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辩证法范畴 - 必然和偶然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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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辩证法范畴---必然和偶然问题的研究

1. 吕学芳 《\偶然性\新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范畴的深层读解》,《吉首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2006年11月第27卷第6期 2. 蔡永宁 《必然、偶然与或然》,《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10月第15卷第5期 3. 李瑰 《必然的三个层次和自由的三个层次---对恩格斯关于自由和必然论述的新理解》,

《教学与研究》1988年第5期

4. 刘爱河、张小燕 《必然和偶然---从逻辑的视角看》,《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年7月第

20卷第7期

5. 王家庠 《必然性、偶然性与科学》,《华东工程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 6. 王天思 《必然性和偶然性:一个连续系列的两个互补方面》,《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

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7月第24卷第3期 7. 张文军,马凤兰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重新解读》,《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4期总第159

8. 翁光明 《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关系的几种类型》,《江汉论坛》1989年第2期 9. 洪晓楠 《必然性和偶然性研究述评》,《哲学动态》1990年第7期 10. 周礼全 《必然性与可能性》,《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3期 11. 陈明兆、邓世穆、林之满 《必然性与可能性的探要》,《学术月刊》1981年第1期 12. 叶之 《必然性与偶然性范畴历史发展简述》,《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

1期

13. 黄明慧 《必然性与偶然性新论》,《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21卷第

1期

14. 张文喜 《必然与偶然:能否思想与有无意义---现代西方哲学范式转换》,《学术季刊》

2000年第4期 15. 刘广明、王增宁 《“必然与偶然”新论---兼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福建论坛(人

文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3期

16. 王庆仁 《对“必然性和偶然性不可分离”的再思考》,《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1998年12月第24卷第4期

17. 崔沿江 《对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再认识》,《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总第57期 18. 刘伟 《非神秘的必然性》,《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6月第31卷

第3期

19. 苏国红、李卫华 《关于必然性的认识》,《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3

月第19卷第1期

20. 李卫华 《关于偶然性的形式多样性及其作用的认识》,《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2期 21. 赵仲英 《霍布斯关于必然与自由的学说》,《昆明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式)》1998年3

月第20卷第1期

22. 韩林合 《简析维特根斯坦关于可能性的理解》,《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年第6期

23. 胡皓、楼慧心 《建立必然性偶然性观念的现代形态》,《自然辩证法研究》1990年第6

卷第2期

24. 夏素敏 《解读克里普克的“必然观”》,《重庆工学院学报》2007年2月第21卷第2期 25. 姜传岗 《两类偶然性驳议》,《理论学刊》2000年5月第3期总第97期

26. 苏振芳 《略论偶然性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福建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

年第2期

27. 马云鹏 《论必然与自由的辩证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必然与自由的科学论

断》,《北方工业大学学报》1990年第2卷第2期

28. 李延令 《论表现性偶然性与偏离性偶然性---提出两个哲学范畴》,《齐齐哈尔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Z1期

29. 李娟芬、赵天成 《论非确定偶然性的功能与价值》,《求是学刊》1996年第1期 30. 申国昌、张润亮 《论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偶然性的统一》,《雁北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

8月第15卷第4期

31. 朱志勇 《论偶然向自由的转化》,《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9

月第28卷第3期

32. 文国伟 《论亚里士多德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思想》,《求实》2004年5月 33. 朱曰田 《偶然性不是“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的》,《潍坊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

学版)》1988年第1期总第1期

34. 顾晶晶 《偶然性的客观基础---非恒定联系》,《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35. 冉曙光 《偶然性的两种形式》,《社会科学》1983年第3期 36. 林孟清 《偶然性新论》,《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总第116期 37. 常献平 《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相互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学术论坛》2002年第5期总

第154期

38. 赵甲明 《全面把握必然与自由的统一性及其意义》,《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6期第18卷

