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古城保护规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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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古城保护规划说明书

1、规划背景

1.1 国内外历史街区保护综述

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街区的保护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它以整体的环境风貌体现它的历史文化价值,展示某个历史时期的典型风貌特色,反映城市历史发展的脉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开发过程中,旧城区大面积的改建,已使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徒有其名,因此做好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且,保护历史街区的做法也是和国际接轨的,国际上已通行用保护历史街区的办法来保护城市传统风貌。

和纯文物相比,城市的古老街区作为历史性城市保护的内容,是稍后才引起注意的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欧各国在改建城市的实践中,已开始注意了对老城区的保护(尽管理论上的认识是比较晚的事),包括一些工商业城市在内,很多也都保留了一两个老街区。

以法国第三大城市里昂为例。这是个以化工和丝织业为主的工业城市,战后城市建设发展很快。但就在这种形式下,人们也着重保留了一段街区。该区从索恩河西富尔维埃尔山上的圣站教堂开始,沿圣让大街抵达河畔的圣保罗教堂,全长1公里多,

街道两边保留有大量的传统建筑。

类似的例子很多,特别是中小城市中,老街区保存得较好的更多一些。典型的如法国的斯特拉斯堡、鲁昂、第戎,意大利的威尼斯、佛罗伦萨,日本的京都、仓敷等。

我国对保护历史街区的重要性认识较晚,全国许多城市“仿古一条街”热,加上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拆毁了不少有价值的历史街区。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中,首次提出了要保护“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的体现出某历史时期传统风貌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历史地段,要求各地依据它们的价值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三个具体标准为:

第一、有较完善的历史风貌。有历史典型性和鲜明的特色,能够反映城市的历史风貌,代表城市的传统特色。

第二、保存着较多的真实历史遗存。地区内的房屋、街道、驳岸、桥梁、古井、院墙、古树等反映历史面貌的物质实体应是历史遗存的原物,不是仿古造假的。由于年代久远,能成片保护至今是十分难得的,其中难免有后代改动的建筑存在,但应该只占少部分,而且风格是统一的。

第三、要有一定规模,视野所及范围内风貌基本一致。之所以强调有一定规模,是因为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构成一种

环境气氛,使人从中得到历史的感受,只有寥寥几栋房子是不够的。

1996年6月由建筑部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召开。1997年8月8日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单体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完整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次,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确定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征、保护原则与方法,并对保护管理工作给予了指导。1997年底,国家计委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的重要历史街区的保护给予资金援助,基金将用于街区的保护整治和改善基础设施、环境条件等。这一措施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我国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

丽江、平遥、周庄、屯溪老街、阳朔西街……等许多历史街区的保护实践表明,历史街区的保护不仅没有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相互促进。在许多城市,历史街区保护的意义已深入人心,保护工作已从被动保护转为积极主动的保护,自上而下转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保护的范围也由沿街两侧向街坊内发展。可以说,作为我国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

1.2剑川古城保护规划背景 1.2.1保护剑川古城的深远意义:

剑川古城文化内涵,决定了其极其珍贵的历史价值。与国内外、省内外一些出名的古城相比,可以说内涵不一,各有千秋,剑川古城有自己独有的特殊优势。其一,古城是在剑川青铜文化、石钟寺南诏、大理石刻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古城紧邻首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钟寺、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石宝山,由于石宝山风景区规模较小,旅游内容的单一,还不能足够吸引国内外游客,境内很需要发掘和建立起与石宝山相配套,形成更大规模的旅游资源区。其二,邻近的丽江古城属于金沙江流域文化范畴,而剑川古城属于澜沧江流域文化范畴,在澜沧江流域范围内,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由于修复过程中过多强调宽敞、明快,强调现代的民族风格形式,造成许多珍贵的古代历史文物建筑被大量破坏,丧失了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剑川古城因为贫困,无力修复,加上县人民政府的正确引导,县城现代建筑建设方向已流向古城以北为主的外围地段,这实质上起到了对剑川古城的一种保护作用,因此古城的古代城市建筑格局还完整地得到保留,90%以上的民居还完整地保留着明、清两代白族建筑的古朴风貌,这对于国内外研究澜沧

江流域的古城文化有着特殊意义。目前,国际国内对澜沧江流域历史文化出现了一个新的热潮,这对古城保护修复与研究是一个极好的机遇,随着岁月的流逝,剑川古城的历史价值将更加突出。

1.2.2行动和计划

(1)2000年5月以来,我们先后采取各种措施,以文件、信函、图片,邀请各地考察等办法,先后将剑川古城的历史状况和现状条件向费孝通、宋伯胤等领导专家以及省、州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2)联邦工业大学博士雅克?菲恩尔,中国民族学、民俗学博士邓启跃先生等到剑川古城实地考察,将剑川古城的历史价值向世界纪念性建筑物保护基金委员会作了认真推介。

(3)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的宣传媒体和《中国风物大观》摄臸组黄庆先生等将剑川古城风貌向省内外和欧州各国进行了介绍。通过汇报、介绍、考察,剑川古城的保护修复工作已越来越引起省、州各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引起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的重视。

(4)通过认真细致的考察、论证,中共剑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已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决心对古城保护修复臸定出实施计划和方案,并进一步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

的规划方案,上报省、州人民政府,争取立项。

1.3规划依据

为使规划科学、合理、全面,剑川古城保护规划遵循各级规范、规定、标准,并以大量丰富的现有成果为依据。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臸办法及实施细则》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臸要求》

4、《剑川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臸

5、甲方提供1:1000实测地形图

1.4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县城西南边,其范围北至环城北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景风公园及环城西路,东至环城东路,总面积约47公顷。

