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范本)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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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专用本(试行)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008年版)

招标项目名称: 南安市职教中心学园南路K0~K0+700 招 标 编 号: 南建标[2010]40号 招 标 人: 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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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专用本》使用说明

一. 招标公告 〔对应于《通用本》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 投标须知前附表

(对应于《通用本》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 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对应于《通用本》第四章 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四.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对应于《通用本》第七章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五. 招标项目专用经济技术要求 (对应于《通用本》七、八、九、十)

六. 工程量清单-

(对应于《通用本》十三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七. 招标项目图纸

(对应于《通用本》第六章 招标项目图纸) (一) (二)

招标项目图纸清单 招标项目图纸(另册提供)

八. 投标文件格式补充 (一) (二)

资格标补充格式

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对应于《通用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二)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三)

商务标格式补充

九. 《通用本》补正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十. 评标细则

(对应于《通用本》第八章 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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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本》使用说明

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 《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8. 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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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对应于《通用本》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0]40号的南安市职教中心学园南路K0~K0+700(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匿名投标。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 本工程造价约1600万,其中管网工程约240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职教中心学园南路K0~K0+700,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两个合同段;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

1.2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三通一平;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1.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和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统一出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计。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登记资信档案、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截标前仍可登记资信档案参加投标。未按规定登记资信档案并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二 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是泉州市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单位。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欠薪保障已按南建[2009]25号办理。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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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0年4月2日17:00时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南安市新华街99号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富林华城4号楼802,邮编:3620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95-22110876 传真:0595-2211087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一: 兴业银行南安成功支行 开户银行二: 南安建行溪美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一: 156560100100059048 帐号二:35001656340050000729 开户银行三:中国银行南安支行 开户银行四: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三: 834006065208093001 帐号四: 1408014829022026023

开户银行五:福建南安农村合作银行东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六:南安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五: 9070710040010000000610 帐号六: 100233016890010001

以上六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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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前附表

(对应于《通用本》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招标人: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本招标项目地址:南安市新华街99号 编列内容 1 1.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富林华城4号楼802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95-22110876 传真:0595-22110877 2 3 4 5 6 7 1.3 1.4 1.5 2.1 2.2 2.3 本招标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 要求 工期要求 招标项目名称:南安市职教中心学园南路K0~K0+700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0]40号 南安市职教中心 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1600万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实行固定总工期包干形式,不论任何原因不予顺延。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实行包工包料方式,按中标价为合同固定总价一次性承包,除工程范围或8 2.4 承包方式 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增补。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自行施工,专业性强的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并经招标人同意 。 9 3.1 资金来源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财政拨款 1.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2.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和第10 4.1 第 6 页

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一部分资格标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资格标。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及其他合格投标人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细则》。 4. 欠薪保障已按南建[2009]25号办理。 招标人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中应以具备 / 为主办人,且各方均应是泉州市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单位;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应由主办人派出,主办人还应具备 / 招标人 不组织 (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的时间为 /年 /月 / 日 / 12 6 踏勘现场和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不适用。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 不召开 (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预备会时间为 / 年 /月 / 日/ 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不适用。投标预备会无需点名和签到。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时间为 2010 年3月2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方式为 b (a、b): a 记名方式,适用于记名发布招标文件项目; b 无记名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 网站:http://www.nazbcg.com/。设置答疑专栏,投标人将疑问传至网站答疑专栏,由招标人或代理单位编写招标答疑,并进行电子签章,上传网站答疑专栏,供投标人查阅下载。 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答复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发布的方式为 b (a、b): a 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适用于记名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项目; b 不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领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15时00分至2010年3月23日 16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并通过下列方式发布: 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网站: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http://www.nazbcg.com/ 资格审查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13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 11.2.1 方式和《资资格后审)方式。 格标》提交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交《资格标》的时间为 / 年/月/日/时/第 7 页

