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万奎线路架空送电工程监理细则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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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千伏万奎送电线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南京苏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朝阳协合万家营子风电场项目监理部

220千伏万奎送电线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220千伏万奎送电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朝阳协和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朝阳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南京苏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批 准 人 审 核 人 编 制 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及特点―――――――――3

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4

3、监理工作程序――――――――――4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6

5、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及措施――――14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1工程概况

1.1.1 220千伏万奎送电线路监理工程概况简介

本线路由朝阳市建平县马场镇建北220千伏升压站至建平县奎德素220千伏奎德素变电所。线路全长34.345公里。共有铁塔119基。

1.1.2地形,地质。地貌概述 线路沿线地形;平地占30%、丘陵占25%、山地约占45%、地质;岩石15%、松砂石15%、普通土70%、

1.1.3交通道路概述

线路基本平行101国道和锦赤高速公路走线。少部分地段可以利用101国道作为施工道路,大部分地段可以利用乡村的便道,总体上交通运输情况还可以。

1.2工程特点

为了节省投资,本工程大部分塔位基础采用梯型刚性式基础施工。 1.3本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名称;辽宁朝阳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南京苏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名称;朝阳博远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2.1编制依据

2.1.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3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手册220kV输电线路部分2010 2.1.4监理合同

2.1.5投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 2.1.6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书

2.1.7《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2.1.8《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L 5168-2002 2.1.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1.10《实用版法规专辑》安全生产

2.1.11其他有关规范、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的实现与完成,主要是通过监理工作程序来实施的,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程序应优先执行监理公司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在与整体监理管理、业主要求不冲突的情况下,监理部及全体监理人员在各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操作,应按下列框图规定的流程来运行。

3.1监理工作总程序

组建监理机构 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程师权限、监理程序、使用表格规定等送承包单位 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进度控制 施工阶段监理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设计交底 投资控制 审查竣工资料 第一次工地例会 安全控制 组织竣工初验 审批开工报告 签发开工指令 合同管理 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信息管理 监理工作总结 组织协调

3.2单位工程项目划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杆塔安装工程 导线架设工程 杆塔组立工程 导线架设工程 附件安装工程 杆塔接地工程 杆塔接地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杆塔基础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土石方工程 混凝土基础工程 检验批 土石方施工 钢筋绑扎施工 模版安装施工 现场浇注基础施工 杆塔工程施工 导线架设施工 附件安装施工 杆塔接地施工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关键施工环节:

根据以往220KV送电线路建设监理经验,认为以下内容为项目实施关键环节,是监理控制的重点。关键施工环节内容如下: 4.1.1进场原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4.1.2资质审查; 4.1.3测量放线; 4.1.4分坑挖坑验曹; 4.1.5铁塔基础工程; 4.1.6铁塔组立工程; 4.1.7导地线展放紧线工程; 4.1.8接地装置安装及检测; 4.1.9导线穿跨越间距检测; 4.1.10电气设备试验与检测; 4.1.11线路绝缘电阻检测; 4.1.12线路冲击合闸试验: 4.2、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4.2.1质量监理预控措施

1、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预防措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现场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并逐级分解质量目标,形成上下共管机制。

2、验证承包商的资质能力及现场主管人员、关键技术、质检、安全人员的资格,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体系及施工组织设计、QHSE保证和管理体系,使其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人尽其责。严格审查电工及其他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

4、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程序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行的技术保障和组织措施。针对现场施工特点、工艺要求等提出监理意见,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5、参加图纸会审和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及时纠正设计图纸中出现的错、漏、碰、缺。对将来施工中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尤其是针对线路的测量、穿跨越地点、杆塔基础埋设、导线架设、拉线安装等关键工序做好提前预测,提出注意事项。

6、审查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查验施工中各类计量测试器具是否校验,并满足使用要求。

7、严格审查工程中所用的材料、设备、各种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等资料;并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如对其质量怀疑要令其复验和测试。

