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须知

更新时间:2023-03-08 07:40:24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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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新农保业务办理 所需材料及填表须知

一、新参保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不可用复写纸填写),申请人、村委会、乡镇事务所、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2、提供参保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三份,一份交县农保中心存档,另两份分别由乡镇事务所和村委会存档;

3、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三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没有二代身份证的提供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若户籍证明无打印照片需贴上本人近期1寸或2寸免冠照片),一份交县农保中心存档,另两份分别由乡镇事务所和村委会存档;

4、村协办员于每月10日前将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于每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参保登记表的填写说明:

1、参保人所属村委会、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址、邮编、户籍性质、参保时间、个人缴费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缴费额”栏不填)、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状况要由本人填写,本人无法填写的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经办人员代填,选择性项目,在“□”内打“√”,如选择在”是“前面打 “√”,

1

后面的起始时间应填写;

2、登记日期为填表日期;

3、在参保人声明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并在签字上摁手印(本人不能填写的应由亲属或村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参保人必须亲自摁手印),参保时间为填写登记表的时间;

村委会申报意见一栏,日期为收到登记表的日期,经办人应签字或签章;

乡(镇)审核意见一栏,审核人应亲自签字或签章,日期为审核的当天;

4、登记表上所填信息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信息要真实、有效,字迹要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填写),村委会和乡镇盖章位置要准确、端正、清晰。 二、缴费人员到龄办理待遇领取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个人领取审核表》,一式三份,(不可用复写纸填写),申请人、乡镇事务所、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2、提供居民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没有二代身份证的分别提供加盖公安局公章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份交稽核室到龄审核,一份交银行开立存折;

3、提供本人近期的免冠彩照一张(1寸或2寸都可),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和村名,字迹要工整;

4、村协办员于每月10日前将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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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每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待遇领取审核表的填写说明:

1、填报单位、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出生年月、参保时间、到龄日期、领取时间(例如,张某,1952年6月1日,到龄日期应为2012年6月,领取时间应为2012年7月)、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要由参保人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需本人签字、签章或摁手印确认,日期要书写规范,例1989年5月1日,不能写成1989.5.1;

2、直系亲属(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与参保人关系、联系方式要由参保人填写清楚;

3、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息)、一次性结算金额(含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本人不能确定数额需查询农保经办业务软件后填写;

4、参保人声明一栏,必须由参保人亲自签字并在签字上摁手印,日期为填表当天时间;

村委会申报意见一栏,经办人必须亲自签字,日期为收到审核表当天日期;

乡(镇)审核意见一栏,审核人要亲自签章,日期为审核当天日期;

5、审核表上填写的所有信息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信息要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不能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填写),盖章位置要准确、端正、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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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销缴费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四份(不可用复写纸填写),申请人、村委会、乡镇事务所、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2、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变更为城镇户籍的, 应提供户籍变更证明;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应由本人写出书面注销新农保的申请(见附件1)并出具当地劳保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参加其它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跨新农保试点地区户籍迁移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3、参保人员死亡需注销的,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见附件 2),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的复印件一份,纯缴费人员和缴费转待遇死亡的另外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4、乡(镇)事务所同时提供电子版(excel格式)死亡人员名单 一份,包括村名、姓名、身份证号和死亡日期;

5、村协办员于每月10日前将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于每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注销登记表填写说明:

1、注销登记表由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填写,若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经办人员填写,但需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签字、签章或摁手印;

2、登记时间为填表的当日,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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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码要写清;

3、填写注销原因一栏时,在相关选项后的()内打“√”; 4、注销日期的填写:因死亡需注销的,注销日期为提供的火化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上填写的死亡日期,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的死亡日期;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县(市、区)转出的注销日期为办理手续开具的证明上标明的日期;

5、指定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例1989年5月23日)、与参保人员的关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址、居住地址要填写清楚;

6、申请人声明一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字或摁手印,日期为填表当日的日期;

村委会申报意见一栏,经办人必须亲自签字,日期为收到注销表当天日期;

乡(镇)审核意见一栏,审核人必须亲自签字,日期为审核当天日期;

7、申请人签字一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日期为填表当日。 8、注销登记表上填写的所有信息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信息要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不能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填写),盖章位置要准确、端正、清晰。 四、变更登记表时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不可用复写纸填写),村委会、乡镇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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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时需提供加盖村委会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公章的证明(见附件3);

3、变更身份证信息的需提供变更前与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变更后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5、村协办员于每月10日前将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于每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变更登记表填写说明: 1、变更时间为填表日期;

2、变更登记表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变更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变更项目、变更前和变更后的信息要写清楚; 4、本人确认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或摁手印;

村委会填表人一栏,由填表人亲自填写,日期为填表当天; 乡(镇)审核人一栏,由审核人亲自填写,日期为审核当天;

5、变更登记表填写的所有信息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信息要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不能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填写),盖章位置要准确、端正、清晰。

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注意:以后各乡镇新农保业务按此要求办理。

本规定自2012年6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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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如需打印去掉附件1)

申 请

乡(镇) 村

,身份证

号 ,于 年 月 日参加 养老保险并保证能缴费15年以上享受其待遇,现申请退出新农保。

申请人: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7

附件2(如需打印去掉附件2)

死 亡 证 明

我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死亡。

特此证明

乡镇审核人: 村协办员: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章 村委会章

年 月 日

8

附件3(如需打印去掉附件3)

信 息 变 更 证 明

我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因 导致信息错误,变更前为 ,更改后为 。

特此证明

乡镇审核人: 村协办员: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章 村委会章

年 月 日

9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xg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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