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03 13:2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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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3、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手册; 4、施工图纸;

5、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工程合同等。 二、一般要求:

1、归档的施工质量文件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理及时、有序,目录清晰,栏目填写规范,相关内容衔接,审批、审核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在形成过程中应按目录设置分类整理,目录分总目录、分目录、子目录。总目录应注明卷名、分册名称及代码、卷盒序号;分目录应注明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录名称及代码、分册案本序号;子目录应注明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及有关项目。各目录项目设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详尽、清晰。

3、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墨或炭素墨水。

4、施工技术资料应由具备资料员资格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资料份数:按施工合同要求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份数加上公司档案室存档的一份即可),按要求对技术资料进行签印资格证章,并承担管理责任。

5、涉及总、分包关系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律由分包单位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竣工资料,总包单位负责单位工程的竣工资料汇总、装订工作。

三、组卷要求:

本项目工程分体育场、检录处、训练场、热身场地、连接桥(挡土墙)五个单块,其施工技术资料归档按:体育场(含检录处)、训练场(含足球场)、附属工程(连接桥、挡土墙等室外工程)三部分整理,每个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按专业、性质分土建卷、安装卷两卷,分册数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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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 分册代码 A B C D E 分册名称 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资料 体育场 体育场 检录处 训练场 (含足球场) √ √ √ √ √ √ √ √ √ √ √ √ 连接桥 等附属工程 √ √ √ √ √ √ √ 备注 √ √ √ √ √ √ √ √ √ B1 原材料(构配件)试验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控制资料 设计勘察资料 F1 桩基工程 F2 幕墙工程 F3 钢结构工程 (试验) B2 施工试验资料 土 建 卷 F F4-1:一层 F4-2:二层 F4-3:三层 F5 塑胶场地 F6 体育工艺设施 G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 √ √ √ √ √ √ √ √ √ √ (专项) F4 高级装饰工程 安 装 卷 H I J K 注:其分册细目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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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装订方式:

1、卷盒、分册案本的规格

分册案本采用卷盒分装,卷盒采用硬壳卷盒(塑料皮、纸胎),规格尺寸为310mm×220mm×50mm,卷盒盒盖应粘贴(插入)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案本的规格尺寸为297mm×210mm(A4幅),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白纸衬托,封面、封底采用白软、耐用的纸张或塑料材料,封面应注明: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单位工程负责人、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2、图纸、分册案本的装订(图审要求)

竣工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负的蓝晒图,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所有竣工图都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印泥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图纸可装订成册,亦可散装在卷盒内。图纸的折叠方式为:对图纸的图框进行裁剪折叠,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露在外面,图表外露右下角。其他文字材料一律采用线带装订,装订线离封面左侧为25mm,取三孔装订,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mm。

五、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内容

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验收和检测、试验等文件、图表组成,是记录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过程记录。

二)、基本要求 (一)土建卷:

1、原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单。凡无出厂合格证、过期、型号规格不明确、对其质量有怀疑的均应进行复试。

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并由监理单位确认签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填写“质量合格证贴条”。

注:所谓合格证应该是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带有按产品生产标准生产后对照生产标准自行检测的数据、盖有生产厂家质检红章的质量证明文件,而不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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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例行监督检查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1)钢筋:

a、工程所用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按有关标准规定复试力学工艺性能,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在加工中发现有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机械性能不正常的钢筋及进口钢筋有焊接要求的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

b、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抄件,应按规定粘贴贴条,按贴条上的规定项目填写完整,注意《合格证贴条》与《复印(抄件)贴条》两者不得混用。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经办人要签全名,并注明原件存放何处,抄件单位与原件存放单位为一个单位时,加盖一个单位章,如抄件单位与原件存放单位为两个单位时,则加盖两个单位章,并应有监理单位认可章。

c、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Ⅱ、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d、钢筋代换应征得设计认可,使用Q215钢筋,应有设计意见。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e、钢筋合格证与检验报告必须对应一致,与相关资料应交圈吻合,复试报告中试验时间必须在合格证出厂时间之后,材料使用之前。

f、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但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 2)水泥:

a、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质量指标)。每检验批水泥进场必须进行复试。合格证必须有生产厂家红章。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不允许描画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

b、水泥3天强度在出厂7天以内补报,28天强度在32天以内补报。

c、注意水泥的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过期严禁使用,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复试,且只能按复试强度使用。

d、水泥进场应对安定性进行复试;进口水泥、过期水泥、存放条件不当影响水泥质量的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其结果使用。

e、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规定提供,不得缺少。资料中的水泥批号要与实际使用的水泥批号相符合。

3)砖、砌块、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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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文件上应标有抗压强度、抗折平均值及单块最小值等质量指标,不能由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代替。

b、进场材料应按规定批次取样复试。用于承重结构的砖与砌块、混凝土小型砌块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4)型钢:

有出厂质量证明,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注意收集时别遗漏钢梯结构支架、梯杆扶手等型钢合格证。 5)机械连接件:

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连接件合格证(含原材合格证)、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6)焊条(丝)和焊剂:

焊条(丝)焊剂质量证明单应与图纸设计要求性能指标相符。其质量指标应包括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等,合格证与焊接形式所要求的品种规格应一致,焊条(丝)焊剂应有烘焙记录,重要钢结构采用焊接材料必须抽查复试。焊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焊接前进行工艺性能检测,取样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正式焊接,并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7)预应力: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等应按设计要求采用,有出厂质量证明,还必须具有进场性能复试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报告。

对锚具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货方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可不做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8)构件:

砼、钢筋砼、钢结构构件及其他重要构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各种构件的合格证其试验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实行产品许可证的,应有产品许可证编号。