8、每月一次质量统计汇报和分析,针对不同情况存在的问题,制订质量预控措施和计划,定期向总监和业主汇报质量控制情况和状态。 4.2.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要点应按本细则表4.2.2的规定。

4.2.2质量控制点设置一览表

序 号 进场材1 工程项目 架空导线 质量控制要点 包装与标识、质量证明文件;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平行检查 控制手段 备注 标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铁塔镀锌料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型钢构件 、 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设接地装置标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备 材料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附件 标识、材料质量证明问件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标识、质量证明文件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质合格证 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铁塔的钢水泥、钢筋 2 3 土石方工程 杆塔基础及结构模板安装 钢筋安装 标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土方基槽开挖尺寸、轴线位移、深度偏差 模板支撑;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层高垂直度;表面平整度 外观质量;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骨架的宽度和4 高度;受力钢筋间距;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保护层厚度;受力筋的弯钩、弯折;箍筋弯钩; 施工企业人员到岗情况;施工机具材料准备情况; 安全保障情况;砼配合比开盘鉴定(计量检测); 搅拌时间;坍落度检测;试块取样留置;砼振捣; 构件截面尺寸、浇筑厚度;砼养护 6 7 8 9 杆塔组立、、附件安装、杆塔基础埋设 杆塔安装 导线架设 接地安装 送电线路交接试验 架空导线跨越、导线连接、导线弧垂 接地装置焊接、接地装置安装 接地电阻检测 绝缘电阻检测;供电线路受电时冲击试验 平行检验 平行检查 平行检查 旁站 旁站 平行检查 平行检查 平行检查 5 砼浇注 旁站 2、按照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理报验、签认的工作程序。关键环节、重要部位执行旁站监理。

3、定期审核承包商施工组织的运行状况,对施工质量控制的运行记录进行检查。提高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

4、根据施工验收规范验评标准,对抽检部位采取目测、测量、检验、试验的控制手段,并及时采集各类质量数据,填写质量平行检测记录,督促整改不合格项。

5、严格工序交接检查,施工过程实行“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主要工序坚持“质量报告制”。重要分项工程质量必须会同承建各方单位共同进行检查。

6、严格隐蔽工程的验收,经承包商“三检制”合格后,提交报验单,由现场专业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后,方可隐蔽。

7、建立质量监理日记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及时记录工程质量的情况,分析影响质量因素,录取有关技术数据。

8、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监理部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和公司主管领导,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要进行现场取证,编写事故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9、定期组织现场监理例会,提出质量改进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落实本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和计划,检查施工方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

10、严格执行工程变更控制程序。对影响工程质量、费用、进度的重大变更,上报业主批准。

11、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程序和网络,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监理部有权指令承包商停工整改,承包商在未得到监理部复工令前不得复工:

1)违反强制性条文,违背合同、设计、标准、规范、规程、法律、法规要求;

2)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 3)未经检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现象,经提出仍未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当; 5)隐蔽工程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6)擅自变更设计进行施工;

7)使用没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的产品,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13、实行质量否决权和现场质量认可签证制度,未经检验不得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的签字手续。

4.3进度监理控制措施 4.3.1进度控制内容

该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从开工前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开始,直至工程结束,主要监理工作包括: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审核施工进度

计划;下达工程开工令;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组织现场协调会;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处理争议和索赔;整理工程进度资料;工程移交。 4.3.2进度控制措施

1、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监理部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交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3)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能力实现供应计划;

4)业主提供的场地条件及原材料和设备,特别是设备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衔接紧密;

5)承包商编制的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一致,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6)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性存在。 2、下达工程开工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和业主双方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审查具备条件后发布工程开工令。

3、协助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监理部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承包商予以解决,特别是承包商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4、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这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及时检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在对工程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进度偏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分析此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5、组织现场协调会。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相互协调配合问题。

6、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记录,定期向监理部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7、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商及时整理有关工程进度资料。 8、审查交工进度资料、协助组织交工预验收。 4.4投资监理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4.4.1投资控制的原则

1、关于业主同承包商正式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进行控制,力争工程投资不超概算。

