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培训资料(doc 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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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共分17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构件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防水、变形缝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房屋建筑与装饰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以及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投标报价、企业定额和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合格的工程进行编制的。招投标人(发承包人)在考虑工程承发包价格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的施工环境条件、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工程规模、具体定额子目差异性等因素。小型建筑工程、零星改造工程、零星装饰工程、高级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翻修项目,如使用本定额进行计价,应当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时充分考虑定额与该类特定工程项目市场实际的差异性。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图集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或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周转摊销消耗量编制,租赁性材料按租赁用量和时间编制。 4.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强度等级、配合比等与设计不同的,按各章规定调整。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

5.本定额使用的砂浆均按现场搅拌水泥砂浆编制。若实际采用干混砂浆的,则定额子目中每立方米水泥砂浆扣减人工费56.79元,同时将定额中的灰浆搅拌机200L调整为干混罐式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6.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企业管理费中考虑。 7.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七、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配备,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单位原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小型施工机械,作为工具用具列入企业管理费,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费内。

3.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施工的合理间歇,以及按不同机械类型、功能及作业对象确定的机械幅度差。

4.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八、关于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1.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实际场内水平运距差异性不调整。

2.本定额已包括檐高3.6m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3.6m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十七章的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九、本定额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房、女儿墙等不能计算檐高。

十、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100m以内编制的。当建筑物檐高超过100m时,相应定额按以下规定计算超高施工降效费。

(一)新建建筑物的超高施工降效费,按降效项目的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下表相应的降效率计算。降效项目包括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项目,不包括土石方、室内垫层、室外工程、地下室(含顶板)、垂直运输、加压水泵费、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可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区分不同高度分别计算;难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

建筑物檐高 120m以内 140m以内 160m以内 180m以内 200m以内 200m以上 人工降效(%) 3.58 4.23 4.88 5.53 6.18 6.83 机械台班降效(%) 13.75 16.25 18.75 21.25 23.75 26.25 (二)单独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物层数超过30层时,按以下规定计算超高施工降效费:

1、部分楼层装饰装修的建筑物,根据超高项目所在楼层以超高项目的人工费乘以下表的降效率:

所在楼层 30-35层 36-40层 41-45层 46-50层 51-55层 55层以上 人工降效(%) 7.15 8.45 9.75 11.05 12.35 13.65

2、 全部楼层装饰装修的建筑物 ,根据地上建筑层数以室外地坪以上全部项目的人工费乘以下表的降效率:<勘误一>

所在楼层 30-35层 36-40层 41-45层 46-50层 51-55层 55层以上 人工降效(%) 5.36 6.34 7.31 8.29 9.26 10.24 十一、本定额的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一般不因实际施工做法、施工机械型号或规格不同而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及使用注意事项:

1.基价指以金额形式体现的费用,包括:工料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材料单价、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元”计算的其他材料费及其他机械费等。 2.基价均按含税价格编制。

3.使用本定额进行计价时,应当重新确定工程当时当地的工料机费用。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应按费用定额规定以不含税价格计算。其中:按“元”计算的其他材料费、其他机械费的不含税金额,按基期金额乘以0.92计算。

十三、本定额已包括场内施工废料造成的建筑垃圾的清理、搬运、堆放费用,未包括外弃;外弃费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搬运、堆放、外弃应当另行计算。

十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在定额内考虑。

十五、本定额未编列项目,可以套用我省现行其他专业定额。 十六、本定额中遇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八、本定额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配套实施。 十九、本定额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两节,根据施工方法分为人工施工及机械施工,编列了相应开挖、运输、回填定额。套用土石方定额时,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一般优先考虑采用机械施工。 二、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1.底宽≤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

2.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 为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

3.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

1.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一、二类土 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挖但不能满载者 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超盐渍土、杂填土 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定义 2.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勘误一)

饱和单轴抗压岩石分类 强度Rc(MPa)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极软岩 ≤5 2.强风化的软岩; 部分用手3.各种半成岩 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用风1.强风化的坚硬岩; 2.中等(弱)风化~强风化的较硬岩; 软岩 软 4.未风化的泥岩、泥质页岩、绿泥石片岩、娟云母片岩等 质 岩 1.中等(弱)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 2.中等(弱)风化的较硬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岩、泥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等 用爆1.中等(弱)风化的坚硬岩; 硬 质 岩 坚硬岩 >60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硅质板岩、石英岩、硅质胶结的砾岩、石英砂岩、硅质石灰岩等 较硬岩 30~60 破法2.未风化~微风化的:熔结凝灰岩、大理岩、板岩、白云岩、石灰开岩、钙质砂岩、粗晶大理岩等 挖 5~15 3.中等(弱)风化的较软岩; 镐和爆破法开挖 较软岩 15~30 注:本表依据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定义

3.挖一般土方、同一槽、沟、坑内不同类别的土石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定额应按一般土方、同一槽、沟、坑深度的全深计算。

四、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的为干土;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或降水后的水位)为准,常水位(或降水后的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土和水的混合物呈流动状态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3.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五、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2.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总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总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1.5,实际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

3.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机械开挖时按小型挖掘机套用定额。

4.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子目。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8m时,按深度8m以内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6。

5.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和先开挖后支撑的不调整。在横撑下开挖地下室土方的,套用相应定额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6.采用非长臂挖掘机转运开挖土方的,相应机械挖土定额根据挖土深度乘以下表系数进行调整;若采用修建施工便道后无需转运开挖的不再乘以系数调整,施工便道费用另行计算。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采用转运或修建施工便道应根据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时开挖方式不同的是否调整土方造价应当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明确。

挖土深度 调整系数 6米以内 9米以内 1.0 1.1 12米以内 12米以上 1.2 1.4 备注:挖土深度指自然地面至基底(有地下室的为地下室底板垫层底)的高度。 7.土方开挖地点处于交通管制区域白天无法外弃土方的,考虑场内盘土或夜间挖土施工,相应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2。

8.土方集中堆放发生二次翻挖的,三、四类土壤类别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 9.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10.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11.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本章定额缺项的,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中“填料加固”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12、群桩间挖土的不扣除桩的体积。 六、石方工程:

1.人工开挖碎、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套用相应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43。 2.使用液压锤破碎混凝土时套用本章液压锤破碎石方较硬岩相应定额;液压锤破碎钢筋混凝土时套用本章液压锤破碎石方坚硬岩相应定额。液压锤破碎坑槽岩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

3.切割机切割石方未包含切割后石方的清理及外弃,实际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七、土石方运输:

1.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石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近线路计算,挖、填、弃土石方区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 人工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5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的,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2.弃土运距,有明确弃土点的应当根据明确的弃土堆放点确定,没有明确弃土堆放点的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合理确定。

3.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不包括外购土土源费及废弃土方收纳(处置)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外购土土源费并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废弃土方收纳费用招标时按估算价列入其他项目费中,今后按实结算。

4.湿淤泥直接外运时套用相应运土定额,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5;干淤泥外运套用运土相应定额,不再乘系数。

5.因交通管制产生土石方外运费用与本定额相距较大的,有关地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本地区运输费或调整办法,有发布的从其规定。

八、建设项目是否处于交通管制区域,按各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确定。

九、本章定额未考虑现场障碍物清除、施工前原有地表水排除以及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的挖、推、装、运等体积均以开挖前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压实、碾压定额均按压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人工松填土、机械松填土项目均按松填体积计算;石方的凿、挖、推、装、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土石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虚方体积 松填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压(夯)实后体积 土方 1.30 1.08 1.00 0.87 石方 1.54 1.31 1.00 1.087 块石 1.75 1.43 1.00 (码方)1.67 砂夹石 1.07 0.94 1.00 注:土方虚方是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预留宽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基础 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毛石、方整石基础<勘误一> 15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400(自防潮层面)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支挡土板 100(另加)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1.00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1.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管道材质 ≤500 ≤1000 ≤2500 >2500 混凝土、水泥管 400 500 600 700 其他管道 300 400 500 600 四、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设计文件规定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放坡坡度 起点深度 土壤类别 (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沟槽、基坑坑内作在沟槽侧、坑边上作顺沟槽方向坑上业 业 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1:0.50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1:0.33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1:0.25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底标高算起;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不明确的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五、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2.挖基础沟槽土方,如遇挖沟槽土方与独立基坑或土方连接的,其长度应减去独立基坑或土方的下底宽度。

3.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如遇管道井室(包括检查井、雨水井、阀门井和雨水进水井等)所需增加开挖工程量可按沟槽全部工程量的2.5%计算。