9)商品砼:

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砂浆)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正本)。

10)砂、石:

砂、石应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进行试验。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密度(比重)、表面密度(容重)、含泥量等。 配制特殊要求的砼时;须做相应的项目试验。

该工程要求结构部位所用的砂、石预防碱-集料反应,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的碱活性检验报告。

11)外加剂:

外加剂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使用前应进行性能试验。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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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2)门窗工程:

a、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b、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证文件、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13)防水材料:

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还必须具有进场试验报告。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防水材料,不得用于工程,防水材料检验资料列为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14)涂料:

所用材料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质量证明单,进场进行强度及有害物质检测复试。

15)镶贴块料: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及抗冻性、室内用花岗岩的放射性复验。

16)保温材料: a、材料出厂合格证; b、材料性能检测报告;

c、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二年);

d、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资料和企业标准(无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材料); e、进场复试报告(按标准要求进场后应抽样检验的材料)。

以上5条是保温材料应具备的资料,应该在施工前收集齐全,缺一不可,并且一定要仔细检查,看有没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此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也应齐全。

17)防火材料:

使用的防火材料型号、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生产厂家应提供该材料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单及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8)饰面材料: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并应有相应检测报告。

19)其他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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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并应有相应检测报告。

2、施工试验记录 1)土壤试验:

土壤试验包括素土、灰土、砂和砂石垫层的试验。

应由试验单位测定土(素土、灰土、回填土和级配砂、石)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

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回填土取点平面图,分段、分层(步)取样检测。

压实土必须分层夯压密实,并分层取样做干密度或击实试验,并应绘制取样平面图、位置图,标清各层取样点位、填土尺寸、标高,填土种类及所取土的步数,各层取样点平面位置应错开,试验单取点编号与平面图取点编号对应一致。

2)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凡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要有处理措施并经设计单位认可。

砂浆试验包含:砂浆配合比、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单及合格评定、砂浆砌体检测报告单三种试验。

3)砼试验:

砼试验包括:砼配合比、砼试块试验报告及合格评定、砼检测报告单、砼抗渗试块试验报告单、砼同条件试块试验报告单五种试验。

4)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

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规格、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并有施焊记录。集中加工的钢筋,加工单位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X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现场预应力砼试验:

应有预应力锚具、夹具出厂合格证及硬度、锚固能力抽检试验报告。

预应力钢筋(含端杆螺丝)的各项试验资料及预应力钢丝墩头强度检验记录。 6)钢筋连接

a、用于焊接、机械连接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b、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施工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由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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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c、正式焊(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厂钢筋,在现场条件下进行试焊(连)。试焊(连)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焊(连)。

d、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机械连接街头应按焊(连)接类型和验收批的划分进行质量验收并现场进行部位抽检和取样复试。

e、承重结构工程中的钢筋连接接头应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f、焊(连)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7)室内环境检测

a.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应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室内环境进行质量验收。

b.室内环境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下进行,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8)装饰装修材料

主要包括抹灰、地面、门窗、吊顶、轻质隔墙(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

a、主要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等。

b、应复试的材料(如建筑外窗、人造木板、室内花岗岩、外墙面砖和安全玻璃等),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复试,有相应复试报告。

c、建筑外窗应有三性试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 d、有隔声、隔热、防火阻燃、防水防潮和防腐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

e、当规范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做见证检测,或对材料质量产生异议时,应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并有检测报告。

f、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并应有相应检测报告。

3、施工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各方责任主体及负责人、建筑面积、主要结构类型、建筑层数、主要装饰情况、主要设备、设施情况。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做出签证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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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工作应在工程开工前10天完成。规模大、工期长的工程可依据施工组织总设计按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编制内容应齐全、实际,要有审批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部会签、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 施工组织设计的会签、审核、审批手续应符合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充分、可靠;质量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保体系健全;质保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

(2)施工方案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如:基坑开挖、支护方案(包括计算书)、模板方案(包括支模与拆模方案及计算书)、脚手架方案(超过搭设高度规定和特殊的脚手架,要有计算书)、防水方案、大体积砼施工方案(要含降低水化热速度、测温方案的内容)、冬雨季施工方案(冬季方案含热工计算书)、沉降观测方案、专业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如网架、玻璃幕墙等)。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4)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记录包括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5)开工报告

本表用于新开工程的单位工程,在正式开工前已按规定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由施工单位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提出开工报告,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并附有相应的资质、许可证等资料。

6)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对有关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原始记录,是施工活动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记载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经验总结、施工管理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也是工程发生技术、质量问题时追踪过程、分原因、作出评价的依据。记录内容力求齐全,文字简练清楚,时间连续。其中,施工日志记录内容要求如下:

(1)、工程施工记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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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止,工程分包情况。 b、各种技术工作的制定、执行情况。

c、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度计划的调整,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d、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内容的确认和执行情况。 e、技术资料的使用情况和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情况。 f、样板工程的验收确认和质量通病的克服情况。 g、模板拆除,结构吊装。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处理。 h、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i、当日施工内容、部位和进度、工程内部交接检情况,隐蔽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参加验收人员。

j、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会晤,工程的技术变更、经济签证和索赔要求。 k、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机具进场情况,准备使用部位,外观和材质检验情况。

l、当日天气、气温及停水、停电、停工待料情况。 m、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对工程技术的决定和建议。 (2)、试验记录内容:

a、每一单体建筑施工日志的开头必须记录该工程所有涉及试验员本职工作的工程概况。

b、必须记录的有关材质与产品检验和施工试验的工作计划。例如:材质与产品检验工作计划、砌筑砂浆和现浇混凝土试配工作计划、现浇混凝土和砌筑砂浆试件制作和验收批划分工作计划、钢筋焊接试件取样和验收批划分工作计划。

