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心呖血整理的财务核算知识

更新时间:2023-03-08 09:25:04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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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心呖血整理的财务核算知识(举例说明,不定期补充新问题)外贸业务人员财务宝典

经常遇到业务人员问一些希奇古怪的财务问题,而其中大部分属于很基础的,下面我做为业务人员简单说下我的理解,可能会对不知道的朋友有些帮助.(如果觉得有帮助,请顶起让更多人看到,谢谢!也欢迎在贴中共同探讨财务问题.我会定期来贴中和大家讨论,并补充在外贸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的财务问题)

作为业务人员,其实财务问题可以简化为三个因素:第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等等. 第二.成本,包括采购货物成本,其他运输方面成本等等

第三.要上缴给国家的税:主要是增殖税.有些产品也要涉及其他税种.

(感觉增殖税是外贸业务人员接触的最主要税种,也是困扰外贸人员最多的.以下讨论没有涉及费用类,以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最简单的情况就是没有国家税收,做生意时卖出价150元,采购成本100元,(均不含税)那么利润为150-100=50元.

绝大部分情况是需要上缴给国家税金的. 比如,卖出商品175.5元,采购成本117元(均含17%税),那么企业的利润是多少呢?这时就不是(175.5-117)元了.把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都分解下: 销售收入175.5元,包括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金,

不含税销售收入=175.5/1.17=150元, 销项税金=150x0.17=25.5 采购成本117元,包括不含税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金

不含税采购成本=117/1.17=100元, 进项税金=100x0.17=17元. 应上缴给国家的增殖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25.5-17=8.5元 可以看出,这时计算公式是:

公式一: 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采购成本=企业利润+上缴税金 (175.5-117=50+8.5) 公式二: 企业利润=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采购成本 (150-100=50)

补充问题一:工厂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三边核算 (65楼)

补充:一个三边报价问题

工厂A有进出口权,给外国客人出口报价为163RMB,换算成美圆163/7.6=21.5USD 可是A不想自己出口,它通过外贸公司B代理出口,这时它给B开票金额是多少?

理论计算:

1.A公司自己出口,如果退税是9%,可以看成出口价含税17%-9%=8%. 那么看成不含税价: 163/1.08=150.9元 (个人觉得用163x0.92=150更加精确)

2.如果A通过B代理出口,则A公司开给B公司增殖税票上金额应该是(163/1.08)x1.17=176.6元.(为什么会比A的内销价175.5高点呢?是因为计算时税基有点差异.我个人还是感觉开票金额用163x0.92x1.17=175.5更精确,不过我碰到过的都是采用163/1.08x1.17这种算法) 此时,退税金额为(163/1.08)x0.09=13.6元.

3.a.再说说B公司从A工厂购买货物,然后加上目标利润,卖给自己的外国客人.

正规操作下,A工厂卖给外贸公司B视同内销,即175.5元,B目标利润20,那么B应该报多少给外国客人呢?

先计算退税(175.5/1.17)x0.09=13.5

所以B报价175.5+20-13.5=182元, 换算成美圆182/7.6=23.95

b.而很多工厂只需要在不含税价基础上加6%--10%就可以开出增殖税票了, 如果是在不含税基础上加8%开出增殖税票,

A公司开给B公司增殖税票上金额是150x1.08=162元 退税金额(162/1.17)x0.09=12.5元,

如果B公司目标利润为20元,则报给外国客人为162+20-12.5=169.5元,.换算成美圆169.5/7.6=22.3

如果做不含税价,目标利润20元,则报给外国客人价为150+20=170元.和开票8个点的情况基本相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具体可以参考81楼的分析.

回复 #81 andypaul 的帖子

1.关与采购不含税货物如何出口,其实很简单,买其他公司的核销单就行了,不过这确实是违规,不建议太多使用.

2.如果外贸公司能从工厂买到117元含税的货物,他是不会要求以117元不含税买同样货物.原因和就象你的回复所提到的,亏了退税的钱在里面.我举的这个例子是为了简单说明退税和不退税的简单计算,确实数值不太符合实际. 3.这个临界点的计算很不错.

本来我还想抽时间再补充这方面的计算,看来还省事了.