4.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的面积。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的土石方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定额中未包括便道支护、加固及面层处理费用,有发生的另行计算。 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岩石爆破后需人工清理基底或修整边坡的,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一、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二、土石方回填工程量按填方尺寸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及基础等埋入物的体积计算,埋入物体积按非管道井室的构筑物断面面积×管道中心线长度×1.025计算。

3.室内(含地下室内)回填:按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三、土石方运输工程量应根据场地情况确定,开挖的土石方可以利用作为回填料的且现场可以堆放的,土石方弃运工程量应扣除回填工程量。

十四、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剩余土石方外运的工程量应扣除折算为天然密实度体积的回填量。挖方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

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定额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2.强夯地基:

(1)强夯定额中的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每百平米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

(2)强夯定额的夯击击数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分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和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4)强夯定额按照合理的强夯机具进行编制,已综合考虑强夯锤、钩架等材料摊销费,实际不同不予调整。

(5)设计要求设置防震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6)设计要求在夯坑内填充级配碎石,不论就地取材或由场外运碎石填坑,其填运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3.碎石桩和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沉管灌砂石桩除了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水泥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 (2)双轴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3)三轴水泥搅拌围护桩定额按“二搅两喷”的施工工艺编制,已考虑挖1m深导向沟和技术规程要求对土体上下各一次喷浆搅拌的费用,未包含导向沟的土方及置换出的淤泥外运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4) 插拔型钢定额已考虑H型钢刷减摩剂和围护桩压顶梁之间的隔离处理费用,H型钢使用费按租赁90天考虑,实际租赁时间与定额取定的不同时,可以调整。<勘误一> 5.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定额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旋喷桩中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损耗率为2%;有掺粉煤灰的,按实际配合比计算水泥用量。设计有超灌的,应当将超灌并入工程量内并计算相应砍桩头费用。

(2)高压旋喷桩出现空孔的,空孔套用高压旋喷桩定额后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水泥、高压注浆泵、灰浆搅拌机、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电动空气压缩机的消耗量为0,人工乘以0.5系数。

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按桩基础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三、基坑与边坡支护。 1.钢板桩:

(1) 打拔钢轨,套钢板桩定额,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勘误一> (2)钢板桩定额包括了打拔损耗,未包括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一次使用量(t)×使用天数(d)×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t·d)计算。<勘误一> (3)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4)本定额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现场制作的钢板桩,其制作执行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定额。

2.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等于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等于30cm的情况。 3.锚杆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定额中锚具型号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4.锚孔注浆水泥砂浆配合比不同时,可以按实调整;锚孔二次注浆已含第一次注浆费用,定额按设计水泥含量80kg/m编制,设计水泥含量不同时,按实调整水泥用量。 5.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如需搭设脚手架的,按砌筑双排脚手架定额规定计算。 四、钢筋笼,按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3.低锤满拍按实际面积计算。

4.振冲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5.沉管灌注砂石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25m)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6.水泥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双轴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长加0.5m(设计有明确的按设计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空孔部分按设计桩顶标高到自然地坪标高减导向沟的深度(设计未明确时按1m考虑)以体积计算。

(3)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水泥搅拌桩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套用第三章桩基础工程凿桩头 灌注钢筋混凝土桩子目,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6。

7. 高压旋喷桩:设计桩长加上超灌长度计算 。若设计未明确超灌长度的,桩的超灌长度按0.5m计算;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套用第三章桩基础工程凿桩头 灌注钢筋混凝土桩子目,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6。<勘误一> 8.注浆地基:

(1)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2)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②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的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③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打、拔槽型钢板桩按单根钢板桩全长的理论重量乘以钢板桩根数以质量计算。 2.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注浆,按设计文件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3.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的质量之和计算。 4.锚杆制作安装按锚杆长度以质量计算。

5.喷射混凝土支护区分有筋与无筋按设计文件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6.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7.木、钢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档范围以面积计算。 8.袋土围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 人工打圆木桩按设计长度及截面尺寸套相应的材积表以体积计算。<勘误一>

第三章 桩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和灌注混凝土桩两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

三、本章定额项目名称中的桩深是指桩底(桩尖)至自然地坪的长度;压桩力是指设计桩力。

四、本章定额中灌注桩已综合考虑了压实系数和充盈系数,其中:冲钻孔灌注桩的充盈系数为1.18、混凝土损耗率为1.5%,实际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详见土石方工程岩石分类表。

六、本章定额中未考虑桩基施工遇有旧基础、孤石等需要处理的,施工场地桩机无法直接行走而需加固的,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定额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桩身材料费,钢筋混凝土桩身的损耗率为0.5%,不分现场预制或外购。

2.定额已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金属周转材料;锚杆静压桩定额已包括校正反力架垫铁的摊销量,未包括反力架用的螺栓螺帽,按铁件另计。 3.采用机械快速连接打压预制管桩,相应打压桩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7,接桩材料费另行计算。

4.送预制方(管)桩套用相应打(压)桩定额,其人工、机械消耗乘以下表系数:

送桩深度 系数 2m以内 4m以内 1.05 1.10 4m以外 1.15 5.如因地质原因桩身露出自然地坪造成桩机不能移位,可另计砍除露明桩身费和桩机停滞台班费用,桩机停滞台班费按一个露明方桩0.094台班、一个露明管桩0.063台班计算。

6.预制管桩设计要求填充的空心部分,混凝土、钢筋按实际计算套用混凝土柱、钢筋制安定额,其中底部的薄钢筋托板及固定托板用的钢筋按铁件计算。

7.在旧建筑物场地上进行打(压)预制方(管)桩,设计或发包人要求用桩机送桩器进行探桩的,探桩套用打(压)桩定额乘以系数0.5。

8.设计的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与定额的用量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9.锚杆静压桩封桩定额已综合砍、凿桩头费,不再另算。 八、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冲(钻)孔灌注桩分列成孔、岩层增加费、护筒埋设、泥浆制作、废泥浆外运、土方外运、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灌注等子目计算。

2. 遇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类型时,应计算岩层增加费。其中,遇软岩时套用岩石增加费定额乘以系数0.35,冲孔桩、回旋桩遇坚硬岩套用岩层增加费定额乘以系数1.2,旋挖桩遇坚硬岩时套用岩层增加费定额乘以系数1.8。 <勘误一> 3.桩机及钻头的种类和型号按一般情况考虑,若有不同可以调整。 4.成孔定额已包括场内泥浆清理及砌筑泥浆池。

5.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6.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设计采用侧向注浆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九、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定额的桩尖是按混凝土桩尖考虑,设计桩尖材料不同可以调整。 十、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已综合挖孔土方与护壁混凝土量。

2.已综合20%软岩及桩底0.5m以内的岩石(较软岩、较硬岩)处理,超过部分可以另计岩石成孔增加费。

3.施工中如遇流砂、淤泥的,按流砂、淤泥量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增加的材料及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如遇孔内发生地下水渗透积水而需抽水处理的,另行计算。 4.人工挖孔桩空孔部分凿除按凿除实际体积套用凿桩头定额。

十一、桩空孔部分,如需填充的,填充砂的套用砂垫层定额,填充混凝土的套用混凝土垫层定额。

十二、打实验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2.0;本条说明仅适用于打(压)桩、送桩、桩基成孔(包括空孔部分)定额。预制桩接桩、桩尖焊接、封桩、混凝土灌注、泥浆制作、埋设护筒,以及钢筋笼制作等消耗量均不乘该系数。

十三、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十四、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43。 十五、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1。 十六、砍(凿)桩头定额已包括现场推放费用,未包括外弃费用,如有发生按石方外运的规则另行计算。

十七、冲(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的混凝土,均按泵送混凝土编制,采用现浇、非泵送混凝土按混凝土章节的混凝土调整费规定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桩露出地面的按自然地坪面)至桩底面(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送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加0.5m以长度计算。

3.锚杆静压桩:压桩按实际压入长度计算,封桩按桩承台预留口的混凝土量(包括承台面以上和以下的混凝土)以体积计算。

4.电焊接桩、管桩桩尖焊接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以面积计算。 二、混凝土灌注桩。

(一)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包括岩层深度)计算。 2.岩层增加费按入岩深度计算。

3.护筒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埋设深度以长度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可按每根桩1.5m计算。

4.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增加超灌长度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若设计未明确超灌长度的,桩的超灌长度按桩直径的0.5且不小于0.5m计算。

5.泥浆制作按成孔体积除以循环次数计算。成孔体积按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积计算,循环次数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循环次数可按5次计算。 6.泥浆直接外运的工程量按成孔体积计算套本章泥浆运输定额,经风干后外运的工程量按成孔体积套用土方外运定额。