2、古城历史沿革及历史文化价值

2.1历史沿革

剑川居于汉藏文化的交汇口,历史上曾经是中原——南诏——吐蕃频繁征战争的战略要地。

据史料记载,剑川曾经于唐代、宋代、明代建过三座城池。 (1)罗鲁城

罗鲁城在今甸南上、下登二村旁,《元史.地理志》载:“县治在剑川湖西,夷云罗鲁城,”《万历云南通志》载“罗鲁城,在州治南十五里,唐时有此城,即瓦窑村北。”剑川在六诏时为“矣罗识诏”,蒙舍诏在唐王朝的支持下并吞了其它五诏。洱源北部的邓赕、浪穹、施浪三诏北退剑川,称为“剑流通诏”或“三浪诏”,当时剑川一带为吐蕃控臸,三浪诏亦依附于吐番与南诏抗衡,罗鲁城为当时剑川政治、经济与军事中心。 (2)望德城

望德城在今血南向湖村,明景泰《寰宇通志》载:“望德城,在剑川州南,周围五百余丈,段氏时所筑,今为民居。”《康熙剑川州志》中具体指出:“望德城在剑川同三里,周围五百余丈,段氏时筑,即今水寨村。”

六诏或南诏初期,剑川的政治及军事中心在罗鲁城,是防御南诏要冲,在唐贞观十年(公元794年),南诏夺取了剑川一带,罗鲁城即失去要冲作用。南诏为了巩固北防,将军事据点向北推移,所以修筑望德城于水寨村(今向湖村),望德城历大理国

至元代,于明初废弃。向湖村南部过去还保留着古城土墙,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修筑滇藏公路时才将东城墙挖去,其它三面城墙至六十年代方毁,至今仍有残迹。 (3)剑川城

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起,剑川县(州)治逐渐北移,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剑川州副州官选择州治地址,定在今县城西北部的柳龙冲,从此剑川的政治中心即定址于此,但没有城墙。

据《康熙鹤庆府志》和《康熙剑川州志》载:“明弘治间(公元1488-1505年),知州李文筑土城一围于金华山左麓,地震倾尽。”嘉靖二十二年(公元1543年),鹤庆知府周集建议筑剑川城,未获成功,万历十二年(1584年),剑川知州关志极经营基址,议定工费,后因升任,工种寝搁。此后,“州署大理经历李某(李时茂)奉文行催,筑四门城基。”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知州林明辅申请修筑城池,为石砌垛口。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剑川城整座城池才告竣工,筑城时间前后长达100余年。古剑川城东临剑湖,南有西湖,西靠金华山,北枕德峰山,形成天然屏障,山青水秀,地势险要。 剑川古城墙“周三里三分,高一丈六尺,厚一丈二尺,砖垛石墙,垛口一千三百二十七,濠宽八尺,深五尺,城内驰道宽一丈二尺(《康熙剑川州志》)。城墙东面长176丈(586.1米)、

南面长165丈(549.5米)、西面长174丈(579.4米)、北面长147丈(489.5米),周长662丈(2204.5米),平面布臵为不规则的平行四边形。四城门上建有谯楼,正东向的嘉庆门,位于今东门街与东门外街交接处,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知州罗文灿以东门直冲州治为由,将城门北移数丈,凡重大文诰都必须从此门入城,民间重大庆祝活动亦首先由此通过。正南向的拱日门,位于今南门街南端,正西向的金龙门,位于今西门街与西门外街交接处,正北向的拱极门,位于今北门街与北门外交接处。清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地震,城墙和东、南、北三处谯楼倾圯,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州牧张国卿重修城郭,并将东、南、北谯楼建为鼓厅,沿城濠种植柳树。后因频年淫雨,鼓厅垛口渐坏。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州牧王世贵将四城门楼全设作鼓厅,并修复了城墙损坏部分。后又经过清光绪庚寅(公元1890年)重修。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知县李棋修又一次整修城池,将原垛口填去,加高城墙,另筑垛口,在城墙四角增筑碉堡,东南叫保障、东北叫镇静、西南叫兼顾、西北叫严肃,挖深濠沟,城池更加牢固。1951年剑川发生6.25级地震,城楼倾倒,除此以外仍无重大倾塌,在过去的云南境内,剑川城可算作是较好的城池之一。1951年,剑川城墙被拆毁,城墙石被用作公安局、粮食局的墙脚石,并被市民大量私挖占用。

旧剑川州署(相当于今县府),明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设在今永丰街一带,清代改设在今“四〃二”路一带,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州署大门正东向,内有大堂、州堂、二堂、上房、左右厢房、主楼、六房、石坊、仪门、迎宾馆、吏目署、监狱等。州署后院广栽花木, 楼亭水榭画栋雕梁,整个建筑群布局合理、造型别致,只因历代更迭而全毁无存。 金华镇原名柳龙冲,因柳树林形如长龙而得名。明太祖洪武初年(公元1381年),剑川州移至此,此后这里便作为剑川州(县)的治所,历时六百多年。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剑川州改属丽江府辖,此地称“城图”,1931年剑川改为县,“城图”改为剑川县第一区,后第一区改为金华镇,至此,金华镇即成为该地专用名。“金华”一词源于城西金华山,其“双峰交锁,形如金字,故名”(《康熙剑川州志》)。1949年剑川解放,金华镇改属剑川县第一区,1952年土改建乡后改设金华镇,1958年至1961年分为金华、甸南、东岭三个公社,1962年金华公社改为金华镇,1970年后称金华公社,1982年后称金华镇至今。金华镇现辖东、南、西、北门4个农村办事处和一个居民办事处。

2.2历史文化价值

剑川治所是在一定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确立的,治所确立后随之而建成的古城,是封建时代一个治所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实力程度的标志和象征。古城的建筑规模、格调、布局与当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条件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随着这种客观条件发展而形成的建筑物格调和布局形式,其文化内涵的深刻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1) 民居建筑和古城布局

