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研究

更新时间:2023-08-11 04:09: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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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研究 摘 要:本文阐述了作为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本改变政府定价模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并进而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具体措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在负有多种使命的情况下,将成为我国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一种工程计价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已由国家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该规范为强制性规范。从工程计价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只须实现一个目标,即由市场形成造价,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所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时无须更多地强调它的意义,只要指出它能够达到市场竞争定价的要求即可。至于招标投标活动、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是否规范,除了计价方式,更多地取决于市场主体的发育程度和主管部门的政策、职业道德水平,而不是一种计价形式所能改进的。

我国的工程造价改革一直是在探索中前进的。1992年,国家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迈出了对传统定额计价改革的第一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已由国家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推行工程建设市场化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并作为今后工程计价的主要模式被规范下来,这种方式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传统的计价采用的是指令性计价模式,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消耗量的水平是统一的,同时,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静态的指令性价格,各种费用的取费率也带有一定的指令性,不能客观地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然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是一种由市场计价的模式,这种计价模式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即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首先,政府只将实体消耗量作为法定标准规定下来,而非实体的消耗量及单价则由施工企业自主确定;其次,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公布的预算价格仅供参考,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工程造价的依据。

第二、引入了建设工程造价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长期以来,建筑市场一直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大多数与工程造价有直接联系。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中,发生行贿、拉关系、"买"卖"标底、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对于招标单位,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详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促使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对于投标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

优化组合合理的投标报价,改变了过去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定额和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计价的模式。同时有利于节约投资和规范建设市场,使招标活动透明度增加,有利于发挥企业的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活动规律。

第三、适应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机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制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已融人全球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市场逐步国际化,竞争更加激烈。首先是外国建筑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他们必然将按国际惯例、常规做法来计算工程造价。其次,国内建筑公司到国外市场竞争,也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运作。再者,为了与外国建筑商在国内市场竞争,也要参照国际惯例来计算工程的承发包价格。为了适应这种对外开放的建设市场的形势,就必须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相适应,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四、注入科学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投标人根据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企业定额进行计价,自主报价,这种计价方法的计价依据都是统一的,简单明了而且易学。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特别是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市场化"的要求,业主和承包商都会接受这种计价模式。

第五、工程造价明确,减少了工程决算中对工程造价的争议和扯皮现象。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中不但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而且还包括了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清单中没有体现的在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同时也包括了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其工程造价明确,即使工程量有变更,招标人也可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投标方的综合单价计算出变更后工程的增加(减少)费用,避免了结算时对工程造价的争议和扯皮现象的发生。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投标报价模式,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实现了"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从而为建筑市场步入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按定额计价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1.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形式不同。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

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佩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

(1)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各项规定,符合我国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真正实现通过市场机制决定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

(2)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我国进一步与国际招标市场规则接轨,提高参与国际竞争力。

(3)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量计量规则和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

(4)有利于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之前即可进行招投标工作,使工程开工时间提前,提高投资效益。

(5)有利于节约招投标活动的人力、物力。投标单位不必在工程量计算上煞费苦心,并可以减少投标标底的偶然性技术误差,让投标企业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使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增加中标机会。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现实意义在于:

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风险合理分担与定额计价(量价合一)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量价分离)有效降低了承发包双方的风险,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业主负责确定工程量,承担了工程量计算误差的风险,施工企业提出工程单价,承担了工程单价不符合市场实际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公开、公平竞争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市场竞争的规则。以工程量清单计价必能竞争出一个合理的低价,就可以显著提高业主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及革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确定合理施工方案,在合理低价中获取合理的或最佳的利润。这对承发包双方有利,对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更为有利,是一个多方获益的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方便工程管理工程量清单除具有估价作用外,承包商可以将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安排资源计划、控制工程成本,使总的目标成本在控制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为业主中期付款和工程决算提供了便利,利用工程量清单,业主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拨付,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业主和工程师还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资金的准备与安排,保证及时支付工程价款和进行投资控制;而承包商则按合同规定和业主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原则和内容,及时与业主和工程师联系,合理追加工程款,以便如期完工。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国际上通行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规章完备,体系成熟。这一改革对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工程竞争铺平了道路,也是我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更加有利于我国尽快制定工程造价法律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规范计价行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统一建设工程的计量单位、计量规则,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促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管理体制的创新,最终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也将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等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现阶段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还存在的问题:

(1)计价规范本身的缺陷,阻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由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过于笼统和门类不全,客观上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所涉及的清单项目与工程实际情况还有一定差距,不利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顺利进行。代码只出到9位,而没有继

续细分,使得招投标过程中细分项目无法达到正确完整。到目前为止,全国也没有一个机构组织人力将代码统一补充到12位。《计价规范》涉及400多个清单项目,上海、广东等地对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统计,涉及的项目已经多达1000项。可见,《计价规范》的清单项目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相关配套体系未完全建立,影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顺利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项新举措,它的实施需要市场多方面的配套,而目前建立的相关配套体系在很多方面存在差距,可能会给清单招标设置障碍。

(2)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初步阶段,人们的思想和观念还停留在使用计价定额的习惯上,部分发包方和承包商仍然在采用定额计价,招标文件中也没有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对非政府投资和非国有投资的工程计价,仍然允许使用定额计价。而传统的定额计价计划经济色彩非常浓厚,既违背了市场规律,也无法使企业展开良性竞争。

(3)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允许企业自主报价,但现阶段很多企业尚未形成自己的企业内部定额,依旧使用国家颁布的定额。而现行的国家定额其取费标准长期不变,不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迫使主管部门不断进行定额调整,结果是系数套系数,计算方法复杂,计算不精确,给专业计价人员增加了困难。

(4)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很多施工企业在管理上还不适应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要求,平时疏于资料的积累,没有建立内部定额,因此无法准确了解企业的成本,投标报价变成无的放矢。

(5)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体现在人工、材料、机械价值、新工艺、新技术费用数据等资料精度不高,不及时也不全面。现在是信息化的时代,没有信息,信息更新慢,就无法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判断。政府投资项目未实行业主支付担保,易导致工程款拖欠。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一旦发生工程款拖欠而又无制约措施,极易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给施工企业带来经营上的困难,不利于其发展。

(6)评标办法不利于合理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变招投标的模式,最适合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投标模式是采用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方法。目前还存在很多分歧。由于编制标底的单位和人员业务水平的差异以及其评标专家的专业、经验、职业道德等问题,如何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在市场作用下的良性竞争等方面有待创新和突破。

在《计价规范》实施中,尽管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也有许多的单位和个人在积极地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完善《计价规范》的细节细目,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使得从最初的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到招投标阶段,再到施工、竣工、交付使用及今后的保护维修都应做到有法可依。对各个阶段的细节都应做详尽的规定,确保工程过程中少有纠纷、矛盾,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归纳起来,以下的解决办法是可以在各层面上尝试的。

一、行政主管应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加大规范建设市场的力度,确保建立公开、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净化市场竞争环境,才能防止恶性竞争的发生,确保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的建筑市场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突出主管部门的调控职能,建设专业工程造价信息网站。在典型企业设立造价信息跟踪点,收集工程造价基础资料,发布宏观造价经济指数、指标,指导施工企业按自身水平编制企业内部定额,加强工程造价的信息服务工作。

二、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在招投标方面,应该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加强预算队伍的素质管理,注重编制过程的监督。同时也应该组织专家学者讨论如何做好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工作,在理论界和造价行业中就这些问题加快探索的步伐,设计出一整套科学合理的便于操作的招投标办法。

三、尽快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定额,积极引导,搞好宏观调控。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要自觉为企业提供服务,及时测算、发布权威性的信息,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体系。企业要针对市场的变化制定出既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并根据市场行情不断调整优化内部结构,来适应市场,发展自己。对施工企业,应发挥本企业的特色优势,尽快建立完善自己的企业内部定额,建立一个企业询价体系,这一体系要做到能够真实的反映市场行情,同时还可以做出短、中期的市场价格走向预测。此外,企业应加快科技创新,引进新材料、新机械以及先进的施工技术来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管理水平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本企业计价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通过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总之使企业适合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