2、根据业主和承包商正式签定的“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审核拨付签认。

3、应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4、工程量与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原则。

5、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6、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7、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内。 4.4.2投资控制措施

1、投资控制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2)市场价格信息

3)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4)施工合同的变更或协议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签认单 6)国家和地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 4.4.3投资控制方法:

1、明确投资控制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协调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2、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3、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和投资完成情况分析,提出调整措施; 4、审核承包商的月报表,及一切有关的基础资料和记录,确保月付款证书的准确性;

5、准确预见施工中的风险因素,督促承包商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避免投资浪费;

4.4.4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

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由设计单位直接出变更图,由业主、承包商提出的,均须按设计变更基本程序进行管理;

2、设计变更单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规范; 3、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4、设计变更经签字认可后,由监理工程师下发《变更通知单》,承包商方可施工;

5、设计变更的工程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4.4.5严格执行工程的计量与支付程序:

1、工程量计量按要求定期进行;

2、对于特殊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由监理部、业主、承包商共同商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后,报业主审批; 4.4.6工程交工的结算管理:

1、月支付款项所未调整的内容,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若给予调整,如:材料调差、人工费调价、费率调整、合同中未包括的技术措施费及施工合同所认可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调整内容,在结算时一次结清。 4.5 监理控制方法及措施 4.5.1健康方面

1、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好食堂、营地、水源等的卫生管理工作;

2、充分了解沿线的自然、人文等条件,制订《个人健康、安全守则》; 3、注意采取措施防治地方病、水土不服和其它在特殊自然地理环境下容易

产生的疾病;

4、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药品及必要的医疗设备;

5、建议与当地的医疗部门取得联系,负责为全线各参与方人员提供有关健康、卫生、防护、疫情、灾害性天气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4.5.2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

1、建议本工程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业主、监理、承建各方的负责人参加,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2、监理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系统和安全措施,并督促其认真执行;

3、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承包商的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配备使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电工、焊工及架子工等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否则不准上岗;

4、承包商要建立“安全交底制度”,即施工前班组、工种的负责人要将当日的主要施工工序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将该工序的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以便分清责任;

5、对施工的重点地段,承建方都要编制单独的施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6、施工中杆塔组装、导线架设安全区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设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安全警示区;

7、对特殊规定的停电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手续,采取有效的安全和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伤害;

8、施工中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和无证驾驶;

9、发生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10、施工现场,应设有明显的施工标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发生意外。不能回填的杆塔基础坑等应设有警示牌,夜间要有警示灯;各种材料要分类堆放,合理、整齐、有醒目的标识牌,并有安全防范保卫措施。 4.5.3环保方面

1、参建单位都应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注意遵守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2、所有人员上岗前增加一次有关环保意识和环保规定的教育;

3、根据该工程特点确定环保的重点,注意工程垃圾污染等;防止耕地、植被、水质的污染和破坏以及减少扰民等问题,制订各具特点的环境保护措施;

4、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好树木、草场和其它地面植被、固定层,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地貌和植被的恢复工作;

5、注意保护耕地、果园、水渠、排洪沟及其它农业设施; 6、不准乱扔乱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7、不在未规定的征地范围内作业,减少对环境和当地居民造成的妨碍和危害,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文物,要妥善保护,并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及措施

5.1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

5.1.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由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由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5.1.2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必须经试验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准使用。

5.1.3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做检验:

1、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 2、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3、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

5.1.4水泥的质量、保管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水泥的品种与标号,应满足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制造厂、不同批号的水

泥应分别堆放,标示清晰。

5.1.5混凝土现场拌制用水,宜使用可饮用水。

5.1.6混凝土基础结构所用的钢材应符合设计规定,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钢材表面应无污物。

5.1.7角钢铁塔、混凝土电杆铁横担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 2694的规定。

5.1.13金具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和国家现行标准《电力金具制造质量》DL/768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志与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2317.4的规定。