c、记录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数量和日期。质检员的外观检查意见。工程技术负责人对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技术鉴定及计划使用部位。

d、记录材质和产品检验、施工试验的取样部位。取样所代表的“本体”,取样数量和取样日期。出报告日期和报告编号,技术负责人对报告的鉴定意见。

e、记录砌筑砂浆、混凝土试配工作的试配申请日期,计划使用部位、取样情况、配合比通知单的日期及编号。

f、记录标养混凝土试块的温度和湿度。

g、商品混凝土的现场取样情况和标养试块强度情况。记录厂家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的编号;在现场制作商品砼交货检验需要的试块。

h、记录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混凝土验收批的强度统计评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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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记录每一流水施工段的钢筋工程原材料用量和现浇混凝土工程量及原材料用量。每一施工段施工完毕后,必须将涉及该施工段的原材料材质报告、试配报告单、试块试压报告及实际用料物证吻合一致,各单据与施工日志中的日期、所代表的“本体”数量应相符。

j、做好技术资料的移交记录。 7)预检记录:

单位工程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主持,有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参加,随施工过程进行技术复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记录,复核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记录签字手续符合要求。内容包括:

建筑定位:定位桩、龙门桩、轴线、标高等; 房屋基础:土质、位置、标高、尺寸等;

设备基础:几何尺寸、标高、轴线及孔洞、预埋件位置、规格和数量;

模板:尺寸、位置、标高、预埋件、预留孔、牢固程度、模板内清理和润湿工作; 钢筋混凝土:混凝土配合比、砂石质量、水泥品种和标号、预制构件安装位置、标高、型号、支承长度、吊装时构件强度、钢筋规格、搭接长度等;

砌体:墙身轴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砂石质量、水泥品种和标号;

大样图:钢筋混凝土柱、框架、吊车梁及特殊屋面等大样图的形状、尺寸、预制和安装位置;

预留洞和标高:门窗及设备预留洞的位置、标高、楼层+50cm水平线等。 8)交接检查记录

不同施工单位、不同工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记录>。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4、施工控制资料: 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结果、红线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正负0.000绝对高程,填写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规划部门验线。 2)基槽验线记录

施工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核基地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地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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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楼层平面防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轴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控制线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4)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绘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注入钎探平面图中,并由复验记录。 5)沉降观测记录

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编制观测方案,配合施工单位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6)构件吊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记录并附平面图。

7)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

楼层全高、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灯,楼层全高、垂直度抄测内容包括本楼层和累积高度的垂直度测量。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全高、标高、垂直度抄测后,报监理审核。

8)砼开盘鉴定:

a、砼采用现场搅拌的,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砼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砼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砼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检查其塌落度、保水性和粘聚性,并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b、采用预拌砼的,应对首次使用的砼配合比在砼出厂前,由砼供应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

9)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正式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钢筋、模板工程检查;水电预埋检查;材料、水电及其他准备等),自检合格填写本表报请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10)混凝土拆模申请书

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支撑和柱墙侧模前,应填写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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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模申请单并附同条件混凝土强度报告,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

11)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必须有混凝土配合比。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应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在混凝土出厂前,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12)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

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搅拌和养护测温记录。

混凝土冬期施工搅拌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 混凝土冬期施工养护测温应先绘制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的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

混凝土试块按规定进行同条件养护测温记录。 13)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对入模时大气温度各测温孔温度内外温差和裂缝进行检查和记录。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应附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14)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a、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胀拉记录(一)包括预应力施工部位、预应力筋规格、平面示意图、张拉程序、应力记录、伸长量等。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对每根预应力筋的张拉实测值进行记录。 后张法预应力张拉施工应实行见证管理,按规定做见证张拉记录。 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b、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后应灌浆,并作灌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灌浆孔状况、水泥浆配比状况、灌浆压力、灌浆量,并有灌浆点简图和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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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焊接材料烘焙记录

按照规范和工艺文件等规定须烘焙的焊接材料应进行烘焙,并填写烘焙记录。烘焙记录内容包括烘焙方法、烘干温度要求哄赶时间、实际烘焙时间和保温要求等。

16)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应包括地下室外墙的穿墙管道的防水效果以及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处理意见等。发现渗漏现象应绘图说明。

17)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a、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有防水层及装修后的蓄水将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蓄水方式、蓄水时间、蓄水深度、管口及边缘的封堵情况和有无渗漏现象等。

b、屋面工程完工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淋水、蓄水检查。淋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h;做蓄水检查的屋面,蓄水检查不得少于24h.

1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

a、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记录包括土质情况、槽基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图放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

b、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型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示。

c、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防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型式、绑箍方法等。 20)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a.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预验收,通过后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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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记录,验收记录上各单位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b.建设单位在验收前应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c.《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应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设单位填写,主要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进行评价。

d.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时,施工单位应同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的附表。工程观感检查情况由各方共同形成结论性意见。

5.综合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通过后按规定进行备案。 2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a.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报《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b.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项目部应先行组织自检,合格后填写《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施工企业的技术、质量部门验收并确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验收 并签认。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 c.对重要的隐蔽工程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在验收前应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22) 分项工程完成(即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已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有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23) 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5、设计、勘察资料 1)、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和总下层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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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2)设计变更文件 a、图纸会审记录

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作交底准备。

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涉及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b、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涉及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设计变更内容如有文字无法叙述清楚时,应附图说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是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其内容的准确性和修改图号的明确性会影响竣工图绘制质量,因此必须强调两点要求:其一,应分专业办理;其二,应注明修改图纸的图号。

