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0-02 23:3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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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单(安全环保)

SJL22

第1页 共 3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合 同 段 交底范围 广东省平远(赣粤界)至兴宁公路 施工单位 平兴高速第T3合同段 监理单位 平兴三标涵洞施工 广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底内容: 一、安全措施 : 1、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施工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特殊工种按规定要佩戴好防护用品。。 3、用电安全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流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导线应采用橡皮绝缘电缆,保障其绝缘强度和抗磨损性能,以防漏电伤人。 4、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所需和材料、料具必须列入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并落实所有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备和各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病、高(低)血压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它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拖鞋及赤膊裸身从事高处作业。 4)、酒后严禁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认定。 6)、高处作业应配置对讲机或规定旗语、哨音作为上下联系信号,并有专人负责。禁止多人乱喊,以免误操作发生事故。 7)、悬空、攀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胸有成竹经专门培训、考试,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经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和作业。否则,禁止悬空、攀登工作。 8)、高处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一律给予固定或拆除。所材料均应安放平稳并不得妨碍装卸和通行。工具使用后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传递工具、零件、材料时,禁止抛掷。拆卸下来的材料及零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作业平台或登高工具,应随时清理干净。 9)、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的,事先应安装避雷击发生。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的攀登从事高处作业。不得已需要进行雨天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0)、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如因作业需要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拆除。事后,应及时恢复。 11)、在白天或夜间施工的高处作业场所,如光线;较差时,应加强照明,并有足够的照度。如夜间地面照度不足5勒克斯时,禁止作业。 1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非通过国家相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到电、焊工等特种操作证件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和焊工作业。 6、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7、基坑开挖土方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必须先挖截水沟。开工前由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全交底。 8、开挖深度超过2m时,应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底不低于是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应设红色警示灯。 9、开挖沟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m,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放坡度。若施工区域狭窄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围壁措施。同时,固壁支撑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断裂现象。 10、施工中如遇土质不稳,山体有滑动,发生坍塌危险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当工作面出现陷机或不足以保证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11、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力应满足支撑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12、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3、严禁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附近河流、水塘游泳、抓鱼。 14、非通过国家相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到电、焊工等特种操作证件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和焊工作业。 15、所有作业人员严禁到大型机械设备及车辆底下乘凉休息。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道路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起标的机械。 (4)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5)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发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6)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7)临时食堂附近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8)在厕所附近设置砖砌化粪池,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当化粪池满后,及时通知环卫处,由环卫处运走化粪池内污物。 (9)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10)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 (11)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13)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14)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15)合理修建临时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冲水设施,制定保洁制度。 (16)在现场大门内两侧、办公、生活、作业区空余地方,合理布置绿化设施,做到美化环境。 (17)在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水枪,车辆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内外道路上“抛、洒、滴、

漏”。 (18)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19)如在挖土等施工中发现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局等有关单位。 交底人单位 被交底人单位/职务 被交底人签认 广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交底人 日期 说明:本表中交底内容可另附;一式两份,双方签认后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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