7.旋挖钻机钻孔,分干钻和湿钻两种施工方式,其土方(或泥浆)外运按下列规则计算。 (1)采用干钻的,按钻孔体积执行土方外运定额。

(2)采用湿钻的(干湿钻结合),干钻与湿钻的比例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干钻部分执行土方外运定额;湿钻部分若泥浆风干后外运的按湿钻体积执行土方外运定额,泥浆制作工程量按湿钻体积除以循环次数(循环次数未明确的可以按5次)计算;若废泥浆直接外运的按湿钻体积执行泥浆运输定额,泥浆制作工程量按湿钻体积计算。 (3)编制预算时难以判断干钻或湿钻以及比例的,一般按湿钻考虑,干钻与湿钻的比例按各占50%计算。实际采用干钻或湿钻以及比例不同是否调整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8.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9.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二)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

2.混凝土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5m)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次数)计算;局部复打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长度÷桩长)计算。 (三)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混凝土圆形柱的按设计桩长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圆台形的加上扩大头以体积计算。套用定额时,桩径按扩大头以上的各节桩上、下口(含护壁)的平均直径。 2.空孔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计算。

3.挖除土方外运工程量可参考下表的土方含量计算:

每立方米人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土方含量(单位:m3)

桩径 1.10m以内 1.50 m以内 1.90 m以内 2.30 m以内 2.70 m以内 土方含量 1.055 1.044 1.034 1.028 1.024 三、夯扩混凝土桩。

1.混凝土按设计桩体积加超灌体积计算。

2.空孔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扣除超灌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 四、截(凿)桩头。

1. 预制混凝土桩截桩头,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勘误一>

2.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截桩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凿桩头长度设计无明确的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超灌长度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第四章 砌筑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砌筑超高增加费、石砌体、垫层、砖砌构配件。 二、本章定额中的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标准砖、空心砖、多孔砖以及各种砌块的规格或强度等级,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相应材料进行调整。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砖砌体内钢筋和灌注混凝土、墙体拉结筋,以及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抹灰等,按其他相关章规定另行执行。

四、本章定额未编制石挡土墙和护坡定额,这些套用《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砖基础砌筑工程部分套用相应砌体定额。 五、砖砌体、砌块砌体。

1.砖墙不分框架和非框架,不分内、外墙,标准砖墙定额不分墙厚。

2.砖墙定额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及构造柱马牙槎的砌筑等一般出线用工。

3.多孔砖、空心砖定额中已综合考虑砌筑过程中所需实砌标准砖。多孔砖、空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以普通(实心)砖作为导墙砌筑的,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须分别计算,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子目。

4.零星砖砌体子目适用于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0.3m2以内的孔洞填塞。

5.地下室外墙保护墙部位的贴砌砖套用相应砖砌体定额;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套用零星砌体子目。 6.围墙套用墙相关定额。

7.砖墙定额已考虑门窗洞口预埋的木砖,若设计使用混凝土预制块,按实体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相应砖墙工程量扣除相应混凝土预制块所占体积。 8.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合并工程量套相应定额。

9.定额中的墙体砌筑按墙体凈高3.6m编制,如砌筑高度超过3.6m时,其超高部分按每超高0.5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5m按0.5m计算。 10.加气混凝土砌块:

(1)定额中已综合考虑砌筑过程中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费用和损耗,但未包含砌块墙体防潮处理费用,设计有要求时,另行计算。

(2)加气混凝土砖墙顶与混凝土梁或混凝土楼板之间的缝隙,若实际采用柔性材料嵌缝时,人工费不予以调整,新增加柔性材料按实计算,相应材料(砂浆、砌块)消耗量不予以扣除。 六、石砌体。

1.石基础定额已综合水泥砂浆防潮层(不含垂直面防潮层)。 2.定额中的乱毛石为堆体积,整毛石和方整石为实体积。

3.混水墙和乱毛石清水墙定额已考虑叠切面加工。整毛石清水墙和柱定额未包括修边打荒,有发生的另行计算。

4.整毛石墙、细石墙综合了单轨墙、双轨墙及单轨墙砌至窗台三种类型。整毛石墙中清水墙的灰缝为21-30mm,如设计要求≤20mm,应按细石墙计算。

5. 竖砌石板围墙高度按地面以上2m、厚度按120mm考虑,实际不同时企石用量可以调整:高度每增减100mm,企石用量增减4%;厚度每增减10mm,企石用量增减8.5%。<勘误一>

6.整毛石柱、细石柱定额是按整毛石或方整石砌筑的;整根石柱(含珠、柱、斗三部分)、门框(斗)、窗框(斗)石材均为半成品。

7.石砌体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规格编制。 8.毛料石护坡高度超高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9.石梯带按石台阶计算。

10.零星石砌体适用于小型池槽如污水池、洗衣池、洗菜池等。

七、本章定额中各类砖、砌块及石砌体的砌筑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者,按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砖、砌块及石砌体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计算。

八、石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材料的,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的,材料分界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的,以不同材料为界;材料分界超过设计室内地坪±300mm的,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

九、垫层:人工级配砂石垫层是按中(粗)砂15%(不含填充石子空隙)、砾石85%(含填充砂)的级配比例编制的。 十、砖砌构配件。

1.砖砌构配件定额是根据国家及福建省建筑标准配件图集编制的,综合了图集中的相关项目;非标作法可套用相应定额后进行调整,或按其他章节的有关规定分别列项计算。建筑构配件粉刷装饰是按标准图集确定的,如设计采用其它装饰的,按装饰展开面积套用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2.砌砌化粪池,按无地下水、有地下水、不过汽车、过汽车、无覆土、有覆土考虑;有地下水时,其排水费用及池壁外侧沥青防水处理另计。砌砌化粪池未含土方工程,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

3.砖砌明暗沟定额,综合土方工程,实际不同不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体、砌块砌体。

1.实心砖墙、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砌块墙等砖砌块(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反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砖墙内加固钢筋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计算。

2.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墙体以体积计算。

3.实心砖柱、多孔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4.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5.砖散水、地坪平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砖地沟、砖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定额中的墙体砌筑按墙体凈高3.6m编制,超高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另按本定额“12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石砌体。

1.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体积。 2.石墙计算规则同砖砌体计算规则,石板围墙勾缝、隔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石柱:

(1)整毛石或方整石砌筑的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整根石柱(含珠、柱、斗三部分)按根计算。 4.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石坡道按设计图示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石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7.其他石砌体:

(1)零星石砌体按外形体积计算。

(2)石楼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的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3)石廊沿、窗台、腰线、压顶、柱顶石过梁梁托石、门框(斗)、窗框(斗)、蓄水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方整石垫石、磉石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三、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砖砌构配件。

1.砖砌明暗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2.砖砌化粪池,按座计算。

第五章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现场预制混凝土、钢筋工程、混凝土构配件。 二、本定额混凝土养护按自然养护考虑,只包括表面浇水及塑料薄膜养护费用;混凝土结构物实体积最小几何尺寸大于1m且按规定需进行温度控制的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费用(包活测温、降温等)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定额,除圈过梁、构造柱等定额按非泵送混凝土编制,其他按泵送混凝土编制,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因施工条件限制不能直接入模的因素。

1.泵送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厂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到现场并入模的混凝土。 2.采用非泵送混凝土时,执行相应的泵送混凝土子目,再执行“非泵送调整费”子目,其中泵送混凝土材料替换为非泵送混凝土。

3.现场采用搅拌机拌制混凝土时,执行相应的混凝土子目,再执行“搅拌机拌制混凝土调整费”子目,其中混凝土材料替换为现场搅拌混凝土。

4.现场建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拌制混凝土时,执行相应的混凝土子目,再执行“现场建搅拌站集中拌制混凝土调整费”子目,其中混凝土材料替换为现场搅拌混凝土。

四、商品混凝土价格(包括泵送和非泵送)执行《福建省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的有关规定计算,价格中应当包括运输费、泵送费;混凝土泵送定额,适用于现场拌制后泵送,不适用于商品混凝土泵送。

1.混凝土泵送费定额,根据不同檐口高度套用相应定额,定额已综合考虑现场采用固定泵及泵车结合施工的情况。

2.混凝土泵车泵送费定额,适用于现场不满足固定施工条件情况下采用泵车施工的情况,适用本定额应当办理现场签证手续。

3.混凝土泵送定额已包括水平泵送距离150m(按照建筑物水平中心距建筑物外围最短边),超过150m时该楼层的所有采用泵送混凝土构件计取“混凝土水平泵送增加费(超过150m)”。

