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线路维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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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DYJ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分公司技术文件

Q/NDYJ-Ⅲ-09·002-2006·A

线路维修规则

2006—01—01发布 2006—06—01实施

南京地铁运营分公司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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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 则 ??????????????????????????????1 2 线路维修工作组织 ????????????????????????1 2.1 维修管理组织?????????????????????????1 2.2 维修工作内容?????????????????????????1 2.3 维修工作计划?????????????????????????3 3 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4 3.1 路基?????????????????????????????4 3.2 碎石道床???????????????????????????4 3.3 整体道床及浮置板道床?????????????????????5 3.4 轨枕?????????????????????????????5 3.5 钢轨?????????????????????????????7 3.6 钢轨联结零件??????????????????????11 3.7 曲线???????????????????????????12 3.8 道岔????????????????????????????14 3.9 无缝线路??????????????????????????18 3.10 道口及标志????????????????????????????20 4 线路维修主要作业??????????????????????20 4.1 碎石道床起道、捣固作业??????????????????20 4.2 拨道和改道作业???????????????????????21 4.3 无缝线路作业????????????????????????22 4.4 调整轨缝作业????????????????????????25 4.5 钢轨打磨、焊接及道床清筛作业????????????????26 5 线路维修标准???????????????????????????26 5.1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26 5.2 综合维修验收标准??????????????????????27 5.3 综合维修验收标准??????????????????????28 6 线路质量评定???????????????????????????28 6.1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28 6.2 线路设备保养质量评定????????????????????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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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线路设备检查???????????????????????????29 7.1 线路静态检查????????????????????????29 7.2 线路动态检查????????????????????????29 7.3 春秋季检查?????????????????????????31 7.4 量具检查??????????????????????????31 8 巡道工作?????????????????????????????31 8.1 巡道制度??????????????????????????31 8.2 正线巡道??????????????????????????32 8.3 小行基地巡道????????????????????????32 附录A 术语????????????????????????????34 附录B 轨枕间距尺寸计算方法????????????????????37 附录C 线路综合维修验收评分标准??????????????????38 附录D 道岔综合维修验收评分标准??????????????????42 附录E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标准????????????????????45 附录F 线路保养质量评定评分标准??????????????????46 附录G 道岔保养质量评定评分标准??????????????????48 附加说明??????????????????????????????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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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维修规则

1 总 则

1.1 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经常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1.2 线路维修工作,必须掌握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在线路维修工作中,应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各种变化的不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1.3 线路维修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检测手段,建立和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改革作业方法和劳动组织,不断地提高线路维修工作水平。

1.4 线路维修工作,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未做规定者,工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运营分公司备案。采用新型线路设备,在设计文件中应有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并经南京地铁运营分公司批准。

1.5 本规则适用于南京地铁1435mm标准轨距和行车速度为100km/h以下的线路。

2 线路维修工作组织 2.1 维修管理组织

2.1.1 线路维修管理组织采用修养合一形式。

2.1.2 工务中心下属的探伤工区负责线路的钢轨探伤检查工作,养路工区负责线路维修养护工作。

2.2 维修工作内容

2.2.1 铁路线路维修分为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综合维修是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综合性修理。通过综合维修,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整修和更换设备零部件,以恢复线路完好的技术状态。

经常保养是根据线路变化情况,在全年度和线路全长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养护,以保持线路质量经常处于均衡状态。

临时补修主要是及时整修超过临时补修容许误差限度的轨道几何尺寸及其他不良处所,以保证行车平稳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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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线路综合维修周期的年数,应结合线路大中修周期,根据线路条件、运输条件、自然条件等具体情况适当规定,现初定如下:

地下正线、基地线路(试车线除外)、基地道岔(试车线除外)为两年,地面正线、高架正线、试车线线路与道岔、以及基地线出入正线与出入检修库的频繁使用的道岔为一年。 工务中心应结合线路大中修计划和线路设备实际状态,因地制宜地安排综合维修。线路质量较差地段适当缩短周期,薄弱地段可一年进行一遍。当年线路大中修地段可不安排综合维修,但应加强经常保养。

2.2.3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

a) 根据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木枕地段全面捣固;混凝土枕地段,撤除调高垫板,全面捣固或重点捣固;

b) 改道、拨道、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全面拨正曲线;

c) 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土垄,处理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和整理道床,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

d) 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防爬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 e) 矫直钢轨硬弯,焊补、打磨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f) 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 g) 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h) 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修理、补充和刷新标志,收集旧料; i) 其他预防和整治病害工作。 2.2.4 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

a) 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地整修线路; b) 处理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和整理道床; c) 更换和修理轨枕; d) 调整轨缝,锁定线路;

e) 更换伤损钢轨,焊补、打磨钢轨和整治接头病害; f) 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进行扣件和接头螺栓涂油; g) 进行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和断缝原位焊复或插入短轨焊复; h) 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

i) 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单项工作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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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线路、道岔临时补修的主要内容。

a) 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

b) 更换重伤钢轨和达到更换标准的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和护轨螺栓; c) 调整严重不良轨缝;

d) 进行无缝线路地段钢轨折断、重伤钢轨和重伤焊缝的处理; e) 疏通严重淤塞的排水设备,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 f) 整修严重不良的道口设备; g) 垫入或撤出损坏垫板; h) 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 2.3 维修工作计划

2.3.1 工务中心根据线路的状态,编制年度分季综合维修计划和月度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工作的数量;经常保养工作的重点安排;各项技术指标下达线路工区。线路工区根据线路状态制定每月经常保养计划和劳力及主要材料计划。 2.3.2 线路设备状态和线路保养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a)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合格率95%; b) 线路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90%; c) 道岔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90%; d) 动态检测质量合格率80%。

2.3.3 线路工区根据工务中心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工区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

2.3.4 各工区每月作业计划,由各工区工长负责调查与编制:

a) 综合维修的线路延长米,道岔组数,主要项目和数量,使用材料和人工数; b) 日常保养主要项目和数量,使用材料和人工数; c) 临时补修使用人工数;

d) 巡检人员负责日常巡道检查、保养的项目和数量。 2.3.5 各工区的日作业计划,由各工长负责安排。

2.3.6 在线路维修计划中,应根据线路设备条件和实际状态,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地安排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重点工作。日常应通过线路病害和其他质量检查情况,安排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2.3.7 工务中心可在不同季节根据线路具体情况,对经常保养的重点要求和工作进度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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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办法,临时作出规定,安排相关重点维修。

3 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 3.1 路基

3.1.1 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应符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基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经常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

3.1.2 路肩宽度一般应不小于0.6m,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4m。 3.1.3 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 电缆不得埋设在路堤或路堑边坡及路肩上(过渡短经路除外)、侧沟和道床下,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

b) 电缆沿路堑埋设时,应在堑顶天沟边2m以外,如无天沟,应在堑顶边5m以外。沿路堤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1m以外。沿路堤埋没时,应在路堤坡脚1m以外。横穿线路时,应用钢管或者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距路基面不得小于0.4m;

c) 埋设电缆前,以及所有影响路基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中心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与安全保卫部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后方可施工;

d) 电缆埋设后,必须及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 3.2 碎石道床

3.2.1 地面线路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曲线外侧道床加宽 线路类别 地面正线 试 车 线 基 地 线 顶面宽度(m) 半径(m) 3.3 3.3 2.9 ≤400 ≤400 加宽(m) 0.10 0.10 0.15 0.15 1:1.75 1:1.75 1:1.5 碴肩堆高(m) 边坡坡度 3.2.2 道床顶面(以轨底处为准)应低于轨枕顶面20~30mm。新Ⅱ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可不掏空,但保持疏松。

3.2.3 各种道碴必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碎石道碴粒径级配如表2的规定。碎石线路必须采用一级道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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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道碴粒径级配 方孔筛孔边长(mm) 16 25 5--15 35.5 25--40 45 55--75 56 92--97 63 97--100 过筛质量百分率(%) 0--5 3.2.4 碎石道床应经常保持饱满、均匀和整齐,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尽可能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 3.3 整体道床及浮置板道床

3.3.1 整体道床有支撑块式及整体浇筑式两种。南京地铁一号线地下正线、高架线及辅助线道床为钢筋混凝土短轨枕整体道床,珠江路站至鼓楼站区间鼓楼医院地段采用浮置板道床(双线240m)。

