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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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4年版)

修编说明

二零一六年五月

修编说明

(营业税版)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原文内容: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现调整为: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时,在 (详细地址)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原文内容: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现调整为: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电子化招标投标) 电子化招标投标)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时,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址: )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 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持报名成时在 (详细地址)持报名成功回执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 元,功回执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原文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适用现调整为: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于邀请招标,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4.1 计划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2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原文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适用现调整为: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电子化招标投标) 于邀请招标,电子化招标投标)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4.1 计划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址: )下载招标文件。 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承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定额工期: 日历天 要求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承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 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 (2)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3)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4)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以上(含)(5)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以3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 注: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2投标预备会前,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10) (10) 注: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从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4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除满足正文及格式等相关要求外,签字和

如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或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或)盖章的其他要求: 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细地址) 如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或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细地址) 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10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审查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网络递交 若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中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10本分包工程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化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网络递交 若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中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若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应遵守本章附表六若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应遵守本章附表六“电子化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化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11是否采用信用标评审 □不采用 □采用,信用标信息采集及相关注意事项等5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11本分包工程是否采用信用标评审 □不采用 □采用

见本须知附表八“信用标信息采集及相关注意事项”。 □采用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采用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采用信用标评审的,信用标信息采集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见本须知附表八“信用标信息采集及相关注意事项”。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 3.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情形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获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 3.5.1 除另有要求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情形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获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六 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附表六 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替换为附件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2.5 3.2.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现调整为:评标办法前附表3.2.5 3.2.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适用于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整理工作(清标,适用于非电子化评标)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3.5 3.3.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单比对,作(清单比对,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前附表3.3.5 3.3.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单比对,适用于电子化评标)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3.5.1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前附表3.3.5.1 3.3.5.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单比对”),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单比对成果。评标委6

3.3.5.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借助电子化评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单比对”),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单比对成果。评标委员会

员会对清单比对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通过电子化平台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质疑函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对清单比对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通过电子化平台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质疑函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附件A:否决投标现调整为:评标办法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A1.6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条件 A1.6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13 投标人的开标授权代表(即:拟派项目经理)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对应评审记录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13 投标人的开标授权代表(即:拟派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仅适用于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A1.17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副本的封面(包括封底和侧封)或技术暗标(包括正本、副本)正文内容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等(仅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 A1.17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封面或技术暗标正文内容中出现投标人名称A1.17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副本的封面(包括封底和侧封)或技术暗标(包括正本、副本)正文内容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等(仅适用于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A1.17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封面或技术暗标正文内容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等(仅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或电子化招标)。 A1.1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仅适用电子辅助7

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等(仅适用于电子化招标投标)。 A1.1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仅适用电子化招

评标或电子化招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2)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电子化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无成功递交回执的; (4)因投标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 (5)电子投标文件不是使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生成的GEF文件的; (6)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电子标书生成器生成的。 (7)投标人的开标授权代表(即:拟派项目经理)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 标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方式密封的; (3)以网络方式递交的,电子化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 (4)以网络方式递交的,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5)因投标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 (6)未使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7)投标人的开标授权代表(即:拟派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 (8)其他情形: 。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附件D 附件D: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附件D 附件D:电子化评标方法:替换为附件2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附表3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附表3 附表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非计算附表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非电子机辅助评标) 化评标) 附表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计算机附表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电子化辅助评标) 评标)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附表4 附表4:形式评审记录表 8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附表4 附表4:形式评审记录表:替换为附件3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附表5 附表5:资格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附表5 附表5:资格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替换为附件4 附表5:资格审查更新资料评审记录表(适用附表5:资格审查更新资料评审记录表(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说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更新文件进行评审,并在对应的评审意见一栏记录评审意见: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当资格预审评审时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时,同时填写对更新资料的评审分数。 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更新文件进行评审,并在对应的评审意见一栏记录评审意见: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当资格预审评审时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时,同时填写对更新资料的评审分数。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附表8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制)(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制)(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合格制)(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合格制)(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附表8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制)(适用于非电子化评标)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制)(适用于电子化评标)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合格制)(适用于非电子化评标) 附表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合格制)(适用于电子化评标)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原文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现调整为::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分包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9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