这也是很多工厂对9%退税的产品,比如,报100元不含税价给外贸公司,只需要在100元基础上加8个点就能开17点的增殖税票.我在65楼第3种情况举的例子,就是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加8个点开出增值税票的计算结果,是169.5元,基本上等于不含税价时,150+20=170的算法.

我把这个问题也补充在顶楼吧

貌似不用那么麻烦的算吧!!

高清自己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然后问工厂:不开票能低几个点!然后换算成不含税比例,大于退税率则赚,可以不开票;小于则赔,必须要票。

你说的没有错是这个事情,但是我们在试图从理论上让大家明白到底是怎么个回事。你说的固然是对的, 但是, 你想想如果你是工厂呢?你是应该给人家开票呢还是不开?

补充问题二:把CFR价报成FOB价退税会更多吗? (66楼)

报FOB价能多退税?

看了一些福步上面的帖子,有些板油认为,把报关单上面的CFR或者CIF价格术语,报成FOB价格能够多退税,本人是在不敢苟同。下面是我的一些看法,欢迎指正。

退税的额度是和报关单上面的金额有关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生产型的企业和外贸公司代理两种出口方式下,其退税的方式和方法并不尽相同,因此,简单的说,报FOB能够多退税,实在是很荒谬。下面具体谈谈这两种方式对退税的影响: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生产企业的退税额是按照:报关金额FOB(美金)*汇率*退税率(比如13%) 进行计算的,

看到这个公式你是不是认为,FOB价格高,退税就多?表面上是怎样的,但是不要忘了,做销售收入的产品是要缴税的。

举例来说,Fob$900, Freight$100, 那么CFR就是$1000, 设定退税率为13%, 当前汇率是7.5, 一:报成CFR,企业收入为 900*7.5=6750

上交的税收为:900**7.5*17%=1147.5 退税:900**7.5*13%=877.5

企业实际收入为:6750-1147.5+877.5=6480

二:报成FOB,企业的收入为

900*7.5=6750 (这里的100美金的运费,当然是要当成运费扣掉的) 上交的税收为:1000*7.5*17%=1275 退税:1000*7.5*13%=975

企业的实际收入为:6750-1275+975=6450

比较一下,你会发现,把CFR报成FOB,企业的实际收入少了30元

表面上看,你的退税是多了但是你交的税也多了,他们之间有一个4%的差额(17%-13%)。所以说,在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的方式下, 把Cfr报成FOB,并不能够多得退税。

(2)外贸公司代理出口

外贸公司出口下的退税, 是根据报关金额以及工厂提供的增值税的发票来计算退税的。 公式为:报关金额*实际汇率/1.17*0.13 (报关金额*实际汇率即为工厂开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 比方说, FOB$900, FREIGHT100, CFR$1000,退税13%,汇率7.5, 工厂和外贸公司实际汇率为8.3(这个怎么算得?自己查查资料,当然具体的多少要和外贸公司谈的)

一:报成Cfr,工厂收入 900*8.3=7470 (开票金额)

上交税收为7470/1.17*0.17=1085.38 工厂实际收入为:7470-1085.38=6384.62 注:8.3这个协议汇率实际上包含了退税。

二:报成FOB

若报关单报成FOB$1000,这时,外贸公司不可能按8.3算给你,可以将实际汇率调整为7470/1000=7.47,工厂的开票金额依然是7470。

可见,无论那种方式出口,将CFR报成FOB价格都不可能多得退税。

补充问题三:分析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为什么要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79楼)

分析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为什么要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

分析: 为什么很多工厂自己有进出口权,还是让贸易公司代理出口?比如工厂A和外贸公司B属于一个老板, 看看这种情况下是如何能拿到更多退税的。

还是按以前提到的例子,工厂A按照175.5元卖给外贸公司B,由 B出口,按照A和客人谈好的价格B不加利润报给外国客人163RMB, 此时把A和B看成整体,税务情况是: A的销项税25.5元,进项税17元,那么A交给国家增殖税为25.5-17=8.5元 国家给B的退税为(175.5/1.17)x0.09=13.5

把A和B看成整体,可以看成当期得到的税收补贴是13.5-8.5=5元

如果由A直接出口,

理论退税是163x0.09=14.7, 进项为17

可用于退税的进项为17-163x0.08=17-13.04=3.96元(出口价163元可以看成是含税

17%-9%=8%,那么要交的税为163x0.08-17=-3.96,相当于进项多出3.96,这个多出的进项才能退税。)

即A当期能得到的税收补贴是3.96元.