3.3.2 整体道床养护维修作业的关键是保持线路的平顺性和排水作用良好。 3.3.3 整体道床维修作业:

a) 用垫板的方法调整线路的高低和水平; b) 用调整扣件的方式整正轨向和轨距; c) 紧固松动的扣件并涂油;

d) 修补破损的支撑挡肩,更换或固结失效、松动的支撑块; e) 更换和整正轨下垫层; f) 清理道床表面污物。

3.3.4 整体道床的养护,除经常保持轨道几何状态在容许限度以内外,应注意防止扣件的锈蚀,保持扣件的作用良好,并应定期清理排水设施。 3.4 轨枕

3.4.1 轨枕每千米配置根数见表3。 表3 轨枕每千米配置根数

线别 试车线 轨枕 砼短轨枕整体道床 S—2型砼枕 地面正线及辅助线 地下正线、高架正线及辅助线 基地线 S—2型砼枕 根数(根/km) 1680 1680 1760 1680 砼短轨枕 Ⅱ类木枕,S—2型砼枕 1760 1680 1440 R≤400;i=30? R≤400;i=20? 其他 备注 注:地下正线及辅助线,当钢筋混凝土短轨枕布置落在隧道主体结构变形缝上时,轨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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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距应作适当调整并满足枕底边缘至变形缝距离≥12cm的要求。3.4.2 轨枕间距:无缝线路应均匀布置见表4,普通线路见表5。 表4 轨枕间距尺寸

轨枕配置根数 (根/km) 1440 1680 1760 表5 轨枕间距尺寸 轨枕 钢轨长度(m) 每千米配置根数 1440 60kg/m或 50kg/m 25.0 12.5 1680 1760 1440 1680 1760 每节钢轨配置根数 18 21 22 36 42 44 木枕(mm) c b A 混凝土(mm) C B A 轨枕间距离 (mm) 694.4 595.2 568.2 500 604 720 500 604 720 440 544 610 540 584 600 440 524 580 540 569 570 500 622 705 500 622 705 440 487 605 540 573 598 440 497 575 540 549 570 注:轨枕间距尺寸计算方法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相错式接头、非标准长度钢轨的轨枕配置根数和间距尺寸,比照表4的规定,通过计算采用接近值,但a值不得比标准大200mm。

3.4.3 轨枕的位置应用白铅油标记,直线地段标记在顺计算里程方向左股内侧的轨腰上,曲线地段标记在外股钢轨内侧的轨腰上,曲线地段可标记在内股钢轨内侧的轨腰上。各标记距离的误差不得大于10mm。轨枕应按标记位置铺设,并与线路中线垂直。单开道岔(含交叉渡线)标记在直股基本轨外侧轨腰上。 3.4.4 使用木枕(含木岔枕)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木枕宽面在下,顶面与底面同宽时,应使树心一面向下; b) 接头处使用质量较好的木枕;

c) 劈裂的木枕,铺设前应捆扎或钉组钉板;

d) 使用新木枕应用直径12.5mm木钻钻道钉孔,孔深有铁垫板时为110mm,无铁垫板时为130mm,使用螺纹道钉时,应比照道钉办理;

e) 改道用的道钉孔木片规格为:长110mm,宽15mm,厚5至10mm,并经过防腐处理; f) 除道岔内专用轨枕外,非同类型轨枕不得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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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混凝土枕与木枕的分界处,距钢轨接头不得少于5根轨枕; h) 道岔与道岔之间应铺设与过渡轨枕同规格的轨枕。

3.4.5 正线应做到接头轨枕无失效,其它处所无连续失效(含岔枕)。 3.4.6 混凝土轨枕(含混凝土短轨枕、混凝土岔枕)失效标准: a) 明显折断; b) 纵向通裂:

1) 挡肩顶角处缝宽大于1.5mm;

2) 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大于0.5mm)。

c) 横裂(或斜裂)接近环状裂纹(残余裂缝宽度超过0.5mm或长度超过2/3枕高); d) 挡肩破损,接近失去支承能力(破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1/2); e) 严重掉块。

3.4.7 木枕(含木岔枕)失效标准:

a) 腐朽失去承压能力,钉孔腐朽无处改孔,不能持钉; b) 折断或拼接的接合部分离,不能保持轨距;

c) 机械磨损,经削平或除去腐朽木质后,其厚度不足100mm; d) 劈裂或其他伤损,不能承压、持钉。 3.4.8 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

a) 横裂裂缝长度为枕高的1/2至2/3; b) 产生纵向裂纹;

c) 两螺栓孔间纵裂(挡肩顶角处缝宽不大于1.5mm); d) 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不大于0.5mm); e) 挡肩破损长度为挡肩长度的1/3至1/2; f) 严重网状龟裂和掉块; g) 承轨槽压溃,深度超过2mm;

h) 钢筋(或钢丝)外露(钢筋未锈蚀,长度超过100mm); i) 斜裂长度为枕高的1/2至2/3。 3.5 钢轨

3.5.1 线路上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容许速度和轴重相适应。正线应采用60kg/m及以上钢轨,曲线地段应铺设耐磨轨或全长淬火轨。钢轨因金属疲劳、强度减弱而伤损严重时,应由工务中心决定适当减低线路容许通过速度,以保证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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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一号线线路上的钢轨类型:正线及辅助线、试车线为60kg/m(PD3)无缝线路,车场线为50kg/m(u71mn)普通线路,标准轨长25m。 3.5.2 钢轨伤损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 a) 钢轨轻伤标准:

1) 钢轨头部磨耗超过表6所列限度之一者; 表6 钢轨头部磨耗轻伤标准

总磨耗(mm) 钢轨(kg/m) 正线、试车线 车场线 正线、试车线 车场线 正线、试车线 车场线 60 60以下至50 16 14 18 16 9 8 10 9 14 12 16 14 垂直磨耗(mm) 侧面磨耗(mm) 注:① 总磨耗=垂直磨耗+1/2侧面磨耗。

② 垂直磨耗在钢轨顶面宽1/3处(距标准工作边)测量。

③ 侧面磨耗在钢轨踏面(按标准断面)下16mm处测量。 2) 轨头下颏透锈长度不超过30mm;

3) 钢轨低头(包括轨端踏面压伤和磨耗在内)超过3mm(用1m直尺测量最低处矢度);

4) 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其长度超过15mm,深度超过4mm; 5) 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达到1至2mm,波浪型磨耗谷深超过0.5mm; 6) 钢轨探伤人员或养路工长认为有伤损的钢轨。 b) 钢轨重伤标准:

1) 钢轨头部磨耗超过表7所列限度之一者; 表7 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

钢轨(kg/m) 60 60以下至50 2) 钢轨在任何部位有裂纹;

3) 轨头下颏透锈长度超过30mm;

4) 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其长度超过30mm,深度超过8mm;

5) 钢轨在任何部位变形(轨头扩大、轨腰扭曲或鼓包等),经判断确认内部有暗

垂直磨耗(mm) 11 10 侧面磨耗(mm) 19 1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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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

6) 钢轨锈蚀,除锈后轨底边缘处厚度不足5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 7) 钢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2mm;

8) 钢轨探伤人员或养路工长认为有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缺陷(含黑核、白核)。 c) 钢轨折断标准,钢轨折断是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1) 钢轨全截面至少断成两部分; 2) 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头截面; 3) 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底截面;

4) 钢轨顶面上有长大于50mm,深大于10mm的掉块。

3.5.3 应做好钢轨养护维修工作,预防和整治钢轨病害,延长钢轨使用寿命。 a) 钢轨伤损养护标准:

1) 钢轨硬弯用1m直尺测量,矢度大于0.5mm时应矫直; 2) 钢轨接头轨面或内侧错牙不得大于3mm;

3) 轨面擦伤和剥落掉块接近或达到轻伤标准时应焊补; 4) 轨端飞边大于2mm时,应及时处理; 5) 波浪型磨耗谷深大于0.5mm时,应进行打磨,

6) 有计划地用打磨、焊补、更换道碴、垫碴、垫枕下大胶垫等方法,综合整治钢轨接头病害。

b) 普通线路(道岔)和无缝线路缓冲区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及时更换。换下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有明显的标记,防止再用。无缝线路钢轨重伤和折断,应按有关的规定处理。在正线和试车线上的轻伤钢轨,应有计划进行更换。

c) 对易受盐碱浸蚀地段和隧道的钢轨,必要时可在钢轨上涂抹防锈剂。 3.5.4 钢轨接头标准:

a) 线路两股钢轨接头,一般应采用相对式;

b) 曲线地段外股应使用标准长度钢轨,内股应使用厂制缩短轨调整钢轨接头位置; c) 剩余少量相错量,应利用钢轨长度误差量在曲线内(有困难时可在直线上)调整; d) 直线地段应按钢轨长度误差量配对使用;

e) 在每节轨上相差量一般应不大于3mm,并应前后、左右抵消,在两股钢轨上累计相差量最大不得大于15mm;

f) 铺设非标准长度钢轨或再用轨,无厂制缩短轨时,钢轨接头可采用相错式,其相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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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不得小于3m;

g) 采用相错式的两曲线之间直线长度短于300m时,该直线段亦可条用相错式; h) 采用相错式时个别插入的短轨,宜铺设在曲线两端的直线上,在困难条件下,可铺设在曲线内股;

i) 线路上个别插入的短轨,在正线及试车线上不得短于6m,在车场线上不得短于4.5m,并不得连续插入两根及以上。

3.5.5 普通线路钢轨接头,应根据钢轨长度与钢轨温度预留轨缝。轨缝的标准尺寸按下列公式计算:

a0=αL(tz-t0)+1/2ag

式中a0——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预留轨缝(mm); α——钢轨线膨胀系数,为0.0118mm/(m·℃); L——钢轨长度(m);

tz——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地区的中间轨温(℃); tz=1/2(Tmax+Tmin)

