为工地现场代表,乙方派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双方来往函件的收发并执行协调处理方案等事宜。

2、针对各种未列入合同价款表中计量的临时追加工程,须办理现场临时签证单,明确人工费、材料费及其他各种费用总和,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在计量时予以追加。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尽可能给施工提供方便,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若因甲方配合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应承认相应的工期顺延。

4、若遇设计变更或重大的工程量追加,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补充合同或现场签证单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后,乙方组织进行施工,本合同工期作相应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的验证、检验、查检。

6、乙方应高度重视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质量、技术方面的意见、指令并加强改进,应确保工程量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

7、由于乙方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及返工、材料的二次倒运、机械设备的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8、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在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管制及交通安全组织由甲乙方共同协作实施。

9、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查检。

10、乙方在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并提交该工程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

1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本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件,交甲方备案。

12、乙方必须履行、承担甲方与总公司、总公司于业主签订的合同义务,进入乙方成本。

13、现外架搭设工程款由乙方负责支付,单价10元/M2 (包工包料以及安全网),按建筑面积计算.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2、如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贵阳市仲裁机构仲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中途要求退出、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甲方负责按工程量清单收已完成合格工程,并按已完成工程量总金额的70%支付给乙方,临时工程不予收方、不补助,归甲方安排后来的施工队伍无偿使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的责任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交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附件《贵州都新线十七标上堡服务区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甲方: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

乙方:成都三足复合材料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 :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地址 邮

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〇九年十月 成都市蜀汉路 490 号 610036 028-87574511 028-8757242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cn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