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新建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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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贝滋营养乳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人:苏州纽贝滋营养乳品有限公司日 期: 招 标 文 件

2013 年 4 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投标注意事项 ........................................................ 3 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总则 ..................................................... 5 招标文件 ................................................. 7 投标文件 ................................................. 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 111 开标、评标、定标 ........................................ 13 合同的授予 .............................................. 14

第二章 图纸及设计更改补充说明 .................................... 17

七、图纸及设计更改 ............................................. 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0

八、投标格式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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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请在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随身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审验(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 6、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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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内容 招标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方式 工程概况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说明与要求 苏州纽贝滋营养乳品有限公司 苏州纽贝滋营养乳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昆山市黄浦江北路西侧 邀请招标 建筑规模:1#办公楼2399㎡;2#办公楼3932㎡;厂房 23432㎡、门卫51㎡; 总包 合格、昆山市文明工地标准 一期工程土建(不包括水、电、地面面层)桩基围墙单独报价 240日历天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 报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固定总价 7天(投标截止日起算)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16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518号709 17 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3年 4月 25日 上 午 9:00时 18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 4 月 25 日 上 午 9:30 时 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518号709 19 评审结果通知方式 当日或次日告知 4

一、 总则

1、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 苏州纽贝滋营养乳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1.2、建设地点: 昆山市黄浦江北路西侧 1.3、工程概况: 苏州纽贝滋一期工程总计包括:1#办公楼2399㎡;2#办公楼3932㎡;厂房 23432㎡、门卫51㎡。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 投标报价范围依据说明:

1.6.1、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 1.6.2、工程项目明细表。 1.6.3、招标文件要求变更内容。

1.6.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表。

注:一期工程按闭口价报价。待工程完工后,除按合同说明调整外,不得调整,按闭口价结算。

投标人应根据目录自行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方更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在报价范围之内。

1.7、材料品牌要求

1.7.1、钢材品牌指定采用:沙钢。 1.7.2、水泥品牌指定采用:海螺水泥。 1.7.3、防水卷材品牌指定采用:广东科顺。 1.7.4、防水涂料品牌指定采用:上海月星。

1.7.5、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品牌均指定采用:太仓苏安。 1.7.6、铝合金门窗品牌指定采用:江阴鑫裕。

1.7.7、内外墙涂料及相关材料品牌均指定采用:立邦漆/壁丽宝环保腻子粉。 1.7.8、面砖品牌指定采用:罗马(室外)/冠军(室内)。 1.7.9、洁具五金品牌指定采用:TOTO(洁具) 1.7.10、配电箱品牌指定采用:合泰。 1.7.11、镀锌管品牌指定采用: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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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UPVC加筋管材品牌指定采用:上海荻阳。 1.7.13、PVC、PPR给水排水管指定采用:中财。 1.7.14、电线电缆品牌指定采用:远东。

1.7.15、 如有未指定品牌及规范的材料,施工时必须提前取样经甲方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1.7.16、对未列入的其他主要材料品牌请自行列表补充并与本招标列出的品牌一起并入投标书。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 4、踏勘现场

4.1、投标人在本工程建设地点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组织自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4、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携带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等资料,以便在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现将会影响投标的因素,为招标答疑提问及编制投标文件收集素材。投标人有权不参加踏勘现场,或未重视踏勘现场的并不影响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均认为该投标人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熟悉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因上述原因在本项目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2、投标人自行打印招标文件及图纸,打印费用乙方承担,招标文件及图纸无押金。

5.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方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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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1.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1.1.2、投标文件格式 1.1.3、工程项目明细表 2、招标文件及澄清

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 4 月 22日中午12: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及图纸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及图纸做出澄清,做出书面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任何口头或电话询问与澄清均属无效。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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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卷:投标函部分(格式详见附表) 本部分主要内容有: 2.1、投标函; 2.2、投标函附录;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7、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9、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 2.10、企业股东的相关资料; 2.11、企业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 2.12、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第二卷:商务部分 本部分主要内容有: 2.11、投标报价说明; 2.12、投标报价一览表;

2.13、投标人为说明投标报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招标人提交其它的资料;

2.14、电子文档。 第三卷:技术部分 本部分主要内容有: 2.15、施工组织设计:

2.15.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2.15.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2.15.3、劳动力安排计划;

2.15.4、工程质量承诺及确保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15.5、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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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6、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2.15.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者横道图; 2.15.8、施工总平面图;

2.15.9、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保证及措施; 2.15.10、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2.1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2.16.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16.2、项目经理简历表; 2.16.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2.16.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2.17、电子文档。 3、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报价

4.1、投标价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变更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表、工程项目明细表和相关资料计算报价。合同应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不得擅自修改。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招标范围的技术措施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2.1、工程量增减: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原有工程量增减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最终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为准,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方确认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4.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自行考虑材料市场价格,确定投标单价和合价,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一定中标,评标将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及优惠承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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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有效期为 7日(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担保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7.2、履约保证金

7.2.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中标施工单位需在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否则取消得标权。

7.2.2、双方完成签约同时收到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立即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2.3、履约保证金分月返还,每月返还保证金的12.5%;施工单位如出现下列情况,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停止返还当月保证金或者剩余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发包人的损失时,由施工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7.2.3.1、施工单位工期延误,不能按期完成当月施工计划,影响工期进度; 7.2.3.2、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

7.2.3.3、施工现场出现严重违章现象; 7.2.3.4、影响工程质量及危机人员安全的事件; 7.2.3.5、施工单位未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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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8.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电子文档载体为光盘。

8.3、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盖章及签名处盖公司公章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名、盖公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8.4、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1、投标文件要求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电子文档应有识别标志、包装并与纸质文档一同密封。

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于内密封袋中,并在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之后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于外密封袋中。

1.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3.2.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3.2.2、工程名称;

1.3.2.3、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投标文件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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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2、招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受理: 3.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4、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

1.1、开标将按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由招标人自行进行。 2、评标

2.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相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行生产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招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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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标书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2.1、是否低于成本价; 2.2、是否有如下重大偏差:

2.2.1、无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的; 2.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

2.2.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所提交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2.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2.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将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报价,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投标书的报价分析不能说明清楚,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询标。询标完毕后,投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评委会评审时将对每一个投标文件的做检查,若存在算术错误的,应要求投标人进行算术修正。投标人拒绝对存在的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该投标书应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书处理。

3.2、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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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六、 合同的授予

1、中标通知书

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确认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同时通知其它投标人。

2、合同协议的签订

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将合同授予下一个符合评标及授予合同要求的投标人。

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

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投标人一旦中标,若因报价过低致使合同无法签订和履约的,或在合同签订、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单价)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2.5、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单价)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6、不全面履行合同的,除扣留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此外,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7、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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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包人不得给予调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实际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8、中标人拟聘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设计、监测、检验、试验单位,须经业主代表和有关政府行政监督主管单位事先认可。

2.9、中标人负责自行投保财产险、商业责任险、人身损害险种及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度为30万人民币。

2.10、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

2.10.1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并于基础工程完成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2.10.2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分为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外墙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工程,分项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分项工程量结算单,向施工方结算应付分项工程款的60%;

2.10.2.1、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设计院、规划局、消防大队、园林绿化局、质监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7日内支付完毕应付合同价款的18%;

2.10.2.2、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并取得昆山市文明工地标准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2.10.2.3、工程保固金:工程竣工验收满二年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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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sr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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