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更新时间:2023-10-21 12:4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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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四规范”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3月10日下午,市纪委在江山市召开全市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杜康出席并讲话。市纪委常委、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吴卫国就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专项发言,对下一步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乘势而上,顺势而为

势是形势。首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级便民服中心建设工作。省纪委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与村监委建设工作并重。省纪委书记任泽民要求监督和服务并重,提出把“三个延伸、三个有利于”及“全覆盖”作为今年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目标,并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市委、市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去年市委组织部牵头主抓“三民工程”建设,各地都培育了一批建设规范、运转正常的“三民工程”示范创建村。今年又是市纪委重点抓,作为深化“评星晋级”活动和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委两个强势的综合机构抓这项工作,力度很大,一定能抓好,抓出实效。

为是作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中,不仅要有所作为,而且要有大的作为。上是上台阶,不仅要大力推进,更要争先创优。我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基础较扎实,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省覆盖面是三分之二,我市达到78%,处在全省前列。有这么好的基础,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更要坚定信心,按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负起责任。今年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

二、主动介入,重在指导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服务网络,是中心多年来的工作目标。作为行政服务工作的指导机构,抓好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责无旁贷。指导的重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硬件建设的规范。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按《意见》要求的“十个一”标准积极配合纪委、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指导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服务事项的规范。《意见》列入了8类服务事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制度、流程应统一模式,要上墙公开。各级行政服务中心领导要转变作风,深入村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业务指导。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省、市纪委的要求是,实现便民服务工作全覆盖,即我市174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总的思路,是要抓点带面,培植典型,样板示范,整体提升。去年“三民工程”建设,各县(市、区)都有4个“三民工程”创建示范村,这些创建示范村,同时也是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村,要帮助继续完善提高。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实际,努力扩大示范村建设的范围,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个示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10月份,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示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考核验收,考核评选结果将予以通报。今后,市示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列入三年一次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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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序列考核。面上的考核等级标准分为二类,县(市、区)重点抓一类,乡镇(街道)是责任主体,村级是建设的主体。市、县(市、区)两级分别做好抽查验收,未达到全覆盖的,在年底综合考核时要扣分。

1、明确目标,高标准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实施《关于深化全市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民政、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抓好组织推动,细化工作目标,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机构,确定责任领导。明确“一个场所、一套制度、一名代办员”等“十个一” 建设标准。制定“职能最全、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收费最低”工作目标,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村级代办点,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层级相连的市、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便民服务工作全覆盖。

2、分类指导,高质量推进。采取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代办点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推进,分批开设培训班,对乡镇分管领导、村级服务代办员400余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指导推进。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创建计划,细化建设标准,制定推进措施。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场地设施、人员到位、事项进驻、制度建设等现场指导。实地考察推进,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村级代办点负责人,分片区组队实地考察村(社区)代办点示范村,并组织开展村(社区)代办点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查漏补缺,整改完善。

3、规范流程,高效率服务。在人员进驻方面,村(社区)代办点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配备1名全程代办员。在服务事项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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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方面,将文书、民政、计生、国土、规划、农业、林业、社保、信访等9个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制度建设方面,一些村制订《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等10多个管理制度,并将办事流程图、工作人员职责、有关制度上墙公开,基本具备科技信息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政策咨询服务、信访接待服务等功能。服务流程方面,按照“七公开”的要求,制作《服务指南》或《办事须知》和便民服务联系卡,大桥镇仕阳尾村、陈家村分别推行为民办事账单制管理和巡回代办制,受到群众的认可。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江山市将按照“十个一”建设标准,围绕“三个到基层、三个有利于”目标,继续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

1、落实责任,考核督查推进。将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列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同步检查、考核、落实。强化工作督查,围绕建设标准和目标,定期开展对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制度建设、服务事项等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促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提速、提质。

2、以点带面,培育示范推进。按照“十个一”建设标准,选择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积极培育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示范村,探索建立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电脑网络,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电脑网络延伸到村代办点。制定出台《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意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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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标准、建设目标,召开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现场会,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3、深化服务,强化规范推进。进一步健全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各项制度,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代办服务制、责任考核制等制度进行规范,推进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工作岗位等上墙。进一步推进代办服务事项到村,扩大涉农服务事项,完善全程代理制、委托服务制等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努力做到“村民不出村、便能办成事”,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规范队伍建设。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要求各中心及时补充大厅工作人员,并明确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大厅负责人和窗口固定工作人员,实行AB岗位工作制。二是规范日常管理。编写《江山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明确目标、标准以及需要完善的软硬件措施,拟制34项表册和制度样本。三是规范监督考察。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省市县联网,实现“办事信息网上录入、办事进程网上监控、办事结果网上统计、服务态度视频录像”,并不断完善网上监督、实地考察机制。四是规范创先争优。定期召开乡镇分管领导约谈会,通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展;指派人员到各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帮助找亮点、创特色;推荐初核优秀的乡镇申报衢州市示范便民服务中心,激发各乡镇创先争优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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