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10-28 18:1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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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黄华中学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泉州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师生突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突发社会性事件,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3.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及造成校内师生伤

亡的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l.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与事发地村委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事发地村委会为主,上级校园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学校“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内部稳定“第一责任人”。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相关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掌握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学校要建立健全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要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处置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一)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

(二)及时报告:

1.知情教师要在5分钟内报告校长。

2.校长接报后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小时内向中心小学报告,同时报村委会。。

(三)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2.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3.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四)启动应急指挥体系: 1.教师方面: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 2.学校方面:

(1)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

3.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4.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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