5.1.14有机复合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JB5892的规定。

5.1.15杆塔用螺栓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4.4的规定防卸螺栓的选择应设有防盗装置。 5.1.16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承包商提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附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清单,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技术说明书等。自检结果。

2、现场监理对进场材料需二次见证取样的做好取样送检记录, 3、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提供二次复验报告。 4、以上内容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5.2工程测量

5.2.1测量仪器和量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查定期检验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经纬仪最小角度读书不应大于1′。

5.2.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合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复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1、以两相邻直线杆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2、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临杆塔为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

3、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5.2.3如下地形危险点处等应重点复合:

1、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 2、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3、相邻杆塔位的相对标高。

实测值与设计值相比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有设计方 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5.2.4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 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侧回或往返 各一测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 当放长;

2、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150;

3、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全站仪施测。 5.2.5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才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 1/%0;

2、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1/%0; 3、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侧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 30〞。

5.2.6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质

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地辅助桩并对其位置做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5.2.7非城市规划范围内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 以下规定:

1、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不应小于,线路经 过的地段居民区为7.5m、非居民区为6.5m、交通困难地区5.5m; 2、送电线路交叉接近距离不小于,跨越铁路距轨顶8.5m、公路 路面8.0m、至弱电线路4.0m、至电力线路4.0m;

3、送电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铁路,杆塔外援至路基边缘, 交叉取30m;平行取最高杆(塔)高加3m、公路5.0m、弱电线路5.0m、 电力线路7,0m。

5.2.8工程测量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承包商在测量报验申请表应附有测量记录、记录应有测量起 讫点的名称,如变电所名称,出口编号,T接线路名称、杆号,根据 线路全长按施工分段报验,每段所采用的杆(塔)型号、转角角度标 注清楚;

2、地形危险点处要重点复核,每处要有独立复核记录,并对跨 越物及地形凸起点的标高分别标注在记录内;

3、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商所报验申请的测量内容进行现场复测, 并做好复测记录,经复测无误后签字认可。监理工程师对重点地段的 复核应同承包商共同复测。 5.3土石方工程

5.3.1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施工,减少需开挖以外地面的破坏,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铁塔基础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纸为准,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

5.3.2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当设计施工基面为 零时,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

5.3.3杆塔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同 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

5.3.4杆塔基础坑深预设基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以下规定 处理:

1、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

2、铁塔基础、其超深在+100~+300mm时,遇到泥水坑时,应 先清除坑内泥水后在铺石灌浆。当不能以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时, 其超深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铺石灌浆处理,坑

深超过规定值+300mm以上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5.3.7杆塔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 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 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宜为 300~500mm。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 应低于地面。基础浇制后剩余的残渣物必须清理净。不能影响征占地 协调工作。

5.3.9冻土回填时应先将坑内冰雪清除干净,把冻土块中的冰雪清除 并捣碎后进行回填夯实。冻土回填在经历一个雨季后应进行二次回 填。

5.3.10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试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夯 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 填土不得低于地面。

5.3.11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承包商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请工程报验表时应负有施工 测量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土石方工程检验批质 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对土石方工程作好质量验收工作,检验合格后同 时签字认可。监理工程师对应检验批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 5.4杆塔基础工程

5.4.1杆塔基础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按SY4206-2007《地基 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J202-83《钢筋混凝土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及其他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5.4.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 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5.4.3基础钢筋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96的规定。

5.4.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浇筑体中混用。

5.4.5当转角、终端塔设计要求采取预偏措施时,其基础四个基腿顶 面应按预偏置抹成斜平面,并应共在一个整斜平面或平行平面内。 5.4.6位于山坡,河边或沟旁等易冲刷地带基础的防护,应按设计要 求进行。

5.4.7现场浇注基础,浇筑前应支模,模板应采用刚性材料,其表面 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施,以 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

5.4.8现场浇注基础应采取措施,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必 须有材料防止落地的措施。

5.4.9现场浇注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应安装牢固。安装前应除 去浮绣,螺纹部分应予以保护。