式中Tmax、Tmin——当地历史最高和最低轨温(℃); t0——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 ag——构造轨缝, 50、60kg/m钢轨ag均采用18mm;

a) 最高、最低轨温差不大于85℃地区,可以按上式计算以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轨缝值减小1至2mm;

b) 25m钢轨铺设在当地历史最高、最低轨温差大于100℃的地区应个别设计; c) 南京地区的最高、最低轨温,以上海铁路局提供的数据为参考依据。

3.5.6 12.5m钢轨地段,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不受限制。25m钢轨地段,更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限制范围为(tz+30℃)至(tz-30℃);最高、最低轨温差不大于85℃地区,如将轨缝值减小1~2mm,轨温限制范围相应地降低3~7℃;特殊情况下,在轨温限制范围以外更换的25m钢轨,必须在轨温限制范围以内时调整轨缝,使其符合本标准第3.5.5条规定的标准。

3.5.7 轨缝应设置均匀,每千米轨缝总误差:25m钢轨地段不得大于±80mm;12.5m钢轨地段不得大于±160mm。绝缘接头轨缝不得小于6mm。

3.5.8 在钢轨上钻螺栓孔时必须倒棱。两螺栓孔的净距,不得小于孔径的两倍,直径不同时按大孔径计算。其他部门需在钢轨上钻孔或加装设备时,必须经工务中心同意。钻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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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轨腹中和轴上。

3.5.9 用于线路上的钢轨需要截断时,应全断面垂直锯断。严禁使用乙切割或烧孔,严禁使用剁子和其他工具强行截断和冲孔。 3.6 钢轨联结零件

3.6.1 接头夹板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及时更换: a) 折断;

b) 中央裂纹(中间两螺栓孔范围内):正线及辅助线有裂纹;小行基地线平直及异型夹板超过5mm,双头及鱼尾型夹板超过15mm; c) 其他部位裂纹发展到螺栓孔。

3.6.2 接头螺栓应齐全,作用良好,缺损进应及时补充和更换。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应达到表8的规定值,并应保持均匀。扭矩不足时,不得低于规定值100N·m以上。 表8 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标准

25m钢轨 项目 钢轨 螺栓等级 扭矩 C值 单位 最高、最低轨温差≤85℃ Kg/m — N·m mm 60 10.9 500 50 8.8 400 4 43 8.8 400 50 8.8 400 2 43 8.8 400 12.5m钢轨 注:① C值为接头阻力及道床阻力限制钢轨自由伸缩的数值。

② 高强度绝缘接头螺栓扭矩不小于700 N·m。

3.6.3 螺纹道钉达到下列伤损标准,应有计划地更换:

a) 铁垫板折断、变形、严重锈蚀或丧失固定立柱螺栓功能; b) 道钉钉头脱落、严重锈蚀达3mm及以上。

3.6.4 扣件应经常保持零件齐全,位置正确,作用良好,缺少时应及时补充。扣板、轨距挡板应靠近贴轨底边。弹条扣件的弹条中部前端下颏应靠贴轨距挡板或扭矩保持在80~150 N·m。

3.6.5 扣件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有计划地修理或更换: a) 螺旋道钉折断,螺帽或螺杆丝扣损坏,严重锈蚀; b) 垫圈损坏或作用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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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弹条、扣板(弹片)损坏或不能保持应有的扣压力; d) 扣板、轨距挡板严重磨损,与轨底边离缝超过2mm; e) 挡板座、铁座损坏或作用不良;

f) 橡胶垫板压溃或变形(橡胶垫板需要定期测试其性能,防止列车运营时的噪音与振动加大,缩短轮、轨的使用寿命)。 3.7 曲线

3.7.1 在线路直线地段,两股钢轨顶面应位于同一水平。在线路曲线地段,应根据曲线半径和实测行车速度,在外股钢轨合理设置超高。超高按下列公式计算:

H=11.8vj/R

2

vj??NQv?NQiii2ii

式中 H——超高(mm); vj——平均速度(km/h); R——曲线半径(m);

Ni——一昼夜各类列车次数(列); Qi——各类列车重量(t); Vi——实侧各类列车速度(km/h)。

按上式算出后,对未被平衡欠超高和未被平衡过超高分别按下列公式检算:

Hc=11.8V2max/R-H Hg=H-11.8V2H/R

式中 H——实设超高(mm); Hc——未被平衡欠超高; Hg——未被平衡过超高; Vmax——线路容许速度;

VH——工程车及其他列车平均行车速度。

未被平衡欠超高,一般应不大于75mm,困难情况下应不大于90mm;

未被平衡过超高不得大于50mm。实设最大超高,在正线及试车线上不得大于1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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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纵向水平裂纹长度

项 目 一侧裂纹长度 一侧裂纹长度发展至轨面(含60 轨面部分裂纹长度) 两侧裂纹贯通(指贯通长度) 两侧裂纹相对部分长度 50 —— —— —— —— 100 60 —— 辙叉心(mm) 100 辙叉翼(mm) 80 轮缘槽(mm) 200 4) 垂直裂纹长度(含轨面部分裂纹长度)超过表16所列限度者; 表16 垂直裂纹长度

辙叉心(mm) 项目 心宽0~50 50 60 辙叉翼(mm) 心宽50以后 50 80 40 60 一条裂纹长度 两条裂纹相加 5) 叉趾、叉跟轨头及下颏部位裂纹超过30mm;

6) 叉趾、叉跟浇注断面变化部位斜向或水平裂纹,长度超过120mm,或虽未超过120mm,但裂纹垂直高度超过40mm;

7) 底板裂纹向内裂至轨腰,并超过轨腰与圆弧的连接点; 8) 螺栓孔裂纹延伸至轨端、轨头下颏或轨底,两相邻螺栓孔裂通; 9) 辙叉心、辙叉翼轨面剥落掉块,长度超过30mm,深度超过6mm; 10) 钢轨探伤人员或养成路工长认为有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缺陷;

c) 辙叉有轻伤时,应注意检查观测,达到重伤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3.9 无缝线路

3.9.1 温度应力式无缝线路,一般由固定区、伸缩区、缓冲区三部分构成:固定区长度不得短于50m。伸缩区长度据年轨温差幅值、道床纵向阻力、钢轨接头阻力等参数计算确定,一般为50~100m。缓冲区一般由2~4节标准轨(含厂制缩短轨)组成,普通绝缘接头为4节,胶接绝缘接头时,可将胶接绝缘钢轨插在2节或4节标准轨中间。缓冲区钢轨接头必须使用10.9级螺栓,扭力应保持在700~900N·m。绝缘接头轨缝不得小于6mm。

3.9.2 变更无缝线路原设计结构或部分拆除时,必须有经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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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跨区间无缝线路内铺设的道岔设在固定区,跨区间和全区间无缝线路的绝缘接头必须采用胶接绝缘接头。

3.9.4 无缝线路应设位移观测桩,设位移观测桩的标准为:

a) 每段无缝线路应设位移观测桩5~7对,固定区较长时,可适当增加对数(其中固定区中间点1对,伸缩区始、终点各1对,其余设置在固定区);

d) 无缝道岔设3对观测桩,在间隔铁或限位器处设1对,在岔头、岔尾处各设1对; c) 位移观测桩必须预先埋设牢固,在长轨条就位后,或长轨条拉伸到位后,应立即进行标记(标记应明显、耐久、可靠);

d)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宜积极采用钢轨测标测量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技术,钢轨测标每50m或100m设1处。

3.9.5 无缝线路的锁定轨温必须准确、均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做好应力放散或调整:

a) 实际锁定轨温不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或左右股长轨条的实际锁定轨温相差超过5℃;

b) 锁定轨温不清楚或不明确;

c) 跨区间无缝线路的两相邻单元轨条的锁定轨温差超过5℃,同一区间内单元轨条的最低、最高锁定轨温相差超过10℃;

d) 铺设或维修作业方法不当,使长轨条产生不正常的伸缩; e) 固定区出现严重的不均匀位移; f) 夏季线路轨向严重不良,碎弯多; g) 通过测试,发现温度力分布严重不均匀; h) 因处理线路故障或施工改变了原锁定轨温; i) 低温铺设长轨条时,拉伸不到位或拉伸不均匀。 3.9.6 无缝线路的维修要求。

a) 线路轨向应经常保持良好,对钢轨硬弯,应及时矫直; b) 长轨条的焊缝部位要保持平直,出现凸凹应打磨、焊补;

c) 整修后用1m直尺测量,钢轨顶面不得下凹,上凸矢度不得大于0.5mm,工作边矢度不大于±0.5mm;

d) 联合接头不得设置在道口、桥台、桥墩上及不作单独设计的桥上,距桥台边墙不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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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位于中跨度桥上的联合接头应布置在1/4~1/2桥跨处,并避开边跨; f) 在大跨度桥上,应远离纵梁断开处; g) 铝热焊缝距轨枕边不得小于40mm。 3.10 道口及标志