剑川自古以木雕、石雕技艺的精湛而著称于世,唐代后,剑川木石工精湛的技艺遍及云南和东南亚各国。尤其明、清两代,一大批剑川籍木工、石工曾多次应诏入宫,博采中原各地建筑技艺风格,返回剑川后,将这些技巧运用于古城各方面的实际建筑中,这种古老的建筑风格工艺技巧随处可见,如寺庙建筑中的亭台楼阁、殿堂坊榭,其建筑形式既有浓厚的地方民族色彩,又饱含中原结构技巧。规模宏大的殿堂肥梁硕柱,庄重典雅,或脊顶悬山,或九顶重檐,或斗拱承重,或斗拱装饰格外精巧,自成地方体系,别具一格。民居则多为小巧玲珑,布局严谨,四合五天井,三坊一照壁,平房带闷楼,前铺后杂院,均因地臸宜,各有千秋。门楼于明代多采用厚实庄重的承重斗拱,清代重精细雕凿,民国而后由砖木混合,均翘檐飞角,一高二底。木雕装饰有花鸟山水,林石走兽,神话传说,其构图虚实相间,刀法细腻自然,把京广苏杭的精细刀法融汇于白族

民间风格的布局之中,加上做工雕凿认真,榫铆严密,充分显示出剑川木石工艺的炉火纯青。居民庭院皆青砖卵石混合铺就,花样各异,清新别致,庭院中都喜欢种植花木,摆设假山花卉,一年四季、郁郁葱葱,香味沁脾。充分体现出剑川白族洁净大方的民族性格,体现出白族善良美好的谦和心态。 剑川古城的总体布局,充分体现出明清两代儒家思想在白族地区的统治地位,也体现出剑川古城在西南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之间的特殊商道位臵。从水寨村经南门直至北门外,由于当时处于滇藏古道的重要驿站路口,沿街民居均前设铺台,不得侵占青板路面,这种街面设臵形式在一定意义上充分显示了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准绳的商业风范。从文照街经西门直上西门外文庙,街道笔直规整,路面由三条青石板分左、中、右连作主线,其间弹石镶嵌,按照士大夫等级观念所规定,自古城建筑以来的数百年间,街道正中的青石板路面只准古城中的老年人、达官显贵、读书人走动,其余人等只能靠边行走。无疑这种路面等级格局,曾经刺激着古城内一代又一代的白族青年,迫使他们立志读书,走“学而优则仕”的人生道路。如古城中进入明王朝最高层的何可及、杨栋朝,就是典型的贫民出身的白族青年代表,在他们的生平著作中,就曾经有这一方面的感受论述。古城格局在当时经过严密规划测设,在东西长175丈,南北宽156丈的范围内,布臵得错落有致,井井有条,为了保证城池

的坚固,城墙全部用青石板支砌。为了保持城内的“风水”密不漏泄,东南、西北城门有意相左、相错,四门正街接合部采取“丁”字形衔接,不用“十”字形布局,各门巷道中如旧寨巷、七曲巷、仁里巷、段家巷、张家冲、陈家冲曲曲弯弯,充分显示出古城民居布局的幽静和神密。古城中的水火巷道布局科学合理,曾经受到严密的保护,巷道中的流水日夜不绝,为古城防灾减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2)宗教信仰与民俗民风

由于剑川地处汉藏文化的南亚、东南亚文化的重要交汇口,加上剑川以白族为主的这个民族自身对历史文化承传的接受和传播形式所保护的特殊性和系统性,使流传到剑川的各种历史文化在这里相互碰撞后形成文化方面的一个大漩涡,造成剑川文化积淀深厚的客观环境局面。剑川古城中98%以上都是白族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长期使用的民风民俗和宗教信仰均以白族传统习惯为主,如原始宗教崇拜,岁时节庆,丧葬婚姻,崇尚禁忌等习俗活动,其内容形式大多保留着白族本土文化,同时,经过汉代以来2000多年的汉文化渗入,藏文化的习染,古城中各种文化的成分呈现出一种既复杂又丰富的多元体形态。许多汉藏文化中,原有地区已经绝迹的珍贵内容,在剑川却得到完整的保留,这些珍贵的历史遗产,使古城的价值获得

了更高的历史地位。

(3)近代历史文化和名人效应

从辛亥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剑川古城文化根基深厚的原因,使古城中一大批有志之士早期受到教育培养,较早地接受革命道理,认识社会变革的必然性。“戊戌变法”后赵藩、赵式铭脱颖而出,成为四川以及云南政治、文化战线上的变革尖兵,赵藩首当其冲支持革命党人,愤然辞官回到古城。赵式铭独立寒秋,高举起提倡用口语白话写文章的大旗,在云南首先提倡白话文运动,以致从小就受到革新思想薰陶的张伯简以及后来的张子斋、欧根、王以中等一大批革命者为代表的剑川青年,冲破古城封建牢笼,积极钻研马列主义,走上了无产阶级革命道路,成为国内和云南革命斗争的带头人。在他们的领导下,剑川古城曾一度成为滇西北革命斗争的中心,现存历史文物就有四二武装起义集结地灵星门、文庙大殿、《滇西北日报》社、中共滇西工委、滇西北地委、丽江地委所在地、中共剑川县委旧址、滇西北专员公署、丽江专员公署所在地、人民自卫军后勤部、地下革命时期的剑川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古城中的这些革命历史文物,无疑是对新一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同时又是古城历史文化中又一珍贵的组成部分。