剩余的(14.7-3.96)=10.74转出,用于下期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所以说,从长期来看,还是工厂自营出口时得到的退税优惠更大。(14.7>13.5)只是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时,工厂当期能拿到的退税更多.(这可能适合资金比较短缺的工厂)

补充问题四:关于外贸公司从工厂采购时,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临界点的计算(81楼)

第一种情况: 如果是贸易公司,不涉及生产.这里又包含A和B两种情况。

A.贸易公司从工厂采购,每件价格是117元人民币不含税,如果你们公司规定每件必须赚40元人民币,那么外销价就是(117+40)元人民币 ... 其实关于这个描述我有两个两个问题:

1. 第一, 如果没有增值税的产品, 能出口嘛?

2. 第二, 一般情况下, 如果不要增值税发票,那么它的采购价格很显然不再是117元了,肯定要低于117元, 假如为100元, 还是公司规定每件必须赚40元人民币, 那么外销价格就是(100+40), 假定汇率为7.6, 那么了(100+40)/7.6=18.43美元, 这个应该是低于你所谓(117+50-9)=20.8 美元开票的价格的啊!

3. 第三, 那这样我们看看这个的不开票的临界点问题: 正常开增值税价格: (117+50-9)/7.6=20.8 那么无增值税票的价格: 20.8*7.6-50=108.08

也就是说, 如果咱们不要开增值税票的价格是开票的价格的: 8.08%时, 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开票和不开票的退税就都 一样了; 然后再抽象一下: 假如未含税价为: H 增值税为: 17% 退税率为: G 汇率为:7.5 固定的利润为:Y 临界点为: S

那么以上的计算就如下: 含税价格: =H*(1+17%) 退税收入为=H*(1+17%)/1.17*G

要想固定赚Y, 那么此时就要 H*(1+17%)+Y-H*(1+17%)/1.17*G 转化为美金则: /7.6

H*(1+S)+Y=H*(1+17%)+Y-H*(1+17%)/1.17*G 那么这个临界点S就可以为: S=0.17-G

这样,可以计算一下工厂给你的报价有没有达到这个临界点S, 如果达到了, 那么开票和不开票都是一样的.

回复 #81 andypaul 的帖子

1.关与采购不含税货物如何出口,其实很简单,买其他公司的核销单就行了,不过这确实是违规,不建议太多使用.

2.如果外贸公司能从工厂买到117元含税的货物,他是不会要求以117元不含税买同样货物.原因和就象你的回复所提到的,亏了退税的钱在里面.我举的这个例子是为了简单说明退税和不退税的简单计算,确实数值不太符合实际. 3.这个临界点的计算很不错.

本来我还想抽时间再补充这方面的计算,看来还省事了.

这也是很多工厂对9%退税的产品,比如,报100元不含税价给外贸公司,只需要在100元基础上加8个点就能开17点的增殖税票.我在65楼第3种情况举的例子,就是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加8个点开出增值税票的计算结果,是169.5元,基本上等于不含税价时,150+20=170的算法.

我把这个问题也补充在顶楼吧

感谢你的回复,

1. 关与采购不含税货物如何出口,买其他公司的核销单就行了. 我是想弄明白他们是怎么操作的。因

为这个我确实没有做过。大体上也明白是怎么个过程,我也知道, 但是具体的操作就不知道了, 期待着高手的解释!

2.我还有一个新的问题: 如果一个老板有两个公司: A公司是生产企业和 B公司是贸易企业,

这样内部往来的话,是不是也应该有个临界点 是最优化的,既能合理避税又能使利润最大化!

补充问题五:进一步分析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为什么要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103楼)

进一步讨论工厂自营出口和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退税问题

一.工厂A卖给外贸公司B,再由B出口并取得退税: 假设A卖给B为含税价1.17H,利润为Y,退税率a.

那么不含税收入为H, 销项税0.17H,不含税采购成本为(H-Y), 含税采购成本1.17x(H-Y),进项税为0.17x(H-Y).