3.10.1 道口采用钢制或混凝土制铺面板,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铺砌应平整稳固,护轨轮缘槽宽度,直线上应为70~100mm,曲线内股应为90~100mm,轮缘槽深度应为45~60mm,护轨两端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端300mm处弯向线路中心,其终端距钢轨工作边不小于150mm。

3.10.2 线路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道口铺面应低于轨面5mm。

3.10.3 在道口处的道路上应设置道口标志和护桩,道口标志设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钢轨不小于5m处的道路右侧,护桩设在道口附近的道路两侧。 3.10.4 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的标准为:

a) 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的式样应符合标准图的规定,并经常保持完整、位置正确、标志鲜明;

b) 线路标志包括公里标、半公里标、曲线标、圆曲线和缓和曲线始终点标、桥隧涵标、坡度标;

c) 信号标志(与工务有关的)包括警冲标、司机明笛标、减速地点标和作业标; d) 线路、信号标志设置的位置:

1) 线路标志在单线上顺计算里程设于线路右侧,在双线上各设于本线列车运行方向右侧;

2) 信号标志顺列车运行方向设于线路右侧;

3) 各种标志(警冲标除外)应设在钢轨头部外侧不小于2m处。不超过钢轨顶面的标志,可设在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小于1.35m;

4) 警冲标设在会合线路两线间距为3.8m的起点处中间,有曲线时按限界加宽办

法加宽;两线间距不足3.8m时,应设在两线最大间距的起点处中间。

4 线路维修主要作业 4.1 碎石道床起道、捣固作业

4.1.1 在线路综合维修中,如果路状态较好,质量基本稳定,可采取重点起道;如线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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洼较多,累积下沉量较大,应有计划地全面起道。

4.1.2 全面起道时,应结合线路坡度和变坡点的情况,合理地确定起道地段的延长和起道量。接触网地段单股起道量不得超过30mm,超过者需经接触网专业配合。

4.1.3 扒道床和捣固时,不得损坏通过轨道电流的接续线和股道间的跳线,防止漏电,并保持道床清洁,没有泥土、杂草和矿碴等易导电的材料,保持排水良好。

4.1.4 木枕地段,在综合维修中,全面或重点起道,均应全面进行捣固。在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中,可采取重点起道和重点捣固。捣固时,应在钢轨两侧各400mm范围内捣实道床,轨下部分加强捣固。

4.1.5 混凝土枕地段,在综合维修中,应将调高垫板全部拆除并拧紧扣件,使用机械对起道地段进行全面捣固,对非起道地段进行全面捣固或重点捣固。在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中,可采取捣固与垫板的方法。

4.1.6 捣固时,应在钢轨两侧各450mm范围内均匀捣实道床。靠近捣固范围的枕下道床,应填充饱满。 4.2 拨道和改道作业

4.2.1 碎石道床线路直线地段轨向不良,可用目测方法拨正。曲线地段轨向不良,可用绳正法测量、计算与拨正。如需改变曲线头尾位置、缓和曲线长度与圆曲线半径,应用仪器测量改动。

4.2.2 线路上其他设备影响轨道不能按应有位置拨正时,应用仪器测量校正。校正时,原则上应以线路中线为准,调整其他设备的位置和尺寸。在困难条件下,可通过测量调整线路中线位置。接触网地段需要拨道时,线路中心位置不得超过±30mm,一年单侧累计拨道量不得超过120mm,超过者需经接触网专业配合。 4.2.3 用绳正法拨正曲线的基本要求:

a) 曲线两端直线轨向不良,一般应事先拨正,两曲线间直线段较短时,可与两线同时计算、拨正;

b) 在外股钢轨上用钢尺丈量,每10m设置一个测点(曲线头或尾是否在测点上不限); c) 在风力较小条件下,拉绳测量每个测点正矢,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d) 按绳正法计算拨道量,计算时不宜为减少拨道量而大量调整计划正矢;

4.2.4 改道时,木枕地段应使铁垫板外肩靠贴轨底边;混凝土枕地段应调整不同号码扣板、轨距挡板,并可用加垫片的方法调整尺寸,但厚度不得超过2mm。同时应修理和更换不良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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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螺纹道钉改道时,应用木塞填满钉孔,钻孔后旋入道钉,严禁锤击螺纹道钉。 4.2.6 小行基地线路改道的前后作业程序要紧密衔接,保证松开扣件的数量不得超过《工务安全规则》的规定。应按改道量将钢轨拨正,禁止利用道钉或扣件挤动钢轨。

4.2.7 在道岔转辙部分改道时,应将曲股基本轨弯折尺寸和尖轨侧弯整修好。在辙叉部分改道时,应处理好查照间隔、护背距离和翼轨、护轨轮缘槽宽度之间的关系,应用打磨钢轨飞边和间隔铁加垫片等方法,调整好轮缘槽宽度。

4.2.8 凡有硬弯的钢轨,均应于铺轨前矫直,常备轨亦应保持顺直。线路上的钢轨硬弯,应在轨温较高的季节矫直,矫直时轨温应高于25℃。

4.2.9 矫直钢轨前,应测量确认硬弯的位置、形状和尺寸,确定矫直点和矫直量,避免矫后硬弯复原或产生新弯。矫直钢轨时,应使钢轨横向变形,防止钢轨扭曲。矫直钢轨后用1m直尺测量,矢度不得大于0.5 mm。 4.3 无缝线路作业

4.3.1 无缝线路应根据季节特点、锁定轨温和线路状态,合理安排全年维修计划。一般在气温较低的季节,安排锁定钢温较低或薄弱地段进行综合维修;气温较高的季节,安排锁定轨温较高地段进行综合维修。

4.3.2 高温季节应不安排综合维修和影响线路稳定的作业。如必须进行综合维修或成段保养时,应有计划的先进行应力放散后作业,以后要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重新做好放散和锁定线路工作。其他保养和临时补修工作可调整到轨温 高温季节可安排矫直钢轨硬弯、钢轨打磨、焊补等作业。

4.3.3 无缝线路综合维修计划,以每段长轨条或单元轨条为单位安排作业。遇有跨工区的长轨条或单元轨条时,应由两工区协同安排。

4.3.4 进行无缝线路维修作业,必须掌握轨温,观测钢轨位移,分析锁定轨温变化,按实际锁定轨温,根据作业轨温条件进行作业,严格执行“维修作业一夜一清,临时补修作业一撬一清”和“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制度,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a) 在碎石道床维修地段按需要备足道碴; b) 起道前应先拨正线路方向

c) 起、拨道机不得安放在铝热焊焊缝处; d) 扒开的碎石道床应及时回填、夯实。

4.3.5 在无缝线路地段进行基建、大修(线路、桥隧、路基)施工时,必须有保证线路稳定的技术措施,并经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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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无缝线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作业轨温条件:

a) 混凝土枕无缝线路维修作业轨温条件见表17和表18; 表17 混凝土枕无缝线路维修作业轨温条件表 作业项目及作业量 作业轨温范围 线路条件 直线及R≥2000m 800m≤R<2000m 400m≤R<800m 注:作业轨温范围按实际锁定轨温计算。 表18 混凝土枕无缝线路维修作业轨温条件表

按 实 际 锁 定 轨 温 计 算 顺作业项目 号 1 改道 2 更换扣件 -20℃以下 -20℃~+10℃以内 与普通线路同 与普通线路同 +10℃~+20℃ 以上 与普通线路同 隔二松一,流水作业 当日连接更换不超过两根(配合起道除外) 逐根进行 禁止 与普通线路同 禁止 禁止 +20℃连续扒开道床不超过25m, 起道高度不超过30mm, 拨道量不超过10mm +20℃ +15℃ -20℃ +10℃ -15℃ 隔二松一,隔二松一,流水作流水作业 业 当日不连续更换 禁止 禁止 禁止 当日连接更换不超过三根 逐根进行 -10℃以下禁止,其余与普通线路同 禁止 3 更换轨枕 更换接头螺栓或涂油 更换钢轨或夹板 禁止 禁止 禁止 同左 4 5 6 矫直硬弯钢轨 b) 混凝土枕无缝线路,当轨温在实际锁定轨温减30℃以下时,伸缩区和缓冲区禁止进行维修作业;

c) 木枕地段无缝线路作业轨温按表和表规定减5℃,当轨温在实际锁定轨温减20℃以下时,伸缩区和缓冲区禁止进行维修作业;

4.3.7 每年春、秋季应在允许作业轨温范围内逐段整修扣件及接头螺栓,整修不良绝缘接头,对接头螺栓及扣件进行除垢涂油,并复紧达到规定标准。使用长效油脂时,按油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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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安排除垢涂油工作。