四、积极培训发展专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积极稳妥,分段实施。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上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分阶段实施,稳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且切实可行的清单招标办法,并在其他投资项目上逐步推行。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工程造价咨询业应在2005年取消限制,在该领域可以设立外商合资合作企业,也可以建立外资独立的咨询业,这将会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流向这些企业,对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构成潜在的危机。因而我们必须奋起直追,积极培育、扶持、发展自己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使之成为服务于政府,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五、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建立相互制约机制,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来说,履约担保制度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强有力的保障,但也要针对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这一现象,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建立业主支付担保制度。规范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以适应建筑市场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对招投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要进一步进行规范,积极加以引导和提高。

作为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本改变政府定价模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并进而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具体措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在负有多种使命的情况下,将成为我国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一种工程计价办法。从工程计价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只须实现一个目标,即由市场形成造价,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所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时无须更多地强调它的意义,只要指出它能够达到市场竞争定价的要求即可。至于招标投标活动、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是否规范,除了计价方式,更多地取决于市场主体的发育程度和主管部门的政策、职业道德水平,而不是一种计价形式所能改进的。

简单地说,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拟建工程的工程数量表(也称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工程量表、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通过评标竞争确定工程造价的形式。这种形式并不新颖,1992年底建设部以23号令发布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已作废)中就规定“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量清单”,但由于当时招投标都以定额为计价依据,竞争主要体现在以定额为基础的让利幅度上,所以23号令的这一规定未能得到真正落实。近几年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89号令(作为招标投标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细则)陆续下发,2001年年末又下发了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明确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并将其推广作为建设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上只是要求招标文件中列出工程量表,但在具体计价过程中涉及到造价构成、计价依据、评标办法等一系列问题,这些与定额预结算的计价形式有着根本的区别,所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又是一种新的计价形式。

招标文件中列出拟建工程的工程量表,即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按清单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具有一定的综合性(表现为项目较少人同时要列出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为投标人提供共同的报价基础。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要建立相应的保函制度,这里主要指履约保函,包括中标人的履约保函和业主的工程款支付保函,重点应是为主的工程款支付保函,否则现阶段不规范的建筑市场中低价中标可能会成为业主压价的理由,如果工程款再没有保证,会造成一定混乱。当然履约保函是双方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思路如上所述。相对于定额预结算的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在计价程序、计价依据、评标原则等方面都有是不同的,是一种新的计价形式,其主要特点在于体现出工程计价的个别性、竞争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计价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其实措施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一种趋势,计价工作者不论不主动还是被迫,都要接受、掌握、运用这种计价形。价格体制改革、入世后与国际计价惯例接轨的要求都使得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显得必要和迫切,建筑产品价格体制不能总是落后于市场经济体制、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当然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则,但其基本思路是一致的。造价管理部门、各计价主体都要了解、掌握、运用这种计价形式,尽快建立、完善市场定价的运行机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全新的工程费用计算方式,正在为业内人士所接受。因为通过学习和理解国外对这种计价方式的应用,大家进一步看清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价格通过市场方式来确定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促使着工程造价人员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计价方法。但是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发现,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众人一致叫好,认为这是发展的必然。然而在实践中,观望的多,真正迈出实践步伐的少,似乎大家都很不放心。那么,在这项实践中,建筑市场中的各类主体——政府的定额管理部门、投资人(企业或政府)、施工企业等等,应当由谁迈出这实践的第一步呢?

