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利大于弊

更新时间:2023-10-27 04: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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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噫嘘唏,危乎高哉,买房难,难于上青天,使人闻此凋朱颜

2. 迩来房价上百万,不与平民通人烟。富豪之钱尚不得过,低收入者愁攀援

干预房价利大于弊

背景:

? 学生会背景 新闻背景:《证券时报》近日报道,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管理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对房价直接进行行政调控。一方面有人拍手称快,他们看到了强力打压房价的决心;另一方面,这种行政手段干预房价的措施饱受批评。有人表示这样的措施是借行政干预房价的手段,转移了民生中真正矛盾的解决:应该由地方政府主导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市场生态一旦被破坏,重建成本难以估算。 ? 其他

1. 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将可以对房价进行直接行政调控。

2. 该办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当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3. 房地产调控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当前,从市场各方面信息看,一线城市房价处于僵持和

略有下降趋势,房地产交易量正在直线走低。同时,国家调控政策还在不断出台,调控一直保持在高压态势。 定义:

? 临时价格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 房价: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 ? 干预:参与别人的事 ? 垄断:把持、独占

? 通货膨胀率:物价平均水平上升速度,或货币购买力的下降速度。价格指数。消费者CPI

反映通货膨胀程度、生产者价格指数,GNP折算价格指数(本期价格指数—上期)/上期*100%。

温和通胀3%—6%(或CPI大于3%)严重6%—9% 飞奔10%—50% 恶性50%以上 ? 热钱(Hot Money),又称游资(Refugee Capital)或叫投机性短期资本,只为追求最高报

酬以最低风险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流动的短期投机性资金。 ? 行政法规

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 行政干预

【行政管理学】行政干预一般分事前即预防性干预、事中即工作进行中的干预和事后干预三种。通常以后两种干预较为普遍。其特点是:

1.以国家权力为基础,强调垂直领导关系,下级服从上级的权威性。以中央政府为行政系统中心,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步署、统一行动、统一目标。

2性质是指令性的,令行禁止,须无条件落实执行,具有强制效力。行政干预从集权体制中派生出来,是行政权力的体现。对于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威,保证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稳定的社会公共秩序,实现行政管理的预期目标是十分必要的,是行政机关执行管理职能的一个根本手段,对计划经济体制及其运转发挥过积极作用。 行政干预分为强制性干预和非强制性干预,说服劝说

直接直接对价格进行控制间接就是对数量进行限制,限购、限贷(国五条9.29 一首付30% 二首付50% )

经济适用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廉租房,不能低于建筑用地的70%

行政手段: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标、规定等行政措施调节、管理经济的手段。

行政手段的特点:

权威性、强制性、垂直型、具体性 指示旨在特定时间对特定对象起作用)、非经济利益性(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经济利益关系,而是一种无偿的行政统辖关系,两者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利害关系的纽带)、封闭性

? 宏观调控手段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计划 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

行政手段:这是依*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一定的行政命令、只能短时期运用,反映客观经济的要求,不能过多的运用。)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含义

宏观调控是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调控的主体与特点

国家机关,主要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宏观而不是微观,间接而不是直接。 采取手段

(1)法律手段,指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主要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进行调节经济,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2)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主要方法有:1、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整,2、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等,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是一种间接手段,但是是主要手段;

(3)行政手段,指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有直接性、权威性、无偿性、和速效性等特点 调控方式

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宏观调控的原因 首先,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有些领域不能让市场来调节,有些领域不能依靠市场来调节。其次,即使在市场调节可以广泛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也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包括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

最后,宏观调控有利于帮助人们认识市场的弱点和缺陷,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 限购令(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

“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具体内容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影响

10月多地楼市迅速降温

在此轮调控中,各地的“限购令”被认为是体现了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到期了) 调控政策在楼市成交量上有所体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统计信息显示,10月第一周(10月3日至9日),全市新建商品房(不包括经适房和限价房)网签总量为1383套,环比上周的3867套,下跌了64%。全市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1594套,环比上周的4591套,跌幅超过了65%。

虽然深圳楼市在国庆期间仍创下日均363套巨额成交量,不过在长假过后,深圳新房成交量骤降。10月8日到10日的日成交套数分别为118套、53套和80套。 据有关数据显示,9月份30个大中城市中,有超过2/3城市的楼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北京、南京和深圳等重点城市成交面积环比涨幅都在50%左右。而到了10月上旬,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

目前实施限购令的城市有:

1 北京 2 深圳 3 厦门 4 上海 5 宁波 6福州 7杭州 8 南京9 三亚 10天津11 海口 12广州 13大连 14苏州 15温州 16兰州

? 保障性住房 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气力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其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今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

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再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疑问:

1. 行政干预=?直接干预,行政干预还有

2. 借行政干预房价的手段,转移了民生中真正矛盾的解决。是什么

3. 政府干预=?行政干预,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计划 4. 保障住房是行政手段吗 5. 时间性,何时干预