39. 洪晓楠 《试析必然性和偶然性范畴》,《学术论坛》1992年第5期总第93期 40. 姜传岗 《所谓“两种偶然性”之我见》,《东岳论丛》1986年第5期 41. 米厚隆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内在关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85

年第4期

42. 董根洪 《析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浙江经专学报》1991年12月第9卷第3期 43. 维之 《因果必然性论证(上)》,《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8月第20卷第4期 44. 维之 《因果必然性论证(上)》,《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12月第20卷第6

45. 姚莉萍、韩卿 《因果必然性探析---结合休谟、卡尔纳普因果研究的考察》,《华中科技

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46. 彭新武 《重识偶然性和必然性》,《齐鲁学刊》2001年第2期总第161期 47. 卜延军 《自由是对必然和偶然的预见并据以对世界的改造》,《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

第4期

48. 刘景旺 《论偶然性与必然性》,《丹东师专学报》2002年6月第24卷第2期 49. 储德峰、王天恩 《再论自由和必然》,《理论界》2007年第3期 50. 沈健 《重视偶然现象,探索必然规律》,《理论前沿》2004年第2期

辩证法范畴的研究---必然和偶然观点摘录

一、 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含义

莱布尼茨是在近代哲学史上唯一既对必然性作了深刻探讨,同时又明确承认偶然性存在的大哲学家。在他看来,所谓必然性的东西就是这样一些事物,它们与其反面具有相互矛盾的性质,因而只有它们才能存在,而与其相反的事物则不可能存在;所谓偶然性的东西,则是那样一些事物,它们本身的发生具有充足理由,但与它们相反的东西并不与之相矛盾,因而也可以发生和存在。具体事物中总是可能存在偶然性,只有在纯粹观念的领城,即在逻辑上才会有纯粹的必然性。在这里,可以看到这样两个重要思想的雏形:第一,现实的必然性不同于逻辑的必然性。现实中并不存在单纯的必然性,纯粹的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中。第二,现实事物过程中既存在必然性也存在偶然性,而且二者是不可分割,不能单独存在的。当然,如果说前一思想在莱布尼茨那里可以找到比较成熟的形态,那么,后一思想则必须作出进一步的逻辑推论才能得到:现实事物同与之相反的东西不总是逻辑地矛盾的,也就是说都可能存在,因而,“实际上莱布尼茨把一切实际事物的存在及其所发生的各种变化都看作具有偶然性”,“把现实物质世界中发生的事情都视之为偶然”,而如果客观事物过程存在任何必然性,那么这种必然性必定就在莱布尼茨所说的那种偶然性的东西中。只是莱布尼茨还没有进一步深入地探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联系,因而也未能把二者具体地统一起来。 -------蔡永宁,《必然、偶然与或然》,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10月第

15卷第5期

十九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适应当时科学的发展,重新回复到辩证法。他前所未有地论述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黑格尔指出世界上既存在必然性又存在偶然性。必然性是以自身为根据的,偶然性不是以自身而是以他物为根据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初级和外在形式,必然性则是事物发展的全体和内在形式;现实性在其开始时表现为偶然性,在其发展中表现为必然性。

黑格尔认为“必然性自在地即是那惟一的、自身一同的、而内容丰富的本质。”他指出“世界为必然性所决定。”在黑格尔看来,科学的任务就在于“从偶然性的假象里去认识潜蕴着的必然性。”

黑格尔反对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绝对对立起来,他认为二者是统一的。他说:“必然性的出发点在偶然的东西之中,这种必然性又叫相对的必然性,而其自身即包含偶然性”,“而在绝对必然性中,偶然性没有了,因为这时必然性等于偶然性,但这种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必然性。”必然性通过一系列的偶然性表现自身,通过对偶然性的扬弃来发展和实现自己。他还认为不能把必然性和因果性等同起来,指出因果联系“只是必然过程的一个侧面。”

