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环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更新时间:2023-03-08 06:58:43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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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盖章)

XXXXXX环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

采 购 单 位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标 文 件

编号:

XXXXXX (盖章)

日期:

目 录

第一部份 招标公告 ................................................................ 2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 4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一、总 则 ....................................................................... 6 二、招标文件 ...................................................................... 7 三、投标文件 ......................................................................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1 五、开标与评标 ....................................................................12 六、授予合同 .....................................................................18 第三部份 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 ......................................................19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五部分 附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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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招标公告

XXXXXX环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XXXX受XXXXXX(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现就“XXXXXX环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LXCG-XXXX-0029

2、招标内容:XXXXXX环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详见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承包范围:道路总面积1476934㎡;车道面积951285㎡;人行道面积107234㎡;绿化面积232104㎡;垃圾15吨/天。总预算为379万元人民币/年。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须向原保洁单位先行垫付暂定一个月的保洁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保洁时间为准),支付标准以中标价格为准。

3、承包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的合同)。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所投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注:针对上述条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对于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7、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XXXXXX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即售招标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份,采用网银收费(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即可交费),售后不退。

2)特别提醒:请未注册供应商在投标前及时进入XXXXXX采购网

http://60.173.79.107查看XXXXXX采购供应商库公开征集会员的公告,按照要求注册并提交备案资料,否则造成中标通知书无法发放等问题,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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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如需标书费发票,请登录系统,在投标报名子项目中点击“打印预览缴费清单”打印并加盖公章携带至中心财务室开具。

8、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XXXX年4月21日10时30分。 9、开标及投标地点:XXXXXX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 10、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按乙方作业成效并经甲方考核后按季度支付。 2)支付期限:七天内付清(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1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

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XXXXXX招投标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按要求打入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12、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XXXXXX招投标中心网站”及“XXXXXX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1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开标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开标现场会,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XXXXXX招投标中心 XXXX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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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内 容 项目名称:XXXXXX环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 采 购 人:XXXXXX 2 采购人地址: 集中(代理)采购机构:XXXX 公示网站: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 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提交,开标时需携带交款凭证到开标现场。保证金须从3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000 元; 投标人不按要求打入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中标价的6%。考核合格后无息退还。 注:中标人必须在签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打入县招管办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 履约保证金账户: 名称: 银行: 帐号: 缴款单位缴款后需将入帐单送至县招管办综合科。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XXXX年4月 11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5 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采购单位将于XXXX 年 4 月13日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我中心网站和XXXXXX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本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注意察看。 4

6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时起,有效期为60天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及开标地点:XXXXXX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XXXXXX建平7 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XXXX年4月21日10时30分 8 9 10 11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其他:1、每季度,若乙方达不到甲方制订的考核细则评分的月平均值,扣除履约保证金,此合同自行终止。 12 2、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洒水车除外)必须且仅服务于本项目,若发现机械设备未按规定仅服务于本项目,则由采购方按该机械设备的市场购置价扣除相应承包费来购置机械设备转交由中标供应商使用。 13 14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及预算编制费用按物价局及XXXXXX招投标中心相关文件执行,由中标企业全额承担。详见下表(附表1): 解释: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附表1: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 2、交易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 收费标准(元) 3000 收费标准(元) 20000 3、预算编制费:按规定计取,费用为:中标价*3.3?*50%。 注: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由XXXXXX招投标中心在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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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适用范围

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的内容及服务。 3、定义

3.1“采购人”系指本次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单位。 3.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投标的代理机构。

3.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能力,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或供应人。

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或供应人须承担的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5“项目”系指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总称。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见招标公告。 5、适用法律

5.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6、投标委托

6.1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理人),否则,该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开标现场会,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费用

7.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8.1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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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构成

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产品或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 (3)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附件。

9.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印。

9.3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4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XXXXXX招投标中心联系解决。

9.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依法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XXXXXX招投标中心,XXXXXX招投标中心对收到的实质性澄清要求将以网络发布形式在XXXXXX招投标中心及XXXXXX采购网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单位均可主动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络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XXXXXX招投标中心及XXXXXX采购网自行查看,负责后果自负。

11.3为使投标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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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将主要以XXXXXX县招投标网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2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该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2.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以下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投标函; 1.2开标一览表; 1.3投标报价测算表; 1.4关于投标的声明函。 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证明文件;

2.1.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封装在投标文件中也可以,但要求为原件),如投标文件中也未提供原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1.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

2.1.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注明的除外,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不能提供者开标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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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投标人综合实力

2.2.1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表);

2.2.2投标人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层次分配情况(格式见附表); 2.2.3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层次分配情况; 2.2.4投标人对本项目环卫作业服务所有实施方案;

2.2.5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服务质量的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料(如有); 2.2.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本次招标拟提供方案的总价。对同一投标项目不得出现二次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5.2投标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标。

15.3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要求填写; 15.4投标报价根据所列均为使用地服务总价(含税价)。 15.5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6、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16.1 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及措施,详细说明。 17、证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7.1按照第13条的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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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8.1按照第13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方案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8.2证明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保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所附投标保证书格式填写,并按招标文件所规定数额、时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9.2投标保证金和收退程序及说明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合计数额,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XXXXXX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②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和网银方式,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