五、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应换算;设计要求在混凝土中掺外加剂的,费用另行计算,如有节约水泥用量应扣除。 六、现浇混凝土。

1.独立基础、满堂基础与带形基础的划分:长宽比在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独立基础;底宽在3m以上且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为满堂基础;其余为带形基础。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定额,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定额,与满堂基础相连的基础梁、桩承台执行满堂基础定额。 2.板的划分:

(1)有梁板是指梁与板构成一体,包括板和梁。

(2)无梁板是指板无梁、直接用柱头支撑,包括板和柱帽。 (3)平板是指板无柱、无梁由墙承重。

(4)屋面檐口斜板包括斜板、压顶、肋板或小柱,按栏板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计算。

(5)斜梁(板)是按坡度在大于10°且≤30°综合考虑的。坡度在10°以内的执行梁、板定额,坡度在30°以上、45°以内的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45°以上、60°以内的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在60°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6)有梁板及平板的区分,见图5.1.1。<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勘误(一)>

图5.1.1 现浇梁板区分示意图

3.现浇混凝土栏板定额适用于垂直高度小于1.6m、厚度小于120mm的栏板或女儿墙,如设计的栏板或女儿墙的垂直高度大于1.6m或厚度大于120mm的,应分别套用墙、柱及压顶定额。现浇混凝土栏板定额已综合压顶、小柱。

4.挑檐、天沟反口高度在400mm以内时,执行挑檐定额;挑檐、天沟反口高度超过4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定额。

5.凡四边以内的独立柱,无论形状如何均套用独立矩形柱定额;四边以上者均套用独立异形柱定额,圆形柱执行独立异形柱定额;柱与墙构成一体的,柱执行墙相应定额。

6.现浇混凝土整体楼梯定额已包括楼梯段、楼梯梁(包括楼梯与休息平台连接梁、斜梁、休息平台四周的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休息平台板,不分框架结构和混合结构。但未包括底层起步梯基础(或梁)、梯柱、栏板、栏杆。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75。定额板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取定150mm、梁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取定80mm,设计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定额按相应比例调整。

7.现浇混凝土台阶定额适用于无底模的混凝土台阶。有底模的混凝土台阶应按整体楼梯的有关规定计算。

8.小型构件:指单个体积在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定额的小型构件。

9.毛石混凝土定额的毛石体积按占混凝土体积的20%考虑,如设计不同应调整。 10.现浇混凝土柱、墙定额中均按规范要求考虑了底部灌水泥砂浆的消耗量。定额消耗量未包括柱、梁节点混凝土等级不同时所需的钢丝网,如有发生按实计算套用第十二章中“挂钢丝网”定额子目,当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予以换算。 11.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定额执行。

13.凸出混凝土柱、梁、墙的线条,并入相应构件内。

14.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执行圈梁定额。

15.散水、坡道混凝土按厚度60mm编制,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散水、坡道包括了混凝土浇筑、表面压实抹光及嵌缝内容,未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内容。 16.后浇带定额已包括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不再另计;接缝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予以换算。

17.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18.劲性钢柱混凝土套用柱定额。 19.空调板套用平板定额。

20.细石混凝土灌浆定额灌注材料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执行小型构件定额。

21.飘窗板上下及四周均套用飘窗板定额。 22.室外化粪池、独立井池套用构筑物相应定额。 七、普通预制混凝土。

1.普通预制混凝土定额,按非泵送混凝土编制,若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套用相应调整费定额子目,混凝土材料替换为现场搅拌混凝土。

2.定额已包括预制构件场内运输、混凝土浇筑、模板、钢筋制作安装、构件安装,均未包括水泥砂浆抹光,如设计要求抹光的另行计算。设计钢筋含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钢筋主材按实调整,损耗率按2%计取。 八、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现浇构件、预应力构件分别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考虑。

2.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设计未明确的,直径22mm及以上的钢筋连接宜按机械连接考虑。

3.预应力钢筋定额不包括人工时效处理,如设计要求做人工时效处理的,另行计算。 4.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锚具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设计进行调整;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锚具、水泥及波纹管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设计进行调整。

5.后张法钢筋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的,另行计算。

6.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用于地面预制构件时,应扣除定额中张拉平台摊销费。

7.植筋定额应包括植入的钢筋材料费,钢筋材料按图示设计尺寸以理论质量计算计入定额,钢筋损耗率按2%计算。若设计未明确,钢筋植入混凝土深度按15d考虑,钢筋植入深度30d以内,每增减1d,其他材料、人工、机械相应增减10%。

8.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定额。如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

9.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金属结构工程的相应定额;钢筋执行本定额,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50、机械乘以系数1.15。 10.斜板、坡屋面板:钢筋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11.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不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制作按现浇钢筋制安相应定额执行。

12.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钢筋 HPB300?10以内”制安定额执行。 13.弧形构件钢筋执行钢筋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5。

14.混凝土空心楼板中钢筋网片,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机械乘以系数1.15。

15.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计算。 16.固定预埋铁件(螺栓)所消耗的材料按实计算,执行相应定额。

17.钢筋设计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钢筋主材按实调整套用相应定额。如“带肋钢筋HRB400 直径14”套用“带肋钢筋HRB400以内 直径12-18”定额,主材替换为“带肋钢筋HRB400 直径14”。 九、混凝土构配件。

1.混凝土构配件定额是根据国家及福建省建筑标准配件图集编制的,综合了图集中的相关项目;非标作法可套用相应定额后进行调整,或按其他章节的有关规定分别列项计算。构配件粉刷装饰是按标准图集确定的,如设计采用其它装饰的,按装饰展开面积套用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2.混凝土构配件定额,已包括预制构件、现浇混凝土的模板、钢筋、混凝土,以及构件的组合安装和场外运输以及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实际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不调整。 3.混凝土构配件定额,设计含钢量与定额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

4.化粪池,按无地下水、有地下水、不过汽车、过汽车、无覆土、有覆土考虑;有地下水时,其排水费用及池壁外侧沥青防水处理另计。化粪池未含土方工程,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

5.混凝土明暗沟及坡道定额,综合土方工程,实际不同不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m3扣除。

2.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3.基础(含带型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设备基础、承台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带型基础定额计算,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小于1.2m时,合并计算;超过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带形基础定额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定额计算。 (2)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分解计算。

(3)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除块体(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形状)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分解计算。 4.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6)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5.梁(含基础梁、矩形梁、异型梁、圈梁、过梁、弧形梁、拱形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6.板:

(1)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拱板、薄壳板、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伸入砌体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2)压形钢板混凝土楼板按图示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压形钢板所占体积。 (3)天沟、挑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4)雨蓬、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雨篷梁、板工程量合并,按雨篷以体积计算,高度≤400mm的栏板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栏板高度>400mm时,其超过部分,按栏板计算。阳台板套有梁板定额。

(5)其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

(1)附墙的暗柱、暗梁、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2)剪力墙的连梁其混凝土并入剪力墙计算。

(3)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墙与板连接时板算至墙侧。

8.楼梯(含直形楼梯、弧形楼梯):按墙内皮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不扣除。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9.室外整体楼梯:按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1.扶手、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3.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15.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普通预制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三、钢筋工程。

1.现浇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定额未包括钢筋接头费用,钢筋接头费用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

(1)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规范要求未标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2)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考虑:①?10以内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②?10以外的长钢筋按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3.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包括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梁垫筋(铁)、梁板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按设计图纸规定要求、施工方案要求、现行规范要求计算。编制预算时应按现行规范计算措施钢筋。若施工方案采用《混凝土结构用钢筋间隔件应用技术规程(JGJ/T219)》规定施工的,则板铁马尺寸=450+(板厚-保护层-板上层钢筋直径)×2,材料采用一级10;梁铁马尺寸=梁宽-保护层×2,材料采用三级25。

4.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按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增加长度按以下规定计算:①孔道长度≤20m,采用一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采用两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2m计算;②孔道长度>20m,采用一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采用两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3.6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增加长度按以下规定计算:①孔道长度≤20m,采用一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采用两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2m计算;②孔道长度>20m,采用一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采用两端张拉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3.6m计算。

(7)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6.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7.当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8.植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9.钢筋笼、钢筋网片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四、混凝土构配件。

1.墙角护坡、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混凝土明暗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3.屋面钢筋混凝土水箱、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等,按座计算。

第六章 金属构件工程

说明

一、金属构件制作。

1.本定额中的零星构件是指定额未列项目以外的结构性零散构件,单体质量在50㎏以内的小型构件。

2.零星钢构件制作设计使用的钢材强度等级、型材组成比例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纸进行调整,配套焊材单价相应调整,消耗量不变。 二、金属构件安装(拼装)。