时间 分(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不适用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标》与《商务标》、《技术标》(如有)同时提交。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为: 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 ; 15 11.2.2 标段划分 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不适用。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投标的标段: 不适用 。 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不适用。 16 13.3 17 15.1 技术标 投标 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标。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标的内容为不适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并保证不重复使用),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18 16 投标保证金 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应于 2010年4月2日17:00时前汇到指定账户,以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投标文件 份数 商务标:一份(报价文件应提供Excel文件和XML格式或TB格式文件) 技术标(如有时): 一份 资格标:一份 商务标、技术标(如有)和资格标的总包封和标志规定要求的方式为 c(a、b、c): a 商务标(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格标分别按商务标、技术《通用本》投标须知第18.2款规定包封,技术标(如有)按18.3款规定标(如有)和包封后,再将商务标、资格标和技术标(如有)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总19 17.1 20 18.4 资格标的总包封和标志规定 包封封面标识须参照投标须知第18.2.2、18.2.3款规定(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b商务标(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格标和技术标分别按照《通用本》投标须知第18.2款和第18.3款的规定包封和标志后提交,无须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c电子签章。 第 8 页

地点: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收件人: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文截止时间: 2010年4月6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标》的提交地点及时间见本表第15项。 《资格标》开标时间:2010年4月6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公布内容:《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投标人名称、注册建造师(含临开标时间、 时注册建造师)姓名、投标保证金等。 《商务标》开标时间:2010年4月6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公布内容:在唱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名称的地方都以编号代替。《投标函》中的内容;设有随机参数的,公开抽取确定。 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标》与《商务标》同时提交的,开标时仅公布《商务标》有关内容。 公示方式: 网络及书面 _ 21 19 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2 23.1 地点和公布内容 23 30.1 中标公示 方式地点 公示地点: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_ 公示网站:__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24 31.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签订合同3天前汇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25 32 合同签订 讨签订合同事宜,10天内签订合同。 逾期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另行确定中标人。 26 34 监管部门 南安市监察局、规划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武荣大厦6楼 投标人应随时登陆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27 35.2 其他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http://www.nazbcg.com/查看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投标人应自已承担一切后果。 28 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的道路部分及污水管网部分分别签订施增加 工合同 第 9 页

中标后,招标人将提前预付部分管材款,中标人应于收到管材款后729 增加 日内将本工程所需管材一次性采购进场。 第 10 页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说明: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通用本》投标须知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投标须知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则应写明条款号、需要修改的原条款内容和修改后的条款内容。如本表格不够填写,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加页。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通用本》第二章“二 投标须知”中的部分内容的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方式和地点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方式和地点公示3天。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 29.4 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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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对应于《通用本》四 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

1.本《专用合同数据表》是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合同专用条款的组成部分,如与专用条款不一致的,则以本数据表内容为准。

2. 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通用本》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招标人可以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补正(删除、补充或修改)。有关补正内容填入下列《合同专用条款补正表》。如本表格不够填写,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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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合同数据表

序号 1 条款号 9.1(4) 信息或数据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供施工现场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给承包人施工准备时间为5日历天。 即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进场开工,逾期没开工的,处承包人违约金5000元/天,逾期开工超过30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另行确定中标人(即新的承包人)。 本合同采用 固定合同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担施工招标范围内实物工程量(工程量清单)、工程单价(工资、机械、材料价格及各种政策性调整)等变化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作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不能变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的有效设计变更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的有效施工现场签证,合同约定的劳保费用调整。按闽财建[2007]157号、泉政文[2003]352号、353号文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中标后,招标人将提前预付管材款,中标人应于收到管材款后7日内将本工程所需管材一次性采购进场。 预付款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年度工作计划用款)的 / %; 1、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施工形象进度(未施工项目费用应扣除),工程质量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合格的,在十天内给予审批并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的80% 。工程总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承包人报送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同意送发包人委托的中介审计单位审计,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的总额为经审计的总造价的95% ,余下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2、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按要求分解项目形象进度及相应的进度款,把握进度款的支付。 3、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及监理单位中间签证,单项项目费用(指增加项目费用和增减相抵扣后的费用)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经审核后发包人先支付该费用总额的50% ,余额待审计决算后支付至 95%。其他零星项目增减费用,待审计决算后支付至 95%,余下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在支付款数时,应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限付款的,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支付给承包人违约金5000元。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限付款的,逾期付款超过60天,双方又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方可以停止施工。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竣工图一式 八 份。是否符合要求应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否则,发包人有权退回,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无 所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和中介审计审核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本招标项目约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查期限为 6 个月。 第 13 页