则B出口退税收入为aH,

A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0.17H-0.17x(H-Y)=0.17Y 那么,将A和B看成整体,整体税收优惠是(aH-0.17Y)

二.A不通过B,自营出口:假设报关出口FOB价格为Z, 由公式一:

Z-1.17x(H-Y)=Y+(0.17-a)Z-0.17x(H-Y),可得Z=H/(0.83+a)

理论退税为aZ,即Ha/(0.83+a),由于a<=17%,所以这种情况理论退税>=第一种情况退税.

可用于退税的进项税为0.17(H-Y)-Z(0.17-a)-------------A式 这时要比较可A式与理论退税aZ的大小,实际退税按照小的来退. A-aZ=0.17(H-Y)-Z(0.17-a)-aZ=0.17x(H-Y-Z) 很明显H-Y-Z<0,那么退税是按照A式计算了. 即实际退税是0.17(H-Y)-Z(0.17-a)

理论退税剩余部分为aZ-[0.17(H-Y)-Z(0.17-a)],即0.17(Z-H+Y),用于下期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再来比较一,二两种情况下实际税收优惠的大小. (aH-0.17Y)-[0.17(H-Y)-(0.17-a)Z]=(a-0.17)(H-Z) 很明显,H-Z<0, a-0.17<=0所以上式大于零. 那么,aH-0.17Y>0.17(H-Y)-Z(0.17-a).

意思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如何定价,只要退税率小于17%,那么只考虑单笔业务,不考虑其他业务进项的情况下,

在当期,工厂通过外贸代理公司出口,始终比工厂自营出口能拿到更多退税优惠.

如果考虑

长期的退税,还是工厂自营出口比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能得到更多退税优惠.(因

为aZ>aH)

albertwh0101兄, 我仔细看见你的计算过程和叙述, 我发现计算没有问题, 但是叙述有些问题的。很容易 引起别人误解。

1。我觉得你的第一种算的基础是不对的, 因为你说的不含税价H,既然不含税, 那么也就意味着不能开票,

即不开票价!其实我觉得应该相当于低开发票的那种,但是还是需要交税的, 这样你上述的就能讲通了。

2。如果A和B看成整体, 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单计算他的退税, 而是应该计算他的退税-征税那部分,算出来

的应该是他们的整体收入。所以你说的

3。其实从,这个整体收入=aH-0.17Y就可以看出你的产品是高开发票好, 还是低开发票了。

退税补贴应该是整体收入

补充问题六:FOB,CFR,CIF价格核算(包含佣金计

4。关于你的第二种计算, 我觉得很对!

算)(127楼)

(转帖)FOB, CFR, CIF含佣价的计算

在论坛上看到一篇这样的帖子,转给大家看看:

以遥控赛车为例

商品 遥控赛车(Telecontrol Racing Car) 货号 18812

包装方式 12辆/纸箱 尺码(CM) 72X36X48 毛/净重 12/9KGS 购货价格 150元/辆 起订量 1个20'FCL

已知遥控赛车的增值税为17%,出口退税为9%, 国内费用有:出口包装费15元/纸箱,仓储费5元/纸箱;

一个20英尺集装箱的国内运杂费400元,商检费550元,报关费50元,港口费600元,其它费用1400元。

海运集装箱包箱费率由上海至纽约每一个20'集装箱为2200美元。

保险为发票金额加成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为分别为0.6%和0.3%。公司要求在报价中包括10%的预期利润,付款方式是即期信用证。(美元汇率为:8.25:1)

单价计算过程如下: Art. 18812

解答:单件包装体积:0.72*0.36*0.48=0.12442立方米 20英尺集装箱包装数:25/0.1244=200纸箱 报价数量:200*12=2400辆 成本:含税成本 150元.

退税收入 [150/(1+17%)] * 9%=11.5385元/辆 实际成本 150—11.5385=138.4615元/辆

费用:国内费用 (15*200+5*200+400+550+50+600+1400)/2400=2.9167元/辆 出口运费 2200*8.25/2400=7.5625元/辆 客户佣金 报价x 3%

保险费用 CIF报价 x 110% x 0.9% 利润: 报价 x 10%

FOB报价=成本+费用+佣金+利润

=138.4615+2.9167 +报价 x 3% + 报价 x 10% 所以

FOBC3报价=(138.4615 +2.9167) / (1-3%-10%)=162.5036元/辆=19.70美元/辆 CFR报价=成本+费用+佣金+利润

=138.4615+2.9167+7.5625+报价 x 3% + 报价 x 10%

所以CFRC3报价=(138.4615+2.9167+7.5625) / (1-3%-10%)=171.1962元/套=20.75美元/辆 CIF报价=成本+费用+佣金++保险费+利润

