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桥北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19 08:49:01 阅读量: 小学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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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

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位于红山区的北部,是赤峰市中心城区的北大门,也是区政府危旧房改造的重点区域。该区域共有居民2599户,其中特困户、低保户236户,三代以上居住的人均面积不足20㎡的居民328户(三代以上居住的面积不足40㎡的居民73户),其他大多数为低收入困难家庭。区域内道路平均宽4m,居民小巷宽不足2m,既没有排水,也没有路灯,消防车更是无法进入。总体看,该区域贫困人口居多,平房密度较大,建筑物年限久、结构简易,配套设施不健全,市政建设落后,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居住条件恶劣。

目前,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区委、区政府抓住国家积极扩大内需这一契机,决定对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进行改造开发建设,提高桥北居民生产生活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改变桥北整体面貌,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味,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好的促进、带动全市经济发展。

为确保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开发过程中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桥北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新区为目标,落实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外围三点”的发展构想,全面贯彻红山区委、区政府“注重民生、和谐发展”的执政理念,坚持“依法拆迁、和

谐拆迁、公开透明、按规补偿”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房屋拆迁工作,为桥北整体改造奠定良好的基础,使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工程真正成为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和谐工程”,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 依法拆迁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66号)和《赤峰市城市房屋拆迁暂行规定》(赤政发?2009?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实施拆迁,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妥善安置原则。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按照国家政策对被拆迁人补偿到位,安置到位。同时,妥善安置低收入困难家庭,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合理照顾。

3. 公开补偿原则。拆迁工作做到“十公开”即法律文书公开、政策口径公开、拆迁补偿程序公开、拆迁公司和工作人员公开、被拆迁人情况公开、评估结果公开、安置房源公开、安置结果公开、特殊困难群体认定条件和认定结果公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开;“四同步”即同步开展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拆迁的全面监察,同步加强专项预防措施,同步开展司法援助工作,同步进行全过程审计;“三一致”即公开的政策与实际操作一致、拆迁操作政策的前后一致、公开的政策与行政裁决的依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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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参与”即公信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律师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增加拆迁补偿的透明度、可信任度,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拆迁范围内涉及两个城中村,拆迁工作要和城中村改造有机结合,做好村改居、村民变市民及各项社会保障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入户摸底调查,组织人员对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的房地产、居民的生产生活和是否同意拆迁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拆迁和制定《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提供翔实的参考依据。

2.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66号)和《赤峰市城市房屋拆迁暂行规定》(赤政发?2009?11号),结合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现状和入户调查摸底情况,制定《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附后)。

3. 征询群众意愿,由辖区居委会组织征询被拆迁人是否同意红山区政府对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进行改造,同意率是否达到75%以上;同时请被拆迁人对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进行确认(包括选择产权调换所需的户型和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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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拆迁征询会,由司法、房产、拆迁办、拆迁公司、桥北办事处及辖区居委会等相关人员和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被拆迁辖区居民代表等对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的拆迁方案和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进行征询意见。

5.办理前期手续。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6.积极宣传《红山区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公示回迁安置房的位置、户型、面积等情况,为顺利实施房屋拆迁营造良好的前期舆论氛围。

(二)拆迁实施阶段

根据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房屋分布及人员居住等情况,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拆迁工作分为两期进行。

1. 确定拆迁范围。近期拆迁范围:阴河以东、物流园区铁路线以西、物流园区以南、英金河以北区域,总占地面积约4500亩,住宅房屋共有拆迁户2599户,有证房屋面积193018㎡,无证房屋面积131146㎡;非住宅房屋共有拆迁户123户,有证房屋面积177553㎡,无证房屋面积131409㎡ 。远期拆迁范围:桥北哈达和硕村和六大份村。

2. 确定评估公司、拆迁公司和拆扒公司。按照文件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同时签订委托或承揽合同。

3. 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向赤峰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申报拆迁计划,提交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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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贴拆迁公告,进驻拆迁现场。 5. 评估被拆迁房屋和附属物。 6.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7. 实施拆扒。 (三)检查验收阶段

桥北开发办拆迁工作负责人和拆迁监督小组共同对拆迁工作进行验收。拆扒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确保拆迁范围内无建筑遗留物,做到场清地平,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四、组织分工

(一)桥北棚户区(危旧房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玉强(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郭向东(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宗平(区监察局局长) 张 伟(区司法局局长) 包 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杜仕民(区财政局局长)

刘志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广泉(区民政局局长) 史振宇(区建设局局长) 高 锟(区房产局局长) 田贵成(区城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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