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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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安装许可 鉴定评审指南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2008年12月

目 录

1 总则 2 引用文件 3 许可评审基本过程

4 申请安装许可项目的管线试安装 5 鉴定评审约请 6 条件初审 7 安装质量评审 8 换证评审 9 关于范围确认 10 批准与发证

11 关于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 12 其它

附录一(提示性附录) 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览表 附录二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附录三 申请单位评审前所填表的样表 附录四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整改报告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1 总则

1.1本指南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监督与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制定,是实施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2本指南适用于对省级受理的GB类和GC2、GC3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鉴定评审机构和鉴定评审人员在鉴定评审中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 引用文件

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2.3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2.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2.5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2.6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2.7 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2.8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2.9 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10 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11 GB/T 20801.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2.12 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2.13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14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15 其它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3许可鉴定评审基本过程 3.1许可过程

首次许可:申请—受理—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 — 批准—发证。 增项许可(已被许可的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增加许可项目):申请—— 受理——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 — 批准—— 换发新证。

换证许可:申请—— 受理—— 评审—— 批准—— 发证。 4 申请安装许可项目的管线试安装

申请首次许可或者增项许可的申请单位,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控制下试安装相应级别的管线,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试安装管线级别应当与申请级别相适应;

b)试安装管线的规格和材质应该能够覆盖其申请的安装范围; c) 试安装管线见证文件必须为完整的涉及安装的全过程。 5 鉴定评审约请 5.1 约请时机

申请单位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当在12个月内约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认定并且公布的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5.2 约请时申请单位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的资料

约请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当向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a)《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b)《特种设备安装许可申请书》(已经签署了受理意见); c)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

d)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二)

e)必要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施工承包资质等)。 5.3 约请的接受

a)评审机构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应当向申请单位提供本鉴定评审指南。

b)评审机构不接受约请,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说明原因,并且在收到约请函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机构,退回提交的申请资料。

c)评审机构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5.4 评审协议

评审机构接受约请时,应与申请单位签订评审协议。

a) 评审协议主要内容有:评审工作内容、方式和要求,工作条件、协作事项和费用等。 b) 申请单位按照本评审细则以及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手册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约请后15个工作日内或现场评审之前提交评审机构。 5.5 评审工作安排

鉴定评审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评审组可以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条件初审与安装质量评审合并同时进行 5.5 评审组的组成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由评审机构组织的评审组进行。评审机构应建立评审人员库和评审人员随机抽取办法。评审组一般由3~4名评审人员组成,由申请单位在评审机构的随机抽取软件上进行随机抽取。评审人员的专业构成应当与申请许可项目相适应,并且应当与申请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6 条件初审

全面审查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质量保证工程师、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查。

6.1 条件初审的工作日程安排

资料确认符合规定的,评审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评审日期,所商定的日期应当确保评审机构在接受约请后进入现场开始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战争、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在实施现场条件初审的7日前(含7日),评审机构应当向申请机构寄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回执,并抄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6.2 条件初审的工作时间

条件初审一般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条件初审工作由评审机构组织的评审组进行。评审组一般由2~3名评审人员组成,其中一名组长。审查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增项评审仅针对所增加项目进行评审。 6.3 条件初审的主要内容

6.3.1首次申请情况下,条件初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a)核查申请单位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b)审查申请单位的人员、生产场地与设施、检验检测仪器装备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第二章的要求;

c)审查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

6.3.2增项鉴定评审主要审查与所增加项目相关的内容。 6.4 条件初审的实施

条件初审工作过程包括评审前准备、首次会议、现场参观、分组审查、评审组合议、意见交流、末次会议等环节。

条件初审是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质量保证工程师、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审查方式是采取查阅文件、面谈、观察所涉及领域的活动、抽查工程质量档案、跟踪检查过程、观察设备操作过程、问询考核相关人员等方式取得证据。并且可以采取电话问询,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使用单位了解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情况。

6.4.1 条件初审前的准备

评审组组成后,评审机构将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转条件初审组组长。条件初审组组长在充分了解申请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对条件初审分工、范围、依据、工作日程以及审核用文件进行准备。 6.4.2 预备会