分包单位的有关设计要求和洽商纪录,应通过工程总包单位后办理。 c、工程洽商记录

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 单位同意后发出。 6、专项资料 1)桩基工程:

(1)桩基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a. 桩基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承载力和桩体质量检测,应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b.桩基(地基)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应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还应有抗渗试验报告。

c.桩基(地基)工程使用的钢筋,应有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并应做工程隐检。 d.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一根;

Ⅱ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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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d、桩基承载力的检测 桩基承载力应按下列要求检测

Ⅰ进行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Ⅱ进行高应变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2)桩基施工记录:

桩(地)基施工应按规定做试桩和桩施工记录,绘制桩位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检查内容包括桩位、桩径、孔深、桩长、桩体垂直度、桩顶标高、桩位偏差、桩的完整性和接头质量等。

桩施工记录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并同时提交桩位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2)幕墙工程:

(1)质量文件及施工检测要求:

幕墙工程材料主要包括玻璃、石材、金属板、铝合金型材、钢材、粘结剂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连接件和涂料等。

Ⅰ主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商检证明等。按规定应复试的幕墙材料必须有复试报告。

Ⅱ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

Ⅲ玻璃、石材和金属板应由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

安全玻璃必须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凡获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CCC)的安全玻璃可免做现场复试)。

Ⅳ铁合金型材应有涂膜厚度的检测。 (2)幕墙工程施工记录

Ⅰ幕墙注胶应作施工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教的宽度、厚度、连续性、均匀性、密实度和饱满度等。

Ⅱ幕墙淋水检查记录

幕墙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在宜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并做淋水检查记录。 幕墙工程施工记录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3)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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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文件及施工检测要求:

钢结构工程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和金属板等。

主要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有商检报告、中文标志等。按规定应复试的钢材必须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并按规定做进场复试,有条件的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防火涂料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 a、加工记录

钢结构零件的加工须填写热加工、边缘加工记录。 b、构件吊装记录

钢结构吊装应有《构件吊装记录》,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名称、安装位置、割治与搭接长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等。

Ⅰ烘焙记录

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烘焙,有烘焙记录。 Ⅱ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

钢结构主体结构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应检查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的安装偏差,并作施工记录。

Ⅲ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检查挠度值和其他安装偏差,并作施工记录。

Ⅳ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Ⅴ螺栓连接使用力矩扳手应进行施工记录。 (二)安装卷: 1、施工管理资料: 1)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

(1)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进场应进行开箱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应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电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成套配电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

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盘、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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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还应生产许可证。

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电缆桥架、线槽、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按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和其他混凝土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和外线金属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

封闭母线、插接母线应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材料、设备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主要设备、产品应有使用说明书。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

对于国家及山东省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宣传品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免谈(承压设备)焊缝无损伤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鉴定证书等。

(2)化学供水建(管)材必须提供质量检验部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还应由有关部门产品使用许可(备案)证。

(3)保温、防腐、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 3)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主要设备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制冷机组、空调机组、风机、水泵、冰蓄冷设备、热交换设备、冷却塔、除尘设备、风机盘管、诱导器、水处理设备、加热器、空气幕、空气净化设备、蒸汽调压设备、泵机组、去(加)湿机(器)、装配式洁净室、变风量末端装置、过滤器、消声器、软接头、风口、风阀、风罩等,以及防爆超压排气阀门、自动排气阀门等与人防有关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其他质量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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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阀门、疏水器、水箱、分(集)水器、减震器、储冷罐、集气罐、仪表、绝热材料等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

(3)压力表、温度计、湿度计、流量计、水位计等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4)各类板材、管材等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4)电梯工程主要材料

电梯设备进场后,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并进行记录,填写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电梯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技术文件。

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

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进场后进行开箱验收。

2、施工控制资料: 1)电梯工程施工记录

(1)土建完成后,应与电梯安装单位在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交接验收并记录。 (2)电梯机房、井到的土建施工应满足GB/T7025《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型式鱼池村》的相关规定;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土建施工应满足机房尺寸、提升高度、倾斜角、名义宽度、支承及畅通区尺寸的要求,并应符合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

(3)施工记录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满足电梯生产厂家的要求。电梯工程的安装样板放线、导轨安装、层门安装、驱动主机安装、轿厢组装、悬挂装置安装、对重(平衡重)及补偿装置安装、限速器、缓冲器安装、随行电缆安装等施工记录,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填写相应的表格。

(4)液压电梯安装工程应参照JG5071《液压电梯》和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填写。 (5)电梯配套电气同建筑电气同样检查和记录。

(6)电梯安装时,对土建结构改造处理应做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改造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

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设备进厂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并做记录,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施工试验记录: 1)水(气)压试验记录

a.管道、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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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试验包括:给水、热水、采暖、消防等系统项目的单项和系统两个方面,以及上述系统中的阀门、散热器、密闭水箱(罐)、风机盘管设备(容器)等。

c.试验以水为介质时,可用自来水或未被污染、无杂技、无腐蚀性的清水,环境温度应在5°C以上,若低于此温度应采取升温措施;以气体为介质时,采用何种气体应由设计确定。

2)室内管道灌水和非承压容器满水试验记录

a.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和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灌水试验。 b.非承压容器(如给水水箱、膨胀水箱等),必须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满水试验。

c.试验应按系统或分区段进行且应在安装完毕并预备隐蔽前进行。 3)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a.室内给水管道系统、排水管道、卫生器具、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地漏及地面清扫口等完成后,应分系统、区段进行通水试验。

b.通水试验时,室内给水系统应同时开放1/3配水点,检查各配水点是否全部达到额定流量,各排放点是否畅通无阻,各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齐全,启闭灵活,各接口处均严密无渗漏。

