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幼儿父母共同养育行为现状及其与幼儿社会能力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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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幼儿父母共同养育行为现状及其与幼儿社会能力发展的关系—以河

南省漯河市地区两所幼儿园为例

摘要

本研究调查了3-6岁儿童父母共同养育的现状,并从社会认知、社会行为、社会情绪和社会技能四个维度就这些共同养育的家庭中对幼儿的社会能力进行分析,探讨不同水平的共同养育行为下是否与幼儿社会能力发展存在关联性。本研究采用邹萍编制的父母共同养育问卷和钟凤娇编制的儿童社会能力教师评价问卷对108名幼儿及其父母进行测试,得到以下结论:1、3-6岁儿童父母共同养育现状较好,配偶双方基本都能实现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双方在养育孩子方面具备一定的共识。2、3-6岁儿童的社会能力发展有各方面因素,父母共同养育不是其社会能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同样会对幼儿社会能力的发展起到影响作用,其中影响较为明显的是父母的学历水平。父母双方在参与度和合作度方面配合越为紧密的共同养育行为有益于儿童社会能力水平的发展。

关键词:父母;共同养育;社会能力

Abstract

This study mainly investigat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parents of children aged 3-6 years in modern society co parenting, and the children's social ability of these co parenting familiesfrom the four dimensions of social cognition, social behavior, social emotional and social skillsto determine the different levels of analysis, to nurture behaviors and children's social competence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sex. Children's social competence of teacher evaluation questionnaire was used in this study to Zou Ping in the study prepared by CO parenting questionnaire and the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Taiwan Center for teacher education made by Zhong Fengjiao on 108 children and their parents were tested, through the single factor analysis,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we get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1, parents of children 3-6 years old sharing situation better, both spouses basic can achieve cooperation, active participation, both sides have a certainconsensus on child rearing. There are various factors of social ability development, 2 children of 3-6 years old, the decisive factor is the co parenting ability of social development, but also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social ability to influence, the effect is more

obvious is the parents' education level. Both parents in participation and cooperation degree with thedevelopment of more closely co parenting behavior is beneficial to children's socialcompetence.

Keyword:parents;co-parenting;social competence 一、问题提出

儿童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位老师,这一点不仅是儿童牙牙学语,蹒跚学步阶段儿童的整个成长的过程中都有所体现,幼儿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最基础的一部分,对个人和国家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当今社会经济文化快速发展,随着人们思想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孩子不再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强有力的纽带,许多年轻的父母在孩子刚出生或还是在幼儿园上学的时期就选择离婚。另外也有父母在外工作,祖辈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亦或是父母双方有一方常年在外工作,忽视幼儿对双亲共同陪伴养育的需要。现如今越来越少的父母能够做到共同养育孩子陪伴幼儿度过人生中成长最快,也是社会能力发展的关键期3-6岁。家庭是儿童成长与发展的基本环境,正常与完备的家庭是儿童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然而,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离异后的单亲家庭不断增多。许多研究己经证明,来自单亲家庭的儿童在学习、品行、心理发展方面差于完整家庭儿童。儿童社会性发展是儿童心理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儿童社会化问题己经成为当今教育领域中一个令人瞩目的重要课题,因此父母双方的共同养育行为对儿童社会性发展问题的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进而影响儿童社会能力的健康发展。

纵观国内外己有的教育研究,关于父母共同养育与儿童发展的关系较为缺少实证研究。基于以上原因,笔者提出本研究拟解决的问题如下:

1. 父母共同养育行为的现状。

2. 幼儿社会能力发展(社会认知、社会行为、社会情绪、社会技能)的现状。

3. 父母共同养育行为与幼儿社会能力的发展之间的关系。 二、概念界定 (一)父母共同养育

在幼儿成长过程中,父母需要担负对幼儿的养育责任和教育责任,本研究的

对象主要为以核心家庭为代表的家庭类型中的父母对幼儿的共同养育行为。核心家庭极为由父母和孩子两辈人组成的家庭,更能直观的反映父母养育行为对幼儿发展的影响,并且该种家庭结构占社会主流,因此以其为研究对象保证研究的代表性。父母,“父母者,人之本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是把幼儿带到这个世界的人,一般为与子女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父亲和母亲,但由于重组家庭所占的比额也逐渐增长,将负有养育责任的人也成为父母,因此对于是否为幼儿的直系亲属不予限定。

