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宗教对美国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更新时间:2023-10-22 19:5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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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宗教对美国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李雪松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 工科试验班 3090104147)

要想探讨美国宗教对美国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必须先搞明白何为“美国宗教”。不加以赘述,我仅取影响力最大的基督教(新教)加以简单说明。

基督教(新教)在美国已有300多年历史。1776年美国独立前,基督教(新教)的主要派别均已传入美国,其后迅速发展成为最有影响的宗教。在美国宗教中,基督教(新教)教徒最多,约有1.56亿人,占美国总人口的57%。主要有浸礼宗、卫斯理宗、信义宗、加尔文宗、圣公会、圣洁教会等,此外还有数十个较小的教派组织和跨教派的国际性的组织。各宗派创办有400多所大专院校。基督教已深入社会各领域。

清教徒(Puritan),是指要求清除英国国教中天主教残余的改革派。其字词于16世纪60年代开始使用,源于拉丁文 的Purus,意为清洁。 清教徒信奉加尔文主义,认为《圣经》才是唯一最高权威,任何教会或个人都不能成为传统权威的解释者和维护者的基督徒。历史上,将在英国的新教徒,那些信奉加尔文教义、不满英国国教教义的人称为清教徒。而由于英国的宗教迫害,大部分清教徒都逃亡到了美国,所以人们说起清教徒,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清教徒。这些早期的清教徒以及他们身上所传承的“清教徒精神”,为美国300多年的发展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一、清教徒精神对美国的积极影响:

经济层面上看,清教徒是创业精神的代言人,他们认为人开创产业必须要禁欲和俭省节约。他们限制一切纵欲、享乐甚至消费行为,将消费性投入和支出全部用在生产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上,如此必然导致资本的积累和产业的发展。不是纵欲和贪婪积累了财富,而是克制和禁欲增长了社会财富。通俗地讲,就是“拼命地赚钱,拼命地省钱,拼命地捐钱”,这三种拼命精神,无疑是清教徒精神的思想精华。从这个侧面上,我认为,这种可贵的精神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国民性。

清教徒崇尚商业和工业活动,在商业中诚实守信、珍视信誉、决不坑蒙拐骗,清教徒企业家不仅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且具有对社会的回馈意识,担当社会责任、扶持社会公正,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承担了巨大的公共事业义务。清教徒对一切充满了信心,无论从事商业贸易还是生产耕种,都具有排除万难、获得非凡成功的勇气和信心,他们善于创造和创新,不断地开拓和征服。他们身上值得人们学习的可贵精神非常之多。犹记得高中时读过的宋鸿兵编著的《货币战争》一书中提到,正是这种宗教精神、宗教影响使美国在建国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成为非常勤劳勇敢的国家。

当时的清教徒都毫无保留地投身于工作,尽力为自己扩大产业、积蓄财富。他们把产业和财富当作是上天赐福的记号,甚至有些人以为是得救的依据。这样的职业思想促成了他们事业的兴旺、财富的迅速增长。在美国的建国期间,面临创业的艰难,清教徒需要勇敢地创建基业,需要不怕艰苦凭信心开荒拓土,需要创造大量的财富。创业实在需要资金,故此拼命挣钱拼命省钱是必须的。然后再