在条件初审工作开始前,条件初审组组长应当组织召开由全体评审组人员、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表和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表通报情况,明确条件初审组人员分工(一般分为资源条件组、质量管理组)和条件初审计划安排、条件初审要求和方法等。 6.4.3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条件初审组组长主持,条件初审组全体成员、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表和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a)与会各方代表介绍到会人员;

b)评审组组长说明条件初审依据的法规和标准,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安排,评审组分工;

c)申请单位负责人简要介绍单位概况和准备情况;对换证申请单位还要介绍上次取换证以来开展工作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换证准备工作情况以及遵守许可证制度和接受产品监督检验、安全监察管理的情况。

d)申请单位负责人明确联络与配合人员;

e)评审组组长与申请单位明确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有关工作条件; f)评审组组长代表条件评审组做出客观、公正、保密的承诺; h)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表讲话,提出安全监察的有关要求。 首次会议时间一般为30分钟,不超过60分钟,与会人员应当在评审机构的首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单上签名。 6.4.4 现场参观

首次会议结束后,条件初审组参观申请单位办公场所、场地以及设施。通过现场参观,增强对申请单位的直观认识,并且在参观过程中初步查实申请单位的环境、设施,了解相关人员的情况,需要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条件初审计划。现场参观时,申请单位的预制场地、原材料库、一二级焊材库、管件加工场地、主要试验装置、焊接试验室、档案室、设备库、

资料室及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等场所等为必须参观的场所。 6.4.5 资源条件组的评审内容和方法

6.4.5.1 资源条件组负责评审如下内容:

a)申请单位的法律地位、资质等级情况; b)人力资源情况;

c)预制加工场地、设备仪器;

d)库房,试验场地和设备仪器,检测设备仪器。 对换证申请单位还要评审如下内容:

a)上次取(换)证以来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情况;

b)上次取(换)证以来单位信息变更及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备案的相关资料; c)上次取(换)证以来历年压力管道安装业绩的统计情况; d)上次取(换)证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数量变更情况; e)上次取(换)证以来生产场地、设备仪器变更情况;

f)上次取(换)证以来历年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责任师变更情况; g)遵守许可证制度和接受安装监督检验和安全监察管理的情况;

6.4.5.2 审查与上述内容有关的资料。申请单位可以参照附录准备好相应资料,及时提供给评审组进行审查。 6.4.5.3 查看下列实物:

a)管件加工现场条件;

b)安装设备、管件加工设备的符合性; c)检测场地设备、仪器及各项试验设备; d) 各类库房、档案室、图书资料室等; e) 办公场所条件;

f) 与本单位焊接工艺评定相对应的试件及其保存条件。 6.4.5.4 人员考查

以座谈、了解情况的方式考查申请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的管理水平、组织能力以及对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的熟悉程度;在现场巡视中考查设备操作人员的设备操作水平。 6.4.5.5 接受安全监察与用户服务质量情况调查

向用户单位和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了解其接受安全监察与用户服务质量情况。 6.4.6 质量管理组的评审内容和方法 6.4.6.1 质量管理组负责审核下述内容:

A 可追踪性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合理性: A1 建立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A2 建立组织机构; A3 管理职责的分配;

A4合同评审(包括分承包方评价); A5文件和资料控制; A6采购与材料控制; A7预制及安装工艺控制; A8焊接控制; A9热处理控制; A10无损检测控制; A11理化检验控制;

A12压力试验与严密性试验控制;

A13其它检验、试验控制(包括过程标识、通球、吹扫、防腐、接地保护、漆色、回填等);

A14计量与设备控制; A15不合格品控制;

A16质量改进(包括纠正预防措施、质量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等); A17人员培训; A18 用户服务;

A19 接受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

A20程序文件的齐全性、内容的合理性; A21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齐全性;

A22各种执行表、卡与体系要求的一致性。

B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和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 B1 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的颁布; B2 质量管理手册的发布;

B3 各级质量管理责任人的任命; B4 手册的发放与管理;

B5 责任人员的到岗和尽职情况考评;

B6 审查管线安装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审查与A项中安装技术质量内容相关的见证资料);

B7审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以来的管理程序的实施情况(审查与A项中管理内容相关的见证资料)。