2 13.3 3 23.2 4 5 24(1) 24(5) 6 26.1 7 8 9 10 11 26.3 26.4 32.1 32.6 33(4) 12 33(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 5 %。 13 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 总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 / 元人民币; 35.2(1) 提前奖励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 因发包人原因不及时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按逾期支付之日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违约金5000元,逾期支付超过60天,未与承包人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有权停工。 14 35.2(2)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_3__%。 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 更换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每人次 20 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副经理(如有时)每人次 / 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 10 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每人次 2 万元人民币。 15 35.2(3)③ 16 41.3(2)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担保方式为:履约保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签订合同3天前汇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1)承包人应按月份及时发放本施工队伍内工人工资,施工期间若发生劳业务纠纷,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发包人监督。当期进度款项拨出后15天内,经发包人核实发现承包人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限期纠正,逾期不予发放的,发包人有权从其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发并处承包人违约金5000元/次,违约金从工程款直接扣抵。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自行保管,需要办理保险的由承包人办理支付保险费用。 17 47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施工文明和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保险,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施工期间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所有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范围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取得相关审批文件才有效。 (5)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工程计划实施,拖延工程进度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延误工期的,材料价格上涨致使工程造价增加的,一律不予增补。 (7)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和周边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 第 14 页

合同专用条款补正表

序号 条款号 原专用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补充: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补充:不得向发包方或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 修改为:(一)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格信息及中标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二)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 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3)《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删除 修改为:1、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施工形象进度(未施工项目费用应扣除),工程质量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合格的,在十天内给予审批并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进第 15 页

1 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9.1(5) 理,但以发包人名义申请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9.1(8) 原条款内容 3 9.1(9)原条款内容 ⑥ 4 23.3(1)-原条款内容 (3) 5 24 原条款内容 6 26.1 原条款内容

度款的80% 。工程总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承包人报送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同意送发包人委托的中介审计单位审计,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的总额为经审计的总造价的95% ,余下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2、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按要求分解项目形象进度及相应的进度款,把握进度款的支付。 3、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及监理单位中间签证,单项项目费用(指增加项目费用和增减相抵扣后的费用)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经审核后发包人先支付该费用总额的50% ,余额待审计决算后支付至 95%。其他零星项目增减费用,待审计决算后支付至 95%,余下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在支付款数时,应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补充:(8)如果发包人认为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需由发包人采购或进行调整,发包人应提前通知承包人,或于承包人提交订货书面报告后3天内通知承包人。有关调整变更项目的价款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相应部分扣除。 修改为: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则承包人除了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按南发改[2009]40号文执行,并出示订货合同7 28.1 原条款内容 8 35.2原条款内容 (2) 9 增加 和出厂合格证书供发包人核实。经核实有异议的,承包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处每批次10万元的违约金。 10 增加 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按泉州市建设局泉建监[2002]6号文规定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 16 页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对应于《通用本》六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 (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三)招标项目说明

具体详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第 17 页

招标项目专用经济技术要求

(对应于《通用本》七、八、九、十)

(一) 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除了招标文件《通用本》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

无 (二) 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____ 无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三) 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四) 招标人编制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采用的计价办法和计价依据

①根据本工程施工图纸、编制说明及预算书。②套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5年《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5年《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福建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闽建筑[2002]60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税》、闽建筑[2007]4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闽建[2007]11号文人工单价调整、闽建筑[2009]3号文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③取费标准按2003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结合南安市工程材料价格、近期泉

州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价(南安市材料信息价11月份)及现行材料单价等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审核。

人工、机械调整按有关规定计算,取费标准参照有关规定。各投标人报价时劳动保险费暂按甲类计取,中标后根据中标人取得的劳保卡按实调整合同价。 (五) 招标项目税金税率和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 1.