黑格尔反对把历史看成是偶然事件的堆积,认为历史是一个由内在精神所决定的有规律的过程,从而使历史观从形而上学下解放出来而变成辩证的。恩格斯称黑格尔这一划时代的历史观是唯物史观的直接理论前提。

由于黑格尔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辩证法在他那里是颠倒的、神秘的,他不可能科学地说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真实联系。

-------叶之,《必然性与偶然性范畴历史发展简述》,湘潭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1986年第1期

“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反映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它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内在根据、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必然同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外部矛盾所产生的偶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从“原因和结果”深入到“偶然和必然”,是人们对因果联系的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对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认识,只有在研究了“原因和结果”这对范畴之后,弄清了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进入“偶然性和必然性”这对范畴中来。“偶然性和必然性”这对范畴,同样是以“本质”为中心而展开的。

当我们进一步研究和考察因果关系时,就会发现两种不同的因果联系:一种“原因”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总的趋势及其“结果”,事情一定这样发生,而不那样发生,这对于事物的发展来说,是一种确定性。另一种“原因”干扰和破坏事物发展的这种基本方向、总的趋势及其“结果”,使事物的发展呈现某种摇摆和偏离,事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这样发生,也可能那样发生,可能在此时此地发生,也可能在彼时彼地发生。这对于事物的发展来说,则是一种不确定性。事物发展的这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就是事物发展过程、状况及结果的二重性,这也就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米厚隆,《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内在关系》,《西南民族大

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85年第4期

人类对世界总有一种天真的想法,要得到关于世界的完全性的认识,追求获得一种必然性的知识。必然性知识是否可以得到,这里存在着很多疑难。从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讲,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组成辩证法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由事物的本质规定的联系和必定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指由事物之间的非本质联系引起的现象。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必然性和偶然性同时发生作用,它们互相连接、交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必然性决定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它通过必然性开辟道理。偶然性中隐藏着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它是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如果把必然性和偶然性分开考察,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会陷入机械的决定论和宿命论;只承认偶然性否认必然性,会陷入非决定论。这是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的观点。

-------刘伟,《非神秘的必然性》,《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2005年6月第31卷第3期

二、必然与偶然的关系

恩格斯在谈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时,曾经形象地把偶然性和必然性分别比喻为曲线和中轴线,他说:“历史上所有其他的偶然现象和表面的偶然现象都是如此。我们所研究的领域越是远离经济,越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意识形态,我们就越是发现它在自己的发展中表现为偶然现象,它的曲线就越是曲折。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现,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性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中轴线”,它是“确定”的,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偶然性就是那一条条首尾相接的“曲线”,它们的“曲折”程度不同,也就是说,它们是“不确定”的。一方面,这些“曲线”不是离开那根无形的“中轴线”而孤立存在的,而是围绕着“中轴线”、表现“中轴线”的;另一方面,“中轴线”也不能离开这些“曲线”,如果离开这一条条“曲线”,“中轴线”也就不存在,人们当然也就无法“划出”了。我们在研究事物时,就是要通过“不确定”去寻求“确定”,通过若干的“曲线”划出那一根“中轴线”,通过各种各样的偶然现象来把握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王庆仁,《对“必然性和偶然性不可分离”的再思考》,《徐州

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12月第24卷第4期

必然性的界限在一定层次和范围内是确定的,一旦超出自身的层次和范围,在层次和层次的交接点,在范围与范围的联结处,不同的必然性就发生相互作用,使双方的必然趋势呈现出波动,从而形成各自的偶然性。但是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必然性互为偶然性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必然性之外的必然性是偶然性,而是指一种必然性干扰或参与了另一种必然趋势,以自身的特点影响了这一必然趋势的曲率的波动,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一种必然性相对于另一种必然性是偶然的,要清楚地认识这一点,就必须进一步考察必然和偶然的相互统