5.4.10基础混凝土浇筑前,应按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现场使用的 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并根据二次复检试验单位所出具的混凝土强 度配比单来确定配比。

5.4.11现场浇筑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振捣,个别特殊地段 无法机械搅拌时,应有质量保证措施。

5.4.12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抽 查二次,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或每基基础抽查二次及以上塌落度。 5.4.13混凝土强度试块应在监理见证情况下随机取样制作,应与基 础同条件养护,并作好标识。

5.4.14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伍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 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 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 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5、当需要作其他强度鉴定时,外加试块的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4.15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 5.4.16现场浇注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后应在12h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时, 应在3h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水次 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

2、对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 不得少于7昼夜,当使用其他品种水泥和大体积基础时按有关规定执 行;

3、基础拆模经表面质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并应对基础外露 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及基础 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

4、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即涂刷, 涂刷后不再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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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平均温度低于5C时,不得浇水养护。

5.4.17基础拆模时强度不低于2.5MPa,且不应损坏基础表面和棱角。 5.4.18浇筑基础应表面平整,铁塔基础尺寸的误差不应超过下列规 定:

1、保护层厚度: -5mm; 2、立柱断面尺寸: -1%;

3、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重心偏移: 10mm; 5.4.20地脚螺栓及预埋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应牢固、正确,无遗漏; 2、螺栓应与基础面垂直; 3、螺栓螺纹应完好;

4、螺栓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涂防锈剂保护。

5.4.21整基铁塔基础回填土夯实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21的规定。

表5.4.21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

项 目 整基基础中心与中心桩间的位移 (mm) 横线路方向 顺线路方向 地脚螺栓式 直线 30 — ±2 5 10 转角 30 30 主角钢插入式 直线 30 — ±1 5 10 转角 30 30 高塔基础 30 — ±0.7 5 5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0/00) 基础顶面相对高差(mm) 整基基础扭转 (′) 注1转角塔基础的横线路方向系指内角平分线方向;顺线路方向系指转角平分线方向。 注2基础根开系指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间以及塔腿主角铁准线之间的距离。

5.4.22冬期施工,当连续5d、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C时,混凝土基础基础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温下降的防冻措施。

5.4.23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8的规定。 5.4.24配制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浇筑C15强度等级混凝土时,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60。

5.4.25冬期拌制混凝土时应优先采用加热方法,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不得超过本细则表5.4.25的规定。

表5.4.25拌合水及骨料最高温度(0C) 项 目 拌合水 骨料 强度等级小于52.5普通硅酸盐水泥 80 60 强度等级等于及大于52.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60 40 水泥 注:当骨料不加热时,水可以加热到1000C,但水泥不应与800C以上的水直接接触,投料顺序为先投入骨料和以加热的水,然后再投入水泥。

5.4.26水泥不应直接加热,宜在使用前运入暖棚内存放。混凝土拌合物的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0C。

5.4.27冬期施工不得在已冻结的基坑地面浇筑混凝土,已开挖的基坑地面应有防冻措施。

5.4.28拌制混凝土的最短时间应符合本细则表5.4.2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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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4.28搅拌混凝土的最小时间(S)

混凝土塌落度(mm) ≤30 >30 自落式 强制式 自落式 强制式 注:表中搅拌机容积为出料容积。

搅拌机机型 <250 135 90 135 90 搅拌机容量 250-650 180 135 135 90 >650 225 180 180 135 5.4.29冬期混凝土养护宜选用覆盖法、暖棚法、蒸气法或负温养护法。当采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时,混凝土养护温度不应低于50C,并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

5.4.30掺用防冻剂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负温条件下养护时,严禁浇水,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2、混凝土的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防冻剂的规定温度;

0

3、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并冷却到5C后方可拆除,当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150C时,应对混凝土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5.4.31冬期施工混凝土基础拆模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土。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在受冻前抗压强度不应低于混凝土强度设计值的30%。

5.4.32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应附资料内容有工程测量复测记录、钢筋绑扎隐蔽工程记录、混凝土施工检查记录、混凝土测温记录、回填土夯实施工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内容进行平行检验和旁站记录。 5.5杆塔工程