4) 室内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a.为确保室内排水管道正常畅通和达到使用功能要求,防止管道堵塞,排水管道经通水试验合格后,还需通球试验。

b.室内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直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5)管道(设备)吹(冲)洗记录

a.给水管道系统、中谁寄游泳池水系统、热水供应管道系统、采暖、空调管道系统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在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冲洗。介质为气体的应进行垂(冲)洗。设计有要求时还应做脱脂处理。系统的冲(吹)洗应按系统、区段进行。

b.生活给水管道冲洗前应进行消毒,使用含20-30mg/L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系统,留置时间不小于24h,再进行冲洗,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6)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a.卫生器具交工前,通水试验后,应做满水试验并记录。满水试验时间不小于24h,液面以不下降、不渗漏为合格。

b.满水试验的卫生器具盛水量标准应满足凡有溢水口的器具盛水量放至溢水口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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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水箱等器具放至控制水位。

7)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记录

a.地漏及地面清扫口在竣工后应做排水试验并记录。

b.试验应以每一个有地漏、清扫口的自然间为单位;地漏排水应及时,周边无渗漏,地面不应有积水;清扫口开启灵活,便于清通。

8) 室内消火栓试射记录

a.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b.试验应按设计要求同时使用消火栓的数量开放消火栓,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流量、充实水柱长度及最不得点的受水情况。

9) 采暖系统调试记录

采暖系统冲(吹)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调试应按系统进行运行和调试并记录,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10)伸缩器制作安装记录

a.各类伸缩器安装时,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做预拉伸或预压缩。 b.成品伸缩器按说明书或设计要求做预拉伸或预压缩。

c.方型伸缩器制作时,宜采用整根管弯成,如需要接口,其焊口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

11)室外排水管道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a.管道埋设隐蔽必须做灌水和通水试验。

b.灌水试验可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其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规定,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道接口无渗漏。

12)设备基础复检记录

设备基础施工完成后,音乐会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基础进行复检,并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主要检查项目:基础表面处理;垫铁、预埋件设置情况;′脚螺栓埋设位置及尺寸等。

13)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锅炉安全阀在投入运行前应由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并出具调试亡灵。表格由试验单位提供。

a、安装过程中,所有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规范规定。

b、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规范规定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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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定压工作完成后,应做一次安全阀自动排气试验,启动合格后应加锁或铅封。同时记录正确的开户压力、回座压力。

14)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对安装的设备在运行前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以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和是否满足运行条件。

15)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

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报警装置等在进行启动、联动试验时,均应做好记录。

16)整体锅炉烘炉记录

锅炉安装完成后,包括锅炉炉体及热力交换站及管道和设备在试运行前,应进行烘炉试验,

内容包括火焰炉温度升降温记录,烘烤时间和效果。 炉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锅炉及附属装置全部组装完毕,且水压试验合格; b、烘炉所需辅助设备试运转合格,热工仪表校验合格; c、烘炉方案已制定,并业已批准。 17)整体锅炉煮炉记录

锅炉安装完成后,在试运行前,应进行煮炉试验,包括煮炉的药量及成分(煮炉采用的药剂、用量和配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药程序、蒸汽压力、升降温控制、煮炉时间及煮后的清洗、 除垢。

18)整体锅炉48h负荷运行记录

a.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带负荷连续进行。

b.锅炉试运行升火温度不宜过快,防止各部受热不均,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当温升达到锅炉的工作压力的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下列情况的变化,并作调整及处理:

(1)水位表的变化;

(2)观察与复核安全阀的正常压力;

(3)检查各转动部位的运转情况和油位、轴承温升及运行电机的电流、振动等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供水循环水系统和集气排气装置是否可靠;

(5)检查完毕使锅炉及附属各配件、设备的系统达到正常,协调运行,并连续试运行48h后,均无异常现象即为合格。

19)防腐施工记录

防腐处理应在管道、设备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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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薄钢板防腐处理应在管道系统强度与严密性检测合格后进行。普通薄钢板在制作风管前,宜预涂防锈漆一遍。支、吊架的防腐处理应与风管或管道相一致。其明装部分必须涂面漆。使用的防腐剂(涂料)及涂刷遍数、厚度应符合要求。

20)绝热施工记录

a.绝热工程应在管道、设备防腐处理合格后进行。

b.绝热工程的构造、使用的材料及施工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21)避雷带支持件拉力测试记录

避雷带支持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垂直拉力测试,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建设)单位专业人员旁站情况下逐个测试。支持件的承受垂直拉力应大于49牛顿(5kg)。

22)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制作记录 a.电缆终端或中间接头的制作应做好记录。

b.电缆头制作完成后的绝缘测试和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规范规定。 23)电缆敷设前应对电缆盘的外观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绝缘应测试并记录。

24)电气等电位联结测试记录

等电位联结分为总等电位联结、局部等电位联结、辅助等电位联结等。

a.联结完成后,应对等电位箱、盒连接线、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材质、规格、型号;联结导体的连接形式及连接质量;连结线与各种管道及其他需做等电位连接设备处的材质及连接质量状况;防腐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b.等电位联结应做导通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并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5)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施工记录

当母线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用力矩板手紧固,拧紧力矩值应符合规范做好记录。 26)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线路、设备、器具等在敷设(安装)前或敷设(安装)后,必须按验收规范规定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记录。测试的要求和规定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27)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接地工程完成后,应按类别、组别和系统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8)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

