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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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公安学基础

一、绪论

(一)警察与警察学

1.警察的概念: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设置的、武装性质的国家政治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

2.警察的起源与发展阶段:国家的产生才有了警察(生产力发展,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矛盾不可调和性;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萌芽时期(奴隶制国家产生)、古代警察时期(警察出现后到资产阶级近代警察前,三特点,尚未集中于统一的专门机关;在法律上不严格,皇权神灵长官意志主导)、近代警察时期(1790年法国市政警察)

3.警察与国家:警察必须与国家一致;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实力的国家力量;警察的职能由国家职能决定。

4.警察学:以警察为专门研究对象,关于警察行为的科学。

(二)我国的公安学

1.公安学的概念:是关于我国公安工作规律和对策的知识体系,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

2.公安学的研究对象:我国公安机关在中国共产党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规律、对策及其历史和现状。

二、我国公安保卫机关的建立和发展

(一)建国前公安保卫机关的创立和发展

1.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公安保卫机关

2.抗日战争时期的公安保卫机关

3.解放战争时期的公安保卫机关

(二)新中国成立后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

1.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公安机关(1949年-1966年)

2.“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公安机关(1966年-1976年)

3.改革开放以来的公安机关(1976年-至今)

三、公安机关的性质与职能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

1.公安机关的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的专门部门。

2.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内涵,属于人民;评价标准;监督;党国的桥梁

要求,加强能力;全心全意;倾听监督;依靠联系;公仆卫士。

(二)公安机关的职能

1.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对敌人的专政职能和对人民的民主职能。

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依法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分子施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人民的权利。

民主职能,公安机关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正确处理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有助于加强党国和人民的联系,人民治安积极性,监督,法制建设)

2.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的关系:二者区别,在含义和内容上截然不同、界限分明,在对象目的方法上也有原则不同,对谁专政对谁民主是根本立场和政治原则问题。二者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而且是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联系紧密不可割裂。总之,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基本条件。

四、公安机关的任务与公安工作

(一)公安机关的任务

1.公安机关的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实现公安机关任务要抓好的事项: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治安保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公安工作

1.公安工作的概念: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2.公安工作内容:刑事司法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武装保卫和专门公安工作。

(三)公安工作的特点

答:1、国家性和社会性相结合;2、剑与盾的作用相结合;3、实力性权威与非实力性权威相结合;4、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5、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6、机动性与稳定性相结合。

五、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

(一)公安机关的职责

1.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国家依法确定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责任义务。

2.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管理强制弹药易燃易爆等物品;对特种行业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措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维护边境治安秩序;对罪犯执行刑罚;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监督国家机关等重点建设项目,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工作。

(二)公安机关的权力

1.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特点: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可以行驶的权威性行为。具有法律性、强制性、实力性、特许性、有限性、单方性。

2.公安机关权力的构成:治安行政管理权;刑事执法诉讼权;紧急状态处置权;警械武器使用权;

3.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职责与权利相适应;符合法定事实程序;坚持公正裁量;接受监督制约;严禁滥用权力。总之要合法、准确、及时、适度。

六、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与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一)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1.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涵义: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2.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1、公安机关是关系国家安危社会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党的领导才能发挥其职能作用;2、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强大实力,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运用;3、公安机关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腐蚀性的问题,党的领导能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4、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党的领导才能动员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5、公安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的根本保障。

(二) 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1.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2.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队公安工作的领导;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业务领导管理;坚持公安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理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管理体制。

七、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与基本方针

(一)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1.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

2.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内涵: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党的宗旨),一切依靠群众(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领导群众的基本方法)。

3.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公安工作广泛的社会性不能脱离群众;警民关系是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监督;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二)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1.公安工作基本方针的概念:专群结合是指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中,要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前行。

2.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内涵:公安机关与广大群众结合有目标一致性;公安机关在结合中处主导地位;公安工作与依靠群众要全方位结合;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参与工作有区别。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基本内容: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广泛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教育改造犯罪人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人民安家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部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谁主抓,谁负责”;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工作范围: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八、公安队伍建设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必须具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职业条件。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道德: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显著特征。包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人民警察的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行驶权力时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范围广泛,在不断扩展中,公安民警必须恪尽职守,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严禁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尊重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纪律:政治纪律(坚定信仰、指导思想、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法律尊严、忠于祖国)、组织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工作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和权力)、保密纪律。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晋升、辞退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与警衔制度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奖惩制度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管理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的含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任务: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树立民警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完成公安工作的各项任务。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从严治警、依法治警;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

(五)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和内容

根据公安机关的特点,在组织机构、勤务方式、内务管理、教育训练、监督制约等方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简称为“四统一五规范”。

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

一是要尽快建立与国家公务员制度相衔接,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体现公安机关特点的公安民警管理制度。 二是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公安民警能力素质标准和录用、奖惩、纪律标准,以及警官的任职、晋升标准等,用标准建设队伍。

三是要加强公安编制管理,规范公安编制审批使用程序。

四是进一步完善省级统一考录制度。

五是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持之以恒地抓好《内务条令》、<训练条令》和即将颁布实施的<纪律条令》的贯彻落实,健全各警种执勤执法规范,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加强养成教育,形成公安队伍良好的职业风范。

六是要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等窗口单位的统一外在标识建设,以方便人民群众。 七是要根据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公安现役部队的正规化建设。

九、公安改革与发展

(一)公安改革及其意义

1.公安改革的涵义

上层建筑必须符合经济基础,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公安工作发展的规律,消除弊病的必要要求。

2.公安改革的意义

是自我发展完善;是前进的;全面的;体制创新的。

(二)改革开放30年公安改革的基本经验和成就

1.改革开放30年公安改革的基本经验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维护稳定置于公安工作的首位;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科教强警战略;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2.改革开放30年公安改革取得的成就

(三)新世纪新阶段及当前的公安改革与发展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2.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背景、内容与意义

“三项建设”是公安部党委在深入总结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经验基础上,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三项建设”是“三基”工程建设的深化和延伸,重点解决软件建设问题。 切实提高基层实战能力,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9n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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