对于换证申请单位需要增加以下评审内容:

a)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及上次取(换)证以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情况; b)上次取(换)证以来质量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c)上次取(换)证评审中提出问题和接受安装监督检验和安全监察管理提出问题整改后的现状情况。

6.4.6.2 审查与上述内容有关的资料。申请单位可以参照本指南准备好相应资料,及时提供给质量管理组进行审查。 6.4.7 评审分工的调整

评审组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评审小组的工作任务进行调整。 6.4.8 鉴定评审记录

鉴定评审记录由鉴定评审机构制定,各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分别完成本组审查内容的记录。

6.4.9 评审组内部沟通

每日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应当进行组内沟通,小结评审工作情况。必要时,可针对具体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分组鉴定评审结束后,鉴定评审组与监督鉴定评审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沟通鉴定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讨论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初稿)的基本内容。

在评审组内部沟通会上,对各小组发现的问题,要集中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当出现不一致意见时,由组长作出最后决定,但是对于不一致意见情况,必须形成记录。评审组内部沟通后,由组长起草备忘录的草案,并经与会全体人员讨论通过。 6.4.10 意见交流

在鉴定评审组内部沟通后,评审组成员、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和申请单位有关领导交流评审工作情况。评审组组长主持会议,由各评审小组对分组评审情况做简要介绍,并

逐项叙述存在的问题,就这些问题征询申请单位的意见。取得一致意见后,鉴定评审组组长与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备忘录。

意见交流会也可以与末次会议合并进行。 6.4.11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末次会议一般包括下述内容: a) 评审组组长对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做概要总结;

b) 评审组组长宣读备忘录;

c) 评审组组长向申请单位说明有关评审工作的其他工作内容;

d) 评审组组长对本次评审工作做出说明,其内容包括鉴定评审的局限性、时限性和向申请单位告知其对评审情况有申诉、投诉的权利。再次声明评审组在科学、公正、保守秘密等方面的承诺;

e) 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话,说明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评审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f) 申请单位的主管部门代表讲话。 g)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

h) 评审组组长将1份备忘录交申请单位,将对评审人员的反馈意见表交申请单位。 i) 评审组组长宣布评审工作结束。

末次会议时间一般为30~60分钟,与会人员应当在评审机构的末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单上签名。

6.4.12 条件初审问题处理

6.4.12.1 如果确定申请单位存在不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有关条件要求的问题时,评审组应当在完成现场条件初审后与申请单位签署《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整改意见备忘录》。评审组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整改意见备忘录》中应明确对问题整改的确认方式,确认方式分为书面确认、现场确认和重新评审三种。

6.4.12.2 评审组在与申请单位签署《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工作备忘录》时,应当告知其有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诉[注]的权利,并且有拒签的权利。

注:申请单位对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有异议,应当在拒签《压力管道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后的10日内,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诉。

6.4.12.3 申请单位拒绝签署《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整改意见备忘录》,应当书面陈述理由,并且加盖单位印章后交评审组。

6.4.12.4评审组实施评审时,发现申请资料严重失实,应当立即报告评审机构,由评审机构做出终止评审的决定,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许可实施机关。 6.5 申请单位的整改及确认

6.5.1 申请单位在评审组完成现场条件初审后,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并且向评审组提交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三)及相关见证资料。2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申请单位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鉴定评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 6.5.2申请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评审组按不具备条件的结论上报评审机构。 6.5.3 对现场条件初审确定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或者经整改确认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应尽快安排需进行现场安装质量评审的实际管道安装工程,与评审机构商定安装质量评审时间。 7 安装质量评审

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重点是对材料(管道元件)、焊接、无损检测、试验和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 7.1 安装质量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

对现场条件初审确定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或者经整改确认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评审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评审日期,所商定的日期应当确保评审机构

在接受约请后进入现场开始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战争、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在实施现场安装质量评审的7日前,评审机构应当向申请机构寄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回执,并抄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7.2 安装质量评审的工作时间

安装质量评审一般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由评审机构组织的评审组进行。评审组一般由2~3名评审人员组成,其中一名组长,组长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对组员进行分工,分别进行不同项目的评审。审查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增项评审仅针对所增加项目进行评审。