6. 迅速降温,是否有急迫性,会不会迅速反弹。 7. 是渐进还是矫枉过正

8. 国有企业对房地产的程度(央企

9. 各省调节都不一样,会不会有问题(信息不对称) 10. 某些经济手段是不是行政干预

有利点:

1. 价格法规定

2. 当计划、经济手段都无效时,国民经济经济比例失调,行政利于更迅速扭转

3. 在供需矛盾异常紧张异常紧张的非常时期可适当采取行政干预措施,影响大见效快,还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从过度市场化变成适度市场化。操纵市场、哄抬房价、垄断、不合法炒作。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不干预会导致通货膨胀 4. “限购令”(对家庭购房数量做出严格规定)

5. 国家发改委(11月30)干预的目的是为了价格总水平的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的平稳的运行

6. 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关注民生服务人民,与一致,对社会公平,及时解除 7. 其他手段成效不大,依然上涨不能解决民生问题 8. 民生——安居工程排第二

9. 必要时要对生活必需品,临时干预措施,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不会影响企业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更不是是对计划经济的回归 10.

11. 上世纪下半夜,美国对房价进行定价限额,中等收入水平低,提高之后才仍坚持廉租房 12. 日本60—90缺乏对地价房价政策,房价涨56倍,GDP涨17.4,平抑房价、打击土地投机

13. 商品房是稀缺资源(空置商品房) 14. 约瑟夫

15. 市场职能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帕累托最优)温家宝 16. 行政干预不等于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 防守点:

1. 不是一直都行政干预房价,而是在市场调节起不到作用时(非常时期)。价格干预何时启用何时停止,会看市场和民意。

2. 行政干预和住房保障并不矛盾,可以同时进行住房保障建设。

3. 保障性住房不是简单的实行一个政策或盖一座楼,其背后是整个保障性住房制度,目前很不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然而远水解不了近渴 4. 补充

5. 二手房炒作——暴利行为,逐步,循序渐进 有利点例证:

1. 热钱在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影响下,中国受到的冲击最大,首当其冲的是房地产行业和股市。股市已经被热钱侵蚀,风险正在加大。而房地产正在受到热钱的虎视端端,如果调控稍有松懈,那么,热钱就会大举进入,新一轮房地产热、新一轮住房涨价潮、新一轮巨大风险都将很快出现。因此,在这个时期为了保持房地产调控成果,调控政策的高压态势是正确的,对房地产采取再严厉的调控措施都不为过。(但不到万不得已时刻最好不要轻易使用。)

2. 第一调查网:你认为政府直接行政干预房价是开历史倒车吗?A不是,是不得已而为之。45% B 是。26% C说不清29%

3. 对一些囤积房屋、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偷税漏税、虚假广告等非社会价值行为专项整治也要常抓不懈。

4. 据搜房网调查显示(西安),调查结果显示,46.2%网友认为正在酝酿中的此项政策能够顺利出台;69.2%的网友赞成国家相关部门实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房价,并且61.5%认为此举能够有效遏制过高房价。7成西安网友认为西安市场如果有条件,非常有必要实施此项政策。而在执行此项政策时,在网友200多位网友的留言中“执行力”、“平衡市场经济与人为干预的分量”成为呼声最高的两项因素

5. 在市场失灵的特殊情况下,行政手段的干预还是有必要的。不过,价格干预只能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特殊武器,而不能是频繁使用的常规武器;房价应以市场调节为主,价格干预为辅。至于价格干预何时启用何时停止,要看市场和民意。在进行临时价格干预的同时,关键要从根上治病:解决土地财政和流动性过剩这两个顽疾。

6. 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的已有努力。权威测算显示,今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7. 今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大多属经济手段。利用经济杠杆、市场规律进行调控,固然收到一定成效。然而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热钱涌入、通胀加剧的背景下,内外资金涌向楼市冲动不减,楼市的投资热情短期难以降温。高房价不仅蕴含着巨大的泡沫风险,更影响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非常时期可适当采取行政干预措施。

8.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家有关部门通过有形之手对房地产进行调控完全符合法理,现行《价格法》规定五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包括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等。而商品房应属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价格干预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9. 我国《价格法》就明确规定,五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其中有三项分别为:一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是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是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显而易见,在非常情况下,由政府实施商品房限价或定价有法可据。

10. 其实,行政手段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中已有运用。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对家庭购房数量做出严格规定,正是用行政干预的方式遏制炒房投机。强制的限购迅速产生效力,10月份以来这些城市房产成交量应声而降,房价开始松动,居民对房价上涨的恐慌心理得到初步缓解。“限购”的行政干预取得了超出经济手段的立竿见影的效果。 11. 郎咸平:以行政手段为主

12.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房价高企的根源在于房地产过度市场化。仅仅依赖市场化路径,已经很难破解百姓住房这道民生难题,而必须使商品房从过度市场化回归到适度市场化状态。对此,我们需要做的其实只有两点,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即通过大举兴建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满足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降低商品房的刚性需求;二是通过完善税收等调控手段防范购房者炒房,并且进一步完善商品房定价机制(含有政府直接给商品房定价),杜绝哄抬房价和发布虚假信息等使商品房价格人为上涨现象的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tn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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