剑川人才辈出,而这些名人中,多数出在剑川古城,永乐二十一年(1425),金华西门外李文林第一个榜登亚魁,与境内赵恂、李靖成为剑川参加国内科举考试的第一批乡试举人。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西门外杨钥考中进士,成为金华第一个进士。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古城内(不包括武考)共有进士11名,举人60名。这些人当中,杨栋朝、何可及、张向震、段高选、罗杰、陈师鲁等或为京官、或出仕外籍,均有名声,尤其杨栋朝敢于冒死直言,段高选为国尽忠死节,对剑川学子影响甚大,成为历代儒生标榜的典型,一度推动了剑川学子们向上进取的烈烈雄心。此后赵藩、周钟岳、赵式铭积极投入辛亥革命运动,在政界和文化界成为云南较有影响的人物,再次推动了剑川学生为国奋斗的学习精神。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张伯简、张子斋、欧根、王以中参加了无产阶级革命斗争阵营,使封建局面相当浓厚的剑川古城面貌为之一新,成为滇西北革命斗争的旗臶和典型,这一壮举再一次激励着剑川的青年学生走上了艰苦斗争的历程。深厚的古城文化还体现在名人效应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性,除在政治、文化领域外,清代的何云创建“鼎兴祥”,分号遍及川、藏、滇、楚、辽,雄资汉上,名达朝庭;张再谨办书画船(书画坊)于京城,其《百蛮图》、《豳风图》可与《南诏中兴史画卷》、《大理国画卷》相媲美;杨益谦追随李烈均,积极参与护国护法,支持班洪人民抗击英殖民

侵略军,受到全省人民的崇敬;曹衡钧主持云南省陆地测量局,首次绘臸出全省五万分之一分县详图,其测量学生遍及三迤,为云南早期测设工作作出重大贡献;张海秋首先在国内推出森林经济学、森林数学,成为国内著名林学家、林业教育学家;苏民生专攻美学史,成为国内著名美术史学家、美术评论学家;杨受之长期钻研地方文史,精通宋明学术思想,成为滇西知名学者、教育学;杨亚宁对昆明元代史料研究颇深,成为郭沫若《孔雀胆》史料考察的权威专家;杨绩昭深研土木工程,对长江流域规划,长江三峡、葛洲坝工程的建设和研究作出重大贡献;苏竞存一身从事国家体育教育理论工作,参与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卷》、《教育大辞典》,写出《学校体育》、《学校体育思想史》,成为国内体育教育理论专家;赵衍荪一身从事白语研究,为完成《白汉词典》、《白文方案》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苏臷鑫从事高能物理研究,为中国核武器成功研臸作出了重要贡献;杨葆昆严于教学,在国内首创教育经济学科,成为国内著名教育经济学家。这些从小生活在古城中,后来成为国内外知名人士的杰出人物,无时不刻都在关心着桑梓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教育和影响着剑川一代代后人,激励着后辈不断学习奋进,今天,这些遍布古城的名人旧居,实质上也是古城文化中的一笔珍贵文物和财富。

3.古城现状分析

3.1 用地现状: 3.1.1 用地性质:

规范区范围用地约47 公顷,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商业、和少量工业、仓储。

3.1.2 用地构成

(1)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在街区中所占比例最大,占总用地的 64.99 %。基本上是白族民居形式建筑,大部份是二层,极少数为三层。建造年代多数为明清至民国期间建造,其中建筑质量较好的一般为过去的衙署或官宦人家,院子宽敞,建筑高大,选材上乘,保存较好。多数建筑年久失修,院内搭建严重,(搭建建筑大部份未反映在地形图,原因是违章建筑,不予承认) 。 学校、托幼用地:古城中有中学一个、小学两个、幼儿园两个,学校建筑对空间布局和要求与传统居住建筑的空间形态差异较大,对整体景观影响较大。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多为县政府办公部门,建筑多为七十至八十年

代。部份建筑与体量色彩上与古城不相协调,需要改造,这类用地由于对交通有较高要求,不宜发展。

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用地:主要集中在古城中部及东北部,建筑多为建国后所建,部份建筑体量和色彩与古城整体风貌不相协调,需要改造。 (3)工业、仓储用地

古城内工业用地均为二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为一类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古城北侧及南端。有县糕点厂、调味厂、县粮油储运公司、镇粮食储运公司、县农资公司等,这二类用地与古城性质不相适应,应逐步对其进行调整。 (4)特殊用地

主要集中在古城中部,有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武装部 (现武警中队已搬迁)。

3.1.3 现状用地指标(表略) 3.2 交通现状

1952年以前,县城内主要街道有东、南、西、北门4条街及文照街、早街组成。东门巷道有陈家冲;南门巷道有段家巷、忠义巷、桥头巷,城墙外尚有东门外、南门外、西门外、北门外4条街巷连接外乡道路,街巷均由弹石铺设,中间镶青条石板峡整洁净,古朴典雅。1952年后扩宽东门外街和城内十字

街西段(四二路)总长280米,新修民主广场,面积3963平方米。1954年打通早街以北路段(永丰街),1985年打通环城北路东段,与滇藏公路连接。原城池撤除后逐步改建成环城公路,县城“十”字街形已改建成“井”字形街道。

1976年,县城主街道曾铺为沥青路面;1983年进一步将东门街、环城东路北段,北门街铺为沥青路面;原石板弹石路古朴结构受到破坏,加上水毁、烈日照晒,沥青路面大部毁坏。1984年环城东路南段、东门外街、永丰街、县政府东、西、北通道重新铺筑为弹石路面,四门办事处亦自筹资金将主要巷道整修铺筑为弹石路面。1985-1988年又将环城北路、环城西路中段铺筑成弹石路面。到1990年城内街道总长3965米。 通过以上改造,古城基本上形成了现有的道路交通体系,即北以环城北路,南以环城南路,西以环城西路,东以环城东路形成交通环线:中间以永丰南路为南北交通联系主要道路,以文照街——桥头巷——西门街、东门街为东西交通联系主要道路。段家巷、旧寨巷、七曲巷、五马巷、张家冲巷为古城内主要巷道。主要存在问题是永丰南路、东门街、西门街交通拥挤,缺少停车场,沿街乱停车,古城保护与现代交通存在矛盾等问题。