7.3 安装质量评审的程序与条件初审相同(见6.4节)。

安装质量评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的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审查方式是采取工程实地检查、查阅文件、面谈、观察工程实际施工活动、抽查工程质量见证资料、跟踪检查过程、观察设备操作过程、问询考核相关人员等方式取得证据。并且可以采取电话问询,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建设单位了解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情况。 7.4 安装质量评审的评审内容和方法

7.4.1安装质量评审是针对试安装管线负责评审下述内容:

A 设计控制

A1 设计的合法性; A2 设计交底;

A3 设计变更手续的完备性; A4 单线图(竣工图)的完整性。 B 预制与安装工艺控制 B1 施工方案制定的可行性; C 材料及管道元件控制

C1 材料及管道元件采购的规范性;

C2 材料及管道元件验收、复验、管理与发放的正确性; C3 材料代用手续的完备性; C4 管道元件的加工控制。 D 焊接控制

D1 焊接工艺评定种类与工艺需要的一致性; D2 焊接工艺评定文件与试件的可靠性;

D3 焊接工艺指导书与焊接工艺评定的一致性; D4 焊接返修的记录与审批手续 D5 施焊焊工资格的符合性; D6 焊缝表面质量。 E 无损检测控制

E1 检测专用工艺的完备性; E2 检测方法的正确性; E3 检测比例(扩探)、部位的正确性; E4 射线检测底片质量与评定的正确性;

E5 焊缝探伤部位图(布片图)与检测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 E6 无损检测报告的正确性、符合性; E7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的符合性。

F 热处理控制

F1 热处理工艺的完备性;

F2 热处理设备与工装的可靠性; F3 热处理记录的可靠性、符合性; F4 热处理报告的正确性、完备性。

G 管线安装安全质量外观检查与其他项目 G1 工艺卡的执行情况;

G2 各主要施工工序质量记录的可靠性、正确性、完整性; G3 量检器具、样板的齐全性、可靠性; G4 管沟开挖与回填;

G5 穿跨越工程与隐蔽工程; G6 补偿装置安装 G7 保温、防腐; G8 接地保护;

G9 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的正确性;

G10管线外表面漆色以及地面标志的符合性; G11试运行的可靠性。

H 竣工资料的齐全性、完整性;

7.4.2对于换证申请单位需要增加以下评审内容:

a)从上次取(换)证以来已安装的管道工程质量档案中抽取一定数量,审查安装过程管理的质量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抽取管道安装质量档案的原则是:

1) 尽可能抽查最新的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后的档案;

2) 上次取(换)证以来每年均有一定数量,且尽可能涵盖申请范围所涉及的各类别管道。

3) 每个级别管道至少两条,且总数不少于5条。

b)抽查申请单位在上次取(换)证以来涉及监检意见通知书、监检联络单等的相关材料不少于5条份(发生数量不够除外)。

7.4.3 审查与上述内容的施工现场及相关资料。申请单位可以参照本指南准备好相应资料,及时提供给安装质量评审组进行审查。 7.4.4 现场检查管道质量

如需对现场管道进行相关检查,检查项目由申请单位检查人员实施,评审员现场监督的方式进行。

7.5 申请单位的整改及确认

7.5.1 申请单位在评审组完成现场安装质量评审后,对于鉴定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时,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所提出的问题,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并且向评审组提交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三)及相关见证资料。申请单位在6个月的整改,经确认整改情况仍不符合条件,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条件”。 7.5.2申请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评审组按不具备条件的结论上报评审机构。 7.6 鉴定评审报告

7.6.1 评审组在完成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后,对现场鉴定评审确定具备体条件的申请单位或者整改确认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评审组应当在安装质量评审结束后10日内(对有需整改问题的,则在申请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并按整改确认方式进行确认后5日内)向评审机构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含范围确认建议)和相应资料。

7.6.2对现场鉴定评审确定不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或者整改确认不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评审组也应当在相应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评审机构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应资料。 7.7 鉴定评审机构对评审存在问题情况的处理

7.7.1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根据评审组提交的材料,对评审组的评审工作和评审报告进行评议,对存在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a)如评审组向评审机构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评审报告有疑点或者评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评审机构应当要求评审组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说明,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安排评审;

b)鉴定评审机构终止评审或者申请单位拒绝签署备忘录,当事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申诉,评审机构将有关材料直接上报受理机构。