我认为理所当然应当是投资人,特别是那些不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之所以这

样说,一是企业投资占据社会总投资的绝大多数,是真正的投资主力军;二是在建筑市场上,投资方有权对承发包方式、计价方式做出一些规定和选择,施工企业必须遵守这些要求,才能参加工程竞争;三是建设部第107号令明确提出“招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国家已经正式允许这种计价方式的存在。

勿容置疑,作为投资人,在建筑市场的活动中有一定的主动权。因此,它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有权设定一些特殊的限制和条件,想要承担工程建设的企业则必须遵守这些条件,才能参加施工建设。

但是,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投资人的这些作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在建筑工程领域里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健全的法律法规,它要求工程建设交易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进行。投资人和施工企业是市场中两个地位平等的主体,所以双方在工程建设承包这一交易活动中,不得采取任何隐瞒、欺诈、不平等条件等手段,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这就要求投资人在采取合法措施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伤害的同时又不能“仗势欺人”,给参与施工的企业不合理的待遇,损害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

如何在项目建设阶段用好、管好建设资金,是投资控制的一项重要课题。大型投资活动需要一个组织来系统管理,这就需要有科学的工作标准和监督约束手段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特别是在当前“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建筑市场上在没有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迫使某些施工企业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工程项目,进而获取尽可能多的承包价款。这种行为必然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并且滋生腐败。投资人要防止这种侵害,必须从侧部抓起,采取有效的办法(包括工程计价的管理办法)和机制,严格自律,堵塞漏洞。

针对上述要求,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采取真正的招投标方式,中外工程来之不易的实践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那么,工程量清单计价又是起什么作用的呢?它是为了使招投标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一种计价方法。清单计价方法以人为因素,直接进行价格竞争,便于投资人选择到满意的价格水平,就好比期货交易市场提供了种商品的无期交易价格,但要交易顺利进行,必须对交易的计量单位、规格、质量标准等计价因素做出一个统一规定,然后大家按此规范方法去洽谈价格和进行交易。可以说不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投标很难体现招标的效果,离开了招投标清单计价也推动了其特有作用。实质上,同其它市场交易方式一样,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的原理有很简单,实施起来也不困难,如果投资人是真正想管理好投资,我认为实行工程招投标、清单计价这一步骤是必然的。

今年以来我单位已经有近10个工程项目采用了清单计价,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也有十家以上,工程项目整体运行良好,最突出的还是表现在建设方对投资的控制上。由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带来了投资管理上更加细致、规范的动作方式,有效地堵塞了工程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真正做到了工程费用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

例如,工程的措施费过去采用由施工企业抽出方案,审查后实施,结算时按照方案和实际实施工程量计算费用。尽管建设方对措施方案和实施情况反复审查,但实际结算额都有比较大的差距,是造成工程超支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措施费在招标中进行竞争,中标

后包干使用,但这部分费用在控制之内,而且堵塞了审批和实施中出现的各种漏洞。

下面是近年来一些工程的措施费支出数据,其中2002年的工程是实行了清单计价方式。

土建工程中钢筋混凝土的单位造价、钢结构制作费的单价等工程费用较以前平均下降了1-1.5%左右。

工程容量是1.22万立方米,防腐保温费用201.02万元。今年库区工程容量为4.2万立方米,按去年的标准将超过301.53万元,而实际只用了213.63万元,扣除因设计上更换材料节省的78万元,通过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节约了9.9万元,降低造价3.28%。

从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的反映看,他们很快掌握了运用清单方式投标报价的方法,掌握了这种计价的特点和与自己利益相差的要点,能够规范的参加竞争。

清单计价给造价专业工作方式带来了积极的变化,从我们实际操作中可以看到报价和标底的制作时间缩短,投标中产生了争议容易解决了,工程结算时的工作量大大减少,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现在的工作方式促使工程造价人员更加注意收集市场上单位工程造价资料和建设材料价格。这种计价方式也为工程造价信息的有效交流提供了技术条件。

一个工程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变化和完善牵涉到整个工程管理系统的工作,所带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失去了整个工程交易和管理向更加市场化、合理化转变。

因此,我们不论是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还是为推动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完善出发,我们都应该尽早迈出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ae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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