1.本定额未包括为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实际发生时套用相关章定额另行计算。

2.铁栅围墙定额不包括挖土、混凝土基础、立柱及基础回填。

3.钢栏杆、铁栅围墙、阳台防盗铁栅若设计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型号的钢材,以占最大此例型号的钢材套用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二、铁栅围墙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阳台防盗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金属面防锈按设计防锈面积计算。

第八章 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门成品安装,金属门,金属卷帘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其他门,金属窗,门窗套,窗台板,窗帘盒、轨、门窗五金,共10节。

二、本章定额包括了门窗安装时软填料塞缝和打密封膏工料、框边砂浆塞缝。 三、本章定额除了铝合金门窗(纱门窗除外)按制作安装分开编列外,其他门窗均按成品(半成品)安装编制。

四、铝合金门窗实际为购买半成品(成品)安装的,也按本定额套用,制作定额中已考虑了成品(半成品)制作厂家费用利润税金,除材料外其他实际不同不调整;承发包双方如需调整,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 五、成品套装木门安装定额。

1.成品套装木门安装定额包括门框和门扇的安装,按不带门头考虑安装编制,若实际门带有门头,人工乘以系数1.3。

2.成品套装木门安装定额已含门锁、门碰、插销等大小五金的安装费用。 3.成品木门扇安装以门的材质不同进行划分,适用于单独门扇的安装。

4.成品木门安装定额以门的开启方式、安装方法不同进行划分,相应定额均已包括相配套的门套安装。

5.成品木质门(窗)套安装定额按门(窗)套的展开宽度不同分别进行编制,适用于单独门(窗)套的安装。

6.成品木门(带门套)及单独安装的成品木质门(窗)套定额中,已包括了相应的贴脸及装饰线条安装人工及材料消耗量,不另单独计算。

7.成品套装木门安装定额中的五金件,设计规格和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换算。 六、金属门窗定额。

1.铝合金平开门按50系列编制,铝合金推拉门按90系列编制,铝合金门采用型材壁厚2.0mm、粉末喷涂。铝合金平开窗按50系列编制,推拉窗按868系列编制,铝合金固定窗按50系列编制,铝合金窗采用型材壁厚1.4mm、粉末喷涂。实际使用时,铝合金门窗的型材种类、用量及玻璃种类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人机不变。

2.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定额按普通铝合金型材考虑,当设计为隔热断桥型材时,主材换算,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3.各铝合金门窗的五金配件定额按普通五金编制,实际五金含量或价格与定额取定(见下表)不同时可以调整。

每平方米门窗定额五金配件的数量及单价表

表1:平开门

五金配件 门执手 合页 门锁 锁芯 面板 插销 数量(个/m2) 0.3968 1.7857 0.3968 0.3968 0.3968 0.3968 单价(元/m2) 28 15 36 35 6 20

表2:推拉门

五金配件 推拉锁 双滑轮 锁钩 锁扣 数量(个/m2) 0.641 1.282 0.641 0.641 单价(元/m2) 16 12 2.5 2.5 表3:平开窗

五金配件 窗执手 滑撑 传动杆 锁块 数量(个/m2) 0.7168 1.4337 0.7168 1.4337 单价(元/m2) 25 20 12 2.5 表4:推拉窗

五金配件 单滑轮 月牙锁 锁勾 数量(个/m2) 1.616 0.404 0.404 单价(元/m2) 6.5 7 2 4.铝合金门窗纱扇安装定额按在附框上安装编制。

5.金属门连窗,门、窗应分别列项执行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 6.彩钢板窗附框安装,执行彩钢板门附框安装定额。

7.钢制防火窗定额按甲级防火窗编制的,实际防火等级不同时,窗框料与玻璃相应调整,其他不变。

8.塑钢门窗定额,玻璃按平板玻璃5厚考虑,若实际使用与定额不同时,单价按玻璃价差进行调整。

七、金属卷帘(闸)门。

1.金属卷帘(闸)门定额,按卷帘侧装(即安装在洞口内侧或外侧)考虑,当设计为中装(即安装在洞口中)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2.金属卷帘(闸)门定额,按不带活动小门考虑,当设计为带活动小门时,活动小门另按相应定额执行,卷帘门工程量扣相应活动小门。

3.活动小门定额,按铝合金活动小门500×1500编制,实际使用材质及规格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八、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厂库房大门定额,是按一、二类木种考虑的,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制作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木种的分类如下:

类别 木种名称 一类 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 白松(方衫、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 清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梓木、黄菠萝、苦楝木、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 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2.厂库房大门定额,已包括钢骨架,不再另算。

3.厂库房大门定额,已包括门扇上所用铁件,门框周边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防辐射门安装定额,已包括筒子板制作安装。 九、其他门。

1.电子感应自动门传感装置、伸缩门电动装置安装已包括调试用工。 2.电子感应自动门和转门的规格取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3.地弹门定额已含所需的五金配件,五金配件实际使用数量或价格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十、门窗套。

1.门窗套、门窗筒子板,执行门窗套(筒子板)定额。

2.门窗套(筒子板)定额未包括封边线条,设计要求时,执行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 3.门窗套钢骨架,执行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钢骨架定额。 4.不锈钢板门窗套,执行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不锈钢板墙面定额。 5.异形门窗套执行门窗套定额,主材按实际成品单价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一、窗台板。

石材窗台板安装定额按成品窗台板考虑,实际为非成品需现场加工时,石材加工执行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

九、窗帘盒。窗帘盒展开宽度按420mm编制。宽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 十二、门五金。

1.成品木门(扇)安装定额中五金配件的安装仅包括合页安装人工和合页材料费,设计要求其他五金的套门特殊五金相应定额。

2.铝合金门窗五金均已包含在相应制作定额内;其他成品金属门窗、金属卷帘(闸)门、特种门、其他门安装定额包括五金安装人工,五金材料费包括在成品门窗价格中。

3.厂库房大门定额均包括五金铁件安装人工费,五金铁件材料费另执行门特殊五金相应定额,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设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门窗工程,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二、木门成品安装。

1.成品木门扇安装、木质防火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成品木门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3.带门套成品木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 4.成品门(窗)套安装,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金属门窗。

1.门连窗分别计算门、窗面积,其中窗的宽度算至门框的外边线。 2.纱门、纱窗扇按设计图示扇外围面积计算。

3.飘窗、阳台封闭窗按设计图示框型材外边线及展开面积计算。 4.防盗窗按设计图示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5.彩板钢门窗附框按框中心线长度计算。 四、金属卷帘(闸)门。

1.金属卷帘(闸)门,若有设计图示,按设计图示卷帘门宽度乘以卷帘门高度(包括卷帘箱高度)以面积计算;无设计图示,卷帘门在门洞外侧或内侧安装时,洞口的高度和宽度分别加50cm和12cm,按面积计算,卷帘门在门洞的墙中安装时,按洞口的面积(高度已包括卷帘箱高度)计算。

2.电动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按套数计算。

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设计图示门洞面积计算。 六、其他门。

1.无框玻璃门扇及侧亮现场制作安装按门扇外围面积计算。 2.地弹门按图示洞口面积计算。 3.全玻转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不锈钢伸缩门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5.传感和电动装置按设计图示套数计算。 七、门窗套。

1.门窗套(筒子板)龙骨、面层、基层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2.成品门窗套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八、窗台板、窗帘盒、轨。

1.窗台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图纸未注明尺寸的,窗台板长度可按窗框的外围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窗台板凸出墙面的宽度按墙面外加20mm计算。 2.窗帘盒、窗帘轨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九、五金配件。门窗配件安装分别按个、副、只、米计算。

第九章 屋面、防水、变形缝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瓦、型材及其他屋面、防水及其他、伸缩缝、变形缝、止水带、屋面泛水、上人孔盖板、铁爬梯、雨水口及屋面保温排气等。

二、本章中瓦屋面、金属板屋面、采光板屋面、卷材防水、变形缝盖板、止水带等定额是按标准或常用材料编制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三、屋面工程。

1.瓦屋面定额按直接铺在椽条上考虑,瓦屋面未包括椽条、木基层封檐板及檐口天栅,如有发生套用其他专业定额。

2.水泥瓦或粘土瓦如果穿铁丝、钉铁钉,每1m2檐瓦人工费乘以系数1.05、镀锌铁丝20#每1m2增加0.007kg、铁钉每1m2增加0.0049kg。

3.型材屋面定额中镀锌钢板的咬口和搭接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 4.阳光板、玻璃采光顶屋面预埋件按实际用量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阳光板屋面如设计为滑动式采光顶,可以按设计增加U型滑动盖帽等材料、部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5。

