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交易总结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0-04 11: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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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证券交易特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 权证有期权特性

回购交易有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特点

证券交易机制目的:流动性、稳定性、有效性

证券经纪业务特性:业务对象的广泛性、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客户资料保密性 理财顾问服务具有:顾问性、专业性、综合性、长期性

证券自营业务的特点:决策自主性、交易的风险性、收益的不确定性

分类

1、金融期货主要分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

2、金融期权主要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3、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市价委托、限价委托

4、证券交易所接收报价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电脑报价

5、订单匹配原则,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按比例分配原则、数量优先原则、客户优先原则、做市商优先原则、经纪商优先原则

6、委托单:证券账号、日期、品种、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有效期、签名、其他内容

7、上海证券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申报

8、深圳证券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9、竞价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10、证券经纪商作用:1、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2、提供信息服务 11、《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应当制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的业务规则和协议内容,向客户揭示证券交易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收益和较大的投资风险;是客户与经纪商之间在委托买卖过程中有关权利、义务、业务规则和责任的基本约定,也是保障客户于证券经纪商双向权益的基本法律文书

《风险揭示书》客户一旦签名就表明了其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和愿意承担证券市场的各种风险

《客户须知》让投资者了解股市的风险、合法的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投资品种与委托买卖方式的选择、客户与代理人的关系、个人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制、严禁全权委托投资和公司客户投诉电话 12、非柜台委托:1、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2、自助及电话自动委托3、网上委托 13、《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包括以下必备条款:1、债券投资者具有的风险2、投资者适当性3、信用风险4、市场风险5、流动性风险6、放大交易风险7、标准欠库风险8、政策风险 14、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2、诚实守信3、公平维护客户利益

15、证券公司客户服务的方式:1、电话服务中心2、邮寄服务3、自动传真,电子信箱与手机短信服务4、一对一专人服务5、互联网的应用6、媒体和宣传手册的应用7、讲座、推介会和座谈会

证券公司将目标市场选择策略分为:无差异市场营销策略、集中性市场营销策略和差异性市场营销策略 16、客户与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关系人员关系:直接关系型、间接关系型、陌生关系型 17、营销人员常用寻找客户方法:缘故法、介绍法、陌生拜访法

18、了解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

19、客户分析主要包括:1、客户情况分析2、资产状况分析3、投资风险收益特征分析(重点) 20、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可将客户类型分为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 21、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1、核心服务2、有型服务3、附加服务 22、证券经纪业务主要风险:合规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23、自营业务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2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⑴合规风险⑵市场风险⑶经营风险⑷管理风险

25、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1、2、3、4、7、14、28、91、182、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1、2、3、4、7、14、28、63、91、182、273 上海买断式回购 1、2、3、4、7、14、28、91、182

具备条件

1、证券公司应当具备条件:主要股东有持续盈利的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注册资本最低5000万元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经营一项注册资本最低1亿元;两项以上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

3证券公司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资格

4、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成立条件:依法设立满1年,代表处及所处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5、会员转让席位,证券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国债现券、企业债、国债回购以及以后出现的新的交易品种,其交易佣金标准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15天无异议后实施

7、投资者可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条件:①证券账户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 ②具备投资者知识并通过相关考试

③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债券交易成交记录

④与会员书面签署《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作出相关的承诺 ⑤不存在严重不良记录

8、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专业投资者:①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

②证券账户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

③相关业务人员具备债券投资基础知识,并通过相关测试 ④最近3年具有10笔以上的债券成交记录

⑤与会员书面签署《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作出相关的承

⑥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9、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⑴具备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⑵证券公司运营1年以上

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⑷最近年度经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 ⑸最近2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⑹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 10、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条件:

⑴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⑵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

期货公司有会员资格、申请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

⑷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

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

11、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 12、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保管20年 13、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条件:

⑴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范围 ⑵净资本不低于2亿人民币

⑶资产管理业务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

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⑷最近1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14、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接收单个客户资金不低于5万元

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5亿,接收单个客户资金数额不得低于10万元才 15、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⑴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

⑵公司及董事,监事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 ⑶财务良好,最经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

⑷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件 16标的证券p242

义务

1、 证券交易所会员义务: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每年4月30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 每年4月30日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所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2、 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原则

3、 证券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制度: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年度

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4、 上证交易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供上月资产净值;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项审计意见;集合资产管理规模在开始运作之日起6个月内首次达到合同约定比例的,应于次一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不符合应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重大事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情况

知识点

1、 上海证券账户当日开立,次一交易日生效;深圳证券账户当日开立,当日既可用于交易

2、 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存管是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自身持有

的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4、 同一证券公司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证券可以转托管;在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当日买入证券不可以转

托管

5、 非柜台委托主要有: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形式 6、 网上委托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基于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络的网上证券交易系统 7、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也采用净价交易方式

8、 竞价申报:股票、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超过10%,

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9、 竞价申报: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

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10、 上海证券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有效申报: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

9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

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申报价格不高于及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及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平均数的70%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股票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

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上下10%; 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12、 证券经纪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

的千分之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的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 13、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千分之0.75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过户费包含在交易交易经手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不收过户费,收结算费千分之0.5深交所是结算登记费成交额千分之0.5,最高不过500港元 14、 证券交易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深圳12%)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内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比值达到30倍并且股票、

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累计换手率达到20%

15、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16、证券经纪业务包含的要素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对象

17、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指定的商业银行;一家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可以存放在多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并确定其中一家为主办银行客户 18、证券公司每三年一次对自然人客户信息进行全面的核查

19、企业依法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注销 20、证券公司以后至少每两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

21、对客户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情况进行跟踪,并结合所了解客户信息,至少两年对所有已开通的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客户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

22、证券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23、证券公司在开展经纪业务的过程中,可以代销基金产品或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24、交易通道服务是证券经纪业务服务的核心

25、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

20小时

26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2个交易日内办理

完毕

27、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

年末客户总数10%,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28、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 29、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30、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1、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

监局备案

32、《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主要采用了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

33、首次发行股票在中小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人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4、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应使用上海市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5、上市开放式基金采取金额申报、份额赎回原则

36、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所ETF的申购和赎回,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 37、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05%

38、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39、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在15工作日未确定代办机构的,由证券交易所指定临时代办机构,临时代办机构应自被指定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开始为退市公司向社会发行 40、代办股份转让委托方式: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

41、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资产净值20%

42、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收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

43、证券公司参与1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的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15%

4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证监会无异议6个月内推广工作,并在60日内完成 45、证券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客户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10%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

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上述证券的资金,不得超过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3 %

46、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资金账户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应当是“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

47、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使用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 名称为“客户名” 48证券公司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15日内 49严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0、证券公司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之日以内,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

5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其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将对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证监会 52、证券公司、托管机构应当至少每3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

公式

1、 应计利息额=负债面值*票面利率/365*已计利息 2、 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3、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4、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格)/除权前一日标的的证券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q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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