7.7.2 评审机构对评审组提交的鉴定评审报告审核合格后,将鉴定评审报告上报受理机构。 7.7.3当遇到以下情况时,评审组需及时请示评审机构,并根据评审机构的要求予以处理:

a) 现场不具备评审条件,评审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原因需中止现场评审。 b) 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严重失实。

c) 申请单位拒绝鉴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d) 评审组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的意见不一致。 e) 现场变更评审项目。

f) 现场鉴定评审结论为不符合条件的。 g) 其它需要请示的事项。

评审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继续评审、延期评审或终止评审的决定,对延期评审或终止评审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许可实施机关。

8 换证评审

8.1 申请换证许可的安装单位应在其许可证有效期满之前6个月,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提交:

a)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b)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

c) 取证(或前次换证)以来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情况。

8.2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间断压力管道安装2年以上,或连续3年未达到《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年安装压力管道最低数量的,或连续5年未达到《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中规定的5年安装压力管道最低数量的,不予换证评审。 8.3 申请换证许可的单位,对评审组在换证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现许可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完成整改。否则评审组按不符合条件的结论上报评审机构。

8.4 除上述3条规定外,换证评审的程序、方法、内容等与首次申请许可的评审要求相同。 9 关于范围确认

9.1 鉴定评审组应该在许可实施机关受理的级别范围内确认评审后的范围。 9.2 鉴定评审后的范围以限制管线级别、材质和规格、用途的方式确认。

9.3 对于不具备受理范围管线安装必备的专项条件,应该对管线安装级别进一步加以限制确认。

9.4 对于缺少受理范围安装检验、试验所必备的工装、设备,在整改期间不可能完成整改的,应该对管线安装加以限制确认。

9.5 对于不具备受理范围管线安装必备的基础条件(专用检测器具、焊接工艺评定等),整改期间未能完成整改的,应该对管线安装级别加以限制确认。 10 审批与发证

10.1 审批

许可实施机关对评审机构提交的联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批,并且根据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决定:

a)申请单位满足许可要求,颁发《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b)申请单位不满足许可要求,向申请单位发出不许可通知;

c)联审资料不齐全或者联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要求评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补充说明或者10个工作日内重新安排评审;

d)对联审报告或申请单位的条件有疑问,可以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10.2 审批和发证的完成时限

许可实施机关接到联审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和发证工作。 11 关于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

鉴定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11.1 评审机构的义务

11.1.1 从事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工作的评审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定,并且在所认定评审项目范围内开展工作。

11.1.2 鉴定评审机构必须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监督管理。鉴定评审机构在评审活动中应当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11.1.3 鉴定评审机构必须持续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基本条件。

11.1.4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聘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合格的评审人员,签订长期聘任合同。评审机构应当派遣有相应评审资格人员从事评审工作。

11.1.5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有措施保证本机构及其聘用的评审人员不受可能影响其判断的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确保评审的结论不受其他人员或组织的影响。 11.1.6 评审机构应建立评审人员库和评审人员随机抽取办法。评审组组成人员由申请单位在评审机构的随机抽取软件上进行随机抽取。当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前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人员予以重新安排。 11.1.7 鉴定评审机构在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办公地址、所有制、隶属关系等发生变更时,以及评审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11.1.8 鉴定评审机构不得从事可能影响鉴定评审工作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向申请单位提供有偿咨询。

11.1.9 鉴定评审机构必须保守申请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参与特种设备生产、安装、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11.2 鉴定评审人员的义务

11.2.1 从事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评审人员资格证,受聘于评审机构后,在资格范围内从事评审工作。

11.2.2 评审人员必须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监督管理。

11.2.3 评审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鉴定评审工作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向申请机构提供有偿咨询。

11.2.4 评审人员必须保守申请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11.2.5 评审人员不得向申请单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11.2.6 评审人员从事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当在一个评审机构执业。 11.3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达到的工作要求 11.3.1 熟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熟悉所从事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项目相应的专业技

术业务、工艺流程、检验试验方法,掌握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11.3.2 具备实施鉴定评审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有根据鉴定评审情况做出符合性的判断和出具相应报告的能力。