6.膜结构屋面的钢支柱、锚固支座混凝土基础等执行其他章节相应定额。

7.25%<坡度≤45%及弧形、锯齿形、人字形等不规则瓦屋面,人工费乘以系数1.1;坡度>45%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 四、防水工程。

1.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砂浆定额,以平面和立面列项。

2.25%<坡度≤45%及弧形、锯齿形、人字形等不规则屋面或平面,人工费乘以系数1.1;坡度>45%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

3.立面是以直形为依据编制的,如为弧形,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5,材料、机械乘以1.05。

4.冷粘法是以满铺为依据编制的,点、条铺粘者按其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0.91,粘合剂乘以系数0.7。

5.规范规定的卷材屋面和防水卷材的附加层、加强层、搭接、拼缝、压边、留搓用量、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地下室底板防水卷材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18;地下室墙面防水卷材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6.防水工程中卷材、涂料、砂浆找平层、面层的种类、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变形缝、止水带及其他。

1.止水带、变形缝定额,设计的主要材料与定额不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屋面变形缝和出屋面排气(管)道定额,不含保温层和细石砼保护层,其保温层和细石砼保护层另按其它章节的规定计算。

3.屋面泛水定额,含附加防水层一道,立墙反上部分的防水层按本章节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面工程。

1.各种屋面和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2.屋脊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屋脊头水平长度计算;斜沟、檐口滴水线、滴水、泛水、钢丝网封沿板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长度计算。 3.镶贴琉璃件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阳光板屋面和玻璃采光顶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0.3m2孔洞所占面积。

5.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膜材料可以调整含量。 二、防水工程。

1.屋面卷材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包括平屋顶找坡)。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上翻部分也不另计算。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伸缩缝、女儿墙、天窗的弯起部分按500mm并入立面工程量内计算。 2.屋面檐沟卷材防水、涂料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并入屋面计算;屋面檐沟防水砂浆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镀锌铁皮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计算。 3.楼地面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翻高度≤300mm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高度>3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 5.墙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外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基础底板、地下室底板的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头所占面积。桩头处外包防水按桩头投影外扩300mm以面积计算,地沟处防水按展开面积计算,均计入平面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承台、基础梁高度>300mm时按立面防水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三、变形缝、止水带等其他。

1.变形缝、止水带、屋面泛水、保温屋面排气槽,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铁爬梯踏步,按步计算。

3.上人孔盖板(屋面检修孔),按座计算。 4.避雷针基座、旗杆基座,按座计算。

5.反梁过水孔、预制钢筋混凝土水簸箕、屋面排气管,按个计算。

第十章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定额包括保温、隔热工程、防腐面层和其他防腐三节。 二、保温隔热。

1.本章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本章定额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未包括隔气防潮、保温层或衬墙等。 3.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可按比例调整换算。

4.天棚保温(带木龙骨)定额中的木龙骨,不是指基层木龙骨,是指保温材料铺贴在混凝土板下时中间要夹带固定的软件(吊筋)龙骨压条。

5.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做胶结材料。

6.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的,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7.玻璃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墙体铺贴块体定额包括基层涂刷沥青一遍。

9.专用砂浆抹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定额中未包含聚丙烯短纤维,如涉及有要求,另行计算。

10.保温砂浆,抗裂砂浆的种类、配合比,抹灰砂浆厚度以及玻璃的类型和型材的消耗量等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做相应调整。

11.无机类保温砂浆执行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定额,主材进行换算。

12.墙体保温砂浆子目按外墙外保温考虑,如实际为外墙内保温,人工乘以系数0.46,其余不变。

13.抗裂防护层网格布及钢丝网之间的搭接及门窗洞口周边加固,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14.本章定额未包括基层界面剂涂刷,发生时另行计算。

15.圆弧形墙面专用砂浆、保温砂浆、抗裂砂浆抹灰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05。

16.架空隔热层定额内的垫砖高度(包括四角、梅花型)按3皮砖(12cm×12cm×18cm)考虑,砖用量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17.屋面混凝土架空隔热层定额中的混凝土板按外购半成品考虑。 三、耐酸防腐。

1.耐酸防腐工程适用于选用具有防腐性质的防腐材料、胶泥砂浆或耐酸块料的工程。

2.本章定额除耐酸防腐整体面层子目中的混凝土搅拌按搅拌机考虑外,其他定额均按人工操作考虑。

3.防腐隔离层定额已综合卷材(指玻璃丝布以及沥青油毡)接缝、附加层(指卷材接头处另加垫层卷材)、收头等的人工、材料。

4.整体面层、隔离层定额适用于平面和立面,包括沟、坑、槽。

5.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6.各种面层定额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7.花岗岩板定额按六面剁斧板材考虑,如底面为毛面的,水玻璃砂浆增加0.0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0044m3。

8.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保温隔热。

1.屋面、天棚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上柱、垛、孔洞所占面积;与天棚相连的梁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工程量内。

2.墙面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以及与墙相连的柱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3.保温柱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梁所占面积。梁按设计图示梁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保温层长度以面积计算。 4.隔热楼地面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柱、垛、孔洞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5.其他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孔洞及占位面积。 6.专用砂浆抹灰、加气混凝土专用界面剂和墙面保温砂浆、抗裂砂浆、聚氨酯喷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墙柱面抹灰。

7.柱帽保温隔热应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内,保温柱、梁适用于不与墙、天棚相连的独立柱、梁。

8.保温层排气管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不扣除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以数量计算。

9.防火隔离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防腐面层。

1.防腐混凝土面层、防腐砂浆面层、防腐胶泥面层、玻璃钢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及面积>0.3m2孔洞、柱、垛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立面防腐: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0.3m2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2.聚氯乙烯板面层、块料防腐面层、其他材料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及面积>0.3m2孔洞、柱、垛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立面防腐: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0.3m2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3)踢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面积。 (4)池、槽块料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其他防腐。

1.隔离层、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及面积>0.3m2孔洞、柱、垛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立面防腐: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0.3m2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3)砌筑沥青浸渍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十一章 楼地面装饰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板、楼梯面层、台阶面层、零星装饰项目等,综合按照手工操作和机械操作考虑。 二、各种砂浆的种类、配合比和粘结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砂浆找平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每增减定额调整。砂浆结合层、水泥砂浆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砂浆、机械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砂浆结合层是按照现行图集(13J502-3、12J304)进行编制,结合层具体采用砂浆种类如下:

材料名称 结合层 图集 页码 石板材(地面) 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水泥浆一道 13J502-3 P17 石板材(楼面) 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 13J502-3 P17 陶瓷地砖(地面) 25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水泥浆一道 13J502-3 P22 陶瓷地砖(楼面) 25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 13J502-3 P22 陶瓷锦砖(地面) 25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水泥浆一道 13J502-3 P22 陶瓷锦砖(楼面) 25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 13J502-3 P22 石板材踢脚线 20厚1∶2水泥砂浆 12J304 陶瓷锦砖踢脚线 10厚1∶2水泥砂浆 12J304 四、细石混凝土楼地面。

1.楼地面(含屋面)细石砼厚度超过60mm的,面层30mm部分根据做法套用细石砼找平层或细石砼整体面层定额,余下套用混凝土垫层定额。

2.楼地面(含屋面)细石砼厚度在60mm及以内的,全部厚度根据做法套用细石砼找平层或细石砼整体面层定额。

3.细石混凝土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每增减定额调整;

五、块料面层。

1.面层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块料用量应换算,其他不变。

2.石板材厚度超过30mm(含30mm),套用相应石板材楼地面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3.块料材拼花楼地面按成品考虑,地面与拼花接缝处为弧形的,可另行计算弧形增加费。 4.除定额有特别注明外,块料面层有勾缝者按不勾缝的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2,增加1:1水泥砂浆0.006m3/m2,块料数量按实调整。

六、水磨石地面包含酸洗打蜡,其他块料项目如需做酸洗打蜡者,单独执行相应定额。 七、楼地面钢骨架地面按照第12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0.8;木龙骨基层材料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 九、踢脚板高度在300mm以内的套踢脚板定额,高度超过300mm时,套相应墙裙定额。

1.除定额有特别注明外,弧形水泥砂浆踢脚板、弧形块料面层踢脚板、弧形整体面层、弧形块料面层、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2.楼梯段踢脚线按楼地面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4,材料及机械乘1.05。 十、旋转楼梯套用弧形楼梯定额乘以系数1.2。