5.5.1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在杆塔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5.5.2杆塔部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有空隙者,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 5.5.3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栓应与构件平面垂直,螺栓头与构件间的接触处不应有空隙;

2、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的长度:对单螺母,不应小于两个螺距;对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3、螺杆必须加垫者,每端不应超过两个垫圈; 4、螺栓的防卸、防松应符合设计要求。 5.5.4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斜向者宜由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同一方向;

2、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按线路方向穿入或按同一方向穿入;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按线路方向)或按同一方向穿入;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同一方向。 5.5.5杆塔部件的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个别螺孔需扩孔时,扩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扩孔需超过3mm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锈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5.5.6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被细则表5.5.6的规定。4.8级以上螺栓的扭矩标准值有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表5.5.6螺栓紧固扭矩标准

螺栓规格 M12 M16 M20 M24 扭矩值 40 80 100 250 注: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5.5.7杆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后必须全部紧固一次,检查扭矩合格后方准进行架线。架线后,螺栓还应复紧一遍。复紧后应随即在顶部至下横担以下2m之间及基础顶面以上3m范围内的全部单螺母的外露螺纹上涂以灰漆,以防螺母松动。使用防卸、防松螺栓时不在涂漆。

5.5.8杆塔组立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本细则表5.5.8的规定。

表5.5.8杆塔组立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电杆结构根开 电杆结构面与横线路方向扭转 (即迈步) 双立柱杆塔横担在主柱连接处的高差 (0/00) 直线杆塔结构倾斜(0/00) 电压等级 110KV ±30mm 220KV ±50/00 1/00 3.5 3 50 50 1.5/00 00500KV ±30/00 5/00 2 3 50 50 1/00 最大30MM00高塔 - - - 1.5 - - - 30mm 5 3 直线杆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50 移(mm) 转角塔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50 移(mm) 等截面拉线塔主柱弯曲 注:直线杆塔结构倾斜不含套接式钢管电杆。

2/00 0 5.5.10角钢铁塔塔材的弯曲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的规定验收。对运至桩位的个别角钢,当弯曲度超过长度20/00,但未超过本细则表5.5.10的变形限度时,可采用棱角政法进行矫正,但矫正的角钢不得出现裂纹和镀锌层脱落。

表5.5.10采用冷矫正法的角钢变形限度

角钢宽度(mm) 40 45 50 56 63 70 75 80 变形限度(0/00) 35 31 28 25 22 20 19 17 角钢宽度(mm) 90 100 110 125 140 160 180 200 变形限度(0/00) 15 14 12.7 11 10 9 8 7 5.5.11工程移交时,杆塔上应有下列固定标志: 1、线路名称或代号及杆塔号;

2、耐张型、换位型杆塔及换位型杆塔前后相邻的各一基杆塔的相位标志; 3、高塔按设计规定装设的障碍标志;

4、多回路杆塔上的每回路位置及线路名称。 5.5.12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方可组立铁塔: 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5.5.13铁塔组立后,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度不得超过1/750。

5.5.14铁塔组立后,塔脚板应与基础面接触良好,有空隙时应垫铁片,并应浇筑水泥砂浆。铁塔经检查合格后可随即浇筑混凝土保护帽;混凝土保护帽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与塔座接合应严密,且不得有裂缝。 5.5.23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报审表应附有铁塔组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杆塔组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相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的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 5.6导线架设工程

5.6.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方案。

5.6.2放线过程中,对展放的导线或架空地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线或架空地线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2、对制造厂在线上设有损伤或断头标志的地方,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5.6.3跨越电力线、弱电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必须有完整可靠的跨越施工技术措施。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细则表5.6.3的规定。

表5.6.3导线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的基本规定

项目 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 铁路 头 公路 路不得有接头 电力线路 110KV以下线路,不限制 弱电线路 不限制 不通航河流 不限制 不得有接高速、一级公5.6.4放线滑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轮槽尺寸及所用材料应与导线或架空地线相适应;