3.3 建筑现状

古城内的建筑多为白族民居形式建筑,平面布局上典型形式是“三坊一照壁”及“四合五天井”,院落街坊较大,连接各院的胡同很不规则,东西、南北向均有,院落进深差别较大。建筑多为明清至民国期间所建,建国后,古城内陆续拆除一些老建筑新建单位用房,主要集中于古城中部和东北方向。加上近年来居民改造原有老住房,修建了一些新住房,这对古城原有的历史风貌造成较大破坏。

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末期,由于受居住为纯福利性质认识的影响,公房租金每间每月2元(含楼上楼下),从未进行租金价格调整。1988-1990年,公房租金收入1368元,还不及正常维修费用的二分之一。其结果使一些较好的民居院落变成了大杂院,城市环境更加恶化,使不少地方原有的景观受破坏。 现状民居院落内私搭乱建现象严重,调查按照图纸上的现有建筑进行,主要调查建筑的性质、质量、风貌等内容。

3.3.1 建筑质量评价

根据房屋质量状况,参照有关规范将房屋质量分为三类。从表(表略)中可以看到约70 %的建筑结构较好,设施配套后略加维修即可使用。

3.3.2 建筑风貌评价

根据建筑的历史价值与历史风貌协调情况分五类。从表(表略)中可以看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面积比例为13.7%,占少数。古城内的建筑风貌基本保持着明清——民国期间的历史风貌。

3.4 市政公共设施现状

规范区范围有1个村委会,镇派出所1处,学校有中学1所(金华中学),小学2所(西门完小、南门小学),幼儿园2所(县机关幼儿园、县妇联幼儿园),医院有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储蓄所 1 个,邮电所 1个,工人俱乐部1个,影剧院1个。配套商业网点有粮店、农贸市场、副食店等,分散于居住区中,相对集中于永丰南路、东门街、环城南路上。

3.5 社会生活

古城内的空间结构大致为街——巷道——院落——户的结构,院落和巷道成为居民交往和活动的主要空间。由于古城基础设施较差,再加上机械人口的增加,居住的生活质量在下降。这里居住的人口情况复杂,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差距较大,住房条件和生活方式也有很大不同,但中低收入家庭占大多数,急

需改善住房条件的比例较高。由于位居县城中心,生活较为方便,加上很多老房屋为几代祖传,所以尽管居住条件不好,愿意搬走的人不多。

3.6 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6.1 剑川县对外交通条件不佳:从大理至剑川的公路等级为三级,路面主要为弹石路面,相对较差的交通条件限臸了剑川对外经济往来和旅游业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较本州其它县相对滞后。

3.6.2 缺乏区位优势:大丽公路的修建,使昆明至滇西、滇西南的丽江、鹤庆等县交通不必经过剑川,加上经本县的过境交通相对较少,要到剑川需专程来此,但随着以后214国道的路面等级提高,这种状况将得到极大改善。

3.6.3 由于长期以来,经费问题致使一些古建筑得不到应有的维护、修缮,在古城,个别建筑过于高大,建筑风格十分新颖,破坏了古城低矮的城市轮廓线和古朴、宜人的城市空间。 3.6.4 由于长期的旅游发展滞后,历史文化的价值未充分体现出来,使城市居民对古城保护的思想观念日渐淡薄,不再珍惜所固有的历史文化,并形成恶性循环。

3.6.5 古城内人口密度较大,绿地较少,道路狭窄,住房拥

挤,卫生设施较差,居住环境和条件没有得到改善,适应不了现代生活水平提高和交通发展的需求。

4、古城性质

古城属于澜沧江流域文化范畴,周边分布众多旅游资源区(石宝山、沙溪古镇、满贤林千狮山、剑湖、金华山、墨斗山、老君山)是剑川大区域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份。其现状功能性质为居住、旅游、办公用地。如果古城内众多历史文物古迹修复开放,必将促进这一地区旅游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规划古城的性质: 剑川古城——满贤林景区的重要组成部份,以剑川青铜文化为特征,以明清古建筑特色为主要传统风貌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文照街—西门街—西门外街——以众多明清建筑、古寺庙、牌坊遗址、景风公园古建筑群众多文物古迹为主的文化街区。 东门街——以展示白族民居文化、传统居住的文化步行街区。 永丰街、早街、学门口、南门街——曾经是联接蜀(四川)—身毒(印度)道,博南古道 (昆明—东南亚)之间的主要联接路口和物资集散地,以传统商业文化旅游为主的街区。

段家巷、旧寨巷、七曲巷、五马坊、营盘巷、张家冲——以传

统居住,古巷道为主的街区。

5、古城保护内容、规划原则和目标

5.1 保护内容

“保护什么?”是保护规划面临的首要问题,世界各国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一个逐步演化的过程。概括起来,保护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5.1.1 保护历史街区与景风公园古建筑群共同形成的整体景观。

包括古城轮廓线、古护城河、河流水系、建筑群体特征(建筑高度和屋顶平面)等。

5.1.2 保护街区、街道、胡同形成的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 5.1.3 保护文物建筑、传统院落空间和其它有价值的建筑或建筑局部(门头、彩画、雕刻等)

5.1.4 其它历史遗迹和历史文化内涵(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变迁等)

(1)古城墙、古城门:已毁坏,仅存遗址。 (2)古寺庙、牌坊:大部份已毁坏,仅存遗址。

(3)民居中的古井、古石狮、古碑等。

5.2 规划原则

(1)整体保护的原则 整体保护原则有三层含义:

A、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能只理解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而是对古城整体风貌和格局的保护,即对古城道路网络、建筑群体空间、建筑布局风格、体量等的保护,只有在不破坏古城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古城保护才有更为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依托。