漏电保护器在安装前应作整定,安装后要作模拟动作试验;用漏电开关检测仪检测其动作电流值;通电后通过试验按钮或插座检验器检查动作可靠性,检测过程应记录。

29)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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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b、建筑电气工程竣工后,音乐会使用前应进行通电试验及全负荷试运行,检验器具、仪表的安装、接线、相序及电气系统的负荷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c、通电试验可分系统进行,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接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负荷运行应将试运行区域内的用电设备(插座加模拟负荷)按设计要求加荷,并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d、试验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定期检查记录试验情况。 30)大型灯具安装过载试验记录

大型灯具(设计无要求的,重量在5kg(49牛顿)及以上的灯具)在预埋螺栓、吊钩、吊杆或吊顶上嵌入式安装专用骨架等物件上安装时,应全数按不小于2倍的灯具重量做荷载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15min。

31)异步电动机试验报告异步电动机在试运行前应进行检测。

绝缘电阻、直流电阻、空运转情况等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32)阀门(清洗)试验记录 a.阀门安装前应作严密性试验。

b.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 33)风管系统检测记录

风管制作完成后,应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压力试验,填写有关记录。抽查方法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m2。

34)风管系统漏风量检测记录

风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风管系统漏风量测试,并做记录。 35)中、低压风管系统漏光检测记录

风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风管系统漏光测试,并做记录。 36) 风机盘管水压试验记录

风机盘管安装前进行水压检漏试验,并做记录。 37)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a.现场安装和充注制冷管路应进行强度、气密性及真空试验,且必须合格。 b.组装式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应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和充注制冷剂检漏试验。

38)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清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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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组装的除尘器、空调机漏风量的检测,并做记录。 39)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现场组装的除尘器壳体、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并做记录。 40)通风空调设备、管道(防静电)接地检查验收记录 接地做法及施工质量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并做记录。 41)空调(通风)装置一般性检查记录

空调(通风)装置一般性检查应依据规范和设计要求,对产品、成品及工艺过程进行观察或实测检查,并做记录。

42)风口平衡试验(调整)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在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应分系统将同一系统内的各测点(风口)的风速、风量进行测试和调整并记录。

a、风口平衡试验(调整)记录应填写每个风口风速的实测值,计算填写每个风口风速的平均值,并进一步进行计算填写每个风口的风量实测值,计算填写设计风量与实测风量的偏差。

b、系统经过平行调整,各风口或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调整,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3)通风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a.在系统调试前,应对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冷却塔本体、制冷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等设备型号、规格进行复核,进行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做记录。

b.水泵、风机、空调机组、风冷热泵等设备单独试运行时均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44)通风空调系统无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进行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时,应对系统总风量、冷热水总流量、冷却水总流量进行测量、调整,以及各室内温度、各室内相对湿度及其及设计值的最大偏差等进行测量、调整,并做记录。如设计有其他要求(恒温、恒湿、洁净)时,可另行增加过程及终了测定内容。

45)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在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及调试过程中,应对测试楼层及其上下二层的排烟系统中的排烟风口、正压送风系统的送风口进行联动调试,并对各风口的风速、风量进行测量调整,对正压送风口的风压进行测量调整,并做记录。

46) 智能建筑工程中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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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各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记录,按现行国家规范执行。

47)建筑节能、隔热测试记录

建筑工程应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对建筑物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涉及节能、保温的项目进行检测。

48) 梯具备运行条件时,应对电梯轿厢的运行平层准确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 49) 梯层门安装完成后,应对每一扇层门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做记录。 50)电梯安装完毕,应进行电梯电气接地电阻测试和电梯电气绝缘电阻测试纪录;调试运行时,由安装单位对电梯的电气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做记录。

51)电梯调试结束后,在交付使用前,由安装单位对电梯的整机运行性能和主要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做记录。

52)电梯调试时,由安装单位对电梯的运行负荷和试验曲线、平衡系数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相关记录。

53)电梯具备运行条件时,应对电梯轿厢内、机房、轿厢门、层站门的运行噪声进行测试,并做记录。

54)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对其安装装置、运行速度、噪声、制动器等功能进行测试,并填写相关记录。

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凡技术资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符合规定,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论为不符合规定。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土建卷,安装卷分册细目; 附件二、施工技术资料总目录; 附件三、施工技术资料分目录;

附件四、施工技术资料分目录(专项资料);

附件五、施工技术资料子目录(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及原材料试验资料); 附件六、施工技术资料子目录(施工试验资料); 附件七、施工技术资料子目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附件八、桩基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附件九、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附件十、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附件十一、隐蔽工程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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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分册细目录

A分册: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资料分目录 A—1钢筋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2水泥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3砖、砌块、墙板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4型钢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5钢筋机械连接件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型式检验报告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6焊条(丝)、焊剂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7预应力锚具、夹具、连接器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8砼构件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预制(砼)构建合格证 砼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9商品砼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A—10外加剂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11门、窗质量证明单(含防火门、防盗门)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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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12防水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13涂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14镶贴块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15保温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型式检验报告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A—16其他建筑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子目录: 合格证、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B分册:试验资料分目录

B1分册:原材料、构配件试验资料子目录 B1—1钢筋复试及见证检测报告; B1—2水泥复试及见证检测报告;

B1—3砖、砌块、墙板复试及见证检测报告; B1—4型钢复试报告单;

B1—5钢筋(钢材)化学成份分析报告单; B1—6预应力锚具、夹具、连接器复试报告单; B1—7锚具、夹具、连接器静载锚固性能报告单; B1—8外加剂复试及见证检测报告; B1—9粗骨料试验报告单; B1—10细骨料试验报告单;

B1—11防水材料复试及见证检测报告; B1—12保温材料复试报告单; B1—13涂料复试报告单; B1—14镶贴块料复试报告单; B1—15门、窗见证检测报告单;

B1—16其他建筑材料复试及见证检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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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分册:施工试验资料子目录 B2—1素土压实系数试验报告单; B2—2灰土压实系数试验报告单;