4.3.8 无缝线路温度应力的调整和放散。

a) 无缝线路温度应力放散方法,应根据具体条件决定,可采用滚筒配合撞轨法,或滚筒结合拉伸配合撞轨法;

b) 总的放散量要达到计算数值,沿钢轨全长放散量要均匀,确定锁定轨温要准确; c) 无缝线路应力调整,一般采用列车碾压法;

d) 放散应力时,应每隔50~100m设一位移观测点观测钢轨位移量,及时排除影响放散的障碍,达到放散均匀;

e)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和调整后,应按实际锁定轨温及时修改有关技术资料和位移观测标记;

f)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和调整,应由专业工程师会同养路工区调查并提出计划,经工务中心审查并提出施工计划报上级批准,由工务中心组织施工。施工前要制定施工计划(结合整治线路爬行),拟定安全措施,组织人力和备齐料具,充分作好施工准备。 4.3.9 加强绝缘接头的养护,做好轨端飞边打磨和碎石道床地段捣固工作。 4.3.10 高架桥上无缝线路养护维修工作应注意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a) 按照设计文件规定,保持扣件布置方式和拧紧程度; b) 对桥上钢轨焊缝应加强检查,发现伤损应及时处理;

c) 对桥上伸缩器的伸缩量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爬行,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整治。伸缩器的尖轨与基本轨出现飞边,应及时打磨;

d) 桥上无缝线路应定期测量长轨条的爬行量,并做好记录。固定区爬行量超过10mm时,应分析原因,及时整治。

4.3.11 无缝线路胀轨跑道的防治和处理:

a) 当发现线路连续出现3~5mm的碎弯时,必须加强巡查(可跟车巡查),观测轨温和线路方向的变化;

b) 若碎弯继续膨胀扩大,应设慢行信号,并通知工区紧急处理,线路稳定后,恢复正常行车速度;

c) 养护维修作业中,发现轨向、高低不良,起道、拨道省力,必须停止作业,及时采取防止胀轨跑道措施;

d) 无论作业中或作业后,发现线路轨向不良,用长10m弦测量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当平均值达到10mm时,必须设置慢行信号。当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平均值达到12mm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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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温不变情况下,过车后线路弯曲变形突然扩大,必须立即设置停车信号,及时通知OCC并采取钢轨降温等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后放行列车;

e) 发生胀轨跑道后,可以采取浇水或喷洒液态二氧化碳的办法降低钢轨温度。轨温降低后方可拨道。曲线地段拨道只能上挑,不宜下压。拨道后必须夯实碎石道床,限速放行列车,待轨温降低至接近锁定轨温时,再恢复线路和正常行车速度。无缝线路发生胀轨跑道时,应对胀轨跑道情况作好登记。

4.3.12 无缝线路钢轨重伤和折断的处理:

a) 钢轨折断的处理要求如下:

1) 紧急处理——当钢轨断缝小于50mm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在断缝前后各50m拧紧扣件,并派人看守,限速放行列车。有条件时应在原位复焊,否则应在轨端钻孔,上好夹板或特制拱形夹板,拧紧接头螺栓,然后可适当提高行车速度。同时在断缝两侧约3.5m处,轨头非工作边上作出标记,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的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的断缝值,作好记录;

2) 临时处理——钢轨折损严重或断缝大于50mm,以及紧急处理后,断缝仍继续扩大,应封锁线路进行临时处理。在断缝两侧约3.5m处轨头非工作边作出标记,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的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的断缝值,作好记录。沿断缝两侧对称切除伤损部分,锯口间插入不短于6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螺栓拧紧。在短轨前后各50m范围内,拧紧扣件后,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

3) 永久处理——钢轨断缝处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后,在接近或低于实际锁定轨温时,插入短轨重新焊接修复。采用小型气压焊时:插入短轨长度应等于切除钢轨长度加上2倍顶锻量。先焊好一端,焊接另一端时,先张拉钢轨,使断缝两侧标记的距离等于原丈量距离减去断缝值加顶锻量后再焊接;采用铝热焊时:插入短轨长度等于切除钢轨长度减去两倍预留焊缝值。先焊好一端,另一端张拉后焊接。插入短轨长度应大于6m; b) 焊后长轨条基本上恢复原有状态,保持原锁定轨温不变。

c) 在线路上焊接时的轨温不应低于0℃。放行列车时,焊缝处温度应降至300℃以下。 4.4 调整轨缝作业

4.4.1 正线缓冲区轨缝应保持在构造轨缝值范围内,最大不得超过20mm,如轨缝大于规定值,应进行插入短轨头调整。

4.4.2 小行基地线路成段轨缝尺寸是否符合第3.5.7条的规定,一般应于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进行检查。日常可根据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的轨温,采用的C值和其后的轨温变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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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进行检算。

4.4.2 小行基地线路轨缝应经常保持均匀,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调整: a) 原设置的轨缝,不符合第3.5.7条的规定。 b) 轨缝严重不均匀。 c) 线路爬行量超过20mm。

d) 轨温在第3.5.6条规定的调整轨缝轨温限制范围以内时,出现连续三个及以上瞎缝或轨缝大于构造轨缝。

4.5 钢轨打磨、焊接及道床清筛作业

4.5.1 对线路上钢轨波型磨耗、侧面磨耗及飞边、鞍型磨耗、焊道凸凹等病害,应使用打磨列车成段进行打磨。打磨后钢轨踏面用1m直尺测量,不平度应小于0.3mm.对个别焊道凸凹、鞍型磨耗,应使用小型磨轨机打磨。打磨后用1m直尺测量,不平度应小于0.5mm。 4.5.2 对接头、绝缘接头轨端飞边,应及时整修处理。固定型辙叉踏面不平顺磨耗,尖轨、固定型辙叉、翼轨及尖轨非工作边出现飞边,亦应打磨。

4.5.3 钢轨(含尖轨和辙叉)低头、压溃、擦伤、掉块、磨耗和锰钢辙叉裂纹应进行焊修。 4.5.4 碎石道床脏污或翻浆,应结合综合维修或经常保养进行道床一般清筛或边坡清筛。枕盒清筛深度为枕底向下50~100mm,并做好排水坡。边坡清筛为轨枕头外全部道碴,道床一般清筛后应及时夯实。边坡清筛宜使用边坡清筛机。

5 线路维修标准

5.1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

5.1.1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按行车速度、线路类别、作业类别确定。 5.1.2 轨道几何尺寸管理值中,作业验收管理值为综合维修、经常保养、临时补修作业的质量检查标准。

5.1.3 经常保养管理值为轨道应经常保持的质量管理标准。 5.1.4 临时补修管理值为应及时进行轨道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 5.1.5 超过临时补修管理值的处所,应及时处理。

5.1.6 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如表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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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 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 项 目 轨 距 水 平 高 低 轨 直线 向 支距 作 业 验 收(mm) + 3 - 2 4 4 4 2 + 3 - 2 5 5 5 2 经 常 保 养(mm) + 5 - 3 7 7 7 3 + 5 - 3 8 8 8 3 临 时 补 修(mm) 正线及试车线 + 6 - 3 9 9 9 4 基地线 + 6 - 3 10 10 10 4 正线及试车线 基地线 正线及试车线 基地线 注:① 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② 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限值,作业验收为0,经常保养为2mm,临时补修为3mm。

5.1.7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如表20的规定。 表20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

作 业 验 收(mm) 项 目 正线及试车线 基地线 正线及试车线 基地线 正线及试车线 基地线 轨 距 水 平 高 低 轨向(直线) 缓和曲线 + 4 - 2 4 4 4 4 + 6 - 2 5 5 5 5 + 7 - 4 7 7 7 6 + 9 - 4 8 8 8 7 + 9 - 4 10 10 10 7 + 10 - 4 11 11 11 8 经 常 保 养(mm) 临 时 补 修(mm) 三角坑直线(扭曲) 和圆曲线 4 5 7 8 9 10 注:① 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mm。

② 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 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6.25m,但

在延长18m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5.2 综合维修验收标准

5.2.1 线路综合维修验收采取评分办法。 a) 评分标准如附录C(标准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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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满分为100分,扣除缺点分后,85~100分为优良 ,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

为不合格;

c) 不合格线路整修复验后,在60分及以上者,可评为合格。 5.2.2 道岔综合维修验收采取评分办法。 a) 评分标准如附录D(标准的附录);

b) 满为100分,扣除缺点分后,85~100分为优良,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

不合格;

c) 不合格道岔整修后,在60分及以上者,可评为合格。 5.3 综合维修验收标准

5.3.1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验收单位

a) 正线(含无缝线路)应以km为单位; b) 车场线为一股道; c) 道岔为一组。

5.3.2 养路工区在综合维修完工后,应进行自检,确认各项质量达到标准后,报工务中心,由工务中心验收评定质量。

5.3.3 经常保养地段的作业项目由工班自验,工务中心抽验。

6 线路质量评定 6.1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

6.1.1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是对正线线路设备质量基本状态的检查评定,是考核各级线路设备管理工作和线路设备状态改善情况的基本指标。线路设备状态评定结合秋检资料分析,是安排线路大中维修计划的主要依据。