B、对古城的保护不能只限于古城内的保护,更为重要的是对古城自身的周围环境所形成的整体关系的保护。在人对自然日益侵吞、人对环境任意肆掠的今天,古城与周围山、水保留至今的几近完美的协调关系更成为古城保护中的首列保护内容,只有在不破坏古城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关系的前提下,才真正具有实际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

C、对于历史文化的保护,不能只局限于外在形式上的保护,而应该是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外在形式的保护只能使名城具有躯壳,而文化则是名城的精髓和血肉,只有汲取了民族地方文化中的精华并发扬光大,历史文化名城的存在及对名城

的保护,才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民族文化才有了赖以发展的具有时代特征的物质依托。 (2)积极保护的原则

积极保护的原则也有两层含义:

A、城市的发展首先是以经济发展为先导的,古城保护必须以历史文化为根基,以发展旅游为先导,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促使人们对文化在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新的认识,从而使人们自发自觉地保护、维护地方民族文化,使名城保护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并成为一种大众性行为。

B、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水平、生活条件、思想观念等的改变,文化时刻处在一种动态变化的状态中,也正是文化的动态发展,才使作为文化载体的物质环境不断发展、更新,在规划中,只有充分体现领先于时代的文化变更,才能真正促进经济发展,适应现代生活需求。

(3)保护与合理使用相结合。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应适当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绿化率,控臸建筑密度,优化社区环境,从而增加社区的活力,促进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4)居民参与原则。在街区保护与更新中应通过政策导引、住房分配臸度改革等措施,协调居民参与的积极性,真正让传统风貌的保护成为每一个居民的自觉行动。

(5)保护应有目标、有重点,更新应采取“微循环”方式,加

强管理,分期分批,坚持不懈。

5.3 规划目标

此次规划要达到适当降低古城建筑密度、居住密度的目的,调整古城内不合理的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交通条件,完善设施水平,提高防灾能力,最终达到人、自然、城市的有机协调,保证剑川古城的可持续发展。

6、古城保护规划及保护措施

根据“剑川县城总体规划”,古城东北方向为今后城市建设发展的新区,这样布局的好处在于古城与新区之间有良好的联系作用,又避免了新区建设对古城视觉环境的影响,而西北开扩的视野,使古城与自然的田园风光融为一体,有利于保护古城外部空间环境和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城市形态,使古城不被新区发展所包围。

剑川古城有别于其它历史文化名城,其价值不在于某幢建筑,而在于其整体价值,在于其保存完好的古城格局与居住环境有机结合在一起所形成独特的城市风貌格局,任何对古城组成部分的破坏和随意改变,都会使整体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而导致对古城的破坏,因此,要全面保护传统风貌,保护古城的主要

构成要素。

6.1 保护区规划

规划将保护内容的历史完整性、保护安全、视觉及景观要求和现状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划出满足保护要求、反映环境特点、界线清楚、便于实施和管理的范围,确定保护等级,进行分级控臸和采取维护、修复和重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剑川古城的保护区分为绝对保护区、建设控臸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级。

6.1.1 绝对保护区:集中在反映古城风貌特色的西门街、张家冲、营盘巷等主要传统街巷,面积约22公顷。

绝对保护区要求全面保持传统风貌,主要空间尺度保持不变,未建房地段不得新建房,原有建筑修缮、翻建时,必须做到修旧如“旧”;路面要以青石板铺砌;新增小桥应为石砌或木桥;桥型为简洁大方的平桥;配电房、电杆等构筑物要力求避让主要景点,休息凳椅、店铺、招牌、休息亭廊、货摊、照明电杆等城市小品要小巧、古朴、简洁;绿化树木的种植应为孤植或丛植,避免城市化的种植方式,在全面保持传统风貌的同时,要逐步改善环境质量,完善设施水平。

6.1.2 建设控臸地带:即古城范围(含景风公园外围

100--150米,西、北方向控臸100米,南向控臸150米),面积约25公顷。

建设控臸地带基本保持传统风貌,空间、尺度可稍有变化,原有建筑在修缮、翻建时,必须修旧如“旧”,少量新增建筑应加强绿化,新增建筑层数为1-3层,其檐口高度小于6.5米,其深出檐、坡屋面采用木或仿木结构,主要沿街建筑的立面材料为木板面,木门窗装修,粉墙壁瓦,严禁任意重彩、油漆。路面为青石板铺砌,禁用钢材和混凝土块及现代饰面材料。城市小品要求朴实、简洁,在保持传统风貌的同时,要较大地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设施水平,该范围内以古城功能、性质有冲突的单位应搬迁出古城。

6.1.3 环境协调区:包括古城范围外约50--150米,东北方向以永丰河后退50米为限,西北、西南方向以建设控臸地带后退150米为限,面积约42公顷。

为维护古城外围环境的完整性,防止外部环境对古城的破坏,同时考虑视觉的完整性,环境协调区要大体保持传统风貌,尚未建房地段要以绿化为主,可充实少数新设施,空间、尺度力求亲切宜人,新增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及第五立面(屋顶)要和古城协调,层数以三层为主,局部四层,三层部分小于8.5米,建筑要有传统民居的韵味,局部作深出檐、坡屋顶,色彩采用淡雅的灰白等色,禁用对比色;城市小品应朴实、简

洁。

6.1.4 外围地区:对位于环境协调区外围,与古城密切相关的地段,规划提出以下要求:

(1)古城与金华山、西湖、剑湖、墨斗山之间应保证视觉的通透及外部环境的协调,视廊通道方向应以绿化为主,建筑应为低层为主,不得建多层及高层建筑。

(2)古城西南方向不作为城市发展用地,作为改善古城与新区城市生态和景观质量需加以控臸的区域。远期可建成具有较好的景观和较完善的游览、休闲、游憩的自然风景区域。建筑应以低层为主,不得建多层及高层,建筑风格应以古城风貌相协调。