共同养育,是指父亲和母亲双方共同担任对幼儿的养育责任,父母共同养育的概念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最初由Minuchin (S. Minuchin, 1974)提出了“父母联盟”的概念,后来根据Minuchin (S. Minuchin, 1974)的定义,McHale (1995)提出父母共同养育(co-parenting),并将父母共同养育定义为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父亲母亲互相帮助支持共同实现对孩子的养育。也即父母共同养育可以在广义上被认为是父母在养育孩子过程中相互协调配合的现象(McHale et al. , 2000)。根据Belsky, Putnam,&Crnic(1996)的说法,则更注重父母双方之间的反映,当父母其中一方发出一个与孩子有关的信号时另一方对该信号的反应被该学者称之为共同养育行为。 Gable等(1994)认为只要配偶在养育孩子过程中以合作的方式完成,参与进该活动中来即可认为为共同养育。Melanie等(2002)提出对父母共同养育的解释更为注重成人角色间的配合,成人双方对于合作呈积极的状态投入热情和精力,幼儿就能受到更为积极的信号并且接受的养育效果较好,如果成人双方对于合作出现消极的态度,对幼儿造成的影响也会有所变化。因此在父母共同养育的概念形成的初期,强调父母双方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同合作,将父亲和母亲互动作为共同养育的重点,事实上就目前看来,父母间的合作情况只能作为共同养育的一部分内容,可以解释成人间协同合作的部分,但并不是全部,

国内学者邹萍曾将其定义为:父母共同养育,是指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双方实现相互合作协调一致,涉及父、母与子三方的相互作用进而在夫妻养育孩子的时候得以具体表现,它要求父母间要具备一致的养育观念、融合的情感以及互相协调的行为支持。

本文中所采用的父母共同养育的概念是在父母在对孩子行使养育和教育活

动中有共同一致的活动目标方向,协调合作相互主持,父母双方均以一种积极的状态参与孩子的养育活动,为了父母双方共同达成的一致的养育目标,可以互相提供行为支持、营造良好的情感氛围。

(二)社会能力发展

3-6岁儿童的社会能力发展是指为了适应社会生活,在集体或个人的影响下掌握在社会大环境中活动的规则等,幼儿由无经验状态逐步发展为可独自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也有将幼儿的社会能力发展称作幼儿的社会化,但是我认为这其中有主体和客体的区别,社会能力发展更注重幼儿自身在对社会生活适应过程中的自身能力的发展,是其个体社会适应能力的程度,而社会化更偏重于幼儿与社会生活的适应程度,对其的能力进行量化,将幼儿作为客体进行分析从而做出的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幼儿社会方面发展目标是:“能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总而言之,儿童的社会能力发展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影响下,儿童朝着社会要求的方向不断发展并逐渐达到这种要求的过程。

三、相关研究回顾

(一)关于父母共同养育行为现状的研究要准确了解当下父母共同养育行为的现状需要在问卷设计具备较高的信度和效度,邹萍学者设计的关于共同养育行为报告,有效的完成了不同父母共同养育的家庭类型,以及不同家庭类型中不同的共同养育的特征。与其问卷相配套的高级统计可以有效的将数据量化,解决了传统的现状研究中需要采用多元化的方法来保证研究结果的效度问题。何守森学者等完成的《0-1岁儿童家庭养育环境量表的编制及其信度效度研究》中完成的“0-1岁儿童家庭养育环境问卷”是符合本土文化背景下的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的儿童早期家庭养育环境评价量表。在3-6岁学前儿童的父母共同养育现状调查研究中,其问卷设计均有借鉴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问卷设计的年龄范围上需要做出一定的改动,在幼儿早期阶段的发展,年龄是影响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适当的年龄阶段是保证研究结果科学性的基本条件,在本研究的进行过程中,参考其他学着成熟的问卷和测算统计方法时,首要