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分包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原文内容:六、施工组织设计 附表五: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 附表五: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 现调整为:六、施工组织设计 附表五: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适用于电子化评标) 附表五: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适用于非电子化评标) 原文内容:七、项目管理机构(二)主现调整为:七、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明或工程完工验收记录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明或工程完工验收记录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表下方增加以下文字: 备注: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文内容:七、项目管理机构(二)主现调整为:七、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要人员简历表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员简历表 表下方增加以下文字: 10

备注: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文内容:八、资格审查资料(二)近现调整为:八、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年,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原文内容:八、资格审查资料(三)近现调整为:八、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表下方增加以下文字: (3)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文内容:八、资格审查资料(四)正现调整为:八、资格审查资料(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11

原文内容:八、资格审查资料(六)企现调整为:八、资格审查资料(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1.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分包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近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http: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1.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分包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近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www.mohurd.gov.cn/cxtx/blxwjlc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12

附件1:投标人须知附表六

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适用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适用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 总 则

本附表为“投标人须知”的组成部分。本附表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特点和要求,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表中的规定执行。

2. 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盖章应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CA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的签字应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CA电子印章。

3. 电子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以及投标人收到澄清或修改内容后的确认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应时间通过电子化平台递交、发送和确认。

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4.1 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

4.2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仅指非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相关证明信息应直接使用。

4.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标人按照以下模块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模块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模块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模块3: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模块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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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 采用工程量清单作为计量计价依据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数据XML文件导入。

(4) 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两张光盘和一个U盘中,提交的所有光盘和U盘中内容须一致。

(5) 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应部位加盖CA电子印章。

5.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

光盘和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2 投标文件的标识

(1)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预检查,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光盘和U盘中。

(2) 项目名称、分包工程备案编号、投标人名称、正副本等信息应填写在光盘表面上。 (3) 投标人应将正本光盘、副本光盘和U盘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4.1.1项和第4.1.2项的要求,分开密封和标识后提交。

(4)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光盘应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 除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之外,电子投标文件的封面均应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的CA电子印章;招标文件给定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印章。

6.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经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7.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电子化平台将记录撤回操作。

7.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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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开标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投标人拟委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到达开标现场,使用个人CA电子印章签到。

8.2 现场开标时,光盘正本正确导入时,以光盘正本为准;当光盘正本无法导入时,以光盘副本为准;当光盘副本也无法导入时,以U盘为准。开标结束后,正确导入数据的光盘或U盘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封存,其他由投标人收回。

8.3 投标人拟委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使用个人CA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表上加盖CA电子印章确认。

8.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标,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2)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3)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9.其他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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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适用于网络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适用于网络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 总 则

本附表为“投标人须知”的组成部分。本附表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特点和要求,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表中的规定执行。

2. 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盖章应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CA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的签字应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CA电子印章。

3. 电子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以及投标人收到澄清或修改内容后的确认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应时间通过电子化平台递交、发送和确认。

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4.1 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

4.2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仅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相关证明信息应直接使用。

4.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标人按照以下模块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模块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模块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模块3: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模块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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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用工程量清单作为计量计价依据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数据XML文件导入。

(4) 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应部位加盖CA电子印章。

5.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前,应当使用该项目拟委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个人CA电子印章进行加密。

5.2 投标文件的标识

除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外,电子投标文件的封面应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的CA电子印章;招标文件给定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印章。

6.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因特网或交易中心大厅局域网将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文件之后提供回执。

6.3 递交成功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查杀病毒。

7.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将记录撤回操作。

7.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提供回执。电子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为准。

8. 开标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投标人拟委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到达开标现场,使用个人CA电子印章签到。

8.2 投标人拟委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在开标会开始后,使用本人的CA电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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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拟委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使用本人的CA电子印章在开标会记录上盖章确认。招标人用CA电子印章将电子化平台中该项目的所有电子标书进行加密,加密用的CA电子印章须由招标人随身妥善保管。