十一、台阶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零星项目适用楼梯、台阶牵边和侧面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 十三、楼地面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定额,包括同材质的挡水线,不包括踢脚板;楼梯面装饰包括踏步、休息平台板、同材质的挡水线、滴水线,不包括踢脚板、防滑条、梯井侧面及板底抹灰,发生时套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楼地面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二、混凝土楼地面随捣随抹:按混凝土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三、楼梯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四、楼地面铺贴成品拼花石材块料面层按铺贴图案部分的实面积计算。楼地面铺贴不扣除点缀所占的面积(点缀是指在大面积铺贴石板材中均匀散贴0.015m2以内的小块料),点缀面积按实计算,套相应定额。楼地面铺贴应扣除圈边所占的面积,圈边面积按实计算,套相应定额。

五、台阶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楼地面零星项目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楼地面踢脚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楼地面成品踢脚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楼梯踢脚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楼梯不满铺地毯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计算。楼梯地毯周边线按设计图示展开长度计算。楼梯、台阶踏步铺地毯的压棍按套计算,压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九、卷材塑胶墙边上返的,反边高度300mm以内并入楼地面计算,反边高度超过300mm按墙面卷材塑胶计算。

十、石材底面刷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底面积计算。 十一、石材表面刷保护液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表面积计算。

十二、块料地面弧形部分增加费按弧形长度以延长米长度计算,材料种类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换算。成品与非成品拼接部分,只计算非成品一侧弧线长度。

第十二章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抹灰、块料、饰面、隔断、幕墙等定额,综合考虑了手工和机械操作。 二、本定额砂浆的种类、配合比和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调整。

三、圆弧形、锯齿形、异形等不规则墙面、柱梁面进行抹灰时,均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人工费乘以系数1.15,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05;镶贴块料、幕墙、镶贴饰面板、隔断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人工费、机械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若主材半成品材料价格已考虑圆弧形、锯齿形所增加费用的,主材不适用该系数)。

四、女儿墙无泛水挑砖者,人工费、机械乘以系数1.10,女儿墙带泛水挑砖者,人工费、机械乘以系数1.30按墙面相应定额乘以系数执行;女儿墙内侧按内墙面相应规定计算,女儿墙外侧、阳台栏板外侧并入外墙面计算。

五、镶贴块料及幕墙定额不包括预埋铁件、后置件(或穿墙螺栓),预埋铁件、后置件(或穿墙螺栓)单列计算。

六、装饰线定额适用于一道线宽度在200mm以内的装饰线条。

七、墙柱面饰面、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钢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设计含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调整。陶辊墙面面板材料、挂件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 八、抹灰。

1.抹灰厚度按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列厚度,如:定额中12mm+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除毛石墙面抹灰外,若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厚度在25mm以内,人工费不变,材料及机械按同比例调整;厚度超过25mm,人工费乘以系数1.2,材料及机械按同比例调整。毛石墙面抹灰厚度超过30mm,人工费不变,材料及机械按同比例调整。 2.除素水泥浆外,其余水泥砂浆中均未包括建筑胶用量,如设计要求时,消耗量按设计计算的用量计算。

3.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 4.当设计不做踢脚线,踢脚线位置按内墙抹灰处理时,该内墙抹灰面积,人工费、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4。

5.墙面采用拉条、甩毛做法的,除套用相应抹灰定额外,还需套用墙、柱面拉条、甩毛增加费定额。

6.当设计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界面剂、刷砼界面处理剂时应套用相应定额,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抹灰采用专用砂浆的,套用专用砂浆抹灰定额,采用其它砂浆的,套用砖墙面抹灰相应定额。

7.聚合物砂浆修补墙面定额适用于无设计厚度时;若有厚度要求,按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8.零星抹灰定额适用于0.5m2以内的抹灰。

9.小型构件抹灰定额适用于挑檐、腰线、窗台板、空调板、遮阳板、门窗套、压顶、扶手、花池、栏杆基座。

10.砖模找平抹灰定额适用于砖模粉刷。

11.一般抹灰定额子目,适用于墙面抹灰压光后可以直接喷刷油漆、涂料的抹灰项目;其他抹灰套用找平抹灰定额子目。 九、块料。

1.块料面层定额仅包括结合层做法,找平层另行计算。

2.玻化砖、干挂玻化砖或玻岩板,执行面砖相应定额,材料进行换算。面砖的切边、倒角费用未包含在内,如有发生,按其他装饰工程相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3.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线定额执行。

4.勾缝镶贴面砖定额,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20mm考虑。不同者,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应调整。设计采用专业勾缝剂或益胶泥时,勾缝剂或益胶泥的材料用量另行计算。设计磁砖面层采用加浆勾缝的,套用加浆勾缝定额时,相应扣减面砖定额人工费4.5元/m2。

5.外墙面小面积勾缝(包括3m2内的窗间墙),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6.砖外墙面水泥砂浆勾缝适用于清水砖墙水泥砂浆勾缝。

7.镶贴块料定额仅适用于平面装饰,当采用曲线拼花时按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5,采用复杂拼花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7;如做立体造型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0,材料用量可以换算。

8.花岗岩、大理石块料面层,均不包括阳角处的磨边、倒角,设计要求磨边等现场加工的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若成品材料价格已考虑磨边费用的,则不另行计算。 9.柱帽按线条定额执行,柱墩按零星定额执行。

10.镶贴石材定额按单块石材面积0.64m2以内编制,若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2,人工费乘以系数1.15。粘贴及挂贴石材厚度定额按15mm考虑,干挂及背栓石材厚度定额按25mm考虑,若粘贴及挂贴石材厚度超过15mm,干挂及背栓石材超过25mm,每超过5mm,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11.石材线条宽度200mm以内套用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线条宽度200mm以外、500mm以内的,套用零星定额;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用墙面相应定额。 12.零星镶贴块料定额适用于挑檐、腰线、窗台板、空调板、遮阳板、门窗套、压顶、扶手、花池、栏杆基座及0.5m2以内的镶贴块料面层。 13.石材养护费用执行楼地面装饰工程石材养护相应定额。

14.后置件定额按4根化学锚栓进行编制,若实际化学锚栓数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费按实调整,人工费按每增(减)3元/个。 十、装饰板。

1.墙面拼花木饰面仅适用于平面装饰,当平面装饰中采用曲线拼花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15,采用复杂拼花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37;如做立体造型时按墙面拼花木饰面人工费费乘以系数1.50,材料用量可以换算。

2.墙面装饰木龙骨按“木龙骨断面24cm2双向中距300mm”,若实际断面及中距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若为单向木龙骨人工费乘以系数0.55,材料按实调整。 十一、隔断。

1.隔断、隔墙定额内均未包括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套用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面板、木龙骨、木基层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实际发生时套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3.硬木条板隔断墙、细木工板隔断墙定额按双面进行编制,若为单面的,面板主材乘以系数0.5,人工费乘以系数0.75;轻钢龙骨贯通骨间距按3m一根编制,间距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填充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实调整。

4.防火玻璃挡烟垂壁定额吊杆间距按500mm考虑,设计要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防火胶竖向间距按1000mm考虑,设计要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防火玻璃规格、种类计要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

5.石膏装饰柱高度和直径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

6.当室内墙(柱)面装饰、隔断设计做法与幕墙一致时,套用幕墙定额。 十二、幕墙。

1.幕墙定额已包含面层、龙骨、避雷装置,不含封边、封顶、防火隔离带、背衬板、防火层、保温层、防水层等,若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幕墙封边、封顶定额面板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

2.幕墙型材、面板、挂件、结构胶、耐候胶等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用量不同时应调整,结构胶与耐候胶消耗量按设计用量加15%施工损耗计算。

3.玻璃幕墙开启窗面积并入幕墙计算,增加的人工费及五金配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增加的型材用量并入相应幕墙定额中。

4.玻璃幕墙的单片玻璃单边超过3.6米,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玻璃按特殊玻璃计算。玻璃幕墙型钢骨架套用镀锌钢骨架定额。

5. 幕墙定额中型材含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型材含量按实调整 。损耗率按8%计算;预埋铁件按相应定额执行。<勘误一>

6.点支式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套用钢结构章节中相应定额计算。

7.型材弧形拉弯增加费按照型材弧形部分长度或重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若型材材料价格已考虑拉弯费用的,则不另行计算。型材弧形拉弯增加费定额只考虑人工、机械增加费用,弯弧部分的型材消耗量套用相应定额消耗量增加15%计算。

8.每套不锈钢玻璃爪挂件包括驳接头、转接件、钢底座。玻璃爪挂件设计规格、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