=138.4615+2.9167+7.5625+报价 x 3% + 报价 x 10%+报价 x110% x 0.9% 所以CIFC3报价=(138.4615+2.9167+7.5625) / (1-3%-10%-110%*0.9%) =173.1667元/辆=20.99美元/辆

补充问题七:关于外贸公司出口换汇成本计算和报价方法简介(132楼)

关于外贸公司出口换汇成本计算

外贸朋友经常听到外贸公司的人说到\出口换汇成本\它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

它指外贸公司出口一美元,需要付出的采购成本.

假设外贸公司B出口价X美圆(外国客人汇过来的款项), 工厂A开来的增殖税发票金额为Y元.退税率为a.当前汇率7.6 那么,B的换汇成本就是Y/X.

接下来讨论的是外贸公司保本换汇成本(利润为零时的换汇成本): 按照上面说的情况: 成本:Y

收入:外汇收入:7.6X 退税收入: aY/1.17 利润:0

由成本+利润=收入 Y=7.6X+aY/1.17

得到保本换汇成本Y/X=7.6x1.17/(1.17-a)

从上可以看出,外贸公司B报本报价和工厂A通过外贸公司B代理出口本质上是相同的.

讨论退税率为9%的情况:

保本出口换汇成本为7.6x1.17/1.08=8.23,换汇成本低于8.23能赚钱,换汇成本高于8.23就亏

了.

这里也粗略介绍外贸公司常用的估算单笔业务利润报价方法: 出口美圆报价=工厂收购价/换汇成本

保本换汇成本=外汇牌价x(1+征税率)/(1+征税率-退税率) (在中国,征税率是17%) 利润=出口销售收入x(保本换汇成本-实际换汇成本) 具体的计算例子由朋友们自己贴出来吧。

补充问题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退税时的几种不同情况(273楼)

转引探讨

如果外贸公司从工厂购货含税价10万RMB,再出口,该产品退税率为11%: 1、工厂为小规模纳税人,外贸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2、工厂为一般纳税人,外贸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3、工厂为小规模纳税人,外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4、工厂为一般纳税人,外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那是不是就说,我外贸公司的是一般纳税人的话,从小规模纳税人工厂进货,不含税价是100,我要开票就是106元进货,然后我去退税的时候所得退税金额是106\\1.17*11% ?? 是这样吗?

还有第二个问题:外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工厂也是一般纳税人。不含税100元,我要开票,他说开8个点的。那就是我给工厂108元,然后我退税的时候所得退税是108\\1.17*11% ?? 是这样吗?

[quote]原帖由 hailongxyz 于 2008-8-6 05:25 PM 发表

如果外贸公司从工厂购货含税价10万RMB,再出口,该产品退税率为11%: 1、工厂为小规模纳税人,外贸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回复:如果外贸公司已申请出口免税资格,则出口不计征销项税,全部进项税进成本核算(不包括出口退税率为零的产品)

2、工厂为一般纳税人,外贸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回复:和第一个问题答案一样

3、工厂为小规模纳税人,外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回复:首先工厂要开具普通增值税专用票(如开普通发票,和第一个问题答案一样),退税时,按开票的税点计算,哪低以哪个为准,例:如工厂开票税点是百分之六,退税是百分之11,则按六个点退

4、工厂为一般纳税人,外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回复:这个是就是正常的退税操作了,退税率是几就按几退

4、工厂为一般纳税人,外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则退税多少? 回复:这个是就是正常的退税操作了,退税率是几就按几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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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精彩答复!谢谢!

那如果工厂不含税价格是100元,产品退税率11%,含税价要加上去8个点。那是不是就是说,我要108元从工厂拿货,然后以108\\1。17,再乘以11%,就是我所得的退税? 我是挂靠外贸公司。。。

外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工厂为小规模纳税人,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退税,是有条件的

( 1)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 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 其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含增值税)÷(1+征收率) 应退税额=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退税率

上述公式中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只能是实际成交的货物进价,不包括运费和手续费,如普通发票注明有这部分费用,必须予以剔除。征 收率按6%或4%计算。

(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其提供的发票为主管征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 金额。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补充问题九:工厂出口\免,抵,退\和“先征后退”的计算实例(456楼)

急切求助:报价、退税与收汇的问题149楼

麻烦各位帮我看看我以下算法是不是正确的?这些问题快把我弄得崩溃了!