8.4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标,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8.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标,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2) 电子化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

(3) 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4)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9.其他补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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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附件D

附件D:电子化评标方法

电子化评标方法

D1. 总 则

本附件为“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本附件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评标的特点和要求,对本章正文和前附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本章正文部分、前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件中的规定执行。 D2. 电子化评标操作细则

D2.1 盖章及签字

评标专家的签名均应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的个人CA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盖章应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CA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签字应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CA电子印章。 D2.2 暗标编号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使用招标人CA电子印章对电子化平台中的电子标书进行解密,并自动生成施工组织设计各模块的暗标编号。

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评审并将评审记录保存后,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的编码记录确定投标人与暗标编号的对应关系,系统自动生成附表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块目录编写的内容不予评审,该模块内容按“零”分处理。

D2.3 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将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通过电子化平台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电子化平台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并按照投标文件投标函的盖章方式,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CA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D2.4 投标报价评分

计算机清单比对结果如发现清单投标单价与清单基准单价有较大偏差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注:清单基准单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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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5 突发情况处理

评标时,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评标专家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决。 D2.6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未从基础数据库中直接调用的,不作为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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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评标办法附表4 附表4: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及其附录签字盖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5 ? 报价唯一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 4 形式评审结论: 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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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评标办法附表5

附表5:资格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加盖单位章)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资质等级 4 财务状况 22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5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位章备注: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时,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未从基础数据库中直接调用的,不作为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6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信誉 23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以及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8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其他要求 ?? 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上述详细审查因素所需的证明材料 9 资格评审结论: 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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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编说明

(增值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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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6〕116号),总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规则执行营改增后的计价规则的,专业分包招标时,应在营业税版的基础上,增加以下修订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原文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一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现调整为:投标人须知附表一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替换为附件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原文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价格=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总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合计金额-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合计金额 现调整为: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价格=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总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合计金额-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除税合计金额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文内容: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现调整为: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协议书 暂列金额: 元 暂列金额(含税): 元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原文内容:工程量清单2.8.1 现调整为:工程量清单2.8.1 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的除税金额进行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原文内容:工程量清单3.1.7 3.1.7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现调整为:工程量清单3.1.7 3.1.7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原文内容:工程量清单3.3.1 现调整为:工程量清单3.3.1 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企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企26

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除税)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 原文内容:工程量清单4.8 注: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现调整为:工程量清单4.8 注: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表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原文内容:工程量清单4.10-1 4.10-1 暂列金额明细表 原文内容:工程量清单4.10-1 4.10-1 暂列金额明细表:替换为附件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原文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合计金额RMB¥: 元 现调整为: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除税)合计金额RMB¥: 元 27

附件5:投标人须知附表一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分包工程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工程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投标总价 (元) 投标工期 (日历天) 质量 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暂列金额 除税金额 (元) 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比例(联合体投标使用) 姓名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投标单位法定代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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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标底 总价(元) 要求工期 质量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暂列金额 除税金额((元) 其他情况记录 备注:1、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分值为本分包工程开标当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投标人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计入其他情况记录;资格预审后,改变原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承担合同工作量比例的,应当同时记录原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 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确认的内容,为本开标记录表中的所有内容; 4、联合体投标单位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及分工比例显示模式:获得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分工比例。

招标人代表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标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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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工程量清单4.10-1 4.10-1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暂列金额 子目名称 计量单位 除税金额 (元) 合计 税金 (元) 备注 含税金额(元)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不包括计日工。暂列金额项目部分如不能详列明细,也可只列暂列金额项

目总金额,投标人在计取税金前应将上述“暂列金额”的“除税金额”计入投标价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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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工程量清单4.10-1 4.10-1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暂列金额 子目名称 计量单位 除税金额 (元) 合计 税金 (元) 备注 含税金额(元)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不包括计日工。暂列金额项目部分如不能详列明细,也可只列暂列金额项

目总金额,投标人在计取税金前应将上述“暂列金额”的“除税金额”计入投标价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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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rt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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