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更新时间:2024-04-05 18:1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土建整体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 建筑公司承建的 的工程,现将本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暂定 平方米最终结算按照《全国统一建筑2000基础定额00省综合估价表》建筑面积规则据实计算。

1.4结构形式:

1.5工程质量: ,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为 。

1.6开竣工时间:暂定2010年 月 日开工,具体以现场实际通知为准。总工期暂定 天。

1.7承包方式及范围:土建工程整体包清工(含部分材料); 工程分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图纸设计变更土建工程中的基

1

础人工清理土方、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含模板支撑(包工包料)、砌筑工程、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砌筑和粉刷所使用的工具是脚手架(包工包料)、施工方所用机械,斗车小型工具及施工必需品等均由乙方承担。 1、7、1砼工程

1.7.1.1砼工程包括施工图及图纸会审和图纸设计变更所指明的所有

砼工程(含塔机基座)和砼预制构件。其中包括零星砼工程和素砼、细石砼垫层、沙垫层、碎石垫层等零星砼工程。 1.7.1.2 砼工程以商品砼为主。砼工作内容包括砼振捣、养护,以及

冬雨季施工时砼保温覆盖、防雨覆盖。现场拌制零星砼工作内容包括砼搅拌、运输、振捣、养护。 1.7.2钢筋工程

1.7.2.1 钢筋工程包括施工图和图纸设计变更所指明的所有钢筋工程具体如下:

(1)砌筑工程所需的墙身拉结筋的制作安装。

(2)砼垫层,楼地面面层、屋面砼找平层中钢筋网的制作、安装; (3)现浇、预制砼中预埋铁件的预埋用工,模板工程中穿墙螺栓的安装。

(4)钢筋工程中预制砼垫块的制作安装、钢筋马凳的制作、安装。 1.7.2.2 钢筋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钢筋调直、除锈、制作、运输、绑扎。所有钢筋各种形式焊接由乙方承担。

1.7.2.3钢筋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钢筋加工所使用机械、手头工具、(扎丝、垫块等),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7.3模板工程

2

1.7.3.1 模板工程包括本项目现浇及预制砼的所有模板。其中包括:顶板、梁、柱、圈梁、过梁、构造柱、阳台拦板、厨卫间翻梁等及其他零星模板。

1.7.3.2 模板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及场内运输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所有模板拼缝间的海绵粘条安放。平板、梁、柱接头模板拼缝处胶带纸粘贴等。

1.7.3.3模板施工必须保证天棚水泥砂浆免粉,如保证不了,因此发生的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4模板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工程主材料以及全部辅材、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如铁钉、胶带纸、海绵粘条、PVC管等。)由乙方负责。 1.7.4 砌筑工程

1.7.4.1 砌筑工程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及图纸设计变更所指明的砌

体的砌筑。

1.7.4.2 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砂浆搅拌、调运砂浆、运砖、砖块浇

水、砌筑、安放构造木砖、安放墙身拉结筋及铁件。 1.7.4.3 砌筑中构造柱(钢筋、砼、模板),门窗以及其它预留洞口

的钢筋砼过梁制作、安装。

1.7.4.4 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 1.7.5 抹灰工程

1.7.5.1 抹灰工程包括施工图中及图纸会审和图纸设计变更所指明

的下列内容。 (1)外立面;

A、外墙面抹灰;(不含保温施工)。

3

B、图示建筑外围其他处(如雨蓬、门窗洞口、线条、阳台、空调板等)抹灰。

(2)内墙、柱面抹灰;(不含保温施工)。

(3)本工程天棚不抹灰,但乙方的模板施工必须保证天棚免粉,如乙方的天棚模板施工做不到天棚免粉的效果,而且需要抹灰的全部人工费用甲方不再给乙方另行补助,乙方负责抹灰的全部人工费用,所用材料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水泥砂浆踢脚。

(5)其他图示之零星抹灰工程(包括通排风、排烟、管道井内砖墙抹灰)。

1.7.5.2 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清理、修补、堵墙眼、铺设钢丝网、

湿润基层表面、界面剂的涂刷、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等。仅面层为瓷砖的抹灰层可不压光。