比方说:铝板成本含税200元/M2;国内费用平均30元/M2;预期利润50元/M2;退税11%.增值税17%,汇率7.40

一.报价: [200+30+50-(280/1.17)*0.11]/7.40=$34.30/M2

二.退税:34.30/1.17*11%=$3.00

另外,我想问个可能十分弱智的问题,报价的时候为什么要减掉这部分(280/1.17)*0.11退税啊?就为了降低价格增强出口竞争力吗?

回复 #149 melodyxiao 的帖子

正确的算法其实在贴中2楼,工厂自营出口时就已经给出来了. 假设出口报价FOB价为Y, 同时假设采购成本200元含税17%,那么, Y-200-30=50+Yx0.06-200/1.17x0.17

0.94Y=280-29.06 Y=267

即出口订价为267元.

此时,理论退税为267x0.11=29.4元 实际当期退下来的一般比理论上要少.

为什么报价里会减掉退税?

因为退税也能看成是收入,只不过这个收入不是客人给的,而是国家给的. 不知道这样说够不够通俗.152楼

不过我有一个问题: 出口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没有税的. 这17%的增值税是在办退税的时候征的?

回复 #152 dianndai 的帖子

外贸公司出口时,出口报价是不含税的.

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时,计算退税时会先有个征收率17%,然后再根据退税率退.如果退税率是9%,

那么相当与FOB出口报价还是含有17%-9%=8%的税.

按照我在贴中写的例子,不含税价是150元,含17%税 是175.5,可以看成出口报价是150x1.08=162元. 175楼 有个问题:

最后退税的金额应该是按照报关单上面的数据的吧,(数量和FOB价格)

如果客户要求修改数量和单价,应该是要出两套单据的所?

回复 #175 leyikecsu 的帖子

工厂自营出口时退税是按报关单上金额.外贸公司退税是按照采购货物时,供应商开来的增殖税发票来退

报关单据和给客人清关单据是两套独立单据, 如果客人清关想做低发票价格,不影响出口报关价格. 179楼

另外还有个问题也顺路请教下:如果我想买单出口,客户的货款我怎么才能收到呢?假设,出口100万的货物,我交货贷帮我买单出口,货款应该怎么走?请教了。谢谢

回复 #179 john__shen 的帖子

论坛上有很多专门讲买单操作的帖子.可以搜索来看看.

一般买单出口的都有香港离岸公司,款直接打到离岸公司帐号上. 有些代理出口的也可以用买单的形式.

举几个外贸常见情况下的财务核算例子(为了简洁说明税务道理,

以下计算退税时

把EXW价看成FOB价):

第一种情况: 如果是贸易公司,不涉及生产.这里又包含A和B两种情况。

A.贸易公司从工厂采购,每件价格是100元人民币不含税,如果你们公司规定每件必须赚50元人民币,那么外销价就是(100+50)元人民币,除以汇率7.6,即19.74美元. (当然,这中不开票的出口时用买单出口,属于违规操作,不过既然它也广泛存在,暂且也把它拿出来说说.)

B.从工厂采购,工厂开出17点增殖税发票,含税价为117元.如果这种商品国家规定退税率9%,则出口每件可以享受退税收入为117/1.17*0.09=9元人民币,此时只需要每件(117+50-9)元人民币就能赚50元,即20.8美元.

再说说第二种情况,工厂直接出口.(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些)

假设出口产品退税率为9%,原材料采购价还是含17点增殖税117元人民币. 问题:如何定价可以满足每件商品赚50元人民币利润?假设出口FOB价格为Y

出口FOB价是不含税的,先征17%,后退9%,所以可以看成包含了(17%-9%)=8%的税. 1.不含税出口销售收入:Y 2.理论出口退税收入:Yx9% 3.含税采购成本: 117

4.应交税金: 销项-进项=Yx0.08-17 由公式一,可得: Y-117=50+0.08Y-17

Y=150/0.92=163元 换算成美圆163/7.6=21.5 USD

通过楼上的例子也可看出,相同采购条件和目标利润下,内销价175.5元,外销价163元,外销价比内销价低的原因是有退税补贴.也可由公式二来计算,出口价可以粗略看成含8%的税,那

么不含税出口价为Y/1.08(或Yx0.92), Y/1.08-100=50 (0.92Y-100=50) Y=150x1.08=162 (Y=150/0.92=163)

这两种算法税基有点微小差异,都能用来估算基本报价,个人感觉公式一的算法更精确.