招标项目税金税率:_____按3.445%计取__。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行业税收管理

的工作意见》(南政文[2008]43号)规定,中标人所承建工程所有税收应在南安就地全额缴纳。

2.

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__不计取

(六) 合同价格包干范围、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风险包干系数) 1.

合同价格包干范围:

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____ 2.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第 18 页

/ 风险包干系数:

______ ___无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_____ (七) 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 (一)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二)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计算。

(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3)《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4)材料品牌价差计算:价差=(询价审核后材料价格-招标预算相应材料价格)*(1+税金) (八) 有关工程量清单误差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向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工程量有变化的,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

(九) 提交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电子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投标报价)电子文件的,其投标报价电子文件的格式应采用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05]73号)规定的格式,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文本文件的内容一致(含项目顺序列项、项目编码等均应一一对应)。若因导入导出操作不当造成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无法进行报价比对,其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审,按废标处理。

(十)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第 19 页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备注 (十一)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 等级 品牌1 参考品牌 品牌2 品牌3 备注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在工程施工中,经发包人同意,可更改部分品牌的,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 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十二) 其他要求

本招标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具体计算金额(含规费税金)如下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

第 20 页

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列出安全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档、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作为工程施工中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的依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在预算软件中对上述费用的费率取零进行计算。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直接计入总投标报价, 并在“总投标报价汇总表”体现。 序号 1 2 3 4 5 项目名称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 环境保护 合 计 金额(元) 82500 81772 101661 / 265934 已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备 注

工程量清单

(对应于《通用本》十三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

第 21 页

招标项目图纸

(对应于《通用本》第六章 招标项目图纸)

招标项目图纸(另册提供)

第 22 页

投标文件格式补充

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http://www.nazbcg.com/进行匿名投标,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投标人应先进行电子签章,再加密,若多次签章和加密或由于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投标文件打不开,招标人概不负责)。

造价文件须使用省建设厅认证合格的晨曦、五星、海迈预算软件之一进行编制,同时提交xml格式电子文件,若确须使用其他预算软件,投标人应在答疑时限内提出,并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将不承担工程造价电子文件打不开的责任。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验收报告、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的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地址内容。确须提供业绩资料或其他资料者,投标人要扫描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并在扫描件上遮盖单位盖章、名称。否则,评标委员会应按废标处理。

第 23 页

(一) 资格标补充格式

除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标规定的格

式和内容外,招标人根据本招标工程《评标细则》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还应按照以下补充格式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输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格式和内容) 第 24 页

(二) 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对应于《通用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二)

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说明:当本招标文件《专用本》明确规定招标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技术标时,由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按照《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标规定的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统一编制后随本招标文件《专用本》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技术标。

第 25 页

(三) 商务标格式补充

除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商务标”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外,招标人

根据本招标工程《评标细则》 “商务的标初步评审”中有关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还应按照以下补充格式提交商务标评审资料。

第 26 页

九.《通用本》补正

说明: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通用本》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通用本》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

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招标人可以对《通用本》进行补正(删除、补充或修改)。但有关《投标

须知》内容的修改应列入本《专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除《投标须知》以外的其他有关

补正内容填入下列《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如本表格不够填写,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加页。

第 27 页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序号 条款号 第七章 投标1 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资格标 第七章投标文2 件格式第二部分 技术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定的各项条款。我方保证项目管理班6. 我方将派出 (填入项目经理姓名和项目经理子配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级别、资格证书编号) 为 (填入招标项目名职称或专业并满足施工要求并按招称,分标段的还要填入所申请的标段) 项目标文件及时到位进场,保证配备满足经理。 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全部到位。 3 6. 我方将派出 (填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姓名和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修改为: 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 全部内容 删除 原通用本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附表1、2、3、4、5、6、7、8、9、10、11、12、13、14 删除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编号) 为 (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分标段的还要填入所申请的标段) 注册 建造师。 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投标人涉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的内容全部删除,不得填写。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第 28 页