1.7.5.3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 1.7.6 楼地面工程

楼地面工程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及图纸设计变更所指明的粗装修,其中包括钢筋砼楼梯、室外台阶、散水及室内的水泥砂浆楼地面之构造。 1.7.7 屋面工程

1.7.7.1屋面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各标高屋面(除屋面防水层外)之全部构造的施工内容。 1.7.7.2屋面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水泥砂浆找平,调运砂浆、运输、抹灰、找平压光。水泥珍珠岩保温、搅拌、运输、摊铺、

4

找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运输、铺贴。屋面细石砼、搅拌、运输、浇注、养护,分格缝的留置。

1.8其他

1、8 、1 以下各项均属于本工程

(1)砼或砖基础及其抹灰,建筑、结构施工图标注的内容。 (2)负责砼因模板失误造成超差而需剔凿、修补、打磨,及砼

遗留的螺栓、钢筋、模板密封胶条而需切割、清除。 (3)施工图及安装要求的预留洞预留。 (4)机械挖填回土的人工配合。 (5)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 (6)赶工期所要增加的费用。 (7)施工人员的统一服装的服装费。 (8)季节施工需要增加的费用。

(9)在本工程围绕木、瓦、钢的施工现场不在给予乙方任何杂工补贴,施工现场的用水由乙方负责,水泵甲方提供,以后的维修由乙方负责。

1.8.2以下各项不属于本工程:

(1)油漆涂料工程。 (2)屋面防水层。 (3)室外管网工程。 (4)门窗、幕墙、吊顶工程;

(5)内外墙面墙砖及地面块料面层铺贴。 (6)新型材料、新工艺需由专业工程队完成的。

5

1.8.3说明

以上土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未列到的,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国家地方施工规范的作业内容施工,但超出合同外的甲方给予另行签证。

1.9 临时工程及工地防火、垃圾

1.9.1临时用水

甲方负责向乙方在本分包合同施工范围无偿提供施工临时用水至楼层主要供水点。从主要供水点再驳出的管道由乙方自费安装及拆除。水费由甲方负责。 1.9.2 临时照明及用电

甲方负责向乙方在本分包合同施工范围附近无偿提供主要供电接驳口。从主要供电接驳口再驳出的线路及自己施工区域的照明灯具由乙方自费安装及拆除。公共通行区域的临时照明由甲方无偿提供。以上电费均由甲方负责。 1.9.3安全防护设施

乙方须保护好甲方本工程各危险洞口提供并架设的安全保护设施。其中包括临空门洞、窗台低于800mm 的临空窗洞、管井和机电预留洞、楼梯等的围栏、安全网或围板、盖板。安全防护设施要根据施工进度而调整或拆除,并须经常检查、加固。若发生因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安全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将追究有关责任方的责任。 1.9.4防火

甲方在本工程施工区域内适当位置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工具、消防水桶及贮水大水桶,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 1.9.5垃圾的清除

6

乙方须负责清除工地院内及周边道路、施工中各楼层之通道、楼梯、管道井等,及自己施工区域之一切垃圾。(但不包括其他施工队伍产生的各种垃圾)垃圾的清除须是经常性的,并要设专人看管、打扫上述区域,以保持工地清洁。所有垃圾须清除至工地院内甲方指定位置,垃圾的外运则由甲方负责。 1.10 安全施工

1.10.1 乙方要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灭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伤害负全责,并须保障甲方免负责任。

1.10.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

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条 甲方驻现场代表

2.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2.2甲方代表可委派其他工程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职权,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2.3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应负的责任。

2.4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与乙方的全部对接及工程完工后的劳务结算。

第3条 乙方驻现场代表及项目部主要成员 3.1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3.2 乙方有关工程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以工程联系单之书面形式送交甲方驻工地的代表,甲方接受人必须在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

7

3.3乙方代表负责本合同全部合同内容与甲方的对接。 第4条 甲方工作

4.1甲方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 间办公室。

4.2提供施工用水至施工现场 ,免费提供临时用水、用电及设施(二级配电箱以下用电设施、线缆由乙方自备)。

4.3协调乙方现场其它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进行统筹安排。 4.4对乙方作业内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4.5对乙方作业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5条 乙方工作