以这个价格为基础,\免,抵,退\工厂出口退税实际中的操作是: 当期不予抵扣=163x0.08=13.04 当期应退税额=17-13.04=3.96.

个人愚见:进项税额为:117/1.17得到的是不含税的实际采购成本100,国家征税额为(117-100)=17;销项税额为:Y(销售价格)*(0.17-0.09)=0.08Y。不知道这样大家是否看的明白点? 回答各位关于进项,销项抵扣的问题:

生产企业采购原料时,如果要求开增殖税发票,那么价格里面有一部分是17%的进项税.比如上例所说,117元采购价进项税117/1.17x0.17=17元. (进项税是生产企业付出的款项)

而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时候,价格里面包含销项税款.举个内销的例子: 如果企业卖出去234元,其中包含销项税234/1.17x0.17=34元. 说明企业销售产品时,代收取了客户交纳的34元税款.

所以这个例子,企业要将销项多出进项的部分34-17=17元上交税务局. 这就是进项抵销项的含义了. 生产企业出口时计算有点差别:

如果退税率9%,那么相当于销项税率17%-9%=8%. 那么进项抵销项为:17-Yx8%

这样说,大家看明白点没呢

深圳这边很多小工厂都不开税票,属于违规.

外贸公司也直接出口,不要退税,报关时买核销单就行了.

有几处不明,请教楼主:

(1)出口退税收入应该是:含税价格/1.17*出口退税率, 但是为何楼主是那样算?难道有这种区别么?

(2)最后企业的实际纳税额应该是:含税价格/1.17*17%-出口退税收入,但是为何楼主的算法又不同呢?

有几处不明,请教楼主:39

(1)出口退税收入应该是:含税价格/1.17*出口退税率, 但是为何楼主是那样算?难道有这种区别么?

(2)最后企业的实际纳税额应该是:含税价格/1.17*17%-出口退税收入,但是为何楼主的算法又不同呢?

我说的是工厂产品完全出口,没有内销的时候,39楼

(1)工厂自营出口时,退税收入是FOB价x退税率,不需要除以1.17扣除税的影响.当然,我在贴中把EXW看成了FOB价,这两个价格术语之间只是相差了国内运费,报关费和一些港口费用,我就为了计算简单些,忽略不计了.

(2)名义税率17%,有9%退税.那么实际的销项税率是17%-9%=8% 进项抵销项为Yx8%-117/1.17x17%=Yx8%-17

你的计算中,

(1)是外贸公司的算法,退税收入为含税采购价/1.17x9% (2)把内销和外销混在一起了,而且没有计算进项抵扣.

计算退税时可以采用100x17%=17元,

实际退到帐的金额与当期的进项税额有关,进项足够大的可以全部退到帐.

计算价格时可以这样算: 报价=100-100x17%=83元. 相当于美圆83/7.5=11.07

先有这样的概念就行了,以后有机会具体的问问你们财务,或者找本专业点的书籍研究下吧

实际上,没有工厂是100%做外销的.

同时做内外销的工厂,内外销产生的销项税要加在一起计算,一起抵扣.

比如,如果内销销项税1000元,外销销项税(相当于征了17%-退税率)1500元. 进项总共3500. 那么可用于退税的进项税是3500-(1000+1500)=1000元. 即使理论退税有5000元,当期能退到企业帐上的也只有1000元.

工厂自营出口的财务核算的探讨

1. 原帖中第二种情况: QUOTE:

实际中退给出口工厂的是17-0.08Y,是理论退税数字的一部分, 理论退税数字剩下的部分可转出,用于抵减下期应缴的销项税额.

以上的退税数字剩下的部分可转出得部分,因为已经构成了原出口商品的出口成本,是不能用于抵减下期应缴的销项税额.

在财务处理上,是作为应交税金的“进项税额转出”转移到产品出口销售成本上了。

2. 关于FOB是否含税? QUOTE:

出口FOB价是含税的,先征17%,后退9%,所以可以看成包含了(17%-9%)=8%的税.