11.3.3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11.3.4 认真执行评审机构的有关管理制度。 11.3.5 评审组组长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鉴定评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监督、指导评审员的评审工作。 11.4 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监督调查 11.4.1 评审机构的调查

为监督评审组及评审人员的工作情况,评审机构向申请单位交/寄《评审员现场鉴定评审情况调查表》,申请单位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结束后二周内将《调查表》交/寄鉴定评审机构。

12 其它

12.1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鉴定评审协议书。接受约请后,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鉴定评审指南。

12.2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应规定向鉴定评审机构交纳鉴定评审费,并承担现场鉴定评审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和通讯费。

12.3 评审记录、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和评审文件为评审机构内部文件。

附录一 申请单位评审前所填表的样表 附表1-1:企业相关资质证书一览表 附表1-2:质控系统责任人员一览表 附表1-3:持证焊工一览

附表1-4: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 附表1-5:主要设备一览表 附表1-6:分包情况一览表

附表1-7: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附录二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附录三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整改报告

附录四 (提示性附录) 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览表

附录一 申请单位评审前所填表的样表

附表1-1

企业相关资质证书一览表

序号 证书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营业执照 持有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发证机构 备注 申请单位负责人: 评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2

质控系统责任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职称 学历 专业 申请单位负责人: 评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3

持证焊工一览表

焊工总数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焊工证号 钢印号 合格项目 合格项目 有效期 申请单位负责人: 评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4

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

RT中级以上 序号 姓名 人/项 性别 UT中级以上 人/项 MT中级以上 人/项 PT中级以上 人/项 出生年月 持证项目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负责人: 评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分类 成型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备注 焊接设备 切割设备 起重设备 无损检测设备 热处理设备 理化试验设备 压力试验设备 申请单位负责人: 评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6

分包情况一览表

序分包项目 号 无损检测 热处理 理化试验 卷板 分包方名称 评价情况 说明 注注:如果某个项目不是全部分包,应在“说明”栏内说明分包的品种、范围。

申请单位负责人: 评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7

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序号 编号 材质 厚度 接头型式 (图示) 焊接方法 焊接材料 有无热处理 覆盖范围 申请单位负责人: 评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录二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

我单位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B)级申请已经被受理,申请受理

号为京质监评字[2010](房)00009400-01号 。现特约请进行鉴定评审,请给予安排。

拟约请鉴定评审日期:2010年12 月 10 日至 2010 年12 月 20 日。

申请单位名称: 北京港城石化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东瓜地村西甲12号

联系人: 严红专 电话: 13801034975 邮政编码: 102400 传真: 69314384 电子邮箱:gangcheng001@yahoo.com.cn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 日期:

(单位公章)

鉴定评审机构意见:

最终确定的鉴定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机构公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鉴定评审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抄报受理部门一份,鉴定评审机构存档一份。

附录三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 鉴定评审整改报告

安装单位名称: 申请许可级别: 鉴定评审性质:第X次复审/取证

目 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文件名称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整改意见备忘录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整改报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页 数 1

关于我公司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的整改报告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由贵中心派出的评审组于**年**月**日至**月**日对我公司的*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申请进行了现场鉴定评审。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就其在评审中所发现的**个方面的**个问题给我公司留下了备忘录。我公司针对评审组所提问题于**年**月**日至**月**日完成了全部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与整改情况

问题类别 资 源 条 件 质 量 体 系 建 立 1、 2、 3、 4、 1、 2、 3、 4、 5、 6、 评审组所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 (详细描述) 见证材料 (注明页数) 附件1(共3页) 附件2(共5页) 附件3(共3页) 附件4(共5页) 附件5(共3页) 附件6(共5页) 附件7(共3页) 附件8(共5页) 附件9(共3页) 附件10(共5页)

问题类别 质 量 体 系 实 施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评审组所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 见证材料 附件11(共3页) 附件12(共5页) 附件13(共3页) 附件14(共5页) 附件15(共3页) 附件16(共5页) 附件17(共3页) 附件18(共5页) 附件19(共3页) 附件20(共5页) 附件21(共3页) 附件22(共5页) 二、其他说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录四(提示性附录)