2、导线放线滑车轮槽底部的轮径应符合标准要求。展放镀锌钢绞线架空地线时,其滑车轮槽底部的轮径与所放钢绞线直径之比不宜小于15;

3、对严重上扬、下压或垂直档距很大处的放线滑车应进行验算,必要时应采用特制的结构;

4、应采用滚动轴承滑轮,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确保转动灵活。

5.6.4非张力放线是属于人力或机械牵引放线。在导线展放过成中,导线损伤程度可参照GB50233-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7.2.2,7.2.3,7.2.4规定内容进行修补。

5.6.5导线连接。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5.6.6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5.6.7当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采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

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5.6.8采用液压连接,工期相近的不同工程,当采用同制造厂、同批量导线、架空地线、接续管、耐张线夹及钢模完全没有变化时,可以免做重复性试验。 5.6.9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2、切口应整齐;

3、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4、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5.6.10采用液压连接导线时,导线连接部分外层铝股在洗擦后应薄薄地涂上一层电力复合脂,并应用细钢丝刷清刷表面氧化膜,应保留电力复合脂进行连接。 5.6.11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的规定。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6.12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精度不低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压后尺寸,其允许偏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电力线路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SDJ276或《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实行)》SDJ2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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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飞边、毛刺及表面未超过允许的损伤,应锉平并用0砂纸磨光; 3、爆压管爆后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割断重接: 1)管口外线材明显烧伤,断股; 2)管体穿孔、裂缝;

4、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5、校直后的接续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6、裸露的钢管压后应涂防锈漆。

5.6.13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4、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5.6.14在施工前必须做导。地线拉力试验。

1.本工程导。地线采用液压联接方式; 2.认真执行液压规范;

3.现场实际记录必须认真填写; 4.压后做印记。

5.7紧线安装后将双螺母拧紧并应装设防盗罩;

5.7.1紧线施工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全紧线段内杆塔已经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5.7.2紧线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荷载验算耐张、转角型杆塔强度,必要时应装设临时拉线或进行补强。采用直线杆塔紧线时,应采用设计允许的杆塔做紧线临锚杆

塔。

5.7.3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一档; 2、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择一档;

3、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可选3~4档;

4、观测档宜选档距较大和悬挂点高差较小及接近代表档距的线档; 5、弧垂观测档的数量可以根据现场条件适当增加,但不得减少。

5.7.4观测弧垂时的实测温度应能代表导线或架空地线的温度,温度应在观测档内实测。

5.7.5挂线时对于孤立档,较小耐张段及大跨越的过牵引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张段长度大于300m时,过牵引长度不宜超过200mm;

2、耐张段长度为200~300m时,过牵引长度不宜超过耐张段长度的0.5‰;

3、耐张段长度为200m以内时,过牵引长度应根据导线的安全系数不小于2的规定进行控制,变电所进出口档除外;

4、大跨越档的过牵引值由设计验算确定。

5.7.6紧线弧垂在挂线后应随即在该观测档检查,其允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符合本细则表5.7.6的规定

表5.7.6弧垂允许偏差

线路电压等级 线间弧垂允许偏差值(mm) 110KV 200 220KV 300 5.7.7导线或架空地线各相间的弧垂应力求一致。 5.8附件安装

5.8.1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查。有机复合绝缘子伞套的表面不允许有开裂、脱落、破损等现象,绝缘子的芯棒与端部附件不应有明显的歪斜。

5.8.2金具的镀锌层有局部碰损、剥落或缺锌,应除锈后补刷防锈漆。

5.8.3为了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因风振而受损伤,弧垂合格后应及时安装附件。 5.8.4附件安装时应采取防止工器具碰撞有机复合绝缘子伞套的措施,在施工中严禁踩踏有机复合绝缘子上下导线。

