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2016广州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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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广州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19名人员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19名人员

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综合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主要任务:负责市公安局机关的物业管理、水电设施维护、爱国卫生、环境绿化以及食堂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各项重大、突发的应急安保工作的后勤保障任务。

2、机关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承担幼儿保育、教育工作。

3、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主要任务:负责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审核救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或其家庭实施救助;依法追偿垫付款等。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工勤技能岗位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三)文化程度:高中(含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职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1。

(四)报考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20日至1998年6月20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具体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标准执行。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八)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起义路281号办公楼(地铁1号线公园前站J出口马路对面)。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先下载《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如实填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及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有劳动手册、上岗证应一并携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前往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不接受委托报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才可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和提供证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职位的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

3.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名单、拟聘用名单等信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州金盾网上公布。

五、考试考核和面试

(一)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考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考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60%。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报考者的基础文化知识,包括高中以上文化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岗位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实操、岗位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实操能力、测试岗位专业知识。

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面试对象依各职位考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高低顺序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考试考核合格成绩的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时间和地点:待定(在广州金盾网公布)。

(三)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考试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考试考核成绩排序确定。

六、体检

按各职位总成绩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从高至低排序,并按照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穗人社发[2011]52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人数没有达到招聘人数的,可依总成绩(总分60分以上的)依次递补人选。

时间和地点:待定(在广州金盾网公布)。

七、考察

按照穗人社发[2010]172号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递补人选。

时间:待定(在广州金盾网公布)。

八、聘用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确定为招聘对象,拟招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金盾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聘用前自动放弃和聘用后未按时报到的,可依总成绩(总分60分以上的)递补人选。

九、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现行规定的工资、医疗、假期、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十、其它

咨询电话:8311376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投诉电话:8311376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广州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报名登记表.doc

3、考生承诺书.doc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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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6年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11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112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职位详见《岗位需求表》。

应聘人员可在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令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技能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6、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6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3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快速报名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招聘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未达到开考人数的招聘职位。

(3)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的第一日。

(4)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工龄计算须符合有关规定,凡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招聘到事业单位后,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础、公文写作处理、时事政治、自然科学与文史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上公布。

4、笔试排名。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的依据。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个人证明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

3、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之一的参加报名考试,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核,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核。

(4)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测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篇三: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

教师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

2016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5人),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25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

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均要求应届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所有应聘人员应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见附件2)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6年3月23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0年3月23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2016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核查

1、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洽谈室(一)111房间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至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现场填写《报名表》,逾期不接受报名。

3、资格核查:应聘者须在报名现场参加资格核查。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

4、现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核查者须于2016年3月25日17:30至19:30,到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洽谈室(一)111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5、职位报考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1:3开

考比例的职位,自动予以取消。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州市新穗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至28日,地点:东北师大综合教学楼 (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自行保持通讯工具顺畅)。

2、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说课、面谈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

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四)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预计在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提供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3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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