一。

--------刘广明、王增宁,《必然与偶然新论---兼评黑格尔的唯心

主义辩证法》,《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12月第24卷第4期

偶然性和必然性及其关系问题,早在古希腊,就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以德漠克利特

为代表,认为自然界中只有纯粹的必然性,偶然性只是出于人们思想上的无知;而伊壁鸠鲁则与此相对,指出只有偶然性才是现实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必然性乃虚幻的代名词。

由于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在承认偶然性和必然性都客观存在的同时,支持和强调了伊壁鸠鲁所认为的偶然性是万物形成的源泉,是世界创造性和多样性的源泉等观点,于是有人便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上述观点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该论者认为马克思过分强调和夸大了偶然性的作用,是不成熟的早期思想的反映,而恩格斯的观点则是在当时自然科学“三大发现”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因而在此问题上只有恩格斯的观点才能代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其实不然,从他们二人的不同表述看,马克思只是强调偶然性存在的本体论地位,而恩格斯则着重阐明在一切偶然性事件中肯定有必然性成份的存在,他们只是在当时的自然科学水平上各自解答了二者众多相互关系中的某一个方面,因而二人之间并不构成矛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做出如下概括:偶然性和必然性这对范畴并不具有同等的本体论地位,偶然性是一种绝对的存在,而必然性则是相对的。二者在认识论上也是如此。因而无论在本体论还是在认识论上,偶然性都要比必然性更根本。

至此,我们可以对本文前面所遗留的“凡是必然的都是偶然的,凡是偶然的都是必然的”这一命题作出辨析。这一命题出自于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的一句话:“这两者是同一的,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的东西是偶然的------这怎么可能呢?常识和大多数自然科学家都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看作永远互相排斥的两个范畴。一个事物、一个关系、一个过程不是偶然的,就是必然的,但不能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恩格斯的主旨在于批判那种一味地把必然性和偶然性当作永远互相排斥的两个规定,孤立、静止地考察事物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而认为应该对二者进行动态地辩证地把握。后来恩格斯又有如下更为明确的表述:“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构成的,而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偶然性和必然性在事实上是不可分离的:二者在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是同一事件在不同存在层次上状态属性即现实性和可能性的一种辩证统一;在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二者是一种一般和特殊、具体和抽象的辩证统一;动态地看,无论是在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中还是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二者相互联结,相互转化,辩证统一于整个世界和人类的历史进程。在现实生活中,纯粹的偶然性和纯粹的必然性都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才可以说,凡是偶然的都是必然的,凡是必然的都是偶然的。“只有把两种描述结合在一起,才能给出现实的图景。偶然性和必然性在这里表现为互补的原理,也就是说,他们是一个事物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同一过程。概括地说,互补性观念类似于过程思想。” -------彭新武,《重识偶然性和必然性》,《齐鲁学刊》2001

年第2期总第161期

传统的哲学书中,谈及二者关系不外是从下面这个角度来说:一是二者对立统一;二是二者可以互相转化。这两种说法都对,问题是这两个说法放在哪一对概念上都说得通,而在指导意义上和进一步明确二者关系乃至指导实践上是否有意义,就大打折扣了,可以导出好几种关系:

首先,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二者都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有了彼方的 存在才有此方的存在。同时,必然性和偶然性可以互相转化,转化是以消灭对方、否定对方

作为前提的。以春天无寒流作为必然性,如果这种必然性向偶然性转化,就须以否定这种 必然性为前提,即春天有寒流作为必然性,而无寒流作为偶然性了。

其次,必然性与偶然性必须处于同一层次上。必然性与偶然性形成关系,必须处于同一水平,否则就无法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也不能相互转化。春天无寒流作为必然性,它无法直接转化成偶然性的无寒流,因为二者不在一个层次上。

再次,必然性与偶然性必须在同一时间、同一参照系中,二者才能组成一对概念,才能产生对立统一和转化。例如,一粒种子发芽是必然性,不发芽是偶然性。当这粒种子发霉,不发芽会成为必然性,但这种必然性与不发芽的偶然性不在一个层次上,不是同一时间和参照系,无法转化,不能构成一对概念。