将赚到的财富贡献于社会,造福于人民,从而获得了圆满的一生。甚至有人说过,清教徒精神是美国的立国之本,是它经济持续不停发展的主要原因。

从政治层面上看,新教改革的直接后裔——北美殖民者——具有很强的现实主义精神。这些清教徒当然以坚持神学立场著称于世。但是,实际上,他们“感兴趣的不是神学本身,而是神学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尤其是在社会上的实践。他们所关心的不是如何有系统的详尽阐明“真理”,而是如何使他们在北美的社会体现他们已经懂得的“真理”。这样,清教徒就没有权陷入神学,没有成为又一个天主教中世纪的修道取向的共同体,而是在政治的制度规划上给美国留下了宝贵遗产。尽管清教徒是很注重神学的,但他们说争论的却是体制问题,也就是说,是政治问题。进一步讲,这种务实精神使得美国从殖民时期起就没有走理想主义政治的道路,也就防止了许多潜在的狂热性理想主义政治。正因为请教认为人间的政治制度深深堕落,远离上帝的要求,所以特别警惕政府机构搞政教合一,给自己披上神圣的外衣,推行所谓的“理想主义的政治”。而现实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据斥理想主义,反对乌托邦政治。在体制上的保证,就是反对政教合一。这一思想带来的直接成果,就是美国人一直引以为自豪的立宪共和和党派民主,制度上的领先,就意味着国家的兴盛。

从以上浅薄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美国宗教对美国经济和政治带来的积极作用。但是,任何作用都会同时存在两面性,宗教影响也不例外。

二、美国宗教对美国的消极影响;

众所周知,美国对外事务最大的特点就是处处标榜民主自由,并试图用本国的价值观影响改造其他国家。美国在其对外政策中一直追求的价值理念就是把美国民主自由体制以及价值观和道德观推向世界。不仅政治领袖,作为美国社会主流力量的广大基督教徒也深信美国人作为上帝的“选民”,代表正义与善良,承担上帝赋予的“使命”,在国际事务中担任类似世界警察的角色断定是非惩恶扬善。

例如,2003年,布什政府怀着“使命感”对伊拉克发动的战争,推翻萨达姆独裁政权,拯救伊拉克人民于“苦海”的践行更像是最终借着宗教下台阶的侵略。先是以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发动战争,后说萨达姆政权与基地恐怖组织挂钩,当两个理由都找不到证据支持时,伊拉克战争又被描述成民主自由与极权专制的斗争。布什总统曾多次在讲话中使用“文明世界”一词,提倡在中东社会开“宽容”和“尊重妇女”之风,不点名抨击伊斯兰教“保守”“歧视妇女”。布什政府的意图非常明显:要对伊拉克以及中东社会大换血,使之不再是宗教激进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沃土,而是变成美国一样充满“宽容”“正义”和“自由”的“文明世界”。这种思维明白无误地体现了美国人根深蒂固的“使命”感,自认为是“世界的楷模”,“不可或缺”的国家,认为领导世界,拯救世界,输出民主自由是美国神圣的使命。 美国这种特殊的“使命感”其实有着身后的宗教根源:清教徒出走英国,其目的除了躲避宗教压迫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在荒蛮原始的美洲大陆,建立一个模范的基督教社会昭示英国人。虽然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了,这种信仰失去了合理性,但建立一座“山巅之城”以作为人类榜样的使命感却在移民心中扎根了,而且体现在历代美国举足重轻的人物的信念之中。开国元勋杰斐逊曾经确信“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他们被赋予优越的智慧和力量。”而这种神赐的“使命感”理念在美国

外交史上更是屡见不鲜。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之时,美方截获的情报显示中立国美国的经济和战略利益受到威胁,但是时任总统的威尔逊准备参与斡旋调停时却高调地强调此举的目的“并非报复或是显示美国的实力,而是要维护权利,保护人权,在这方面美国是唯一的冠军??因此我们要为世界最终的和平而战,为了世界人民的解放而战??”

但是,以我一个中国人的视角去看待美国宗教里的这种“使命感”,始终有一种逻辑上不成立的感觉。“使命感”意味着插手他国内政事务,在一定的时间阶段内,美国可以获取它所需求的政治经济利益,但是,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任度、成熟度却大大降低了。长远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国家与国家的博弈,不在于一时半会儿的得失,而是谁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由此,我大胆臆断,这种宗教根源中的“使命感”,确确实实为美国带来了不少消极的影响,我称之为“国势上升,国运下降”。

这篇不成熟的文章,是我结合了许多方面的资料加以整理,并添加了许多自己还较为幼稚的感想后的产物。同时,非常感谢孙仲老师为我们带来的这么多节精彩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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