第三部5 分商务标 原文全部内容 1、原文全部内容删除。 2、补充: 投标人涉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的内容全部删除,不得填写。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予以遮盖上传。 3、修改后内容:详见专用本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本招标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表(仅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项目): 序号 1 3 附件二

本招标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的清单(仅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项目): 序号 1 3 材料名称 水泥32.5 螺纹钢筋 对应预算书序号 3、4 6、8、9、13 序号 2 材料名称 球墨铸铁管(T型,胶圈接口) 对应预算书序号 126 项目名称 水泥混凝土 对应预算书序号 1 序号 2 4 项目名称 机械成孔灌注桩 桥面铺装 对应预算书序号 15、16 27 预制混凝土空心板 23

评标细则

(对应于《通用本》第八章 评标细则

第 29 页

评标细则数据表

项号 1 2 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K值(仅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技术经济专家5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编列内容 5.2 9 10.1 4 11.3 K值的取值区间为:10~11.99%;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1人,专业:市政工程专业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 专业: 市政工程专业 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施工员 2 人, 质检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安全员 1 人, 造价员 1 人(市政专业1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6 14.2.1 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是否要求提交技术标、 技术标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 低价风险保证金(仅适10 27.2 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 30 页

本招标项目的低价风险保证金为中标人不合理报价偏差累计金额的 5 倍(一般为5-10倍)。此项规定仅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项目。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5 14.1.4 7 1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8 17.1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9 26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评标细则

一. 总 则

1. 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

家发改委等7部委局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 本评标细则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

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和标准

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 评标委员会组成

4.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5. 评标委员会组成

5.1. 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5.2. 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造价、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

人数三份之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时造价类专家评委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60%;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1项。

5.3. 招标人派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经济、技术职称。

5.4.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或招标人指定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6.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6.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7.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第 31 页

7.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

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7.2.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7.3. 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标(替

代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

7.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 7.5. 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

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7.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

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7.7.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7.8.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7.9.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

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

义务和评标纪律。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三. 评标程序

8.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8.1. 评标前准备工作;

8.2. 对投标人资格标进行资格评审;

8.3. 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当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标时适用,否则,

无须进行技术标评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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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8.5. 对商务标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8.6. 对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 8.7. 核对投标人资信档案; 8.8. 按评标办法抽取有关数值; 8.9. 推荐中标候选人; 8.10. 提交评标报告。

四. 评标办法

9.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2项。 10.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1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11.1. 招标项目预算造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在截标前20天公布。公布内容应当包

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等。设定本招标项目的预算价为A=1777.3666万元,最高控制价为A’=1600万元。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金额详见本招标文件专用本“招标项目专用经济技术要求”。优质工程增加费的金额为 / 元。

11.2. 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的编制、审核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

编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编审单位到评标现场说明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的编制、审核情况,编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11.3. 设定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最低控制价为B,按预算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

计算公式为:B=A×(1-K)。K取值区间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闽建筑[2005]69号文规定的取值范围内确定,取值区间的幅度为2-3%。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以*.99%为上限)。计算最低控制价B时,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保留至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数点也四舍五入取整数,保留至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K取值区间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本规定的取值范围内确定,

(一)建筑工程(含随主体发包的装饰装修、安装、室外总体等工程)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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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政工程8~15%; (三)其他工程6~15%。

本招标项目K值的取值区间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4项。

11.4. 开标后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后)不低

于B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的,重新抽取K值,直至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后)不低于B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含3家)为止。按最后一次抽取的K值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含3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不再抽取K值。

通过商务标评审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11.5.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金额。

要求创建优质工程的,还应列出优质工程增加费的金额。投标报价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之一低于公布的预算造价相应金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文件。

开标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总价及其构成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进行对比,将偏差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偏差情况书面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1.6.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应当包括报价电子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没有电子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人应当确保电子文件能够打开并运行,投标时若打不开,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标,没有规定为废标的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废标条件,应当书面要求允许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正。评委在评标前应宣布允许澄清补正的时限。