最后,必然性、偶然性与人形成三角形的关系,才能成为一对概念,才能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因为必然性与偶然性依人的认识而定,如果不与人发生联系,那只是一种客观外在的偶然性或必然性,无法进人我们的哲学体系之中,因此也无法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换言之,偶然性与必然性,是人们认识中的偶然性与必然性,脱离人的认识,就不能形成概念。 -------慧黄明,《必然性与偶然性新论》,《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

会科学版)》1997年21卷第1期

对一个特定的过程而言,必然性与偶然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别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并非所有的偶然性都对事物的发展起次要作用。偶然性仅从实现可能上的不确定性就有:(1)由事物的外部条件所形成的对事物发展起加速与延缓作用的偶然性。如种瓜得瓜,但由于施肥等外部条件不同,形成瓜有大有小。瓜的大小就是这样一种偶然性。(2)由于次要因素不同,所造成的事物或现象某些性状的不同,如瓜有的甜,有的不甜,瓜瓤有的红色,有的黄色。(3)由于一种运动过程与另一种运动过程相碰撞产生的不确定性,如交通事故。这三种偶然性分别对应的对事物发展过程的作用是不同的,仅第三种偶然性两种运动过程的碰撞就可能有不同的结果,或是量变的、或是部分质变的或是质变。就如美国“9\”恐怖事件中,遇到袭击的人的命运是不同的,有的得以死里逃生,有的人重伤,而有的人却死亡。同样遭遇一种偶然性却对人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因此,仅注意必然性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作用,不研究偶然性对个体的影响,是不全面的。

二是并非所有时候所有状态下偶然性都对事物的发展起次要起加速作用。必然性与偶然性对事物的作用,与偶然性的形式有关,也与事物存在的状态有关。根据自组织理论,演化不仅仅需要一定的内在根据而且需要一定的诱因。内部涨落就扮演着触发器的作用。系统中非线性作用虽然规定了多种可能的途径,但究竟哪一种途径成为现实,却是有随机涨落决定的。也就是说,对开放性的非线性系统,在零界点处,偶然性地选择事物发展的道路,就象在十字路茫然失措的行人,一个偶然的信息,就会使他走这条路而离开那条路。系统的不稳定性与外界环境的多样性,是偶然性起重要作用的内在因素与外在条件。当今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大多数人处于一种变革时期,就象一个一个处于零界状态的不稳定系统,外部不同的信息对个体的发展与成长就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也是现在人们高度重视机遇与环境 作用的原因。

三是并非所有事物的所有过程中必然性与偶然性的主次作用都是经纬分明的。根据现代复杂性理论的研究,系统的各个单元之间构成一个广泛而紧密的系统,每一单元的变化都会引起其他单元的变化。对于开放系统,环境与系统内部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很难明确地界定必然性与偶然性对事物发展作用的主次,事物的发展是这些因素之间的综合的结果。

--------苏国红、李卫华,《关于必然性的认识》,《安徽工业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3月第19卷第1期

三、必然性

从黑格尔关于必然和偶然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的“绝对必然性”实质上就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尤如一只巨大的蜘蛛,用它腹中的丝编织世界的图画,万事万物只不过是它化身于尘世的环节而已。因此,必然性概念成了黑格尔运载内在目的论的工具。诚然,黑格尔在谈论“相对必然性”时认为,有限事物的必然性转化为现实,要依靠一个外在条件,这似乎意识到必然性在有限事物之间产生。但实质上,黑格尔始终认为必然性的根据是内在的,从而,使必然性成为现实的条件,只是必然性实现自身的手段。所以,黑格尔认为“作为仅仅是设定起来的东西,条件只是与实质联系着的,但它既是在先的,它便是独立自为的,便是一种偶然的、外在的情况”,“这些条件是被动的,被利用来作为实质的材料”。由此可见,有限事物必然性的实现,尽管离不开外在事物,但由于它被拴在绝对必然的链条上,只是其中的环节,因而根源于事物自身而无须外求,事物未来的趋势如胚胎一般已先定地孕育在自身之中,而决定事物具有这种孕育能力和孕育内容的便是绝对精神。因此,黑格尔对必然性的解释是地地道道的唯心主义。