6.1.2 每年9月份由工务中心结合秋季设备检查,对管内正线全面评定一次。每年10月20日前由工务中心汇总和分析评定结果。

6.1.3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分标准如附录F(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评定时以km为单位,满分为100分,扣除缺点分后,85~100为优良,60~8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2 线路设备保养质量评定

6.2.1 线路、道岔保养质量评定,是考核线路、道岔养护工作质量的基本指标,也是安排维修计划的主要依据。每半年由工务中心组织对正线线路和正线、道岔评定一次,采取随机抽样检查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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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每个养路工区抽样检查数量,线路:正线为3km,道岔为两组;车场线为两股道,道岔为四组。

6.2.3 抽样检查的评定质量,代表该单位正线线路和正线、基地道岔的全部养护质量,于次月10日内,由工务中心汇总评定结果。

6.2.4 线路保养质量评定评分标准如附录E(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评定时以km为单位,满分100分,扣除缺点后,85~100为优良;60~8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2.5 道岔保养质量评定评分标准如附录G(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评定时以组为单位,满分为100分,扣除缺点后,85~100为优良;60~8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7 线路设备检查 7.1 线路静态检查

7.1.1 线路静态检查内容为:

a) 正线工区道岔和碎石道床地段每月检查一次,整体道床地段每季检查一次; b) 小行基地工区试车线和车辆出入频繁的线路及道岔每月检查一次,其他线路两月检查一次;

c) 检查时对轨距、水平、三角坑应全面检查记录;

d) 对轨向、高低及设备其他状态,应全面查看,重点记录,对伤轨、夹板和焊缝应同时检查;

e) 对线路严重病害地段和薄弱处所,应经常检查;

f) 对无缝线路长轨条位移情况,每月观测一次,并填写记录。发现观测桩处累计位移量大于10mm时(不含长轨条两端观测桩),应及时上报工务中心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g) 养路工长对管内曲线正矢,整体到床地段每半年至少应结合线路检查全面检查一次,碎石道床地段每季至少应结合线路检查全面检查一次,同时对线路高低和直线轨向,用弦线重点检查,重点记录;

h) 对普通线路爬行情况,每两月至少应检查一次,爬行量大于20mm时,应安排计划整正;

i) 养路工长对管内线路、道岔和无缝线路长轨条位移,每月至少应全面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对线路严重病害地段和薄弱处所应加强检查; 7.2 线路动态检查

7.2.1 轨道检查车(以下简称轨检车)的检查,是线路动态质量检查的主要手段,添乘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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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作为除轨检车检查外的一个补充动态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线路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和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均值管理)的动态质量,用以指导线路养护维修工作。 7.2.2 轨检车对线路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检查评定标准。

a) 检查评定项目:轨距、水平、高低、轨向、三角坑、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七项;

b) 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及扣分标准:偏差等级一般分四级。Ⅰ级为保养标准,每处扣1分;Ⅱ级为舒适度标准,每处扣5分;Ⅲ级为临时补修标准,每处扣100分;Ⅳ级为限速标准,每处扣301分;

c) 各级偏差管理值见表21; d) 线路动态评定标准:

1) 线路动态评定以千米为单位;

2) 每千米扣分总数为各级、各项偏差扣分总和;

3) 每千米线路动态评定标准为,扣分总数在50分以内为优良,扣分总数在51~

300分之间为合格,扣分总数在300分以上为不合格。 表21 轨道动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 速度(km/h) 项 目 高低(mm) 轨向(mm) 轨距(mm) 水平(mm) 三角坑(基长2.4m) (mm) 车体垂向加速度(g) 车体横向加速度(g) Ⅰ级 8 8 +8 -6 8 8 0.10 0.06 120≤V>100 Ⅱ级 12 10 +12 -8 12 10 0.15 0.10 Ⅲ级 20 16 +20 -10 18 14 0.20 0.15 Ⅳ级 24 20 +24 -12 22 16 0.25 0.20 Ⅰ级 12 10 +12 -6 12 10 0.10 0.06 V≤100 Ⅱ级 16 14 +16 -8 16 12 0.15 0.10 Ⅲ级 22 20 +24 -10 22 16 0.20 0.15 Ⅳ级 26 23 +28 -12 25 18 0.25 0.20 7.2.3 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均值管理)的动态质量用轨道质量指数(TQI)评定。 7.2.4 线路动态检查周期:每月使用添乘仪和轨检车对正线全线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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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春秋季检查

7.3.1 每年3~4月份由工务中心组织各养路工区进行一次春季设备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由工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7.3.1 每年9月底由工务中心组织各养路工区进行一次秋季设备检查,并结合设备检查进行线路设备状态评定。有工务中心汇总和分析秋季设备检查结果。 7.4 量具检查

7.4.1 铁路轨距尺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检定。 7.4.2 不符合要求的或未经检定的轨距尺禁止使用。

7.4.3 工务中心使用的轨距尺由技术部负责检定,周期为半年。

7.4.4 工务中心使用的接头螺栓扭矩扳手和扣件扳手、钢轨温度计以及钢轨探伤车等各类计量器具,实验仪器由工务中心统计并报技术部建立台帐,技术部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安排周期检定,确保计量器具读数的准确可靠。

7.4.5 工务室使用的钢尺、水平仪、经纬仪等测量仪器每年由技术部至少检测一次。

8 巡道工作 8.1 巡道制度

8.1.1 线路巡检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应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或工长认为有能力巡道的委外人员。

b) 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及线路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熟悉线岔情况,了解急救设备存放地点。

c) 有单独处理故障的能力。 8.1.2 线路巡检人员应执行下列制度:

a) 班前必须充分休息,精神饱满,班前严禁饮酒。 b) 上班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服装及劳保用品。

c) 上下班执行考勤制度,必须参加工区的分工(可以用无线对讲机接受分工和安全预想),有条件经常参加工区的点名、预想及学习活动。

d) 执行当日巡检情况记录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需继续处理的问题记入巡道检查记录簿。对危及安全的设备隐患,必需汇报工长并记录

e) 执行分级汇报制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故障,且无法及时清除,必须立即汇报行调、维调和工长。对其他部门(专业)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汇报维调。对一般本专业设备病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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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的设备故障,下班后必须向工长汇报。

f) 执行线岔设备伤损病害画号制度,对钢轨、叉心、尖轨、夹板等轻伤和轻伤有发展的病害,巡查时重点查看并在现场画号 8.2 正线巡道

8.2.1 正线人工巡道分四个区间:奥体——小行、小行——中华门、中华门——鼓楼、鼓楼——迈皋桥。 8.2.2 正线巡道规定:

a) 人工巡道原则上每天巡查一遍; b) 人工巡道的周期间隔不应超过48小时;

c) 由于其他专业或单位检修、轨道车占用等特殊原因,巡道人员无法巡道的区间,巡道人员可以跳过此区间进行巡道;

d) 巡道人员在巡到某区间时,此区间有其他专业或单位在施工,此区间非工务专业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或作业专业承担。 8.2.3 正线巡道标准:

a) 正线办理好请点手续,方可上道巡道。

b) 巡查时应严格执行工务中心编制的巡回图巡查(如遇作业令冲突时,以作业令为主进行适当调整),以3km/h左右的速度全面查看线路、道岔,重点检查:

1) 钢轨、道岔、防磨护轨、钢轨伸缩调节器及主要联结零件有无缺损,尖轨和基

本轨是否密贴,已有标志的伤损有无发展;

2) 各种设施、材料有无侵入限界,是否有胀轨跑道迹象及其它线路故障; 3) 隧道有无明显变形,路基沉陷、塌方、落石、水害、雪害; 4) 隧道有无明显的漏水,桥梁设施有无大的破损;

5) 规定的一些小补修作业,松动联结零件和扣件的复拧和补充,折返道岔尖轨涂

减磨剂等。

c) 如线路、道岔发生影响行车故障,应立即排除处理、并按汇报制度规定向上汇报。 d) 巡查结束后,必须进行销点工作,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巡道记录薄内,重要的情况向工长或设调汇报。 8.3 小行基地巡道

8.3.1 小行基地线路人工巡道分二个区域:试车线和其它线路。 8.3.2 小行基地线路巡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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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试车线每周的周一、周三、周五巡检,其它线路原则上每天巡查一遍; b) 人工巡道的周期间隔不应超过72小时;

c) 试车线由于其他专业或单位检修、工程车占用等特殊原因,巡道人员无法巡道的,巡道人员可以跳过此区间进行巡道;

d) 试车线有其他专业或单位在施工,此区间非工务专业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或作业专业承担。

8.3.3 小行基地线路巡道标准:

a) 试车线巡道必须办理好请点手续,在试车线隧道洞口插停车红牌后方可上道巡查。其它线路,巡检时做好自身防护。

b) 巡查时应以3km/h左右的速度全面查看线路、道岔,重点检查:

1) 钢轨、道岔、防磨护轨、钢轨伸缩调节器及主要联结零件有无缺损,尖轨和基

本轨是否密贴,已有标志的伤损有无发展;