B2—3砂、砂石垫层压实系数试验报告单; B2—4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单; B2—5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B2—6砂浆标养试块试验及见证检测报告、强度统计评定纪录; B2—7砂浆同条件试块试验报告单;

B2—8砂浆砌体检测报告单;砼试块试验报告单及合格评定; B2—9砼配合比的通知单;

B2—10砼标养试块试验及见证检测报告、强度统计评定纪录; B2—11砼检测报告单;

B2—12砼抗渗试块试验报告单;

B2—13砼同条件试块试验报告单及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评定记录; B2—14钢筋试焊试验报告单;

B2—15钢筋施工焊试验报告单及见证检测报告单; B2—16钢筋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单;

B2—17钢筋机械连接试验报告单及见证检测报告单; B2—18外墙面砖的粘贴强度检验报告单;

B2—19室内用花岗石放射性检验报告单; B2—20室内空气检测报告单; B2—21其他施工试验报告单; C分册:施工管理资料分目录 C—1工程概况表;

C—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C—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C—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审核表; C—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 C—6技术交底记录; C—7开工报告; C—8工程施工日志; C—9专业操作上岗证; C—10预检记录; C—11班组自检记录; C—12工序交接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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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工程质量通病统计表; C—14建筑工程保修书; C—15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 C—16住宅质量保证书; C—17其他施工管理资料; D分册:施工控制资料分目录 D—1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汇总表; D—2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D—3基槽验线记录; D—4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D—5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D—6地基钎探记录; D—7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D—8构件吊装记录;

D—9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一); D—10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二); D—11砼开盘鉴定(现场搅拌); D—12砼坍度测试记录; D—13砼浇灌申请书; D—14砼拆模申请表; D—15砼工程施工记录; D—16砼搅拌测温记录;

D—17砼养护测温记录(冬期、600℃.d); D—18大体积砼养护测温记录;

D—19预拌砼交货检验记录表和交货试块报告; D—20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 D—21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 D—22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D—23焊接材料烘焙记录;

D—24砼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D—25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D—26件主演(通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D—27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D—28屋面蓄水、淋水试验检查记录; D—29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试验记录; D—30其他施工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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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结构重要部位的隐蔽应附见证照片记录); D—32钢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D—33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D—34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 D—35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D—3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D—3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D—38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D—39单位(子单位)观感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D—40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D—41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检查记录; D—4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D—4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22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E分册:设计、勘察资料分目录 E—1地质勘查报告; E—2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E—3地基处理记录 E—4地基验收记录; E—5设计图纸审查意见;

E—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 E—7竣工图纸; E—8设计变更通知单; E—9工程技术洽商; E—10设计交底记录;

E—11质量事故(问题)设计处理意见(方案) E—12竣工图纸。 F分册:专项资料分目录

F—1桩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F—2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F—3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F—4高级装饰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F—5塑胶场地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F—6体育工艺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 G分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资料

G—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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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材料、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单; G1—0质量证明单分目录;

G1—1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成品半成品材料合格证汇总表; G1—2管材、管件质量证明单; G1—3卫生器具质量证明单; G1—4阀门、水嘴质量证明单; G1—5暖卫仪表、附件质量证明单;

G1—6给水、排水设备,附件、器件质量证明单; G1—7水处理设备,附件,器件质量证明单; G1—8散热器质量证明单; G1—9采暖器具质量证明单;

G1—10消防箱、消火栓、消防器材质量证明单; G1—11消防设备及附件质量证明单;

G1—12给水、排水、采暖、消防设备配套控制设备质量证明单; G1—13饮用净水设备、附件、材料质量证明单; G1—14焊条质量证明单; G1—15型钢质量证明单; G1—16保温材料质量证明单;

G1—17热水系统设备、附件、材料质量证明单; G1—18防腐材料质量证明单; G1—19标准件,紧固件质量证明单;

G1—20塑料给水管材、管件物理性能,力学性能,卫生性能试验证明单; G1—21其他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单; G2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管理资料; G2—0施工管理资料分目录;

G2—1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及洽商记录;

G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部审批表、报审卡; G2—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G2—4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G2—5施工日志;

G2—6设备(开箱)进场验收记录; G2—7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 G2—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2—9竣工图; G2—10竣工报告。

G3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控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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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控制资料分目录; G3—1阀门清洗试验记录; G3—2管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G3—3水、气压试验记录; G3—4室内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G3—5非承压容器满水试验记录; G3—6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G3—7室内排水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G3—8管道设备冲(吹)洗记录; G3—9卫生器具盛水试验记录;

G3—10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记录; G3—11室内消火栓试射记录; G3—12 采暖系统调试记录; G3—13安全法调整试验记录; G3—14伸缩器制作安装纪录; G3—15工序交接记录;

G3—16室外排水管道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G3—17设备基础复验记录; G3—18设备基础隐蔽验收记录; G3—1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G3—20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 G3—21整体锅炉烘炉记录; G3—22整体锅炉煮炉记录;

G3—23整体锅炉48h负荷试运行记录; G3—24防腐施工记录; G3—25绝热施工记录;

G3—26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G3—27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G3—28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检查记录; G3—29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G3—3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G3—3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H分册:建筑电气安装资料

H—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表; H1电气材料、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单; H1—0质量证明单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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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1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成品半成品材料合格证汇总表; H1—2电线、电缆、母线、滑接线及附件质量证明单; H1—3电缆桥架、电线槽及附件质量证明单; H1—4避雷材料、器件、附件质量证明单; H1—5管材、管件质量证明单;

H1—6配电箱、盘、板、柜、屏、控制台质量证明单; H1—7接线盒质量证明单;