首先这个问题非常有趣,本人作为财务人员与公司的业务经理有过争论。

我司业务人员持以上观点,认为FOB含税,但本人觉得这种提法不科学,有违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因为其一,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出口商品在出口环节免税,即说明出口价格不含税的。

其二,征退税率之差在税法上和财务制度上是作为出口商品的购进成本处理,不会再滚动至出口环节。按白话说:不用交的“税”当然就不是税了。其三,含税的提法可能造成业务部门在概念上与财务经营部门的区别,可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不管怎么提,在FOB报价上,应该充分考虑征退税率之差带来的成本增加。原帖楼主确实在这个问题上呕心沥血总结了,本人只是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与大家一起探讨。

[ 本帖最后由 hpcriss 于 2009-9-22 09:32 编辑 ]

回复 #2 albertwh0101 的帖子

出口FOB价是含税的,先征17%,后退9%,所以可以看成包含了(17%-9%)=8%的税. 1.含税出口销售收入:Y 2.理论出口退税收入:Yx9% 3.含税采购成本: 117

4.应交税金: 销项-进项=Yx0.08-17

对以上这些,感觉疑问重重啊!!

FOB,先征17%,后退9%?FOB是含税销售收入价,它难道是增值税率17%和退税率的基数吗?

理论出口退税收入到底怎么算,不是:“不含税销售收入*退税率”么?

销项税金又是怎么算的呢?不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率”?

由于增值税率和退税率的基数是同一个,即不含税销售收入,所以可以把销项税金算成“不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率-退税率)”?

所以我对lz的公式做了下改动如下:

1.含税出口销售收入:Y ??不对,FOB价=含(增)税人民币价-退税 2.理论出口退税收入:[Y/(1+0.08)]x9% 觉得还是有点问题!!3.含税采购成本: 117

4.应交税金: 销项-进项=[Y/(1+0.08)]x0.08-[117/(1+0.17)]x0.17

因此,Y-117=50+{[Y/(1+0.08)]x0.08-17}

Y-0.074Y=50-17+117 -> 0.926Y=150 -> Y=162RMB

是不是啊!!呵呵,大家觉得我的方法对不?

补充:注意——应交税金=销项税金-进项税金

对于中间商来说,产品必定有进有销,所以必定有进项和销项,那么就必定要(对增值部分)交税,如果该产品经过N次市场流通,那么我们可得到:

应交税金1=销项税金1-进项税金1——>销项税金1=进项税金1+应交税金1

应交税金2=销项税金2-进项税金2——>销项税金2=进项税金2+应交税金2 ...

应交税金N=销项税金N-进项税金N——>销项税金N=进项税金N+应交税金N

其中:进项税金N=销项税金(N-1),即可得出:销项税金N=进项税金1+(应交税金1+应交税金2+...+应交税金N)

说明最后一次销项税金N算出来的值就是该产品经过N次市场流通所交的总税值,注“销项税金N”不等于应交税金N,应交税金N是属于第N次市场流通时,中间商需缴的税金,而“销项税金N”为产品经过N次市场流通后已经交的总税值。相当于是前一个中间商把他的进项税金和应交税金转嫁给下一个中间商,即叫下一个中间商为他的进项税金和应交税金买单。

而出口退税,则是针对产品N次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总税。所以:理论出口退税收入可以按第N次不含税采购成本*退税率来计算,如果出口还要交增值税,那么是第N次不含税销售收入*退税率来计算。

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免征销项税,退部分进项税。出口退税时所退增值税是以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即第N次不含税采购成本)为基准的,再以此金额乘以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最后得出增值税应退金额。

免抵退是国家的一项鼓励出口的政策。 有了这项政策企业出口可以提供利润,利润大了,自然就要多缴企业所得税。 再补充一下: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金额和税额是怎样填写的?

答:自1994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应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价税合并收取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金额”(即销售额)和“税额”,并据以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额(即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税额=金额(即销售额)×税率

问:什么叫免抵退?

答:一般来说,“免、抵、退”是各有含义的,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 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 FOB 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

税务局的税额)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此时C的成本、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

率)=300X(17%-15%)=6,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28=328,利润=收入-成本-=328-234=94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dq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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