2) 各种设施、材料有无侵入限界,是否有胀轨跑道迹象及其它线路故障; 3) 隧道有无明显变形,路基沉陷、塌方、落石、水害、雪害; 4) 隧道有无明显的漏水,桥梁设施有无大的破损;

5) 规定的一些小补修作业,松动联结零件和扣件的复拧和补充,折返道岔尖轨涂

减磨剂等。

c) 如线路、道岔发生影响行车故障,应立即排除处理、并按汇报制度规定向上汇报。 d) 巡查结束后,必须进行销点工作,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巡道记录薄内,重要的情况向工长或设调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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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术语

A1 标准轨距铁路

轨距为1435毫米的铁路。 A2 正线

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A3 单线

只有一条正线的铁路。 A4 双线

有两条正线的铁路。 A5 复曲线

转向角方向相同,直接连接或用缓和曲线连接的不同半径的两相邻圆曲线。 A6 缓和曲线

设置在直线与圆曲线或圆曲线与圆曲线之间的曲率连续变化的曲线。 A7 夹直线

两相邻曲线间的直线。 A8 变坡点

线路纵断面两相邻坡段的连接点。 A9 竖曲线

在线路纵断面上以变坡点为交点连接两相邻坡段的曲线。 A10 线路标志

表明线路建筑物的位置和主要特征以及各级机构管界的标志。 A11 轨道

路基面以上的线路部分,由钢轨、轨枕、道床等所组成(又称为线路上部建筑)。 A12 轨道类型

为满足不同的铁路运输要求,把轨道分成不同的类型,对钢轨重量、轨枕根数以及道床厚度等作出相应的规定。 A13 无缝线路

钢轨连续焊接或胶结超过200m(一般为两个伸缩区长)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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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轨距

轨面以下16mm范围内量取的左右两股钢轨之间的最短距离。 A15 轨距加宽

曲线、道岔等按规定尺寸加宽轨距或所加宽的数值。 A16 曲线超高

使曲线地段外股钢轨高于内股钢轨或其差值。 A17 轨缝

钢轨接头处前后两根钢轨的间隙。 A18 绝缘接头

轨道电路绝缘处的不导电接头。 A19 焊接接头

用焊接连接的接头。 A20 接头连接零件

钢轨接头上所用的接头夹板、螺栓、螺母、垫圈等的总称。 A21 接头夹板

连接钢轨用的夹板(又称鱼尾板)。 A22 防爬器

阻止钢轨爬行的轨道部件。 A23 防爬支撑

配合防爬器阻止钢轨爬行和轨枕移动的轨道部件。 A24 道床

支承和固定轨枕,并将其荷载传布于路基面的轨道组成部分。 A25 整体道床

用混凝土等材料灌筑的道床。 A26 碎石道床

用道碴铺设的道床。 A27 浮置板道床

专门为轨道减振而设计的由橡胶支座和混凝土浮置板组成的道床。 A28 路基

路基是轨道的基础,它承受着轨道及机车车辆的静荷载和动荷载,并将荷载的地基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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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扩散。 A29 起道

抬高轨面调整水平、高低和线路纵断面。 A30 拨道

拨正线路方向。 A31 改道

改正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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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轨枕间距尺寸计算方法

B1 每节钢轨轨枕配置根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NL

n=

1000

式中 n——每节钢轨轨枕配置根数; N——每千米轨枕标准配置根数; L——每节钢轨长度(m),不含轨缝。 上式计算所得的n值,采用整数(四舍五入)。 B2 每节钢轨轨枕间距a、b、c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L'-c-2b

a=

n-3

式中L'——每节钢轨长度(mm),含一个轨缝(一般采用9mm),钢轨接头采用相错式时为两股相错接头之间的长度;

b ——a 与c之间的过渡间距(mm);

c ——钢轨接头两根轨枕间距(mm),其值系根据钢轨接头构造而定; a ——除接头轨枕间距(c)和过渡间距(b)外,其余轨枕间距(mm)。 一般a>b>c。 如采用

L'-2c

b=

n-2

将计算所得的a值,采用整数。如a值大于第7.3.2条的规定,则每节钢轨(或两股相错接头之间)轨枕配置根数应增加1根。由于n值的改变,重新计算a值(仍采用整数),再根据a及c按下式求出b值(参看下图)。

b=

L'-c- (n-3)a

2

L' b c b (n-3)a b 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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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线路综合维修验收评分标准 项 编 内容 目 号 扣 分 条 件 正线及到发线 车场线 超过验收标准允许偏差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抽验数量 单位 处 扣 分 (分) 4 说明 选择质量较差地段,有曲线时检测一个曲线的正失,曲线正失超限每处扣4分 超过验收标准允1 许偏差 2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处 41 轨距水平轨三角道坑 几何尺寸 连续检测100m 轨距变化率大于3 2%(不含规定的递减率) 规距变化率大于3%(不含规定的递减率) 处 2 4 轨向高 低 5 超过验收标准允许偏差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超过验收标准允许偏差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处 全面查看重点检查 处 4 41 错牙3mm时扣41分 接头错牙 6 轨面及内侧错牙1mm 轨面及内侧错牙2mm 全面查看重点检查 处 4 接头相对 钢轨 直线偏差40mm,7 曲线偏差40mm加缩进量一半 连续瞎缝或达到构造轨缝 直线偏差60mm,全面查看曲线偏差60mm重点检查 加缩进量一半 连续瞎缝或达到构造轨缝 全面查看重点检查 处 4 轨在整缝温制围内查 缝调轨轨限范以检8 处 8 轨缝 9 轨端飞边2mm 轨端飞边2mm 全面查看重点检查 处 8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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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编内容 目 号 铺面 道轮缘口 槽 扣分条件 正线及到发线 尺寸不符合有关规定 抽验数量 车场线 不平整、松动 尺寸不符合有关规定 缺损、歪斜 扣分 (分) 块 处 个 米 说 项目 明 4 16 2 1 单侧计算 单位 查看检测 查看检测 全面查看 全面查看 10 不平整、松动 11 护桩 12 缺损、歪斜 路肩 13 路基 不平整、有反坡、不平整 有大草 侧沟未疏通或弃土不符合规定 位置、间距偏差或偏斜 50mm 侧沟未疏通或弃土不符合规定 位置、间距偏差或偏斜 50mm 接头或焊缝处失效,其它处连续三根及以上失效 混凝土枕应修未修,木枕应削平及劈裂者未修 排水 14 全面查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米 2 位置 15 处 1 接头或焊缝处失失效 16 效,其它处连续失效 混凝土枕应修未轨修理 17 修,木枕应削平及枕 劈裂者未修 处 4 全面查看 根 1 吊板率 18 大于8% 大于12% 连续检测50头 每增加1% 2 枕上或枕下离缝2mm者为吊板,枕下暗吊板不明显者,可冒起道钉或松开扣件查看 道标缺扣分 口志少41标志标记 标志 19 缺损、歪斜、字迹不清 缺损、歪斜、字迹不清 全面查看 个 2 钢轨上各种标记标记 20 不齐全,位置不对,字迹不清 接头缺少、松动或扭矩21 螺栓 不符合规定 钢轨上各种标记不齐全,位置全面查看 不对,字迹不清 缺少、松动或扭矩不符合规定 全面查看抽测4个接头扭矩 处 1 联结零件 条 2 铁垫铁垫板和胶垫板、铁垫板和胶垫连续查看板、胶22 胶垫片缺少 板、胶垫片缺少 100头 垫 块 2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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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垫板或胶垫片23 失效超过8% 24 道钉、扣件缺少 连续查看胶垫板或胶垫检测100片失效超过16% 头 道钉、扣件缺少 连续查看100头 每增加1% 个 1 2 道钉扣件 道钉浮离或扣道钉浮离或扣板板(轨距挡板)(轨距挡板)前、后25 前、后离缝大于离缝大于2mm者,2mm者,超过超过8% 12% 扣件扭矩超出规定范围或弹条扣26 件中部前端下颏离缝大于1mm者,超过8% 扣件扭矩超出规定范围或弹条扣件中部前端下颏离缝大于1mm者,超过12% 缺少或松动 防爬器缺损、松动或离缝大于2mm 连续检测50个 每增加2% 1 连续检测50个 每增加1% 1 轨道加强设备 轨矩杆、轨27 缺少或松动 撑 防爬器缺损、松动28 或离缝大于2mm 全面查看根、个 重点检测 连续查看检测50个 连续查看检测50个 2 个 2 防爬设备 支撑损坏、失支撑损坏、失效、29 效、尺寸不合标尺寸不合标准 准 个 1 普通线路爬行量线路大于20mm,无缝30 爬行 线路位移观测无记录 普通线路爬行量大于20mm,无缝线路位移观测无记录 全面检测 km 41 区间正线无观测桩或观测桩不起作用按爬行超限计算 站内线路爬行检查道岔及绝缘接接头前后 按务下的划收 工段达计验道床 枕盒或边坡清筛脏污 31 深度不足,清筛部分有混碴 枕盒或边坡清筛深度不足,清筛部分有混碴 全面查看重点扒开道床检查 米 2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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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凹下尺寸尺寸 32 不符合第3.2.1条规定 外观 33

