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材料

更新时间:2023-10-05 06:1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参3:

关于公布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的

公 告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股东选举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主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股东代表大会推选,本村股东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上述 位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如果被提名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其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自行终止。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依序由 、 替补;主任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主任职务由 替补。

特此公告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

年 月 日

1

参4:

村股东代表推选办法

( 年 月 日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股东代表的推选工作,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社推选股东代表 名,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 名。具体分配如下:

第一小组 名(其中妇女 名),第二小组 名(其中妇女 名),第三小组 名(其中妇女 名)??。

第三条 股东代表应当是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在村中有较高威信的村民。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妇女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鼓励将村党员推选为股东代表。

第四条 股东代表由小组会议,按照本组核定的名额民主推选产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或者有候选人的直接推选,按得票高低确定当选人员。小组会议应当有本组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的二分之一以上,或者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户代表参加。为了减少工作量,提高选举效能,将具有股东资格的村民代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作为股东代表。由于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没有股东资格或经公示后有异议而造成该选区股东代表名额不足的,该选区可以补选。

第五条 股东代表的任期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在推选股东代表的同时,进行授权表决,由参选股东或股东户以表决的方式,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第二十七条规定中除第八款“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外的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权股东代表大会行使。

第七条 各小组推选产生股东代表后,应及时报村股东选举委员会,由股东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公布。

第八条 本办法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2

步骤2:股东选举委员会开展股东登记、公告(参考文本5) 参5:

村股东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1号

现将本社股东名单公布如下,如有错漏,请于 月 日前向本选举委员会提出。

特此公告

村股东选举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3

步骤3:组织户代表推选股东代表(参考文本6、7、8、9、10、11 ) 参6: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组股东代表提名选票

姓 名

备 注

说明:

1.按照本组股东代表的分配名额提名,每票只能提名 人,其中妇女 人,多选无效;

2.参加提名的必须是编入本组的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

3.所提姓名如在本组有重名的,必须在备注栏内加注年龄、住址或别名等可以区别于他人的说明,无法辨认的提名无效;

4.按照应选名额,以得票的相对多数依次当选。

村股东选举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4

参7: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 小组

选举股东代表结果报告单

村股东选举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代表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中选举产生,考虑到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为了减少工作量,提高选举效能,原则上将具有股东资格的村民代表同时作为股东代表。

本小组有股东 名,于 年 月 日举行正式选举,选举产生本小组股东代表 名,具体名单为:

股东 代表姓名 得赞成票 票 数 股东 代表姓名 得赞成票 票 数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 小组

年 月 日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cr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