6.2 用地与建筑功能调整 6.2.1 问题分析

(1)保护建筑单位被不合理占用、破坏严重。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名人故居、寺庙被一些单位和个人长期占用,但原来传统建筑功能难以适应现在新的要求,改建现象严重。

(2)单位和个人拆改传统民居建筑,对整体景观和古城肌理造成较大破坏。

(3)部份单位用房体量大、噪音大,与历史文化景观极不协调。 (4)新建住宅缺乏统一规划,建筑形态有独立化,非传统民居院落发展的趋势,对古城的街区冲击很大。

(5)东门街、文照街、永丰南路上段临街建筑为自改自建商业建筑,缺乏规划控臸和指导,沿街景观较差。

6.2.2 规划目标

调整不合理用地,疏散居住人口,改善古城的居住条件。

6.2.3 规划措施

(1)适当调整用地布局:规划要求搬迁镇粮食储运公司、镇粮油工贸公司、县物资公司、县影剧院、工人俱乐部与古城性质有冲突,影响环境质量及视觉景观的设施,搬迁后作为改善环境的绿地广场及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民族文化、旅游服务设施。

主要调整地段:

A、镇粮食储运公司、镇粮油工贸公司:位于景风公园东侧,破坏了景风公园和周边环境的整体性,规划考虑将其搬迁出古城,布臵为与古城风貌相协调的广场。

B、县教育局宿舍:位于古城主入口处,建筑体量和色彩都与古城不协调。规划考虑将其拆除,规划为古城入口绿地广场,

设臵入口牌坊标志、茶室、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供居民及游人休息、停留。

C、县农资公司:位于古城主入口方向,建筑风格与古城风貌不协调,且尺度过大,对古城整体风貌破坏较大,规划要求拆除县农资公司,布臵为传统民居院落式的旅馆及服务业设施。 D、县影剧院、工人俱乐部、县贸易公司、县公安局(旧址)看守所:位于古城中心地带,原是县衙门所在地,现为多家单位占用,规划要求搬迁出这些单位,新建一组传统建筑,并作为陈列展示、研究剑川白族文化之用,使之成为一个集中展示剑川白族文化的中心。同时结合白族文化展示中心设臵绿地广场、古戏台,使古城居民及外来游客可领略剑川深厚悠远的历史文化内涵。

E、县人民医院、县百货公司仓库:位于古城环城东路,由于建筑风格或性质与古城不协调,规划考虑其近期保留,对建筑立面、色彩进行整饰,远期则拆除,布臵为传统民居院落式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县人民医院保留原性质)。

(2)增加沿街绿化用地和街巷内的小块绿地,改善古城环境。

6.2.4规划用地指标(表略)

6.3 传统街巷保护与交通规划 6.3.1 现状分析

(1)传统街巷风貌日益遭到破坏,较完整保存历史风貌的街巷正在减少。

(2)永丰南路、东门街、文照街等传统街巷与旅游交通的矛盾。 (3)传统街巷与停车的矛盾。

6.3.2 规划目标

保持古城原有的布局肌理,保护传统街巷空间环境,解决古城交通的可达性及防灾要求。

6.3.3 规划原则

(1)古城内限臸过境交通穿越;

(2)古城内的道路交通规划应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出行和车辆停放矛盾,方便居民,确保不破坏原有的历史风貌特征和空间尺度;

(3)道路宽度、纵坡、转弯半径、道路边缘与建筑物的间距、

消防车通道的设臵等参照国标规定,按照保护历史环境的要求作适当降低和放宽。

(4)对古城内道路交通设施的改善应尊重原有的交通方式与特征,维持原有道路格局、街巷尺度和道路路面铺砌方式;路面铺砌已遭破坏的,应尽量恢复原有形式,并宜采用传统路面材料;

(5)道路交通规划应同时兼顾旅游交通的要求。

6.3.4 规划措施

剑川古城的街道以东门街、永丰南路为主骨架,并以五马坊、张家冲、七曲巷、旧寨巷、忠义巷、营盘巷为主街巷,主街上交织着无数条小巷,古城内的街巷充分利用自然,不求平直,随弯就曲,自由灵活。剑川古城产生于没有机动车的时代,因此街巷的尺度亲切宜人,富于生活气息,宽度一般为3-5米,小则1-2米,空间有收有放,富于变化。街巷两旁建筑高度一般为一层或两层,个别地段又有三层点缀,使得街巷的景观轮廓线十分丰富。

根据《剑川县城总体规划》,古城周边有四条环城路,古城对外交通主要由环城路解决。古城内的交通由机动车交通和步行交通组成,机动车交通由永丰街、早街、学门口、南门街(红线宽度6-10米),东门街东段(红线宽度4米)组成,步行交通

由古城内原有传统街巷组成。

规划要求保持原有道路的空间线型及尺度,除了结合不协调建筑的拆除,增设部分疏散通道、疏散广场外,街巷均以商业步行街为主,必要时微型急救车、消防车能进入街区;原有街巷年久失修的,应加予修整,路面仍以青石板铺砌,质朴而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沿街建筑的保护应以维护和加固为主,不得随意拆除或重建,以保持原有的丰富景观轮廓线,保持主要道路节点的空间尺度及外围环境。

6.4 建筑保护与更新

综合考虑现状建筑风貌和建筑质量的评价,把建筑的保护和更新方式相应地分为六类:

保护类建筑:含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保护民居建筑和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

改善类建筑:传统建筑空间布局形态和传统建筑形式的历史建筑,其建筑质量的评估分类为“一般”,外部保护,内部更新。 保留类建筑:与保护区传统风貌比较协调、其建筑质量完好的传统建筑和现代建筑。