9. 本章节未列明的槽形埋件、T型转接螺栓套用《装配式定额》相应子目。<勘误一> 十三、本定额的结合层及粘结剂是按照现行图集(J909,G120《工程做法》)进行编制的(图集中107胶本定额按建筑胶考虑),具体采用的砂浆种类、厚度如下表:

材料名称 水泥砂浆粘贴 粘结剂粘贴 结合层 结合层 内墙面 外墙面 砖墙面 面砖 5厚1∶2水泥砂浆 6厚1∶2水泥砂浆 2厚粘结剂 陶瓷锦砖 3厚1∶2水泥砂浆 3厚1∶2水泥砂浆 2厚粘结剂 玻璃马赛克 3厚1∶2水泥砂浆 3厚1∶2水泥砂浆 2厚粘结剂 瓷板 6厚1∶2水泥砂浆 6厚1∶2水泥砂浆 2厚粘结剂 石材(粘贴) 5厚1∶1水泥砂浆 6厚1∶1水泥砂浆 3厚粘结剂 石材(挂贴) 50厚1∶2.5水泥砂浆灌浆 50厚1∶2.5水泥砂浆灌浆 石材(拼碎) 8厚1∶2水泥砂浆 6厚1∶2.5水泥砂浆 3厚粘结剂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柱面抹灰。

1.内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且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四周面积不增加。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1)内墙抹灰面积按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2)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3)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4)有吊顶天棚的墙面抹灰,抹灰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图纸未明确高度按吊顶底面的高度加10cm计算。

(5)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2.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侧壁四周面积按图示设计尺寸并入外墙以面积计算。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3.墙柱面勾缝、涂刷界面处理剂、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计算规则同墙、柱面抹灰。 4.独立柱面抹灰及勾缝、单梁面抹灰及勾缝:

(1)独立柱面抹灰及勾缝: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单梁面抹灰及勾缝:按设计图示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5.零星抹灰、小型构件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装饰线条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7.墙面抹灰分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长度计算。 8.墙面抹灰嵌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贴玻纤网格布、挂钢丝网、挂钢板网:按设计图寸以面积计算。

10.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内侧、阳台拦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与阳台栏板外侧(满足线条定义,扣除线条所在面积,线条按线条相应规定计算)抹灰工程量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块料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11.砖模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2.外墙面垂直高度超过70m时,外墙抹灰厚度增加为:90m内增加厚度7.5mm,90m以上增加厚度10mm,增加厚度按抹灰面全高计算。 二、墙柱面块料。

1.墙面、柱(梁)面、零星镶贴块料面层均按块料面层的镶贴表面积计算。 2.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后置件、槽式预埋件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三、装饰板。

1.墙饰面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面面积亦不增加。

2.柱(梁)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中。

3.石膏装饰柱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四、隔断。

1.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成品隔断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面积含脚所占面积,五金件含在半成品材料中)。

木隔断、金属隔断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五金另行计算;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延长米长度计算,材料按实调整。 2.防火玻璃挡烟垂壁按防火玻璃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幕墙。

1.玻璃幕墙、铝板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明框所占的面积;玻璃隔断、玻璃幕墙如有加强肋者,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幕墙面积计算;如设计外加装饰线条,装饰线条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幕墙防火隔离带,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长度计算。

3.幕墙、门窗铝型材龙骨弧形拉弯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长度计算。幕墙钢型材弧形拉弯按质量以吨计算。

4.幕墙收边、收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十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天棚抹灰,平面、跌级天棚吊顶,艺术造型天棚吊顶、其他天棚吊顶。 二、抹灰定额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厚度在20mm以内,人工费不变,材料费及机械费按同比例调整;厚度超过20mm,人工费乘以系数1.2,材料费及机械费按同比例调整。 三、天棚吊顶。

1.除本章第四节其他天棚吊顶为龙骨、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2.本章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3.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按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

4.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龙骨按双层结构考虑,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即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者,人工乘以系数0.85。 5.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如面层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按相近面积的定额执行。

6.轻钢龙骨和铝合金龙骨不上人型吊杆长度为0.6m,上人型吊杆长度为1.4m,设计吊杆长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实调整,人工费不变。设计需增加反向支撑的另行计算。 7.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艺术造型天棚定额中包括灯带槽的制作安装。

8.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高差在400mm 以下、跌级三级以内且必须满足不同标高的少数面积占该间面积的15%以上的一般直线型平面天棚按跌级天棚相应定额执行;高差在400mm以上或跌级超过三级以及圆弧形、拱形等造型天棚按吊顶天棚中的艺术造型天棚相应定额执行。

9.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若采用成品检查孔,可另行计算;风口和灯光孔可另行计算。

10.灯带槽定额不另行计算天棚开孔。

11.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及天棚龙骨的刷防腐油,石膏板刮嵌缝膏、贴绷带,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12.天棚压条、装饰线条按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楼梯底板抹灰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其中锯齿形楼梯按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板底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龙骨按图示设计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斜面龙骨按斜面积计算。

三、天棚吊顶的基层和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阶梯式、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按展开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四、格栅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装饰网架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吊筒吊顶以最大外围水平投影尺寸的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五、烤漆龙骨天棚吊顶、H型矿棉吸音板轻钢吊顶、铝骨架铝条吊顶,计算规则同第二条。

六、灯带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七、风口和灯光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格栅灯带开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第十四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门油漆,钢门窗油漆,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其他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裱糊,共8节。

二、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喷、涂、刷遍数不同时,可按本章相应每增加一遍定额进行调整。

三、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刮腻子遍数不同时,可按本章喷刷涂料一节中刮腻子每增减一遍定额进行调整。喷刷涂料节中刮腻子定额仅适用于单独刮腻子工程。

四、木门窗油漆项目,其面积若为“框(扇)外围面积”时应转换为“洞口尺寸面积”,洞口尺寸面积可按框(扇)外围面积乘以系数1.04计算。

五、门窗油漆定额按双面刷油编制,如采用单面刷油定额乘以系数0.49。

六、附着安装在同材质装饰面上的木线条、石膏线条等油漆、涂料,与装饰面同色者,并入装饰面计算;与装饰面分色者,单独计算。

七、门窗套、窗台板、腰线、压顶、扶手(栏板上扶手)等抹灰面刷油漆、涂料,与整体墙面同色者,并入墙面计算;与整体墙面分色者,单独计算,按墙面相应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43。

八、纸面石膏板等装饰板材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按抹灰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相应定额执行。

九、附墙柱抹灰面喷刷油漆、涂料、裱糊,按墙面相应定额执行;独立柱抹灰面刷喷油漆、涂料、裱糊,按墙面相应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 十、油漆。

1.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颜色不同时,不另行调整。 2.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分色,但美术图案需另外计算。

3.木材面硝基清漆定额中每增加刷理漆片一遍定额和每增加硝基清漆一遍定额均适用于三遍以内。

4.木材面聚酯清漆、聚酯色漆定额,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底漆遍数不同时,可按每增加聚酯清漆(或聚酯色漆)一遍定额进行调整,其中聚酯清漆(或聚酯色漆)调整为聚酯底漆,消耗量不变。

5.木材面刷底油一遍、清油一遍可按相应底油一遍,熟桐油一遍定额执行,其中熟桐油调整为清油,消耗量不变。

6.木门、木扶手、其他木材面等刷漆,按熟桐油、底油、生漆二遍定额执行。 7.当设计要求金属面刷二遍防锈漆时,按金属面防锈漆一遍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74,材料均乘以系数1.9。

8.金属面油漆定额均考虑了手工除锈,如实际为机械除锈,另按金属结构工程相应定额执行,油漆定额中的除锈用工亦不扣除。

9.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1cm2以下。

10.线条油漆定额适用于线条单独油漆,直线、曲线已综合考虑;若线条与基面同时油漆,则基面油漆相应定额乘以1.05系数,但线条油漆不再重算。

11.墙面真石漆、氟碳漆定额不包括分格嵌缝,当设计要求做分格嵌缝时,分格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单价套用第十二章相应定额。 十一、涂料。

1.木龙骨刷防火涂料按四面涂刷考虑,木龙骨刷防腐涂料按一面(接触结构面基层)涂刷考虑。

2.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可套用其它木材面刷防火涂料定额。 3.金属面防火涂料定额按涂料按涂料密度500kg/m3和项目中注明的涂刷厚度计算,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涂料密度、涂刷厚度不同时,防火涂料消耗量可作调整。

4.艺术造型天棚吊顶、墙面装饰的基层板缝粘贴胶带,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油漆工程。

执行单层木门油漆的定额,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项目 系数 (设计图示尺寸) 1 2 单层木门 单层半玻门 1.00 0.85 门洞口面积 3 4 单层全玻门 半截百叶门 0.75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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