----------刘广明、王增宁,《\必然与偶然\新论—兼评黑格尔的

唯心主义辩证法》,《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3期

“规律就是物质运动过程本身所固有的必然性联系”。“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

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事物发展的规律 是一致的,必然性与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但笔者以为规律性体现必然性,但必然性不仅仅是指规律性。所谓必然性是事物发展在某种条件下的不可避免性和确定性;是事物与事物之间或因素与事物之间确定不移,缺之不可的联系。必然性总是相对于一定的偶然性而言的。相对于不同的偶然性,应该有三种不同的必然性。

第一,规律的必然性。规律的必然性是相对于非规律性的偶然性而言的,相对于事物发展过程中次要因素、外部条件以及各种随机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是由事物内因、主要矛盾、本质决定的,与规律相同,体现为规律的必然性。它的主要特点是有客观性,重复性。“规律是普遍的,重复的必然联系”。

第二,客观的必然性。是指客观条件与事物之间缺之不可,备之必然的关系,即当具备了这些条件时,某一事件、某一现象一定会出现,这种必然性不同与规律的必然性,它是事物存在与发展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相对于次要因素、非必要条件而言,这些条件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决定因素。具备了这些条件某一事件与现象就一定会产生,这是确定的,必然的。但相对于规律的必然性而言,客观的必然性又只是规律的必然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可能是客观规律的直接体现,也可能是客观规律的间接与颠到的反映。

第三,因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它是具有产生与被产生关系的必然性,指一定的原因一定会形成一定的结果,这是确定的不可怀疑的,这种确定性就是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同样因果的必然性不是规律的必然性。如果引起另一现象的原因是由事物内部的主要原因引起的,这种因果关系就是体现规律的必然性的因果关系。反之如果是由次要因素和条件所引起的就是体现偶然性的因果关系。“因果联系不等于必然性,偶然性中也存在着因果联系”。同时,因果联系的必然性,仅仅是指有因必有果的内在确定性,而某一原因究竟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或产生多少结果往往是不确定的、偶然性的。它不仅取决于其原因是不是事物内部的主要原因,也取决于因果关系所产生的特定的条件。综上所述,规律的必然性是特化的必然性,除此之外,还有客观的必然性,它们是必然性不同的表现。是不同层次的必然性。把必然性简单地等同于规律性是有失偏颇的。

-------苏国红、李卫华,《关于必然性的认识》,《安徽工业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3月第19卷第1期

四、偶然性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这是恩格斯在给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提出的一个著名命题。必然性之表现形式的偶然,是在某种规律的支配下发生的;而必然性之补充的偶然则不是规律所支配的,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按规律发展的必然过程凑巧交叉的结果。 事物发展的内在必然性不能自己表现自己,它必须而且只有通过无数偶然事件来表现。这种作为必然性之表现形式的偶然,本身是在必然性的规律性和发展的客观条件所预先决定的范围内起作用。在这个范围内,它可能早些出现也可能晚些出现,可能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即是说,“它们尽可以充分地显示它们的多样性、丰富性。但他们不能超出规律所规定的极限,在不是规律起作用因而也不”。具有必然性的情形下,当然谈不上表现什么必然性。