I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凹下尺寸不符合第3.2.1条规定 连续查看检测100米 全面查看 米 1 不饱满、不均匀、不均匀、不整不整齐、有杂草 齐、有杂草 米 1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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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道岔综合维修验收评分标准

项编内容 目 号 轨距 水平 1 2 扣 分 条 件 正线道岔 超过验收标准允许偏差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车场线道岔 超过验收标准允许偏差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超过验收标准允许偏差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超过允许限度 超过允许限度 轨面或内侧错牙≥1mm 连续瞎缝或达到构造轨缝 位置 或间距偏差大于50mm 接头处失效,其它处连续三根及以上失效 混凝土岔枕应修未修,木岔枕应削平及劈裂者未修 大于12% 抽验数量 全面检测 单位 处 处 处 处 处 处 扣分(分) 4 41 4 41 41 4 错牙大于3mm时扣41分 同时检测两线间距小于5.2m的连接曲线轨向 说 明 轨超过验收标准允许道3 偏差 几轨向 何高低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4 尺偏差 寸 查照 5 超过允许限度 间隔 护背 6 超过允许限度 距离 接头 轨面或内侧错牙≥7 错牙 1mm 连续瞎缝或达到构轨缝 8 造轨缝 位置或间距偏差大位置 9 于40mm 接头处失效,其它处失效 10 连续失效 岔枕 混凝土岔枕应修未修理 11 修,木岔枕应削平及劈裂者未修 吊板率 12 大于8%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检测 全面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 处 4 钢轨 处 8 处 2 处 8 根 2 连续检每增测50头 1% 抽验数量 连续查看50块 单位 个 2 扣分(分) 2 枕上或枕下离缝大于2mm者为吊板,枕下暗吊板可根据道床与岔枕间状态判断,不明显者可扒开道床查看 项编扣 分 条 件 内容 目 号 正线道岔 车场线道岔 连接道 钉 13 道钉、扣件缺少 道钉、扣件缺少 说 明 一组扣件的零件不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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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扣 件 件 道钉浮离或轨距挡板前后离缝大于2mm14 者,弹条中部前端下颏离缝大于1mm者,超过8% 道钉浮离或轨距挡板前后离缝大于2mm者,弹条中部前端下颏离缝大于1mm者,超过12% 在转辙或辙叉 部分轨撑离缝 大于2mm,在 其它部分轨撑 或轨距杆缺损、 松动 防爬器缺损、松动或离缝大于2mm,支撑缺损、失效、尺寸不符合标准 爬行量大于20mm 按缺少一个计算。弹条扣件亦可检测扭矩 连续查看检测50 块 每增1% 1 轨道加强防爬器缺损、松动或设防爬离缝大于2mm,支撑备 16 设备 缺损、失效、尺寸不符合标准 爬行 17 爬行量大于20mm 轨 撑 轨 距 杆 在转辙或辙叉部分轨撑离缝大于2mm,15 在其它部分轨撑或轨距杆缺损、松动 查看 检测 个 根 2 轨撑离缝系指轨撑于轨头下颏或轨撑于垫板挡肩之间的间隙 测量两尖轨端相错量 查看检测 检测 全面检测 个 2 组 41 尖轨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尖轨尖端与基本可动18 可动心轨与翼轨不轨、可动心轨与翼心轨靠贴 轨不靠贴 靠贴 滑床板 连杆连 顶铁接 间隔零 铁 件 尖轨、可动心轨与滑19 床板缝隙大于或等于2mm 连杆、顶铁、间隔铁20 及护轨螺栓缺少 尖轨、可动心轨与滑床板缝隙大于或等于2mm 连杆、顶铁、间隔铁及护轨螺栓缺少 连杆、顶铁、间隔铁及护轨的螺栓缺少、松动或扭矩不合规定 组 41 全面检测 块 2 全面查看 块 、 根 16 连杆、顶铁、间隔铁及护轨的螺栓缺少、螺栓 21 松动或扭矩不合规定 查看检测 查看检测 连续查看50块 连续查看检测50块 全面查看重点扒开检查 根 2 其它 其它各种螺栓缺少、其它各种螺栓缺22 螺栓 松动 少、松动 铁垫板 23 铁垫板或胶垫板、胶垫片缺少 铁垫板或胶垫板、胶垫片缺少 胶垫板或胶垫片失效超过12% 根 块 1 2 连 接 胶垫板或胶垫片失胶垫 24 零 效超过8% 件 道 枕盒内道床不洁或脏污 25 床 边坡有土拢 每增1% 1 枕盒内道床不洁或边坡有土拢 组 6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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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26 不饱满、不均匀、不整齐、有杂草 不饱满、不均匀、有杂草 警冲标损坏或显示不明 钢轨上各项标记不全,位置不对,字迹不清 不平整、有反坡、有大草 侧沟未疏通或弃土不符合规定 全面查看 查看检测 组 4 警冲标缺少 或位置不对 扣41分 含钢轨编号、轨距、支距、钢轨伤损等标记 警冲标损坏或显示标 标志 27 不明 志 钢轨上各项标记不标 标记 28 全,位置不对,字迹记 不清 路肩 29 排水 30

不平整、有反坡、有大草 侧沟未疏通或弃土不符合规定 组 8 全面查看 处 1 路 基 同上 同上 个 组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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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标准

编项目 号 扣分条件 计算单位 处 每延长10m 每延长100mm 每增1% 每增1% 根 每延长100mm 根 根 个

扣分(分) 41 4 8 8 8 2 4 20 20 20 说明 检查时现存慢行处所 道床不洁率指通过边长16mm筛孔的颗粒质量比 长轨中两个焊缝间为1根 按单股计算 长轨中两个焊缝间为1根 长轨中两个焊缝间为1根 1 慢行 线路设备不良(不含路基) 翻浆冒泥 2 道床 道床不洁大于25%(在枕盒底边向下100mm处取样) 木枕失效超过8% 混凝土枕失效率超过4% 一年内新生轻伤钢轨(不含曲线磨耗) 现存曲线磨耗轻伤钢轨 4 钢轨 一年内新生重伤钢轨(不含焊缝) 无缝线路现存重伤钢轨(不含焊缝) 无缝线路现存重伤焊缝 3 轨枕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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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线路保养质量评定评分标准

项编目 号 轨道几何尺寸 1 扣分条件 超过经常保养允许偏差 超过临时补修允许偏差 接头轨面或内侧错牙≥2mm 抽查数量 单位 处 扣分(分) 4 说明 2 轨距、水平、三角坑连续检测100m,轨向、高低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处 41 选择线路质量较差地段检查,曲线正矢全检;曲线正矢超限每处扣4分 错牙大于3mm时扣41分 轨缝在调整轨缝轨温限制范围以内时检查;“未及时”是指断缝后已逾一周或插入短轨后进入锁定轨温季节已一个月 3 处 4 钢轨 轨缝大于构造轨缝4 或有连续3个及以上瞎缝 5 轨端飞边大于2mm 无缝线路断缝未及时进行临时处理或6 插入短轨未及时进行永久性处理 钢轨接头或焊缝处轨枕失效,其他处7 混凝土枕连续失效,木枕连续3根及以上失效 每处调高垫板超过8 2块或总厚度超过10mm 防爬器、支撑缺损9 或失效 处 8 处 4 全面查看 处 16 轨枕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处 4 连续查看,检测100头 连续查看,检测防爬器50个支撑50个 头 1 使用调高扣件,每关超过3块或总厚度超过25mm 防爬爬行量超过20mm设或观测桩缺损不起备 10 作用,无缝线路位移观测桩无记录 项编目 号 联结零扣分条件 个 2 全面检测 Km 16 爬行量超过30mm扣41分 抽查数量 单位 扣分说明 (分) 1 一组扣件的零件不全,按缺少一个扣件计算 铁垫板、胶垫板,11 胶垫片,道钉,扣件缺少 连续检测100头 块、个 46

Q/NDY-Ⅲ-09·002-2006·A

件 道钉浮离或扣板(轨距挡板)前、12 后离缝大于2mm者,超过12% 连续检测50头 每增2% 1 扣件扭矩超出规定范围或弹条扣件中13 连续检测50头 部前端下颏离缝大于1mm者超过12% 14 接头螺栓缺少、松全面查看,抽测4动或扭矩不符规定 个接头扭矩 全面查看 全面查看,重点检测 每增1% 1 条 每10m 每20m 每10m 每10m 块、个 处 个 1-2 4 1 1 1 4 16 1 缺少扣2分,松动扣1 分 单侧计算 单侧计算 15 翻浆冒泥 道肩宽不足不饱满,床 16 杂草多 全面查看 路17 侧沟未疏通 基 18 路肩冲失或大草多 全面查看 道口 19 20 铺面缺损松动,护桩缺损 护轨不合标准,标志损坏 全面查看 全面查看 全面查看

道口标志缺少扣41分 标线路标志缺少或字21 志 迹不清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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