5.8.5悬垂线夹安装后,绝缘子串应垂直地面,个别情况其顺线路方向与垂直位置的偏移角不应超过50,且最大偏移值不应超过200mm。

5.8.6绝缘子串、导线及架空地线上的各种金具上的螺栓、穿钉及弹簧销子,除有固定的穿向外,其余穿向应统一,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单、双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均按线路方向串入。使用W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均朝线路后方。使用R弹簧销子时,大口均朝线路前方。螺栓及穿钉凡能顺线路方向穿入者均按线路方向穿入,特殊情况两边线由内向外,中线有左向右穿入;

2、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均由上向下穿;当使用W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均应向上;当使用R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均向下,特殊情况可由内向外,由左向右穿入;

3、分裂导线上的穿钉、螺栓均由线束外侧向内穿;

4、当穿入方向与当地运行单位要求不一致时,可按运行单位的要求,但应

在开工前明确规定。

5.8.7金具上所用的闭口销的直径必须与孔径相配合,且弹力适合。

5.8.9各种类型的铝质导线,在与金具的线夹夹紧时,除并沟线夹及使用预绞丝护线条外,安装时应在铝股外缠绕铝包带,缠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包带应缠绕紧密,其缠绕方向应与外层铝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2、所缠铝包带应露出线夹,但不超过10mm,其端头应回缠绕线夹内压住。 5.8.10安装预绞丝护线条时,每条的中心与线夹中心应重合,对导线包裹应紧固。

5.8.11安装与导线或架空地线上的防震锤及阻尼线应与地面垂直,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其他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30mm。

5.8.12分裂导线间隔棒的结构面与导线垂直,安装时应测量次档距。杆塔两侧第一个间隔棒的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端次档距的±1.5%,其余不应大于次档距的±3%。各项间隔棒安装位置应相互一致。

5.8.13绝缘架空地线放电间隙的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5.8.14柔性引流线应呈近似悬连线状自然下垂,其对杆塔及拉线等的电气间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使用压接引流线时其中间不得有接头。刚性引流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8.15铝制引流连版及并沟线夹的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检查连接面是否平整,耐张线夹引流连扳的光洁面必须与引流线夹连扳的光洁面接触;

2、应用汽油洗擦连接面及导线表面污垢,并应涂上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刷清除有电力复合脂的表面氧化膜;

3、保留电力复合脂,并应逐个均匀地拧紧连接螺栓。螺栓的扭矩应符合该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5.8.16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报审表应附有导线连接拉断实验报告、导线接头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导线穿跨越点处隔距明细表、导线弧垂观测记录、附件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相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的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 5.9接地工程

5.9.1接地体的规格、埋深不应小于设计要求,接地装置敷设应保持设计形状,并绘制接地装置敷设简图,标识出相对位置和尺寸。 5.9.2敷设水平接地体宜满足下列要求: 1、遇倾斜地形宜沿等高线敷设;

2、两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地体敷设应平直;

4、对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特殊地形,应与设计协商解决。

5.9.3垂直接地体应垂直打入,并防止晃动。接地体连接应符合如下规定: 1、连接前应清楚连接部位的浮锈;

2、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用焊接或液压、爆压方式连接;

3、接地体间连接必须可靠。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圆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直

径的6倍并应双面焊接;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并应四面焊接。 5.9.4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链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阻。当引下线直接从架空地线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应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 5.9.5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以由扁钢带接地母线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和角钢焊接。

5.9.6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试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分层夯实。在回填后的沟面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处不应低于地面。

5.9.7测量接地电阻时可采用有效的接地电阻测试仪进行检测,所测得的数值与季节系数换算后的电阻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 5.9.8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报审表应附有接地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相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的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和旁站监理记录。

径的6倍并应双面焊接;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并应四面焊接。 5.9.4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链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阻。当引下线直接从架空地线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应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 5.9.5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以由扁钢带接地母线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和角钢焊接。

5.9.6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试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分层夯实。在回填后的沟面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处不应低于地面。

5.9.7测量接地电阻时可采用有效的接地电阻测试仪进行检测,所测得的数值与季节系数换算后的电阻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 5.9.8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报审表应附有接地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相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的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和旁站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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