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览表

序号 一、通用部分 1 质量手册 每组1本(对换证审查,提供有效期间的不同版本) 每组1套(对换证审查,提供有效期间的不同版本) 每组1套 每组1套 每组1套 每组1套 每组1套 评审项目及资料名称 相关要求及备注 2 3 4 5 6 7 程序文件 部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安装工艺文件 相关管理制度 记录表格及填写说明(必要时) 设备操作规程 二、资源条件组评审相关资料 法律地位 8 9 10 11 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申请机构的许可、认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原件) 专业技术力量 12 13 本单位职工名单、聘用人员合同及工资单 专业技术人员名录(依机构设置情况排列相应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责任师任命文件 单位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责任师、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 各无损检测人员、焊工、检查人员名单 无损检测人员、焊工资格证书(原件) 各主要岗位操作人员名单 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级别证书 统计局i104表,完险证明 至少列出学历、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所在部门、职务。 对于换证审查,提交有效期间各任质量保证工程师、检验责任师任命文件 14 15 16 17 18 19 设备、仪器 22 24 仪器设备清单(台帐) 模具、样板清单 三、质量管理组评审相关资料 法规标准 25 26 现行有效文件清单(包括相关法规、标准目录) 相关法规、标准 随时调用即可 序号 27 评审项目及资料名称 相关发放记录 相关要求及备注 质量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 28 29 30 31 32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颁布令; 质量手册;相关程序文件; 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 各种记录表格及填写说明(必要时); 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回收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内部审核的执行文件、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执行文件、记录 纠正与预防执行文件、记录 管理评审执行文件、记录 质量会议记录 合同评审与供方评价 合同评审见证材料; 长期合格供方评价见证材料 分承包方评价、分承包方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人员资源管理 人员培训和管理资料(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人员培 训、考核记录如专业资格培训、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或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焊工档案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台帐,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检定证书、校准报告和核查记录 材料控制 材料采购批准文件 材料(焊材)质量证明 材料验收、复验见证材料 材料(焊材)保管发放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用户服务 用户服务记录 管道安装质量反馈处理记录 接受监督、执行许可证制度见证材料 监检联络单、监检意见书及回执 联络单、意见书处理结果见证材料 历次换证情况见证 有关变更备案见证 四、管道安装质量组评审相关材料 管道工程清单 管道安装工程质量档案 随时调用即可 序号 设计控制 管道图纸 评审项目及资料名称 相关要求及备注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手续 工艺控制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施工方案 相关材料、元件中工艺汇签见证材料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工艺传递卡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焊接控制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清单 焊接工艺评定档案(包括报告和试件)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焊接工艺 焊接质量检查记录 焊接返修的记录与审批手续 焊工资格、项目与抽查管线相一致的见证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无损检测控制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无损检测工艺 无损检测委托书 无损检测记录(布片图) 无损检测报告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射线探伤底片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明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热处理控制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热处理工艺 热处理自控记录 热处理报告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理化检测控制 理化试验委托书 理化试验报告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管线质量检查控制 各工序质量检查记录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不合格品处理见证材料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管沟开挖与回填 测量记录 开挖记录 土建记录 回填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穿跨越工程与隐蔽工程 施工方案 过程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补偿装置安装 安装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序号 保温、防腐 材料和方案 过程记录 评审项目及资料名称 相关要求及备注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接地保护 接地检测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耐压试验控制与气密试验控制 耐压试验记录 耐压试验报告 气密试验记录 气密试验报告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管线外表面漆色以及地面标志的符合性 外表面漆色记录 地面标志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交工文件控制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竣工资料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竣工图(单线图) 相关设计文件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试运行 清洗记录 吹扫记录 脱脂记录 试运行的实施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序号 保温、防腐 材料和方案 过程记录 评审项目及资料名称 相关要求及备注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接地保护 接地检测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耐压试验控制与气密试验控制 耐压试验记录 耐压试验报告 气密试验记录 气密试验报告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管线外表面漆色以及地面标志的符合性 外表面漆色记录 地面标志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交工文件控制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竣工资料 与抽查管线有关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竣工图(单线图) 相关设计文件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试运行 清洗记录 吹扫记录 脱脂记录 试运行的实施记录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随时调用即可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wp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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