H1—8照明灯具、附件质量证明单; H1—9插座、开关质量证明单; H1—10空气断路器质量证明单;

H1—11漏电保护器、漏电报警器质量证明单; H1—12熔断器质量证明单; H1—13隔离开关质量证明单;

H1—14负荷开关、铁壳开关质量证明单; H1—15风扇、轴流风机质量证明单; H1—16电气仪表、附件、器件质量证明单; H1—17电流互感器质量证明单; H1—18变压器及附件质量证明单; H1—19蓄电池质量证明单;

H1—20电动机、发电机组及附件质量证明单; H1—21绝缘材料质量证明单;

H1—22有线电视材料、器件、设备质量证明单; H1—23电话材料、器件、设备质量证明单; H1—24广播材料、器件、设备质量证明单; H1—25保安材料、器件、设备质量证明单; H1—26消防控制设备、器件、材料质量证明单; H1—27综合布线材料、器件、设备质量证明单; H1—28型钢质量证明单; H1—29焊条质量证明单; H1—30防腐材料质量证明单; H1—31标准件、紧固件质量证明单;

H1—32接线端子,安全型压接帽质量证明单; H1—33防爆电器、材料、器件质量证明单; H1—34配电箱检验报告; H1—35开关插座检验报告; H1—36电线、电缆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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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7其他材料、器件、设备质量证明单。 H2建筑电气施工管理资料; H2—0施工管理资料分目录;

H2—1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及洽商记录;

H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部审批表、报审卡; H2—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H2—4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H2—5施工日志;

H2—6设备(开箱)进场验收记录; H2—7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 H2—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H2—9竣工图; H2—10竣工报告。

H3建筑电气施工控制资料;

H3—0建筑电气施工控制资料分目录; H3—1电气配管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H3—2导线敷设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H3—3电气接地装置隐蔽验收记录; H3—4避雷带支持件拉力测试记录; H3—5避雷装置隐蔽验收记录;

H3—6幕墙及金属门窗避雷装置隐蔽验收记录; H3—7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制作记录; H3—8电缆敷设施工记录; H3—9电缆敷设施工记录附页; H3—10电缆隐蔽工程记录;

H3—11电气等电位联结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H3—12等电位联结测试记录;

H3—13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施工记录; H3—14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H3—15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H3—16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 H3—17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H3—18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H3—19工序交接记录;

H3—20大型灯具安装过载试验记录; H3—21异步电动机试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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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22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 H3—2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H3—24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H3—25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检查记录; H3—2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H3—27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I分册:通风空调资料;

I—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表; I1通风、空调材料、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单; I1—0质量证明单分目录;

I1—1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成品半成品材料合格证汇总表; I1—2管材、管件、风管、部件、金属板材质量证明单; I1—3设备及附件质量证明单;

I1—4电气控制设备及附件质量证明单; I1—5风机盘管、风机质量证明单; I1—6阀门质量证明单; I1—7仪表及配件质量证明单; I1—8风口、散流器质量证明单; I1—9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单; I1—10型钢质量证明单;

I1—11标准件、紧固件质量证明单; I1—12焊条质量证明单; I1—13防腐材料质量证明单; I1—14保温材料质量证明单; I1—15电线、电缆质量证明单; I1—16其他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单。 I2通风、空调施工管理材料; I2—0施工管理资料分目录;

I2—1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及洽商记录;

I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部审批表、报审卡; I2—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I2—4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I2—5施工日志;

I2—6设备(开箱)进场验收记录; I2—7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 I2—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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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9竣工图; I2—10竣工报告。

I3通风、空调施工控制资料;

I3—0通风、空调施工控制资料分目录; I3—1阀门(清洗)试验记录; I3—2管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I3—3水、气压试验记录; I3—4室内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I3—5风管强度检测记录; I3—6风管系统漏风量检测记录; I3—7中、低压风管系统漏光检测记录; I3—8管道设备冲(吹)洗记录; I3—9设备基础复检记录;

I3—10设备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I3—11风机盘管水压试验记录; I3—12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I3—13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清洗记录;

I3—14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I3—15工序交接记录;

I3—16通风空调设备、管道(防静电)接地检查验收记录; I3—17通风装置一般性检查记录; I3—18空调装置一般性检查记录; I3—19风口平衡实验(调整)记录; I3—20防腐施工记录; I3—21绝热施工记录;

I3—22通风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I3—23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I3—24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附表; I3—25伸缩器制作安装记录;

I3—26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I3—27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I3—28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检查记录; I3—29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J分册:电梯安装资料

J—1电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表; J1—0质量证明单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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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单;

J1—1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成品半成品材料合格证汇总表; J1—2电梯设备质量证明单; J1—3焊条质量证明单;

J1—4标准件、紧固件质量证明单; J1—5防腐材料质量证明单; J1—6型钢质量证明单; J2电梯管理资料;

J2—0施工管理资料分目录;

J2—1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及洽商记录;

J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部审批表、报审卡; J2—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J2—4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J2—5施工日志;

J2—6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记录及事故报告书; J2—7设备(开箱)进场验收记录; J2—8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 J2—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J2—10竣工图; J2—11竣工报告。 J3电梯安装控制资料;

J3—0电梯安装控制资料分目录; J3—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J3—2电梯机房、井道测量检查记录; J3—3安装样板放线记录;

J3—4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J3—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与土建交接检查记录; J3—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相邻区域检查记录; J3—7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气装置检查记录; J3—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J3—9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J3—10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J3—11轿厢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 J3—12电梯层门安全装置检验记录; J3—13电梯电气安全装置检验记录; J3—14电梯整机功能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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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j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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