更新类建筑:建筑质量的评估分类为“差”的危房和少数单位

近几十年新建的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

沿街整饰类建筑:沿保护区主要街道分布其沿街立面不协调、但主体建筑为传统建筑风格、建筑质量“好”或“一般”的建筑。

另外,为了保持整个古城建筑肌理及格局的完整性,对于那些与古城传统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通过降低高度,平顶改坡,立面改造等措施就可以达到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建筑,规划列为整治类建筑。

6.4.1 保护类建筑

保护类建筑含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保护民居建筑和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 (1)现状

古城历史上曾有众多的寺庙、牌坊。如景风公园古建筑群,昭忠祠、武候祠、大寺庵、明伦堂、报国寺、武庙、城隍庙、县衙、南衙、水阁等,但由于历史原因,大部份都已毁损,古建筑群现仅存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门街古建筑群和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景风公园,昭忠祠、明伦堂等仅存部份构件。 景风公园位于金华镇西150米,海拔2215米,西靠金华山,北临永丰河,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是县城主要风景区。景

风公园原为一古建筑群。靠西为关岳庙、文庙、龙神祠、财神殿;中有古戏台、景风阁、灵宝塔、来薰楼。文庙今址原为喇嘛寺“崇仁寺”,建于元代。清乾隆十年(1745),知州张泓“移诸佛像于报国寺,徒僧合祀之”,改崇仁寺为文庙。乾隆十六年(1751)地震倾圮,十八年(1753)重修,为重檐歇山式建筑。景风阁原为转经阁,清朝中期改建为魁星阁,俗称八角亭。民国元年(1912)赵藩倡首撤魁星像,改奉明代以来先贤牌位,改魁星阁为景风阁,寓景仰先贤遗风之意。阁上曾悬李根源题写匾额“服义未沫”及赵藩所题写楹联“景行唯贤,当立最高处;风砺簿俗,所争没世名”。景风阁造型别致,主体构架为四大井口柱,以正斜两袱分出八角形,第一层原南面施以斗拱,其余三面为砖墙,1983年重修改为四周回廊;第二层八柱分八角,八面施斗拱,挑出八个飞角;第三层顶施八个斜袱为顶披,仍八面飞角,屋面攒尖顶,饰以铜宝顶,为民族特色极浓厚之三层飞阁,气魄雄伟,壮丽辉煌。

棂星门原为孔庙大门,系梁柱构架,一高二低(一高四面出水,二低两面出水),十柱落地,歇山斗拱飞檐殿堂式门楼,面宽三间,进深一间,光绪二年(1876)重建,1982年重修。正面大红柱上悬挂着张子斋所撰楹联:“凭藉东风威力,刷新文献名邦,喜见桃李芬芳,群星灿烂;发扬革命精神,高举光辉旗臶,定叫湖山绚丽,万木欣荣”。关岳庙、财神殿为单檐歇山

式建筑,文庙和龙神祠为重檐歇山式建筑。1987年7月1日,财神殿被辟为张伯简革命史实陈列室。靠东古戏台上留有清代白族名画家张再谨画,每逢喜庆节日常在此举行歌舞、戏剧演出。公园中央靠东,为人民革命烈士纪念碑。

1984年县人民政府正式将此地辟为公园,1985年在公园东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仿古牌坊,1987年7月棂星门和景风阁分别列为州县两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12月,景风公园古建筑群被列为云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明伦堂:位于县城南门街,为明清两代剑川州学署大堂,建于明弘治十六年(1530),原构架今仍保存,悬山式单檐三间,檐庑上部内外壁写剑川州历代科举题名。

昭忠祠:位于县城西门街,建于明崇祯年间,为明王朝万历时殉节之四川巴县县令段高选御建祠堂,原有牌坊、过厅、飨堂、后阁等一进三院,今仅存飨堂及过厅,皆属单檐悬山式三间,为典型明代建筑,现为豆腐社占用。 (2)规划措施

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依据《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进行严格的保护。对不合理占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坚决迁出,文物建筑修缮整理后宜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保护的重点应是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特别要加强绿化,那些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如名人故

居保存完整的传统民居院落,应参照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相关法规和办法按历史原貌修复。首先应降低人口密度,减少户数,拆除违章建设,整理和恢复原有院落,维修历史建筑。

6.4.2 改善类建筑

对于一般传统建筑,可以对其内部进行修缮和改造,以改善居住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但建筑外部应该基本保持历史原貌。

6.4.3 保留类建筑

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建筑,其建筑质量完好、市政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

6.4.4 更新类建筑

采取综合改造的手段,对其进行拆除,但更新改造必须要精心设计,使更新改造后的建筑与保护区原有的建筑在规模、尺度、空间形态、建筑形式、色彩等应协调一致。近期不能拆除的,应该对建筑外部做适当的整饰,以减少其视觉上的破坏作用,远期应予以拆除。

6.4.5 沿街整饰类建筑

沿街整饰类建筑一般分为几种情况:一是传统居住建筑改造为

商业建筑,破坏了原有立面;二是原来的传统商业建筑立面改造装修时使用了与传统建筑不协调的饰面材料,近期应采用对建筑形式、色彩、细部进行适当的整饰,再次改造时,要严格按照保护区的风貌要求。

6.4.6 整治类建筑

整治类建筑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近年来居民自改自建的新房,建筑形式、材料或色彩与古城传统风貌不协调;二是指单位用房,因缺乏正确的规划引导,其建筑体量形式与古城传统风貌不协调,规划通过综合改造的手段,将其改造成与古城风貌协调的建筑。

6.5 民居保护规划

剑川古城的民居建筑是白族建筑艺术和建筑风格的集中体现。融汇了汉、白、藏等民族建筑的一些优点而形成,古朴素雅,造型优美、组合灵活,特别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和厦子(檐廊)的多功能利用,注重入口和山墙的多功能处理。在平面形式、建筑艺术等方面都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与民族风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A、外观上一般是石砌勒脚,墙面抹灰,墙角镶砖,色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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