5.1乙方须按照合同、图纸、规范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5.2遵守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乙方施工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和指挥,服从监理和有关单位检查和指导,确保质量和安全。

5.3对进场人员加强技术、安全教育,确保按质按期完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4在施工过程中,由专职质检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部位应及时整改,费用自理。

5.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因乙方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材料及人工浪费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又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改进措施,则甲方有权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其人工和单价按照甲方与其他施工单位所协商的人工单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在工期、质量和安全方面不按甲方要求实施,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和乙方终止合同,乙方主动退出现

8

场不得提出任何条件,甲方不再给乙方结算,所有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7乙方对完成的施工项目有维护保洁的义务,直至交与下道工序。同时应负责修复在这期间由于不小心或疏忽造成的损坏。但不属于乙方损坏甲方应给另行考虑费用。

5.8乙方人员食宿的房屋全部由甲方提供,床铺由乙方用模板自行搭设,生活区管理及卫生由乙方负责。

5.9所有机械和机具操作人员待遇及安全管理均由乙方负责(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6条 工期延误和工期提前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并给予乙方相应的补贴费用。

(1)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2)不可抗力;

(3)甲供料连续影响一天以上;

(4)合同中约定或由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6.2乙方在6、1款情况发生后两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确认。

第7 条 安全、文明施工

7. 1 该工程应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7.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和要求。

9

7.3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业主、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要求,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做到料具码垛成方,保持施工现场清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4甲方提供的临建、道路、施工场地和设施应符合文明工地安全施工的标准要求。

7.5 施工期间上级领导,当地安全、质量监督站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完成自身现场清理工作,材料、料具不零乱堆放,楼面清洁无垃圾。

第8 条 合同价款

8. 1 本工程乙方施工部分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合同单价为: 元/平方米(包含劳务管理费)。

8.2合同价格说明:

8.2.1人工费单价为综合单价,综合了以下用工及费用: (1)为完成本工程土建部分所用全部人工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基础垫层至结构封顶的所有砼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包工包料含模板支撑)、砌筑工程、抹灰工程、屋面工程全部工序人工及为完成工程施工的所有辅助性用工(现场二级配电以外的劳务电工、劳务施工管理人员和炊事人员),临建施工用工,甲方不再给乙方开任何杂工费用。

(2) 因使用清理好的旧模板木方发生的用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堆放用工,现场卫生清理、门前三包用工(不包含施工现场之外的用工 、材料二次倒运费用,如发生另行签证)

(3)工人调遣费、季节施工工费、施工降效费用、施工技术措施人工费、工人加班费、抢工期人工费、成品保护人工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费。

10

(4)乙方现场及自用部分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清理费。 (5)生活区用水、电费甲方承担,但应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定。 8.2.2小型机械使用费:

为完成本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所需的所有手持工具,除垂直运输机械(塔吊)和砼输送泵之外的所有小型机械使用费,主要包含砼、钢筋、木工施工等机械,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由甲方负责承担费用,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线路(包括二级)、照明用具、开关箱的配备、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8.2.3辅材费:

为施工本工程所用全部辅助材料,辅助材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钉子、铁丝、脱模剂、胶带、海绵条、养护用材料等。

8.2.4零星用工指除以上工作内容外另外发生的实际用工,该人工费应确保不与以上单价综合内容重复方有效。

8.2.5以上单价均为综合单价除以上说明中的内容外还包含了乙方承接工程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等。

8.2.6工程“两税一费”由甲方缴纳,综合单价中不包含此费用。 8.2.7乙方不负责提供劳务发票,甲方不得以此名义扣劳务税费。

第9 条 劳务报酬的支付 9.1:

1、工程进度款乙方施工44#、、、、、楼全部二层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0%,以后每月25日乙方上报甲方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及额外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甲方于下月5日前支付本月工程进度款的70%,主体工程封顶付主体工程的80%,待合同内容的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合同结

11

算价除留3%的保修款其余全部付清。保修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日内返还乙方,保修款不计利息。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 工程实物量劳务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数量计算。

10.2竣工结算前,必须完成《 土建分包工程承包内容和承包范围》 的所有内容(但11.1约定除外)。

第11 条争议

11. 1 甲方和乙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双方同意的调解人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2 当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性:

( a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 b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 c )调解人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 d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11. 3 发生争议后,乙方应保护好己完工程。

第12 条 违约

12. 1 因一方违约过于严重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可在15 天的通知期内通知对方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违约方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全部费用,至于违约的费用由违约方找另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商谈,但任何违约的一方都要承担没有违约方的全部损失。

12

12. 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和损失后仍可继续履行合同。

12.3如工程超期,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0.3元每天/㎡作为乙方违约补贴给甲方超期费用,外脚手架工期为200天从签订合同日期算。

第13 条不可抗力

13. 1 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件为不可抗力:

13. 1.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七级以上大风、连续三天300mm 以上的大雨、七级以上的地震)。

13. 1.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 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报告及有关资料。

13. 1.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 l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的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等,由各自承担;

( 2 )甲方机械设备损失及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 3 )停工期间,乙方按甲方要求留在施工现场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 4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 5 )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并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13. 1. 4 因合同一方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 2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13. 3 灾害产生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14 条保险及担保

14. 1 乙方在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乙方没有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双方协商解决。

14. 2 乙方须负责其人员所受的保护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15 条 工程移交

15.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须进行移交手续,分期竣工的工程,每一期工程须个别验收及移交,任何一方均不得无理拒收或不交,乙方应同时撤离工程范围内的剩余物料、施工用机械设备等。

15. 2 乙方在任何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故不移交,并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全部金额。

第16 条 综合治理 16. 1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及甲方在综合治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并要有本人身份证、务工证。

16. 2 如需甲方协调办理的,按甲方要求准备照片及花名册,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16.3 劳务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乙方代表,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14

16.4 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内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严重违规违制度者甲方有权清退出场或上报公安局,并给予罚款。

16. 5 乙方食堂应按当地卫生部门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办理健康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16、6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否则不予上岗。 第17 条材料、机械、三大工具的供应

17. 1 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型机械(塔吊)全部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包干价内不含此项费用)。塔吊提供 台。

17. 2 本工程所需的砼、砂浆、钢筋、砖、黄砂、石子、水泥等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

17. 3 甲供料的使用量控制:

17. 3. 1 钢筋材料的节超按照如下执行;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钢筋使用量另加2%损耗作为乙方的钢筋使用总量,如乙方超定额用量,超额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超额费用的计算按施工期间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甲供钢材乙方节约,甲方按施工期间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奖励乙方,按节约的50%给乙方奖励。

17. 3. 2甲供建筑材料现场当时发现有浪费现象,当时按浪费的实物量价款2 倍处罚,且不少于50元/每次。

17.3.4甲方的材料必须满足乙方的工期需要,具体按照工期再议。

第18 条其他

18. 1 乙方在各种材料、机具使用前15 天提出书面使用计划(含数量、规格、型号)如乙方在使用前 15 天未提出计划,造成的施工耽误,甲方不负责任。

15

18.2外脚手架的工期暂定200天,日期自签订合同开始算起,超期的费用按违约执行。

18.3因施工现场没有各施工队伍的加工场地,在工地以外加工的材料需要运输到工地的材料,此费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再与乙方另议。

18.4管理人员的配备如下;劳务经理1名,施工放线管理人员2名,施工员3名,技术管理人员1名,安全员2名,电工1名,生活区管理人员1名,材料员1名,材料看管4名,施工现场勤杂工6名。

18.5本工程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垫资至主体二层顶结束,二层顶结束甲方付已完工程的75%,其余按合同进度款执行。 第19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16

18.2外脚手架的工期暂定200天,日期自签订合同开始算起,超期的费用按违约执行。

18.3因施工现场没有各施工队伍的加工场地,在工地以外加工的材料需要运输到工地的材料,此费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再与乙方另议。

18.4管理人员的配备如下;劳务经理1名,施工放线管理人员2名,施工员3名,技术管理人员1名,安全员2名,电工1名,生活区管理人员1名,材料员1名,材料看管4名,施工现场勤杂工6名。

18.5本工程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垫资至主体二层顶结束,二层顶结束甲方付已完工程的75%,其余按合同进度款执行。 第19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1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zo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