考虑的是其调查适合的年龄段,对于超出量表年龄控制范围的需要做出一定的改动和修正。

第二,在问卷调查过程中,因为是由幼儿父母自主填选,在其对自我评价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单纯的问卷调查只能大致保证一些客观情况的可信度,但涉及具体问题具体情况,问卷并不能显示出其中包含的因素与具体差异,因此还应该对于典型个案采取访谈、观察等辅助方法,深入分析其原因和特征,从而进一步保证研究的价值。第三,父母共同养育行为是由夫妻双方协调合作共同配合实现的,但不能排除父母双方“貌合神离”的情况,即夫妻双方的婚姻感情状况也会对问卷结果产生影响,Cohen和Weissman(1984)认为,在已婚的夫妇中,父母共同养育能否实现与父母间婚姻关系密切程度相联系,而且应该是与父母共同养育与家庭养育儿童唯一相关的变异。当下3-6岁幼儿父母共同养育现状调查研究根据不同的因素可以划分为多种维度,例如在何守森学者做的相关研究中,父母共同养育的状况受到父母双方文化程度和城市规模的影响,经济收入水平越高、文化水平程度越高的父母共同营造出的共同养育环境越为优良,儿童早期发展的环境越为优良。对比留守儿童早期养育方式和环境,可以明显得出缺乏父母共同养育的儿童在社会能力的发展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例如在学习态度、道德品质和人际关系等方面都有所体现。在父母为幼儿提供的养育环境中,父母的养育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美心学家鲍姆林特提出了影响较大的三种父母教养方式: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权威型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父母教养方式,可以树立良好的威信和模范,这样可以造就幼儿富有责任感的特点,当然也有国内学者将这一研究进行细化,林磊将父母教育行为中包含的从溺爱、专制、放任和民主等七个维度,将父母的教育方式归纳出五种教育方式: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积极型,最为理想的即为积极型父母。

(二)关于父母共同养育与幼儿社会能力发展的关系

父母共同养育对幼儿产生影响的方式多为潜移默化的,起到教育作用不只有父母的言行举止,还包括父母为幼儿创设的家庭环境,以及父母的人际交往等。这些有幼儿参与的环节和幼儿产生相互作用,进而影响幼儿的社会性发展。皮亚杰曾提出过:在个体与外部环境作用时,利用“同化”与“顺应”的机制,不断改变和发展原有的心理图式,最后达到较高层次的结构化,使儿童对环境的适应

能力也越来越强。Theodore D.Wachs提出了机体独特性假说及机体一一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在不同的环境中会影响幼儿的能力发展,因此父母的教养方式会对幼儿能力发展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

3-6岁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时期,发展水平在性别和年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于其发展造成影响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就从家庭的影响因素方面就有各个维度的影响,例如薛建梦学者研究的关于祖父母教养对幼儿的社会能力造成的影响,祖父母的经济水平、文化水平以及性格特征都会对幼儿产生影响并呈现正相关的关系。朱玲学者研究的关于单亲家庭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影响得出单亲家庭儿童社会性发展不良的结论,其中主要因素即为家庭关系失衡。家庭关系一旦破裂整个家庭结构就是不完整残缺的,父亲和母亲的角色是截然不同的,有不同的地位和代表的角色也担负着不同的任务,父亲或者母亲的缺失给儿童在社会性发展上造成的缺陷是不可逆转的,因此更加凸显了父母共同养育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性。父母的共同养育也分为多种形式,例如刘伟学者的关于消极共同养育幼儿家庭的研究,消极共同养育情况下成长的幼儿父母相互不支持也会对幼儿产生影响。

因此,证明了该研究课题的价值,完整积极的家庭结构能给幼儿的在社会性发展上带来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通过该研究的实施去证实在幼儿社会性发展过程中父母共同养育对其的影响作用,以直观的方式去认识。幼儿社会性的发展水平不能以客观的状态展现,因此以往学者多采用和其对话等通过交往的方式使其展现社会能力,在控制年龄变量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横向比对,进而可以展现出个体社会能力发展的水平,然后进一步挖掘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其社会能力的影响。但对于社会性发展来说,发展为主要的观察项目,因此就相同的教养方式下对其纵向比对,进一步观察在父母共同养育的教养方式下,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程度与趋势。但目前相关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完善,例如不能扩展涵盖到所有的年龄段,样本取样不是很完善等。

四、研究设计 (一) 研究问题

1. 父母共同养育行为的现状

2. 幼儿社会能力发展(社会认知、社会行为、社会情绪、社会技能)的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qu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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