以上程序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后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1.6.2.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先资格标、后商务标的二阶段方式进行,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1.6.3.资格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11.6.4.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五.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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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

的、性质、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13. 招标人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

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招标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或按照评委会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踏勘工程场地情况。

六. 资格审查

14.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4.1. 评标专家通过网站:http://www.nazbcg.com/的企业资信档案进行身份查询、核对,

按照评标办法,向招标人(建设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情况以信息库中登记的资信档案为准。

14.1.1 资格审查申请书合法签署;

14.1.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之20%的金额;

14.1.3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4.1.4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条件设定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不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至少配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各若干人。上述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5项;投标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内容除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提供资质执业证书编号和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编号(招标条件设定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不要求)外,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级别、人数、职称或专业等,投标书不需配置人员,中标后根据承诺和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14.1.5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1.6 工程分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规定; 14.1.7 14.1.8 要求的。

14.1.9

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部分“资格标”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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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有关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附上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规定签署。

14.2. 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14.2.1 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6项。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14条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恰当

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如有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七. 技术标评审(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八、商务标的初步评审

16. 在对商务标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技术标合格性评审(如有时)

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17. 评委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

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

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9.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19.1. 商务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签署的; 19.2. 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3. 商务标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19.4. 当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时,而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

19.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19.6. 投标函中填报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与资格标所填报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姓名不一致的; 第 36 页

19.7. 商务标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9.8.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9.9. 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

19.10. 商务标所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标准的;

19.11.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单项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项工程费汇总

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或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各项清单计价合计(税金除外)与相对应的清单计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为细微偏差);

19.12.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13. 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9.1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 商务标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20. 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评委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第21条的规定进行算术性修正。 21. 评委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改

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1.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 本细则19. 11款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以价格低的为准修正。

22. 细微偏差补正。评委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

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

22.1.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

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

22.2. 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质式、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招标项目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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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准。

23. 按照第20条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派出

的项目经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九. 商务标的详细评审

24.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本招标标项目不适用)

25.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委会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文件) 进行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1.1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详见评标细则数据表附件一《本招标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表》)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相比,低于15%的;

25.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费用20%的;

25.1.3 投标报价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之一低于公布的预算造价相应金额的;

25.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详见评标细则数据表附件二《本招标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的清单》)单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低于15%的;

25.1.5 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25.1.6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25.1.7 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低于2%的(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25.1.8 按税务部门核定缴纳所得税的投标人,未将应缴的所得税计入投标报价的; 25.1.9 报价出现负数的;

25.1.10 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招标人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的除外)。

25.2. 对本评标细则第25.1.1、25.1.2和25.1.3款所列范围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2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重点评审,并可以向投标人质询。

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投标人拒绝说明或者未提供相应材料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该项目报价作出不合理报价的结论,并计算该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预算造价中该项目合价×80%-该项目投标报价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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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超过预算总造价2%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该投标。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不超过预算总造价2%的,中标人应当按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不少于5倍向招标人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具体数值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招标项目的低价风险保证金为中标人不合理报价偏差累计金额的倍数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10项。

25.3. 对第25.2条规定的项目进行重点评审或质询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对该部分报价作出不合理报价的结论:

(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减少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或者措施项目报价与相应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不对应的;

(2)分部分项工程的材料消耗量低于材料净用量,或者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降低周转性材料消耗量,或者提供的企业定额消耗量测算资料没有测定方法、时间、地点、应用工程名称的;

(3)人工单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预算单价,或者以库存材料为由材料单价低于市场价格,或者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者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供应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理报价的其他情形。

26.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

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27.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十. 推荐中标候选人

28. 评委会根据以上评审后确定的排名在前的前三名投标人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

人(1-3名)。出现并列第一名时,采用当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9. 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只要有1家或2家,评标委员会一般应推

荐中标候选人,但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0.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

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十一. 提交评标报告

31.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

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委会成员不得拒绝签字,如评委会个别成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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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附则

32.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资料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33.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4.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或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35.招标人按规定将中标候选人名单报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查询,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资格,则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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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9x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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