作为必然性之补充的偶然,我们说它不是由某一种规律决定的,这是因为:它们的发生,没有内部隐藏着的必然性作为依据,而纯粹是源于过程的某种巧合,一只鸟在天上飞,拉下的尿正好落在一个路人的头上。在这里,我们确实无法找出什么内在的必然性。这类凑巧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应该指出,这种类型的偶然性后面虽没有必然性,但却有因果性。作为必然性之补充的偶然,不管它是在怎样巧合的情况下出现的,不管它怎样的不受规律支配,但它发展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事出有因的。不过,不允许把这种因果性解释为必然性。必然性并不等于因果性,必然的就一定是有原因的;但有原因的却不一定是必然的。 -------冉曙光,《偶然性的两种形式》,《社会科学》1983年

第3期

偶然性是“事物外部的次要原因引起的结果”, “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只起加速或延缓作用”。以上描述,不仅仅在语言文字上有差异,而且代表了偶然性形成的不同原因和不同表现形式。也就是说,偶然性是具有多样性的,我们有必要对偶然性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划分,同时对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进行再认识。

按形成的原因不同,偶然性主要有如下表现形式:第一,在实现可能上的不确定性:(1)由事物的外部条件所形成的对事物发展起加速与延缓作用的偶然性。如种瓜得瓜,但由于施肥等外部条件不同,长成的瓜有大有小。瓜的大小就是这样一种偶然性。(2)由于次要因素不同,所产生的事物或现象某些性状不同。如瓜有的甜,有的不甜;瓜瓤有的红色,有的黄色。(3)由于一种运动过程与另一种运动过程相碰撞产生的不确定性,如交通事故。第二,在潜在实现上的不确定性:(1)由于内部各要素之间不平衡性的复杂作用所引起的系统突变,如物种的变异;(2)非线性系统由于内部要素的多样性,所形成的确定系统的内在随机性,如混沌现象。因此,偶然性是具有多样性的,由事物的次要的非本质因素所造成的偶然性只是偶然性的一种表现形式。

-------李卫华,《关于偶然性的形式多样性及其作用的认识》,

《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2期

五、必然、偶然与自由

“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 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 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恩格斯在这里对自由做出了科学的界定。这一科学定义揭示了自由的真正内涵, 认为自由就是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目的的具体体现, 即科学地认识客观规律 ( 必然) 并使客观规律为人类服务。不断地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化

自在自然为人化自然。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把握。

--------储德峰、王天恩,《再论自由和必然》,《理论界》2007

年第3期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存在、联系和发展趋势的一对范畴,是自由得以存在和实现的客观基础与前提。必然性指的是由事物自身的本质或根据决定的确定不移的联系和发展趋势,只要所需条件具备,这种联系和趋势就一定存在并展开自己为唯一的现实性。偶然性则发生在也只能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之间,而相对于其中的某一事物来说,偶然性出现于该事物必然进程的分叉点上;偶然性之所以是偶然性,并不是说它没有自身内在的必然性或根据,而是说它碰巧干扰了某一事物的必然进程,这个“干扰者”叫做偶然事件;而这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必然进程的巧合就是偶然性;这种巧合的结果则生成了新的必然性—扬弃了偶然性的必然性。由于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因而任一必然进程都不可能是绝对的,都要受其它各种必然进程的干扰,必然性正是在这种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了道路,即在偶然性中并通过偶然性形成了必然性本身。因此,偶然性对于原有事物及其过程来说是外在的,而对新事物及其过程来说则是内在的。可见,并不存在绝对的必然性和纯粹的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互相贯通、互相依存的,二者共同构成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这正是我们提出新的哲学自由观的客观依据。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的自由观,不是这样那样地完全否认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客观性,把自由交给上帝或人的自由意志,就是这样那样地把必然性和偶然性割裂开来,进而把自由单独建立在必然性或偶然性的基础上;特别是他们没有把自由视为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辩证统一;所谓自由都只是停留在精神领域。上帝的意旨、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以及自我意志的冲动或心灵的静养,成了他们实现自由的根本途径或方法。 ---------卜延军,《自由是对必然和偶然的预见并据以

对世界的改造》,《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哲学系李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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