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患者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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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患者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201.2.12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手术患者安全,根据河南省“三好一满意”活动暨“十大指标”宏观监管精神,结合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手术患者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条款如下: 一、 术前评估与讨论制度

(一)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此项好像不全是术前评估制度

1.明确规定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 护士,或者经医院授权的其他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

2、医院制定患者评估的项目、重点范围、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

3、患者评估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4、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

5、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的病情评估、危重病人营养评估、住院病人再评估、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 6、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定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假如门诊医生决定需要

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详细告知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并签署患者的名字。 7、病人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对病人全面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做出正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制定出经济、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

8、对病人在入院后发生的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再请科主任共同再次评估。必要时可申请会诊,再集体评估。

9、病人在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10、麻醉科手术室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对手术科室的病人进行风险判断,要求手术科室在术前小结、术前讨论中予以评估,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11、手术前实行患者病情评估,术前主管医师应对病人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内容逐项评估。

12、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实行患者病情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采取定期评估、随机评估两种形式。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13、临床医生除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估,还应该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估,全面衡量患者的心理状况,对有可能需要作心理辅导的患者进行必要的登记并作记录,随时请心理学科医生给予必要的心理支援。

14、所有的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病情委托人,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病人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

15、患者评估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附:入院病人风险评估表 手术风险评估表 住院病人危重病情评估表

(二)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二、手术治疗方案内容及形式的规定 (暂无) 三、知情同意的告知内容、程序、与相关人员责任

(一)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病人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2、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病人在门诊、住院期间,接受手术、有创检查(血管造影、取材活检、骨髓穿刺、血管穿刺、支气管镜检、胃肠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治疗(药物化疗、放射治疗等)等之前,经治医师必须向病人本人或直系家属充分解释说明各种处理的必要性、可能出

现的后果等情况,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病人应在病程记录中做相应记录。

3、知情同意书应由病人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和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方能生效。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如遇紧急手术或抢救前无法征得病人或亲属签名同意治疗、手术时(如病人神志不清时),必须在病案中写明治疗、手术的必要性,由本院的两位医师签名,并报请医务科、门诊部或院总值班批准。

4、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由医务科统一制定格式,专业科室决定其内容,报医务科备案。

5、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尸检知情同意手续,患方拒绝尸检时需在尸检意见书上签字,拒绝尸检又不愿意签字的,经办医师应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如实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6、如病人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包括要求提早出院等),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做出详细记录,内容应包括经治医师的处理意见,不接受处理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将上述情况向病人充分说明后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请病人签名。如病人拒绝签名,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记明。

7、因各种原因需拍摄病人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病人的签名同意。

8、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病人情况时,必须通过医院负责公共关系的部门,并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人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9、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内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11、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12、在开展临床试验性治疗及新技术时,治疗及新技术负责人需如实向患者或亲属告知可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及我院新技术开展的情况,在患者及家属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履行双方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13、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二)关于知情同意告知的补充规定

为了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及手术操作的安全性特补充以下规定: 1、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2、在为病人实施腔镜手术如:腹腔镜、宫腔镜等操作中因手术意外,需改变手术方式或者在手术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手术方式而术前又未交待可能改变手术方式的,术中必须由术者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

3、术中患者出现危急情况时,如果术者不能下台交待病情,应由一助或参加手术的高年资的医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准确地向病人直系亲属告知病情及改变手术方式的原因,在征得病人家属理解同意签字后方可改变手术方式。术后术者应及时在知情同意书中补签字。

4、病人家属不在场又需抢救病人时,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或主管院长请示汇报,经同意后进行下一步治疗。

5、术中病人家属未在场而改变手术方式的,术后由术者向病人家属详细说明情况,并在术后病程记录中详细描述。 (三)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程序:

1、术者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术中需改变手术方式:一助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家属不在场又需紧急抢救患者,向医务科请示汇报 三、手术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内容、完成时间及记录者规定

四、术后标本的病理学检查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术后标本的病理学检查管理制度

避免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发出病理报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手术中取下的标本,都必须送做病理检查,不得随意丢弃。 二、凡需手术病员,由管床医生术前填写“病理申请单”,与手术当天与病历一起送人手术室。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巡回护士放入容器内,按规定将标本浸入固定液内,并贴好标码(姓名、住院号),送交手术室专职人员登记签收。

三、送检的病理标本连同病理申请单由手术室专职人员送到病理科,负责送检标本人员必须带上“病理标本签收簿”,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签收后,方能留下标本。

四、凡送检冰冻病理标本,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单,并由手术主刀或一助(特殊情况下可由手术室专职人员),将手术标本给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然后由手术室专职人员将冰冻标本,病理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科。凡需送冰冻检查,临床医师应提前一天通知病理科。

五、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病理报告签发时限:(具体时间要核实)

1、冰冻报告一般在收到标本后半小时左右发出临时冰冻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手术室,三天后发出正式冰冻报告。

2、石蜡切片报告在实际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做酶标、特染、脱钙等)应及时发出临时报告。

3、细胞学检查:穿刺涂片一般在穿刺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和病人约定发出报告日期,脱落细胞检查在收到标本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

六、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留一个月。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性质、后果,责任到人。

(二)术后标本的病理学检查流程手术室病理标本管理制度流程

器械护士将切下的标本 交给巡回护士 填写好标本标签 并将标本拿给家属观看 标本分类 冰冻病理标本 将普通标本装入 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 在标本送检本上登记签收 将标本与病理申请单 一起送至病理科 冰冻报告 石蜡切片 细胞学检查 病理科按规定

五、术后患者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

(一)术后患者管理制度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麻醉恢复室、病房、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手术病人身份识别交接记录单”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天连续观察记录患者恢复情况,在病程记录中体现,特殊情况随时记录。

(二)术后患者处理工作流程

流 程 手术室护士 A 病房护士 B 交接病人并妥善安置于床上 搬运患者时注意将病人头部托住,不使后仰摇摆,以免因体位改变引起血压下降;动作轻稳,步调一致,不压迫手术部位,保 注意保护引流管、 输液、输血通道,保持呼吸道畅通; 避免意外损伤;注 根据病情指导病人在床上做深呼吸运动和四肢屈伸活动;每2小时协助病人翻身,更换卧位;痰液多的病人在协助翻身时拍击背部鼓励做有效咳嗽,使支气管内的痰液易于咳出,也可用超声雾 准备单元全麻,去枕平卧位,头侧向一边;腰麻,去枕平卧6小时;硬根据不同的麻醉方法给予病人不同卧观察伤面观察生命体征静脉输固定引流管了解术中情况麻程度失血量及输输血量处理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 做好麻醉清醒前护理 向病人和家属讲述术后注意事项 做好麻醉清醒后护理 根据不同麻醉方式定时测量生命体 指导病人进行康复锻炼,有效避免病人术后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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