③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④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⑤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投标保证金退还 (1)保证金退还:

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将在业主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

②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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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3投标保证金由XXXXXX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及退还。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

2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主要以XXXXXX招投标网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XXXXXX招投标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9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21.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在相应的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后,五套胶封。

21.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21.4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正本、副本)、技术标(正本、副本)两部分分别单独密封包装。

22.2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由投标人在包封上加盖公章。 22.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2.4如果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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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退回投标人。

22.5如果应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3、投标截止日期

23.1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3.2采购单位可以按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领取者和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按照第20条的规定,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XXXXXX招投标中心。

25.2投标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5.4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6、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并检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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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密封情况;

(5)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现场拆封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送至评标室交评标专家评审,不对商务标部分进行拆封,技术标评审结束,宣布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技术标结果;

(6)对合格的投标人拆封商务标部分,并进行唱标,将商务标送评标室评审; (7)宣布投标人商务标评审结果及总得分; (8)宣布的开标会结束。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 公开开标后,采购单位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并独立开展评标打分工作。

27.2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7.3 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7.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依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原件核查)。如果确定投标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则该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可信度;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与使用方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6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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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7.7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7.8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8、评标过程的保密与投标的澄清

28.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8.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XXXXXX招投标中心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8.4 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8.5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9、评标委员会

29.1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抽取评标委员会。 30、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30.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打分原则。 30.2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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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各个评委按照自己给各家投标人的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章的; 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5) 投标人没有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及其他招标事宜; 6) 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文件上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鉴、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9) 有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中表达描述相似并产生的误笔一样的或者

其他疑似围标、串标现象的; 10) 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多数认为应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的;

12)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供应商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该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分因素为: 一、技术标部分(70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人员配备(12分)

a.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人员满足本项目需求,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横向比较 优:10-8分;良:7-4 分;中:3-1分;差:0分。

b.项目负责人(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从事道路保洁岗位在2年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具备机械作业管理经验加0.5分,具备河道管理经验的加0.5分。(岗位证书以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管理经验以合同或环卫主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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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明为准)

2)、项目服务方案(23分)

a.综合比较各投标人项目实施的管理方式、操作规程、清扫质量规范标准(5分),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横向比较,酌情给予5-1分。

b.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安全作业保障措施(8分),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检查及记录,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横向比较,酌情给予8-1分。

c.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重大活动服务承诺(5分),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横向比较,酌情给予5-1分。

d. 作业质量与服务承诺(5分),承诺中必须包含断头路的保洁、仅服务于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承诺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横向比较,酌情给予5-1分。

3)、内部管理制度的设置(3分)

考核制度;岗位责任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垃圾转运和中转站管理操作培训计划;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横向比较,酌情给予3-1分。

4)、财务状况(2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横向比较,酌情给予2-0分。(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备(15分)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设备中(在投标文件中:自有的车辆需提供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协议复印件,自有或租赁的车辆同时须提供行驶证原件核查):

a.每具有1辆3吨(含)以上道路清扫车得3分,最高得4分; b.每具有1辆3吨(含)以上垃圾车得3分,最高得4分; c.每具有1辆3吨(含)以上洒水车得3分,最高得4分;

d.每具有2辆三轮电动密闭垃圾收集车得1分,每多具有1辆加0.5分,最高得3分;

注: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洒水车除外)必须且仅服务于本项目,若发现机械设备未按规定仅服务于本项目,则由采购方按该机械设备的市场购置价扣除相应承包费来购置机械设备转交由中标供应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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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似业绩(1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a.投标人2010年1月1月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金额在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业绩证明的得2分;每提供一份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业绩证明的得3分;最高得10分。

b. 业绩类型:每具有一项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业绩的得3分,最高3分;每具有一项河道保洁作业业绩的得2分,最高2分。(满分5分)

(同一业绩不可累计得分,业绩类型以采购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或对应的合同内容为准)

注:以上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需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 二、商务标部分(30分) 1、投标报价(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进入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企业报价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评标报告书,以综合得分高低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0.3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以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决定。

(2)招标采购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重新评标。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1~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投标人公开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出现异常,可以否定所有投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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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保密

31.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打分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招标代理机构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六、授予合同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

32.2评委会将分别对投标一览表进行打分,推荐出一~三名中标候选人。 32.3所有投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预算时,评委会可否决所有投标并不作任何解释。 32.4最低报价不是中标及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3、中标通知书

33.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3中标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含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交易服务费、预算编制费)。 34、招标代理机构授标时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更改

34.1招标人在授标时,有权对招标文件“投标一览表(附件一)”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幅度不超过采购总量的10%,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35、签订合同

35.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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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 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

一、承包范围

注:其中一级道路(805685㎡)必须为人工清扫;三、四级道路(671249㎡)可用机械清扫;垃圾中转站待县城区第二垃圾中转站建成后,将不再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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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i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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